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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神-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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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两百零六章 心乱

    百文一幅字,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但俨然为一个分水岭。百文以下,基本都属于字匠级别,泯然众人,最多混口饭吃罢了;百文以上,跃然有分别,隐隐具备了成为新秀的资格,具有不俗的发展前景。

    以古问道为例,自幼苦练字,还拜师了多位名家,这才练就一手好笔墨来。纵然如此,他等闲也不敢写一幅字,就喊上百文的价格。

    当然,以他的家境,根本不需要卖字赚钱,做营生。平时基本都是好友之间,互相酬和,赠送字画等。

    但是对于市场行情,古问道却是了解的。自然知道百文一幅子的分量,打死都不信叶君生的字居然这般值钱。

    “此子如果真有如斯本事,被赶下船的时候怎地屁都不敢放?一幅字,一百文,多写几幅,积累下来,家财岂会少了去,又怎么会表现的如此潦倒落魄?”

    诸多疑问在脑海盘旋,古问道又是纳闷,又是恼怒——一种被打脸的恼怒,本以为对方只是个落魄书生罢了,可目前看来,又似乎不是那么一回事。

    他迫切想了解清楚,究竟事实如何,否则不甘心。

    除夕之日,细柳巷分外的热闹,可热闹而不混杂,反而洋溢出一种文雅的意味来。皆因此时来此购买字画的人,俱有一定的出身,知书识礼。浑然不同外面的大街,鱼龙混杂得很。

    过年前数天时间,属于字画销售的旺季。对联自不用说,其他能用以悬挂于厅堂书房之类的字画,也是热销得很。不少富贵人家都会前来选购,买回去鉴赏品玩。

    起码都能当做是装饰品不是?

    真心欣赏也好,附庸风雅也好,反正风俗习惯决定市场。

    细柳巷属于字画专卖。档次高,价格贵,寻常百姓家少有来此的。他们选购对联基本都是到街上去,找临时摊子,叫摆摊的书生写,价格不知低廉多少。

    随着又一新年来临,街道两旁悄然多出了许多对联摊子家当,摊子上坐一位衣装简朴的穷书生,文房四宝摆开,就可以做起营生了。

    对此。叶君生绝不会陌生。昔日他便差不多是这般混口饭吃,渡过了最为艰难的一年。

    平头百姓在街道上买对联,富贵人家就到细柳巷去。走进装潢得体的字画店里去,看挂在墙壁上的字画,有喜欢的,便会买下来。

    古问道一行,急冲冲赶来。在路上。通过询问之前安排跟梢的阿三阿四,古问道已知晓严掌柜出身未浓斋,于是直奔目的地——

    “恭送三小姐,一路走好。”

    刚来到未浓斋门口,就见到那严掌柜正走出来,送人上轿子。那人身段婉约。为妙龄女子,可惜迟了一步,来不及一堵芳容。对方已然入得轿子里头。等候的轿夫马上发劲使力,抬轿子走了。

    侧边上,又有一名秀丽丫鬟伴行着。

    这般阵仗,显然是某大家闺秀。

    送走贵客,严掌柜满面脸容。似乎刚做成一笔极其利好的生意,心情愉快得很。

    转过身来。古问道一行人已走进了店铺。

    又有客人上门了,今天果然好生意。

    严掌柜心花怒放,赶紧招呼着。

    “听说贵号有卖叶丰的字帖,摆在那里?让我看看。”

    说起来,古问道还没有亲眼见过叶君生的笔墨。

    严掌柜一愣,随即笑道:“这位公子不巧了,本店确实有卖叶丰的字帖,共有三幅,可刚才已全被买走了。”

    古问道一怔,随即醒悟过来:怪不得之前这老匹夫急匆匆赶来找叶君生,爽快买下另两幅字,原来是有人预定好的了。

    什么人,居然一口气买下叶丰三幅字,很不合常理呀。

    按惯例,收购价一百文钱的话,出售价起码翻倍,两百文,甚至更高都有可能。如此一来,三幅字总共就是六百文钱以上。也许钱不算太多,可相比叶丰的默默无闻,这笔支出显然有些不同寻常。

    一般人购买字画,若是仅仅为了附庸风雅,又不是很有钱的,这样的人群才会购买名气不显的人的作品。可他们最多就是买一幅就够了,有余钱,会去挑选其他人的,这才多元化嘛。

    挂在厅堂上,好看,层次丰富些。若挂得久了,看腻了,就换下来,放进箱筪中收藏,看以后有没有升值的空间,已算一种投资。万一作者高中,或者出名了,旧作的身价自然倍增。

    只不过,大浪淘沙,这样的情况属于小概率事件。

    而身家殷实的,对于不知名作者罕会表现青睐,多是直接高价购买名家手笔。如此,才衬托得有身份,够档次。

    其中门道,古问道可谓一清二楚。正因为如此,他才觉得纳闷,谁问道:“谁买去了?”

