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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纨绔少爷-第2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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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这样跟官兵说便是,他们不会为难你的,你……你一定要活得好好的……”
  说完罗月娘眼眶微微一红,随即咬了咬腮帮子,面容又重新变得坚毅,秀美的头颅高高的扬着,一如慷慨赴死的壮士般决然。
  方铮心中感动如泉涌,生死关头,她还惦记着我的安危,她的心里是不是真的有我?或者说,这是她出自一种江湖义气的本能反应?
  不管怎么说,今日我拼了命也得护住她的周全,抛开我喜欢她这一条不论,她在赵俊的屠刀下救过我一命,此恩不可不报。
  于是方铮仍跟她往外走着,边走边笑眯眯的道:“这可难办了,外面那将军说了,要为首的出来说话,你是大当家,我是二当家,咱们都是为首的,我不出去不合适呀!虽然是二把手,也要保持一定的出镜率嘛……”
  “你……你又不会武功,出去不是找死吗?你打得过外面的千军万马吗?”罗月娘气得狠狠瞪了他一眼。
  方铮嘿嘿一笑。什么千军万马,老子就这样大摇大摆走出去,外面谁敢动我一根手指头?——除了那位刁蛮的公主老婆大人。
  罗月娘见方铮并不答话,却一脸嬉皮笑脸的继续跟她往外走,她芳心一急,便待将这个不着调的家伙一掌劈晕了,扔到后面去。
  方铮像是有感应似的,赶紧机警的朝后一跳,离她远了几步,笑道:“慢来慢来!你上次在京城敲了我一回闷棍,我还没找你赔医药费呢,这次你又想敲我闷棍?把我敲傻了你养我啊?”
  “你……”罗月娘见如此生死攸关的时刻,这家伙仍然毫无正经,仿佛对这数千剿匪的官兵无所谓似的,实在让她又急又怒,瞪了他半晌之后,罗月娘咬着下唇,重重的一跺脚,道:“罢了,待会我自与官兵细说你是无辜的便是……”
  说完她头也不回的往寨外走去。
  方铮嘻嘻一笑,可转念一想,长平在外面不知有什么折磨人的手段正等着他去一一享受,方铮的俊脸不由又是一垮。
  做男人难,做公主的男人更难,做娶了公主还想娶土匪的男人,难上加难。这日子,没法过了!
  匪窝住处之外,只有一道山林杏木做的栅栏围着,这道栅栏稀松拉垮的,摇摇晃晃的架势,风一吹就倒似的,与其说是防贼,还不如说是个摆设,用来防君子都不够,更别提外面如狼似虎的数千官兵了。
  栅栏之外便是湖泊,湖泊旁有一块比较大的空地,官兵们手执兵器,排着整齐的队列,以防备的姿势,静静的盯着山寨空荡荡的大门,随时等待将军的一声令下,然后便冲杀进去。
  五千装备精良,身经百战的龙武军,对两百名毫无防备,如同乌合之众的土匪,这场战斗基本没有任何悬念,简直就是冯将军白送给麾下将士的军功啊。士兵们心中甚至轻松的盘算着,怎样活捉匪首,在将军面前立个最大的功劳,为自己的前程铺一条锦绣大道。
  长平和冯仇刀并排站在龙武军的最前排,离山寨大门最近。长平的身后,站着她的三百余名女侍卫,侍卫们将长平拱在最中,隐隐与其他的将士之间辟出了一条隔离带。
  冯仇刀面带苦笑,不时的看一眼脸色阴沉的长平。
  他的心里很苦涩,苦涩的程度比此时的方铮只高不低,他和方铮加起来,简直就是一对苦难深重的亲哥俩儿,可冯仇刀却觉得自己比方铮更冤枉。你方铮野在外面不回家,勾搭别的女子,得罪了公主老婆,这是你自家的事儿,与我冯仇刀有何关系?我招谁惹谁了?我麾下这五千龙武军将士招谁惹谁了?
  冯仇刀这次可以说是被长平裹胁来的。
  昨日长平公主忽然驾临他徐州城外的驻地,二话不说,要求冯仇刀出兵剿匪。冯仇刀当时便楞得半晌没出声儿。
  举凡朝廷用兵征伐,那必须得皇帝亲下圣旨,兵部行文盖印,由专使将命令传至军营,调兵的命令才能生效。如果领兵的将领未奉命令便私自调兵,那就相当于谋反的大罪,是要被诛九族的。冯仇刀一生谨慎,就连上次皇帝被潘逆叛军兵围京城,方铮奉命出京调兵勤王,冯仇刀也必须清清楚楚看过皇上的亲笔调兵命令后,才敢率军进京。
  可长平公主来军营调兵,一没有皇帝圣旨,二没有兵部行文,就这么两眼望天,空口白话,便要冯仇刀拿自己全家老小的性命作陪?傻子才干呢!所以冯仇刀很理智的拒绝了公主殿下的无理要求。
  长平也不勉强,气哼哼的便领着三百女侍卫出了营,临走丢下一句话:“本宫就靠这三百侍卫,也能剿匪,若本宫在剿匪时战死,麻烦冯将军为本宫收尸便是!”
