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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正传ⅱ:皇家刺客-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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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惟真的书房走到珂翠肯的住所。我敲敲门,然后小女仆迷迭香开门让我进去,她面露欢愉的小脸配上一头卷发,让我联想到某种湖边的仙灵。房内的气氛柔和,几位陪伴珂翠肯的仕女围坐在一幅白色亚麻布周围,用颜色鲜艳的线在布的边缘织上花草形状的纹饰。我曾在急惊风师傅的住所见过类似的活儿,通常这类活动看起来都很愉快,人们一边将鲜艳的线缝在厚布上,一边友善地闲话家常。但在这里,整个房间却几近鸦雀无声,仕女们低着头努力且有技巧地缝着线,丝毫没有欢乐的交谈。气味芬芳的粉红和绿色的蜡烛,在房间的每个角落燃烧着,隐隐约约的香气在那幅织布前融合为阵阵芳香。

珂翠肯同样忙碌地编织,同时监督大家工作,满室的寂静似乎就由她而起。她的面容平静祥和,神色自若地几乎在自己的身边筑起了一道墙,虽然看起来挺愉快,眼神也十分和蔼,但我感觉她有些心不在焉,仿佛装满冷水的容器。她穿着简单的绿袍,看起来比较有群山风格,而非公鹿堡的样式。她把珠宝首饰放在一旁,抬起头对我露出疑问似的微笑,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入侵者,打断了师生之间的教学活动。所以,我除了打招呼外,还得解释我为何在此出现,接着我就中规中矩地开口,并且留心每一位看着我的女士。

“吾后,王储惟真派我来给您捎个讯息。”

她的双眼似乎被什么给触动了一下,随即又恢复平静。“好的。”她语气平稳地说道。没有人停下手中的针线活儿,但我确定每个人都竖起耳朵等着听我到底捎来什么消息。

“以前在烽火台顶端有座花园,也就是王后花园。惟真王子说那儿从前有许多花草盆栽,里面有水生植物和鱼儿的池塘,还有串串风铃。这花园是他母亲的,吾后,而他希望您拥有这座花园。”

气氛更加寂静了,只见珂翠肯睁大双眼,小心翼翼地问道:“你确定他这么说?”

“当然了,吾后。”我纳闷她怎会有如此反应。“他说很乐于见到有人重建花园。他的语气充满了钟爱之情,尤其他最喜欢一片片盛开的百里香花圃。”

珂翠肯脸上的笑容就像花瓣般绽放开来,接着她举起手放在嘴前,透过手指颤抖地吸了一口气,苍白的脸立刻浮现血色,双颊红晕眼神发亮。“我一定要去看看!”她猛然站起来。“迷迭香?请把我的斗篷和手套拿来。”她环视着她的仕女们,“你们为什么不也披上斗篷,戴上手套,陪我出去瞧瞧?”

第66节:自觉背叛了别人

“吾后,今天的暴风雪可是最强烈的……”一位仕女迟疑地开口。

但是,较年长且深具母仪的芊逊夫人这时却缓缓起身。“我陪您一同上烽火台去。阿勇!”一位在角落打瞌睡的小男孩跳了起来。“快把我的斗篷和手套拿来,还有别忘了我的帽子。”她转身面对珂翠肯。“我清楚记得坚贞王后那时的花园,我常常陪她在那儿度过好几个小时的欢乐时光。我很乐意帮忙重建花园。”

在一个极短的暂停之后,其他的仕女们也纷纷起身跟进。当我披上斗篷走回来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准备出发了。我带领一群仕女们穿越城堡,爬着漫长的楼梯前往王后花园,那感觉还真是奇特。接着,一些侍童和好奇的人们也聚集过来,不一会儿就有一大群人跟随珂翠肯和我。我带着大家步上陡峭的石梯,珂翠肯紧跟在我身后,其他人则拉成了一条长长的队伍尾随在后。当我用力推开被深雪挡住的厚重大门时,珂翠肯温和地问道:“他原谅我了,是吧?”我停下来稳住呼吸,用肩膀把门推开,这对我脖子上的伤一点儿好处也没有,而我的前臂也隐隐作痛。“吾后?”我用发问响应。

“我的丈夫惟真,他已经原谅我了,而这就是他表达的方式。喔,我应该创造一个花园好让我们共享,不再让他蒙羞。”当我看着她那欣喜若狂的笑容时,她便轻松地用肩膀将门推开。我站在冬日的寒光中眨眨眼,只见她走出门迈过一层层深深的积雪往烽火台顶端走去,一点儿也不在意恶劣的天气。望着一片荒芜的台顶,我不禁纳闷自己脑筋是不是有问题。眼前阴沉的天空下,除了被风吹散的层层积雪飘散在一面墙边的雕像、花瓶和水盆上,其他可什么都没有。我鼓起勇气准备面对珂翠肯失望的神情,但她仍站在台顶中央,在风雪中伸出手臂像个孩子般笑着转圈圈。“这儿真美!”她发出惊叹。