    听他问得突兀,严掌柜顿时有些警觉,眯起眼睛仔细打量,似曾相识,好像不久前见过。认真一想,有印象了:在叶君生家里,这些人不都在吗?难道他们是叶君生的朋友?

    严掌柜来去匆匆,只为了用最快的速度买下叶君生剩余的两幅字,对于其他情形无暇顾及,因此哪里知道内中详情?当即认定对方是来打探消息的,干咳一声,朗声道:“请公子恕罪,客人隐私,本店概不公开。”

    闻言,古问道差点暴走。一咬牙,忽而扬手掏出一锭银子,约莫二两重:“掌柜,如果你肯说,这锭银子便是你的了。”

    “这位公子请自重,老朽岂是那等逐利之徒……”

    啪!

    又加了一锭银子,更大些,起码五两重的。

    “当然,既然公子心意拳拳,老朽亦可告知一二……”

    其实,这年头,哪里有什么真正的隐私说法?混口饭吃罢了。

    最后,古问道终是打听到了买去叶君生三幅字的客人来历。听完之后,他脑袋嗡的一响,反而更加迷糊了。

    “郭三小姐,扬州巨富家族郭家的掌上明珠……她还有一个身份,就是西门二公子的未婚妻,居然是这么一个女子慧眼识中,一口气买下叶君生三幅字……是一时心血来潮吗?应该是吧。”

    不知怎的,古问道一颗心,更乱了。

    ps:

    感谢书友“天蚕宝宝”“断←雨”“朱家儿郎”“兄弟好烦”的慷慨打赏!

正文 第两百零七章 叹息

    小雨停歇,只是天空仍自阴沉沉的,不肯开朗;夜幕如布匹般席卷上来,不见星星月亮,似乎在酝酿下一轮的雨水。

    这个除夕之夜,竟显得有些鬼魅。

    因为又卖了两幅字,获得两百文钱,手头一下子宽裕许多。在叶君生的坚持下,晚饭分外的丰盛。

    吃过晚饭,轮到叶君眉提议,逛街市去。

    入夜,繁灯如林,分外灿烂,把偌大的扬州城映照得如同一个不夜城。不少繁华的主要干道还张灯结彩的,更显得璀璨夺目。

    喧哗热闹的人声,冲天而起。其中更有无数肉眼不可见的血气,缭绕凝聚,合成一片,护盖在苍穹之上,亭亭如伞。

    又有数以万计的香火散发出来,朝着城隍庙的方向汇聚,犹如看不见的涓流,裹挟着无数的民众意愿……

    诸如种种,却不是肉眼凡胎所能瞧得明白的。

    叶君生感受到堪称磅礴的民心力量,不禁抬起头来,双眼微微眯起,出神地看着。

    扬州大城隍,重量级的正神,此时肯定正降临在城隍庙里,津津有味地享受着这些香火吧。

    神道不同贤道,他们吸收香火的同时,另有辅助性法门,过滤掉意愿的反噬冲击。极大地降低了限制性,但同时,也降低效果。

    “可惜呀……”

    轻叹一声,仿佛见到了美食而吃不得,颇为遗憾。叶君生心知肚明,这些香火可不是自己所能截取的。别的不说,恐怕一旦魂神出窍,吞吐香火,即刻便会被大城隍发现。

    届时,即使身怀天地玄黄顽石印都不能掩饰住。

    法宝的作用。一来因人而异;二来顶着法宝施展术法神通的话,形迹就无所遁形了。

    “哥哥,走吧!”

    穿着一身新衣裳的叶君眉脆生生地叫道。

    叶君生注意到她手里拿着一样东西,用布包着,便问:“你拿着什么?”

    叶君眉嘻嘻一笑:“等会你就知道了。”

    叶君生哑然,也不多问,率先而行。出了庭院,走在巷道上时,遇见些附近的居民,他们都很有礼貌地问好。

    毫无疑问。经过白天一闹腾,叶君生的知名度直线上升,虽然是新租客。但在周围一片人家中,俨然已成为一个话题性的人物:貌似落魄,一幅字却能卖百文钱财,前途不可限量呀!

