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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天才军师、无敌军事家等等。
但是有一个称号,是其他辞汇如何表达都不能代替的,那就是——战神。
战神,战争之神。
可以理解为保护战士的神明,也可以理解为在战争中永不失败的人,但所谓的战神是否喜欢战争呢?这没人知道,因为战神是那么的高高在仁,凡人怎么能够理解战神的想法呢?
总之人类是好战的,不管在哪个时代,哪个空间,不管和平存在了多少岁月,只要有人类存在的地方,就会有战争存在,直至永远……序幕
希尔达大陆西北方,崎红国和黑岩帝国的交界处,有一处占地甚广的原始森林。这原始森林并不茂密,树与树之间隔得非常疏远,而且原始森林内有河流、湖泊、沼泽、高山、山丘、平地等各种地形,如果不是这些树木部是巨大的擎天大树,茂盛的树叶足以把天空遮挡住,相信绝对不会被称为原始森林的。
原始森林外的两国地形,则都是一望无际易攻难守的太平原,所以历来这原始森林都是两国的边防重点。
大陆历一七三五年八月,原始森林某处存在了数年的巨大营地内,数万的黑岩帝国军队已经驻扎在此近一个月了。而离这营地不远处的一处山丘,则是一个庞大的矿场,无数的矿工正拼命的把矿物挖出放入运输车队,然后车队则把矿物源源不绝的运往黑岩国内。
军营和矿藏之间则有一个拥有无数帐篷的营地,这足那些来赚取军人和矿工薪金的人建立的。一般都被士兵称为——随军营,这可是只要有钱就什么享受都能获得的流动营地。
营地内的黑岩国军人,虽然能够听到远处矿场那热火朝天的声音,但这里却没有怎么的喧哗,只是坐在帐篷前整理着自己的装备。
看这些士兵的装备,可以发现它们简陋得惊人,因为士兵们的武器大多是破烂的残刀、烂剑或者削尖了头的木棍,而防器也就是一件单薄破旧的麻布衣,最了不起的,就是多了个由几块木板拼成的盾牌。
当然,也不是全军都是这样的装备,也有一些是装备了轻装盔甲和光亮刀剑的军人,这些人理所当然的是这些工兵中的军官了。至于全军装备最好的,则是阵营中央的那一批军人了。
这些守卫着中央大营的士兵,不说他们强壮身躯上那银光闪闪的全身盔甲,就看他们脸上那和普通士兵满脸菜色不同的红润肤色,就知道他们可不单单只是装备比人强而已。
森林远处一阵轻微的马蹄声响起,守在营地大门的士兵立刻警惕的提起兵器,一个背后捆着一根小竹竿,上面绑着一面三角黑旗的骑兵,一边高举着一块手掌大的牌子,一边高喊着:“快开门,军团斥候队有紧急公务!”的策马奔向营门口。
看清来人后,这些士兵立刻松了口气,在一个军官验证通行牌后,立刻指挥士兵收起简陋栅栏,让开一条通道。
那斥候也不和守营门的军官打招呼,迳自冲过营口,飞快的朝中央的大帐奔去。而站在门边的那个军官一边冲着斥候的背影悄悄骂了一声:“呸,不懂礼貌狗仗人势的家伙!”一边指挥士兵把栅栏合上。
这斥候好像卖弄自己骑术似的,在大帐门口一个漂亮的急停,然后不等那些银甲卫士上前,就利索的下马,冲着帐门单膝跪下喊道:“军团第五斥候队属下,报告军团长大人,森林外十五里处发现敌军!”
“哪个兵团?兵力多少?是何兵种?”一个身穿全身甲、披着黑色披风的中年将军,在数个军官的簇拥下走了出来问道。
“崎红国第九兵团,兵力五万余人,轻骑兵五千余人,其余全是轻步兵。”斥候忙报告道。
“第九兵团?嘿嘿,上次才把他们打残废了,这次又补充完全了?真不知道崎红国又抓了多少壮丁呢。不过也好,这次过后再打多一次就不用演戏了。”中年将军冷笑着的自语了一句后,把手一挥喊道:“传令!”
那些护卫在人营四周的银甲卫土当中,立刻有数十个背后绑着一面白色三角旗的传令骑士,飞快的策马奔向营地各处。
“全军准备!”银甲传令骑兵一边叫喊着,一边在阵营中跑过,听到这喊声,坐在地上休息的士兵被军官们吆暍着握着武器站了起来,原本寂静的营地立刻响起一片喧闹声。
当整个阵营的士兵部站起来,按照所属部队集合的时候,银甲传令骑兵又在营中边跑边喊:“轻步兵出阵!弓箭兵随后掩护!”
