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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他那水缸般的背影,阿尔丰斯差点就忍不住想马上动手。但他知道,这可不是个好主意,现在甚至连逃走的路线都还没准备好,四周全是士兵,光对付他们就已经够麻烦,况且目标身后那三个人也不会允许自己从容离开。眼前唯一能做的事就是等,在限定的时间内至少还有两次机会,能把握住一次就足够了。
阿尔丰斯放松了绷紧的神经,露出个笑脸。他的笑容在士兵群里并不特别,每个人都因为能和长官侃上两句而欣喜不已。这可是件大事,以后在别的士兵面前都能够挺起胸膛说话。
法利亚一路走过去,从另外一道门出了房间。阿尔丰斯端起几个空食盘走出前门。后面都是重重的兵营,根本就没有可以看到他们行进路线的制高点。
前面的训练场旁边有几棵高大的胡杨,四十尺高的树身是理想的了望台,郁郁葱葱的枝叶刚好可以掩盖住人影。阿尔丰斯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这种树可以在沙漠里长得如此高大、生的出这么多的绿叶,别的植物可都是光秃秃的没有丝毫生机。
攀爬也是一种悠闲娱乐,特别是对这样的年轻人而言,即使阿尔丰斯在表格上填写的年龄为二十一岁,也没人会指责他违反军规,只会让人感觉到这个年轻人童心未泯。他将盘子放到树底,双手抱住树干慢慢往上爬去。实际上,只要他愿意,随时都能以豹子的速度窜上树顶。笨拙的爬树动作吸引了不少士兵过来观看。
“上面有什么东西?”下面传来了士兵的问话声。
“好像有个喜鹊窝,刚才我听到它的叫声了,没准今天能弄几个鸟蛋当宵夜。”阿尔丰斯边往上蹭着边大声回答。
“好哇,留几个让我们尝尝。去他妈的,今晚只有那么丁点肉,说不准是哪个混蛋又克扣食物了。”树下的声音逐渐远去,应该是巡逻小
分队。
一轮血色的残阳挂在天边,远方那片无垠的沙海就展现在阿尔丰斯面前,他心中充满了对往日拾荒生涯的怀念。远处那些平时看起来憎恶无比的闪电也变得格外亲切,这才是属于自己的天地。
城内炊烟缈缈,现在也是市民们准备晚餐的时间。不断有人汇集到咸水塘旁边接水,对于穷困人家来说,这可是他们的命根子。漂浮在半空的是六个硕大的魔眼,它们每时每刻都在上下浮动监视着城外动静。
阿尔丰斯收拾起心神,往军营方向望去。那个胖子的身型辨认起来很容易,十几个军官正在他身边说着话,看他们前进的方位指向中心指挥所。通往指挥所的路前三后二共五条,军营呈扇形状态车轮一样分布在指挥所四周,五条路就像车轮的轴心一样贯通整个驻地。指挥所附近有一小片的绿地,不知道是哪个军官用来培养闲情逸趣弄出来的,指挥所周围根本没有可以埋击的理想地点。想刺杀法利亚只有两个选择——潜入指挥所或者在军营旁边给予致命一击。
后者的话和刚才出手没有多大分别。阿尔丰斯选择了前者,指挥所里的建筑多少还能起点掩护作用。
按照情报,半个魔法时内需要给法利亚送去三次饮食,反过来说,如果食堂按照这个频率往指挥所送食物,大概就是他的机会来了,只要留心观察食堂的送餐情况,那就没必要守在每条路上整日整夜的穷等。