    再加上身边跟随着一位娇滴滴,出尘脱俗的妹子。无形更添加了几分神秘色彩。

    但不管如何,街坊们已然明白,叶君生兄妹不可能会久住在扬州外城区的,注定只是过客。有好事者,甚至猜测叶君生很可能就是远道而来,参加才子竞赛的……

    若真是如此的话。那身份跃然不同。据说能有资格参赛的,不过百人而已。就算有个别额外加进来的,也只是百人出头这样。

    出了小巷。进入内城大街,顿时感受到过年的喧哗热闹气氛。但见街上摩肩接踵,个别地段甚至达到了水泄不通的地步。

    太多人了!

    比起冀州时的境况,还要拥挤几分。

    说实话,对于热闹堵塞的情况。叶君生并无多少兴趣,他的性子趋静。不过除夕之夜。又是妹妹提议,自然不会扫兴。

    这时候,叶君眉皓腕一翻,解开携带的布包,拿出一副精巧的狐狸面具戴在脸上,遮掩住了倾国倾城的容貌。

    原来这小妮子带着的,是这么一件小玩意。

    叶君生福至心灵,想起此物正是今年元宵佳节赏灯时所买的,叶君眉爱不释手,很是喜欢,一直珍惜地收藏在身边。眼下出来逛街,人多口杂,戴在脸上后无疑能避开不少麻烦。

    其实街道上,同时也有不少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之类的女子出来,都习惯于蒙上面纱,或者面具之类,并无甚出奇。

    天华朝对于男女之分固然不算苛刻,可女子家不轻易抛头露面的观念形成已久,还是颇有讲究。

    逛街,不但是个苦力活,还是个技术活。

    叶君生显得很不称职,直愣愣的,倒像根木头跟在自家妹妹后面,眼观鼻,鼻观心的,咋一看,倒像入了定。

    当然,这个时候,他不会轻易在泥丸宫演练飞剑的。

    “哥哥,你尝尝这个,味道好着呢。”

    叶君眉递过一串鸡翅膀来,闻着端是香喷喷。

    叶大秀才不客气,接过放进嘴里咬着吃,含糊赞道:“不错。”

    少女立刻笑得双眼成了月牙形——戴着面具,外人却看不到。然而叶君生知道,妹妹这么一笑,肯定如斯。

    看过了许多热闹,尝过了诸多美食小吃,已到亥时。这时候街道上的盛况达到了顶峰状态,人山人海的,挤都挤不过来。

    从高处俯览下去,可见黑压压一片,宛如密密麻麻的蚂蚁。

    沸腾的扬州城,城外是青山。

    山高如塔,高高耸立着。

    山顶有一座小亭子,亭内有人。青衫磊落的黄梦笔悠扬地坐着,这个羽化道的大师兄,此刻衣着单薄,宛如一名落魄书生,但谁能想得到,他竟是三十三天最为出名的几位后起之秀?十岁成就散仙的大气运者?自幼梦见仙人授神笔,委实匪夷所思。

    他既为羽化道的天下行走,行踪飘渺,前段时间曾短暂在冀州出没,但与赵峨眉一番斗法后,取道南下,来到扬州。

    “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

    不外如是也。

    黄梦笔逍遥自在,无所牵挂,到了扬州后更是日日奢华,过着神仙般的生活。然而话说回来,他本就是神仙中人了。

    此际,其远离城郭,来到城外的高山顶峰,盘坐在小亭子里。

    在他对面坐着的,赫然为一名身材瘦小。面目丑陋的和尚——臭和尚,时隔多日,他仿佛变得更丑了些。皱巴巴的僧袍披在身上,异味更为浓重了些。

    臭和尚,法号名副其实。

    眼下,孤空寺的天下行走与羽化道的天下行走,便这边你看我,我看你,四目相对。

    黄梦笔忽尔一叹:“和尚,你真是越来越臭了……”

    臭和尚耷拉着眉目。合十道:“阿尼陀佛,一具臭皮囊而已,大师兄着相了呀。”

    黄梦笔连忙摆手:“别介。我可不是你大师兄。”

    臭和尚面露微笑:“羽化道大师兄,三十三天大名鼎鼎,谁人不知?”

    黄梦笔晒然道:“和尚你是在损我?”

    臭和尚又念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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