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歉。他年纪那么大了,我和他们家非亲非故的,还老是麻烦他老人家,真是太不好意思了。可是刚刚的易峰下厨事件又让我觉得很严重,解决我们的民生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十万火急了。要是这里有外卖就好了,一个电话的功夫就可以享受大餐了,好快捷的服务呢,哈哈。
喂,清醒一点,这里是古代,想什么外卖呢?痴人做梦。心顿时一阵凉意,好寒啊!
我不得不硬着头皮,面对这残酷的现实。
“你不吃了吗?”他关心地问道,他是不知我心里的苦呀!
我的筷子悬在半空,考量再三还是狠不下心来。
“嗯。”我很努力地不让自己的情绪流露出来,毕竟这里是人家的地盘,人家做主啦,我还是保留我的发言权吧。就让这些不满烂在心里吧。
“那你收拾桌子吧,记得还要洗碗。”他还真是说风就是雨,我长得很像菲佣吗?还是欧巴桑?他动不动就使唤我,别忘了我是新时代走来的女性,不,是穿来的。谁说女人没地位?呸,那是旧社会。
我努力想要争取我应得的尊敬,还有男女平等的地位。“凭什么你可以差遣我啊?”我才不会安于天命呢!要说服我,说个理由先。
“那以后换你下厨好了,我来洗碗。”他提出了一个貌似很合理的方案,男女分工,干活不累。只有我明白,这个要求是万万不能答应的。
这要从很久远的时候讲起了,在我曾经很冲动的年纪,因为缺乏对自我价值的考虑,没有经受得住诱惑,最后犯了无法弥补的过错。直到现在,每次想起来,我还是悔不当初。
说的太笼统了?
简单地说,冲动是魔鬼啊,可惜的是,这个道理在我面对着乌烟瘴气的厨房和那口烧的炭黑的锅的那一刻,我才体会其中真义。
所以在那次事件之前,我的愿望是成为一个厨艺精湛的人。经过那次劫难之后,我的愿望是嫁一个厨艺精湛的人。反正现在家庭妇男遍地都是,也不是什么稀有动物啦。不过我身边这个,绝对不是理想中的对象。也不怪他,谁叫古代女人天生就是做家事的奴隶命呢?不在乎她有多少内涵,是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只要“贤慧”二字即可。男主外,女主内,可悲的传统啊。
我明白我是个破坏力极强的人,也不再指望什么了。
结果我患上了下厨恐惧症,后果太严重,我怕承受不起。如果让我在他家架火烧饭,我不确定能烧出什么奇形怪状的东东来,我更不能保证这房子能否在我手下幸存下来。这小屋子又不是钢筋水泥的身板,也没有消防栓之类的应急措施,更不会有可爱的消防员飞速赶来救火。最重要的是,它没有保险,应该是这样,那损失就太惨重了。虽然这主人不太靠谱,可是我也没有那么恶毒啦,我可不想它毁在我手中。那个时候,估计我也不用卷铺盖,直接走人了要。
我一定要避免这么惨不忍睹的悲剧的发生,要不然我真的该被称为“浪子”了,流浪的女子。想想都伤感……
我坚强而又勇敢地摇摇头:“算了,还是我洗碗吧。”
这个抉择真的很困难,这就预示着以后我的伙食都是他来负责了,我感受不到任何希望,希望在田野上,反正现在我是看不到了。我这是牺牲小我的大无畏精神呀,自己都觉得很伟大。虽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是没错,可是他的夜宴,我看是无福消受了。我会不会得厌食症呀?要是那样,我人生乐趣就活活地葬送了。那我的人生,还有意义吗?
他不屑地放下手中的碗:“我知道,你的厨艺一定很糟糕。”这是挑衅,绝对是。我可以嗅到鄙视的味道。
谁说我的厨艺糟糕?我……我根本就没有厨艺嘛。厨艺这东东,可遇而不可求啊。我泄了气,不知如何反驳。
看我气得不说话,他还来劲了。“不服气吗?明天,你敢下厨吗?”真幼稚,有时我真的怀疑他的心理年龄。
好家伙,在这里等着我呐。激将法,也太弱了吧!以为我会中计,上当吗?想看我的好戏,我偏偏不让你得逞,我才不会让你无休止地嘲笑我呢!我早就过了争强好胜的年龄了,怎么突然觉得自己好老啊!