得到命令,那些手握残刀、烂剑、破枪,衣着单薄的轻步兵们在军官们的叱喝打骂下,慢慢的排成歪歪扭扭的伫列朝营外定去。而那些手提弓箭,装备明显比轻步兵高上一筹的弓箭兵,在军官们的指挥下排着整齐的伫列,缓慢的跟在轻步兵身后出了营。
当军队离营后,辎重部队并没有随军行动,反而是开始拆除帐篷收拾辎重,看他们的动作明显足准备撤退。而山丘那处的矿场也在一名银甲传令骑上街进去后,开始有条有序的让矿工毁掉矿场,并收拾东西准备跟着运输车队离开。
那个随军营,虽然没有人通知他们,但熟悉情况的他们却是在第一时间收拾好帐篷,快速的离开了这里。虽说他们为了钱可以不管对方的身分,但他们的胆子再大,也不敢在这前线为敌国军人服务,而且就定想也轮不到他们,毕竟每支军队都有特定的随军营为之服务的。
黑岩国的轻步兵离开军营行走一段时问后,走出了森林,来到一处面向平原的山坡地。骑马在前面领军的高级军官立刻举手高喊道:“停步!布阵!”随着这个高级军官的命令,那些低级军官又一次的叱喝打骂起那些轻步兵,好一会儿才让轻步兵按照长枪在前,刀剑在后的顺序,在山坡的中段摆出一个冲击阵型。
而那些轻步兵身后,占据了更高位置的弓箭兵,则在军官们的指挥下排出一个扇射阵型,然后再在军官的一声令下,把箭支一支支的插在跟前的泥土里,接着竖立一旁静静等待命令。
那个指挥轻步兵的高级军官,一开始还威风凛凛的,带着几个骑兵在阵前策马来回跑动,不过等远处出现了密密麻麻的人影时,他立刻一边高喊:“准备!全军准备!”一边快速的骑马跑到了弓箭兵后阵,他这个动作,当然引起了无数士兵和低级军官的暗自咒骂。
敌军越来越近,而且非常明显,敌军也老早就发现了黑岩军的存在,原本还慢慢行走的士兵已经开始冲锋了。
弓箭兵指挥官看到敌军已经进入了射程,立刻拔刀高喊道:“满弓、仰角二十五度、射击!”随着这道命令,拉满的弓弦被松开,瞬间刷刷的呼啸声响起,无数支的箭矢如同一阵黑色雨雾般的,朝正往山坡冲锋的敌军扑射而去。
第一章 炮灰部队
利箭如雨般的洒下,身边的许多同伴都在这第一波箭雨的攻击中,永远的倒下了。
康斯用木盾挡住几支射向自己的利箭,眼角撇了一下,被自己踩在脚下,已经倒下的同伴尸体。他并没有什么感觉,反正自己也有这么一天的时候。
随着部队越来越接近敌军,和那越来越稀少的箭雨,康斯明白,现在要留意的是第二波长枪兵的攻击了。
康斯是崎红国边境部队第九军团的一名轻步兵。他今年有多少岁了,他不知道。因为他从懂事的时候起就是一个人,是一个不知道自己的家人、不知道自己的故乡、不知道自己的生日年龄、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无依无靠的孤儿。
他的名字还是在刚懂事时,流浪到一个村子,听到一个小孩唤他的小狗,才想到要为自己起个名字,但想了好久也想不出一个好听的名字。最后只好借用那只小狗的名字——康斯。也就是说他的名字,是狗的名字。
至于姓氏,康斯没有去想,大陆上众多的平民都无法拥有姓氏,更别说孤儿出身的他了。
一个孤儿为了生存,能干什么呢?