我随着她走出去,其他人则紧跟在后。珂翠肯不一会儿就走到靠墙的一堆堆东倒西歪的雕像、花瓶和水盆前,像慈母般温柔地将小天使雕像上的雪刷下来,又把石凳上的积雪清除,然后放上小天使的雕像。这雕像可不轻,但珂翠肯精力充沛地运用她的体形和力量从雪堆中救出其他的雕像,她一边惊叹着,一边坚持其他仕女也该过来欣赏欣赏。

我就站在她们身旁不远处,冷风从我身边吹过,唤醒我伤口的疼痛,也让我想起了痛苦的往事。我曾几乎一丝不挂地在寒冬中站在此地,让盖伦强迫灌输我精技能力,在这里把我当狗一般鞭打着我,而当我在此挣扎的同时,也让自己的精技遭受永远都磨灭不了的创伤。这对我来说仍是个心痛之地,不论这个花园是多么绿意盎然,多么宁静,只要位于这块大石顶端,我就无法不纳闷它是否仍吸引我。一堵矮墙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知道自己如果走过去从墙边望出去,就会看到下方的岩石山崖,但我没这么做。曾有人要我从这里跳下去,但这快速的了结方式已不再诱惑着我,而我也将盖伦昔日的精技提议丢在一旁,转身看着王后。

她在白雪和石头的衬托之下显得生气盎然,让我想起一种叫做雪花莲的花朵,有时在雪融的时候依然绽放。她那淡黄的头发在绿披风的衬托下金光闪闪,她的双唇泛红,双颊也像将盛开的玫瑰般粉红,明亮的双眼在发现每一件宝物时,犹如蓝宝石般晶莹闪烁。相反的,那群穿戴斗篷、帽子抵挡寒冬的那些发色深沉、黑色或棕色眼睛的仕女们,静静地站着附和王后和分享她的喜悦,却不时摩擦冻僵的手指或紧握斗篷挡风。我想这就是惟真应该看到的,散发热情和生命力的她,然后就会情不自禁地爱上她,那燃烧的旺盛生命力仿佛他从前打猎或骑马时的意气风发。

“这里当然很美,”希望夫人一边走一边说,“但天气实在很冷,可能得等到雪融了,风势也减弱了,才能整理吧!”

“喔,你错了!”珂翠肯一阵惊呼,从她的宝藏堆中挺直身子大声笑着,然后再走回塔顶中央。“花园自心中而生。我明天一定得清除塔顶的积雪和结冰,然后把所有的凳子、雕像和花盆摆好。但要怎么做呢?像轮辐一样成放射状排列?还是排成一个引人入胜的迷宫?还是中规中矩地按照高度和主题摆设?可有上千种排列方式,而我一定要多做尝试,除非我的丈夫记得花园昔日的样貌,那我就可以为他重建儿时的花园!”

“明天吧,珂翠肯王后。现在天色已黑,也愈来愈冷了。”芊逊夫人提议。我看得出来上了年纪的她,由于爬楼梯和站立在冷风中而显现疲态,但她仍露出和蔼可亲的笑容说道:“我今晚或许能告诉您我印象中的花园。”

“是吗?”珂翠肯发出惊呼,自顾自地拍着双手,然后对芊逊夫人露出感激的微笑。

“我很乐意。”

接着,我们从屋顶排成一路纵队下楼去,我则殿后把门带上,并稍微站着不动让双眼适应烽火台中的黑暗。我下方的烛火在移动的队伍中浮动着,而我衷心感激跑去将蜡烛拿来照明的侍童。我更加缓慢地跟在队伍后面,整个手臂的咬痕和剑伤疼痛地颤动着。我为珂翠肯的喜悦感到高兴,却也因这整件事虚构的假象产生罪恶感。我建议将花园交给珂翠肯,让惟真松了一口气,但他可不像她这么在乎这件事。她把重建花园视为建立他们的爱情圣殿,但我怀疑惟真翌日还会记得他送她的这份赠礼吗?在我下楼的同时,不禁自觉背叛了别人,也觉得自己挺傻的。