易峰,我这完全是为了保全你这个小窝啊。要是我答应你的话,你就会知道什么是不堪设想,什么是欲哭无泪,什么是捶胸顿足。我作出的牺牲,感天动地,天地可鉴喔。
我利落地收拾着碗筷,很礼貌地回敬他:“我还是不要献丑了,你的厨艺这么高,我怎么敢关公门前耍大刀呢?”
他自讨没趣,只好作罢。
我安静地洗着碗,就当是打工了,从基层做起,积累点吃苦耐劳,脚踏实地的经验嘛。说不定以后还会有机会角逐最佳洗碗选手呢。
没过多少时候,他又杵到我旁边来了。拜托,这点活,用不着监工吧。怕我把碗砸光了?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东,真是。
“还是你下厨吧。”我还以为他来干吗,原来还不死心。他的水平,天知地知他知我知,只是我不道破而已。刚刚还摆出一副怡然自得的表情,心里还不知是什么说不出的滋味呢!这就叫逞强,估计他想到以后一成不变的伙食,也会失去食欲的吧。看看,现在后悔了吧!还好,我是如此的冰雪聪明,才没着他的道。
我埋头,很专心地洗碗。表面平静如水,其实在暗暗偷着乐。小样,我才不会如你所愿强出头呢!我稳操胜券,这种内心的愉悦盖过了一切。
“不了,我还是比较适合洗碗。”人贵有自知,就像我这样。哈哈。
他不语,默默地走了出去。
耶,就让他好好反省,发愁去吧。那份高难度的技术活,还是留给他解决好了。我乐的逍遥自在。
[正文∶第十章逛庙会]
这一夜我睡得还真是安稳,没有做恶梦,没有失眠,果然神清气爽。我爬起来,打开床边的窗户,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山间最新鲜的空气,庐山真是个好地方,山好水好空气好,以后老态龙钟了就到这里的疗养院安度晚年,一定是个不错的选择。
脑袋清醒了,整个身体机能立刻恢复了。我瞥了一眼,好像强人易峰早就出去了,是我睡得太沉了吗,还是他开启了静音模式?都不叫醒我,我也不知道睡到几更天了,也没听到公鸡打鸣。不过,就算听见,我也不会理解究竟是什么时间,又不能问公鸡,真是受够了。我应该随身带一个手表的,失策啊。
我站起来,不经意瞟到枕头边的包裹,今天我心情好,姑且既往不咎,穿穿看他送我的传说中价值不菲的盛装吧!
很麻利的,我穿好了,可是哪里有镜子啊?而且最好是那种大大的穿衣镜。我快把屋子翻遍了,后来才恍然大悟,古代只有铜镜吧。而且,一个男人会不会自恋到在家备一面镜子呢?用脚趾头想都知道,答案是否定的。我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这质感,这布料,这刺绣,真是完美中的完美,经典中的经典啊。我一向对服装设计很感兴趣,这件衣服的设计理念是不是借用清晨般纯净的色彩和贴身紧凑的剪裁,想要表达少女无暇细腻的心呢?那就称它为“少女之心”吧。它真的很漂亮啦,怪不得黑人说价值多少两来着。果然中国古代劳动人民是勤劳智慧的,一点没错了啦。可是看不到整体效果,真是一大憾事。可惜数码相机不能正常工作了,因为找不到插头充电……要不然我肯定会疯狂自拍,留下我最珍贵的纪念。
我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一个可行的方法,那就是从“顾影自怜”得到的启发啊。随便找下最近的水源,不就可以有镜子一样的效果了吗?总算不是特别的迟钝。对了,院子里不就有一个现成的大缸吗?去那里照不就得了。我真是好期待喔。
我风风火火地打开门,跑到那口大缸边。不错,水很充足嘛,这口缸是做什么用的呀?难道是养金鱼的?估计他也没有我这样的闲情逸致,一点都不懂何为情趣。你说以后他若是人约黄昏后,没电影看就看金鱼呗,也很浪漫嘛。最好还要泡上两杯正宗的卡布奇诺,听听Jay的音乐,那日子……真是神仙也羡慕啊!好像跑题了,现实还不具备这样高的条件。实在不行就泡两杯正宗的龙井,雇个人拉拉二胡,也就勉强凑合了。那小两口的感情肯定会很甜蜜的啦。
我把头伸向水边,还好当时没听姚谣的怂恿,把我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去染成酒红色。要不然我肯定会被视为异类的,会不会认为我是妖精啊?应该不会这么惨吧。
我陶醉在自己水中的倒影,真的不想自夸。佛靠金装,人靠衣装,配上这身行头,我觉得我在云上飘着。以后改叫我“神仙姐姐”吧!啊哈哈!原来我身上还有深藏不露的古典气质呢!美啊美啊……我一下子找不着北了。
我的脸快靠近水面了,还是不肯少看一眼。看一眼少一眼了,以后穿回去了,可就撞不到这么好的机会了。我该不会是自恋狂吧!