  “……”
  若然因为他冯仇刀不施援手,导致公主殿下战死,他和他全家也逃不过一死。所以冯仇刀只好率军来了,来得不甘不愿,幸好他半路上接到了温森传来的皇上圣旨,准他便宜行事,冯仇刀这才放下了心事。
  长平现在站的位置,离土匪山寨的大门只有十余丈,冯仇刀看得有点心惊肉跳,土匪中若有善于射箭的,这十余丈的距离,足够要了公主殿下的命呀。
  “公主殿下,您……能否稍退几步?此处实在太过危险,您若有什么差池,末将万死难赎呀!”冯仇刀苦笑道。
  长平冷冷的瞟了他一眼,半步都没动,看了看天色,不耐烦的道:“那个混蛋怎么还不出来?还有那个狐媚子,哼!你去安排好军中神射手,待那狐媚子一出来,你便下令,一箭射死她!不要脸的女人,敢勾引我家夫君!”
  冯仇刀闻言脸色更加苦涩了。昨日温森宣旨后好心告诉他,方铮久不归家,有一部分原因,是方铮看上了这土匪窝里的女土匪头子,他若下令一箭射死她,回头方铮还不得找自己拼命呀?没听到,公主殿下刚才那句话我没听到……
  长平见冯仇刀双目半阖,两脚不丁不八,面无表情的直视前方,对她的话置若罔闻。长平气得一跺脚,便待发怒。
  正在这时,长平身边的女侍卫统领忽然叫道:“殿下快看!山寨有人出来了!……此人手里摇晃着一块白色的什么东西?”
  长平大喜,凝目望去,却见山寨大门处,一个贼头贼脑的人影,战战兢兢的迈着小碎步,如同置身于地雷场似的,走一步便小小心心的观察一下外面凝神戒备的官兵,不时还讨好的朝两侧山林中张弓搭箭的弓箭手鞠个躬,哈个腰什么的。
  他手里还执着一根小小的木杆,木杆之上,一面造型颇为奇特的白色布状物体,正迎着凛冽的寒风,极尽风骚的招展着。
  相隔尚远,认不清相貌,对方虽说只有一人,却也不得不防。如若他是来行刺公主的死士,那便不妙了。
  冯仇刀见状暴喝道:“全军戒备!”
  “唰!”长枪,弓箭齐崭崭的对准了从山寨走出来的这个人,只待将军一声令下,万箭齐发,便是神仙也躲不过去。冷森森令人窒息的杀气,霎时充斥着青龙山的每一处角落。
  此人吓得腿一软,语带哭腔大喊道:“我靠!冯仇刀,冯大将军,你不是吧?小弟客串两天土匪二当家而已,至于这么大罪过吗?”
  “是方老弟!”
  “是那个混蛋!”
  冯仇刀和长平闻言欣喜的同时叫道。
  冯仇刀当即大喝道:“收!”
  数千士兵动作一致的将手中的长枪和弓箭收了起来,杀气腾腾的战场气氛顿时为之一缓。
  只见方铮走在十余丈外,明知士兵已将兵器收了起来,不作防备,他仍跟刚走出来时一样,走一步便左右瞄几眼,像只在狼窝边找草吃的兔子一样,一旦发现情况不对,马上便掉头落荒而逃。这十余丈路走得令外面的数千龙武军将士揪心不已,直恨不得一脚狠狠踹上他的屁股,将他踹飞过来。
  “噗嗤!”长平板着的俏脸却再也忍不住笑了起来,笑了一声后,随即又恨恨的咬牙道:“这个混蛋还是一副贪生怕死的德性!也不知他是怎样为父皇立下那泼天的功劳!老天真是不长眼!”