我希望独自用餐,所以避开厅堂走到厨房对面的守卫室,然后看到用餐中的博瑞屈和阿手。我无法拒绝他们邀我一同共进晚餐,但我一坐下就觉得自己好像不存在似的。他们并没有把我排斥在彼此的交谈之外,但我却不再过着他们所谈论的生活,而且马厩和动物产房巨细靡遗的点滴,现在可真让我困惑。他们亲密地互相分享经验和知识,用男性特有的自信轻快地讨论问题,而我愈来愈感觉自己只不过是点头赞同他们,却无话可说。他们处得很好,博瑞屈也没有倚老卖老的意味,但阿手总是无法隐藏对前辈的敬重。他在短时间内就从博瑞屈那儿学到很多知识。他在去年秋天离开公鹿堡时还是位卑微的马童,如今却畅谈老鹰和狗儿的

种种话题,并且向博瑞屈提出切合实际的马匹配种问题。他们起身离去时我还在用餐,只听闻阿手对当天稍早遭马儿踢到的一只狗表达关切,然后两人在对我道晚安之后就边聊边走出门口。

第67节:从牢笼中的死亡解救出来

我安静地坐着,周围还有其他守卫和士兵们正在吃喝聊天。令人愉悦的交谈声和汤匙碰撞锅边的声音,还有从大块圆形乳酪切下一片食用的砰砰作响声,就如同音乐般悦耳动听。房里充满了食物和人们的气息,也飘着柴火、溅出来的麦酒和丰盛滚烫的炖肉香味。我此时此刻应该感到快乐满足,而不是坐立不安、忧愁或孤单。

兄弟?

来了。我们在老地方猪棚见。

夜眼到很远的地方打猎。我带着装药膏的小袋子和一包骨头先来等它,身旁的飞雪环绕在我身边,仿佛火花在冬日里永无止尽地舞蹈着。当我用双眼探索这一片黑暗时,就感觉到它正在靠近我,但它还是有办法出其不意地跳出来吓我,不过它对我还算仁慈,只是轻咬摇晃我没受伤的手腕。我们走进屋里,我点燃了一根残余的蜡烛然后检查它的肩膀。我昨夜可真是累坏了,而且全身酸痛,所以很高兴欣赏到自己的得意杰作。我修剪了它伤口边浓密厚实的短毛,然后用干净的雪清洗伤口,上面的一块结痂变厚变黑了,看得出来今天又流了一点血,但还好并无大碍。我在伤口涂上一层厚厚油油的药膏,夜眼虽然有点畏缩,但仍强忍着痛

让我替它上药,然后转头疑惑地闻着伤口上涂抹药膏的地方。

鹅脂,它说着说着就开始舔拭药膏。随便它了,反正这药膏对它没坏处,况且它的舌头也可以把药膏推进伤口深处,可比我用手指涂抹管用多了。

饿吗?我问它。

不太饿。老井边有很多老鼠。接着,它轻轻嗅着我的袋子,但有点牛肉或野味填饱肚子也不错。

我把骨头倒成一堆,然后它就扑到骨头堆旁,嗅着嗅着就选了一根多肉的关节骨大快朵颐。

我们很快去打猎?它为我想像被冶炼的人。

一两天之后吧!我希望下次能挥剑迎击。

我不怪你。牛的牙齿算不上什么武器,但是可也别等太久。

为什么?

因为我今天看到几个那样的人,那些没有感觉的家伙。他们在溪流沿岸发现了一只冻死的公鹿,然后便吃了它,那可真是既脏又臭的肉呢!但他们仍照吃不误。不过,这可不会让他们耽搁太久,因为他们明天就会更接近此地。

那我们明天去打猎,带我看看你在哪儿发现他们的。我闭上双眼之后,就明白它指的是哪一片河岸。我不知道你走了这么远!你今天带着肩伤一直朝那儿走吗?

没那么远。

它的回答带着些许夸耀的意味。而且我知道我们会一起去寻找他们。我独自行走的速度可快多了,所以我先单独找到他们,再带你一起去打猎会比较容易。

这可不算是打猎,夜眼。

不。但这是我们为本身的狼群所做的事。

我在寂静的气氛中陪它坐了一会儿,看着它啃着我带来的骨头。它在这个冬季发育得很好,粮食充足且过着脱离牢笼的自由生活,让它体重增加,肌肉也更结实了。雪花飘落在它的毛皮上,但它那全身厚实的灰毛抵挡了雪花,也阻挡湿气渗入它的皮肤里,而且它闻起来也挺健康的,并不是那种过度饮食、窝在室内且缺乏运动的痴肥狗味,而是一种清新的野性气息。你昨天救了我一命。

你把我从牢笼中的死亡解救出来。

我想我孤单太久了,已经忘了有个朋友的滋味是什么。

它停下咀嚼骨头的动作,抬起头用温和喜悦的眼神看着我。朋友?这字眼太微不足道了吧,兄弟,而且表达的方向也错了,所以可别再把我当朋友。我对你而言就像你对我而言一样,我们是相互牵系的兄弟,也属于同一个狼群,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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