年幼时,为了捡些残羹剩饭果腹,得忍受众人的蔑视和打骂,特别是那些小孩的嘲笑和戏弄,还要躲避那些只敬罗衣的恶狗追咬。睡觉时则靠在人家的墙脚,缩成一团度过,不过总是被人赶走罢了。
到了冬天,晚上就不敢睡觉了,害怕自己自此一觉不醒。只好拼命的跑呀跳啊,让身体能暖和起来。
只有在白天,太阳出来时才爬上树睡觉,因为白天在地下睡觉,根本不知道将会遇上什么事情。
可以说他的幼儿时期就是这样度过的。
等年长一点的时候,他开始在野外挖野菜和捕抓小动物来吃了。自从他拥有自力为生的能力后,他就再也没有捡那些残羹剩饭来吃过,野外就是他生活的全部范围。
不知为何,他从来没有对那些蔑视他、欺负他的人产生仇恨。他从来不向别人乞讨,也不吃那些可怜他而施舍给他的食物,当然他更不会去偷去抢。
为这事,许多乞丐都说他脑袋傻了,有人施舍为何不要?但康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想吃别人施舍的食物。
虽然他没有读过书,也没人教育他,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却自然而然的练了一身的傲骨和处世不惊的态度。
在野外不知生存多少年后,他流浪到了崎红国。崎红国正在和邻国黑岩国交战,急需大量的士兵。他那在野外生存锻链的体格,和他那历经风霜而显得成熟的脸,被征兵的军人看中了。
当他被捉壮了的士兵抓住后,毫不反抗的参军了。可能他厌倦了流浪的生活,也可能他找不到自己能干的工作吧。
他就这样的当了兵,并把自己当兵的那一天,当成是自己的十八岁生日。大陆历一七三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可能这年龄与真实的年龄相比会太小或者太大,但不管怎样,他终于有了自己的年龄和生日了。
康斯身上穿着麻布衣,右手一把普通的长剑,左手一块由数块木板并成的盾牌,标准的轻步兵的装备。虽然简陋,但没办法,因为轻步兵都是由军队抓到的无业流民和普通罪犯组成的,完全是用来消耗敌方人数与士气的工具,是每次战争中都要冲锋在最前线的炮灰部队。
康斯的兵器在军中算是不错的了,也多亏他是老兵才能拥有金属武器,要知道他初阵时,手里拿的可是削尖的木棍。
康斯看看身边又少了几个眼熟的同伴,就知道这些人已经死去了。这些事在这三年来已经看惯了。
二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能够在三年的战争中,而且是在身为炮灰部队参与最前线的战争中安然活下来,这对当事人来说,则是一段漫长的时间。
当第一次参加战斗时,看到刚才还在身边喊叫的伙伴,脑袋一下子就被人砍成两半,脑浆四射。而那个砍人的敌人,又马上被人在肚子开了个洞,里面的肠子啪啦、啪啦的掉出来。最后这个一脸不敢相信,一边抓着肠子往肚子里塞,一边大喊的敌军士兵,则被康斯用削尖的木棍刺穿了喉咙。
对于这些足以让普通人恶心得呕吐、恐惧的大喊大叫的场面,康斯完全没有任何感觉,因为比这更恐怖的事情,在他流浪的时候都看过,而且看得多了。
所以当他手中的剑,刺中眼前敌人的脖子,看到对方怀着不甘的眼神倒下时,他的心里只有:“等下我也会这样”的感觉而已。
康斯在这三年里没有学到什么知识,也没有时间去学知识,当然,自己的名字和数字的简单知识是学会了的。
这场崎红国和黑岩国的边界战争经历了三年还没有打完,但却消耗了无数士兵的生命。这次攻击敌人,下次则防守敌人的攻击。
三年来都是重复着这样的战斗,双方牺牲的士兵都是廉价的轻步兵,那些主力部队则好好的待在后方。
虽然战争的起因,是两国交界处原始森林内一处矿藏的归属,可那个矿藏就算藏量非常富足,却也不是什么稀有矿物,根本不值得两国花费如此巨大的代价去争夺。
当然,康斯明白,这只是自己和普通士兵的想法而已,上面的高层有各种充足的理由,来解释为什么一定要拥有那处矿藏的。
敌方的长枪兵出动了,无数明晃晃的枪刀在阳光下闪着寒光,当然,更多的则是削尖的木棍而巳。只是这种木棍顺着地势直冲下来,可以轻易地把一个身穿轻装盔甲的军官刺个穿透,更不要说只有一身麻布衣遮身的轻步兵了。
康斯吸了口气,握紧了手里那把卖到铁器铺只能值几枚铜币的长剑。
康斯虽然认为自己的生命很贱,什么时候死,死在哪里都无所谓。但人的本能是爱惜生命的,所以他这二年来,其他东西没学到多少,但杀人的技术却学了个精透。
敌人嗷嗷叫着的冲下来,可以看清那些敌人狰狞的脸孔了。可以想像得到他们紧握着的长枪,都瞄准了自己这些敌人的胸口,恨不能把自己这些敌人给穿个透心凉。
康斯没有时间思考自己是不是恨对方,在战场上完全没有什么仇恨的,目的只有一个——消灭敌人。
他身子一晃,一柄长枪擦身而过,落空了。在那名敌人还一脸可惜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