  一旁的冯仇刀和女侍卫统领也展颜笑了,这才是他们所熟悉的方铮方大少爷,油腔滑调,贪生怕死,好财恋色,贼眉鼠眼……总之,凡人该有的毛病他好象一样不缺,全体现在他身上了,可他却天生有一种令人感到亲切安全的舒服感,让人一见之下便忍不住与之亲近,明知他一身的毛病,却也不知不觉与他相交至深。
  女侍卫统领笑过之后,忽然疑惑的盯着不远处方铮手里举着的白色布状物体,不解的道:“驸马爷为何举着那面东西?到底什么意思呀?而且……那面东西好丑……不知是何物……”
  长平凝目望去,细细打量之后,随即俏面变得血红,也不知是羞愤还是气怒。
  “这个……这个不要脸至极的混蛋!”长平咬牙切齿的怒声骂道。
  “怎么了?”侍卫统领好奇的问道。
  长平羞红着脸,恨恨的盯着不远处的方铮,咬着下唇,轻声道:“他……他手里举的,是……亵裤,也就是大裤衩儿,这个该死的混蛋,太不要脸了!”
  女侍卫统领闻言也立马羞红了脸,讷讷道:“是……是驸马爷自己的……那个?”
  长平点了点头,“还是本宫亲自找宫里的尚衣监师傅给他量身做的,我自然认得……这个无耻的人,把贴身的裤衩儿脱下来,当着数千人的面四处招展,他到底在干什么?”
  方铮此刻穿着一身粗布长衫,山风一吹,衣衫的下摆撩起,露出长衫内毛茸茸的两条光大腿,女侍卫俏目不由自主的瞟了一眼方铮的下身,红着脸轻笑道:“那驸马爷现在里面岂不是……岂不是……”
  长平忍不住也笑了起来:“混蛋!大冷天的光着屁股蛋子,也不怕冻着……哈哈!”
  方铮现在却是有苦说不出,两军阵前,刀箭无眼,冯仇刀和长平认得他,可别的士兵却不一定认得他,万一他有什么剧烈的动作,士兵们一紧张,岂不是会将他射在……地上?
  他只好学着前世的经验,打面白旗出来,以表示他没有敌意。可找来找去,找不着一样白色的物事,时间又不等人,士兵们随时有可能会冲杀进来。无奈之下,方铮只好脱下自己身上唯一一件白色的物事,——大裤衩儿,以充白旗。不然还能怎么办?罗月娘也许穿着白色的肚兜儿,可方铮敢要她脱下来吗?估计她不答应。
  现在山风一吹,冷风凉飕飕的从长衫的下摆灌了进来,吹得方铮光滑细腻的屁股蛋子上起了一层颗粒状的鸡皮疙瘩。方铮一边走一边打冷战,心中暗自打定了主意,以后行走江湖,身上除了必备的春药,蒙汗药,石灰粉以外,还得再加一块白布,方便自己随时投降,不然万一下次我穿着红裤衩儿该怎么办?谁能相信我投降的诚意呢?
  方铮已快走到空地中间了,长平终于克制不住对他多日的想念,不顾侍卫的阻拦,毫不犹豫的冲上前去,隔着方铮数步之远,定定的,出神的望着这个让她日思夜想的混蛋,看着他那永远带着笑意的双眼,充满阳刚气又有些调皮的往上挑着的眉毛,还有那挺直的鼻梁,时刻抹上一层油光蜜糖似的薄唇……
  这是她的男人,是她为自己挑选的如意郎君,她的夫君并不是盖世英雄,也不是出类拔萃的圣人智者,他有着普通人同样的毛病,好财好色怕死小气……那又如何?这是自己的夫君,不管他对别人如何,只要他待自己好,那便足够。女人的幸福,不是看你如何英雄盖世,也不是看你为国为民如何操心,女人要的幸福很简单,粗茶淡饭都不嫌弃,只要男人的眼睛望着自己时,有那么几许化之不去的深情,此生便不虚为郎披嫁衣。
  多日的思念,多日的担忧,多日的咒骂,还有多日为他流的眼泪。此刻已不重要了。
  我的男人就站在面前,我还等什么?
  长平咬着下唇,俏目溢满了晶莹的泪水,痴痴的看着眼前这个没良心的混蛋。
  混蛋将手中的裤衩儿白旗杆朝地上一插,朝长平眨了眨眼,随即张开双手,笑道:“大老婆,多日不见,你漂亮了许多呀,来,老公抱抱……”
  长平欢叫一声,然后冲上前一个虎扑,娇小的身躯便落入方铮宽广的怀抱中,贪婪的呼吸着他身上熟悉的味道,小手紧紧环抱住他的腰,脑袋埋在他的胸前,眼泪夺眶而出,湿透了他的前襟。
  “混蛋!你简直就是天字第一号混蛋!”长平哽咽着,不甘心的狠狠捶打着方铮的胸膛。
  “是是是,我是混蛋……”方铮苦着脸,爱怜的抚摸着长平的一头秀发。
  两军阵前,这一对离别多日的夫妻,当着数千官兵和几百土匪的面,肆意的,毫无顾忌的抱在了一起,谁说大丈夫当沙场建功?我有此妻,便已强过立那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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