这样的镜头若是出现在什么狗血偶像剧,缺根筋的花痴女主角下一步的台词是什么呢?应该是兴奋地手舞足蹈,旁若无人地说道:“魔镜魔镜告诉我,世上最美丽的女人是谁啊?”我看我离那个境界也不远了,不能再这样恶俗了。
我在心里暗暗说:最后一眼,就一眼。
嗯?什么时候水中倒影旁边多了另一张脸?
我猛吸一口气。
天空上回响起我的高八度的声音:“怎么会是你……”
随后山林立即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天边万里无云,很好的天气。
我面前的这个已拥有女人最嫉妒的天然水嫩肌肤和男人最眼红的天生多金财力的小子,浑身反射出金子般的光芒,阳光之下分外刺眼。是金子总会发光的,难道指的就是他?一阵眩晕之后,我总算清醒一些了。
我说怎么这么闪耀呢,这小子身着一袭金色,他还真有时尚头脑,他怎么知道今年大走金属风呢?
我还没欣赏完,就被他重重地拽住了手:“宝儿,见到我你是不是很惊喜?”盯着他一脸牡丹花开,那叫一个灿烂啊。突然在身边悄无声息的多一个人,是人都会受惊好不好?至于那个喜嘛,就很难说了。
为了不伤他的心,我只好表现出很兴奋的样子:“嗯,我好开心。”
他的双眼突地闪过一抹晦暗,无声地背过身去。怎么了,无缘无故就生气了么?
我走到他的面前,轻轻地问:“你怎么了?”他缓缓地抬起头,眼角却流下两行泪水,从他的脸庞慢慢滑落,流淌进我的心底,如此悲伤。他睫毛上悬挂的泪滴,是透明的美丽。面对这样的他,我竟一时不知所措。
他的面容随即恢复明亮,双眼在微笑:“宝儿,没什么,我只是太激动了。”他的声音那么轻快,为什么我还是感觉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让我心神不宁。
如果他不想说,我也不会问。
“你是一个人来的吗?你的家人放心么?”我急速地打量了他一番,还好这次他没有佩带那么多玉佩出来,我真的是不清楚这里的治安状况是否良好。
他无奈地扁扁嘴,指了指不远方的树林,示意我看那边。我看到有迅速闪过的黑影,立刻警觉起来。
我压低声音,靠近他说道:“谁啊?”
他沮丧万分:“是我的仆人,娘亲非要派他们跟着,我都烦死了。”仆人吗?我怎么觉得没这么简单呢?好像是贴身保镖多一些。不过,他真是好命,走到哪里都很拉风的,很有安全感的啦。
“找我有什么事吗?”我很奇怪他怎么会想到来找我的。
他的眼睛顿时放出光彩:“想不想去庙会啊?”
庙会?离我不是一般遥远的东东啊。不过,貌似很好玩喔!
“好啊好啊。”我连连点头。
他执起我的手,回头一笑:“走吧。”
他的手,为何如此冰冷?和他可爱的外表一点也不配嘛。我的手怎么就一年四季温暖如春呢?牵着他,好像牵着一个弟弟,在家里我是老幺,上面好多表姐表哥,总是梦想有个弟弟。wωw奇Qìsuu書còm网这小子还真有点讨我喜欢,虽然至今只见过两面。这就是投缘吧。
我们就像幼儿园的两个孩子,牵着手回家。
呼,终于到了山下的庙会了。天哪!好热闹啊!我从没见识过古代的繁华,最近又老是呆在那个没什么人烟的半山腰,每天就面对着易峰的臭脸,我都快抓狂了!好多人啊,好多好吃的啊,我就跟一个刚出狱的犯人一样,新鲜地观望着外面的世界。不对,我干吗老把自己想成这种角色呢,估计是《越狱》看多了的综合症吧。
哇,好大的糖葫芦……鲜红欲滴,好好吃的样子喔。我挣脱了他的手,盯着卖糖葫芦的大叔,猛地想到我没钱,我是个穷人,我身无分文。我灰溜溜地离开了,贫穷不是我的错,可是连一根冰糖葫芦都买不起这就是我的不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