阿尔丰斯顺着树杆慢慢溜下来,倒也没引起别人的注意。他要考虑的是怎样才能在光天白日之下混入指挥所,军官的伙食都有专人负责,并不是随便换个装就能进去的。
一只肥硕的沙鼠从树根的洞里钻了出来,士兵们剩下的食物残渣可是这些家伙的至爱,它们可以不必像外面的同类那样为了丁点的食物四处奔波。
阿尔丰斯灵机一动,看了看四周没人注意,脚下发力噌一声窜过去,一把将沙鼠捉在手里。好家伙,这只大鼠足有两磅重,光是那身肉就有一个士兵一天的肉份。刚才巡逻队的士兵不是说吃不够吗,那就用这家伙来慰劳他们。这几年的沙漠生活已经让阿尔丰斯明白怎么才能在沙漠中弄到充足的食物,鼠和蛇就是两种最容易捕捉的美味。
第三卷 权柄 第十二章 沙鼠
肉香扑鼻,闻到的人全都垂涎三尺。阿尔丰斯先将剥皮的沙鼠串在火上烤上一阵,将外皮烤得焦黄,再切成细块放入汤锅慢慢炖着,不消半个魔法时竟然吸引了二三十个士兵和伙夫,每人手里都拿出汤匙和平底盘等着尝上一口美味。几个厨师在门外探头探脑,他们做了一辈子的饭还没听说过鼠肉能够做菜的。
看着攒动的人头,阿尔丰斯边搅动汤锅边暗暗好笑,幸好一口气捉了五只沙鼠,这里每人都能分上几块,不然那些馋嘴的家伙可能就要抢了。他勺起点汤尝了一口,甜而不腻,味浓而鲜,火侯恰到好处。
“大家排队,人人有份。”这话刚出口,哗啦啦的碰撞声响起,士兵们争相把盘子伸到阿尔丰斯面前,惟恐落后了别人一步。
“这真是沙鼠肉?能吃么?”有人看着盘里的肉块,轻声着问旁边的同袍。
“看那几张皮和剔出来的骨头,错不了。要是不想吃,那……把你的份给我吧。”回答的士兵嘴里含着一大块肉,滚烫的肉块让他直吹热气,眼却盯着别人盘子里头的美味不断晃悠着。
在寒冷的深夜吃上几块大肉,喝上一口热汤,那可真的是件能让身心舒畅的好事。
阿尔丰斯拿着两个盛满肉汤的盘子走到那些厨师前面,“师傅,尝一口吧,保证不会让你们失望。”
看着别人的狼狈吃相,那些厨子也动了心。既然有第一块鼠肉下肚,那么绝对会接着第二块、第三块。不多时,满满一锅肉汤就被抢了个一干二净,渣都没剩下半分。
阿尔丰斯很有把握这群人里面会有多嘴的人去到处吹嘘炫耀,如果明天能传到军官们的耳朵里,那他的目的就达到了。美味的食物谁不想尝试,试过之后他们肯定会用这些东西大拍上级的马屁,只要让驻地的大队长吃得心满意足,保证下次法利亚来的时候会送上这到菜。鼠肉很嫩,烤的时间太长会焦,时间太短则味不透,短期内那些厨师是掌握不了烤肉的火侯,要想吃上一流的鼠肉羹,还得把自己捧出来才行。
他的猜测果然没错。第二天一早,一个管理伙房的小队长前来要求阿尔丰斯亲手做一锅肉羹来品尝。这个要求没能马上得到满足,因为那个鼠洞已经被掏空了,想吃鼠肉还得找时间出扑去捉。
接下来的三天,阿尔丰斯所做的事情只有两件:捉鼠、炖汤。驻地的鼠洞全被掏了个空,负责清洁的士兵老是在抱怨,以前的垃圾都被老鼠吃了,现在将它们下了肚反而要忙出忙入一整天。不过巡逻队可不这么想,每晚都能吃上一盘新鲜滚烫的鼠肉羹那真是无上的享受啊。
连续三天都没有特别情况发生,法利亚一直没有出现。阿尔丰斯已经和厨子们混得烂熟,他那几乎能把沙漠里的动物都拿来作成菜肴的本事让所有的厨房佬赞叹不已。只是他对一些普通的肉类烹调和面包的制作反而一窍不通,这也正好来了个互补,三天时间倒也过得其乐融融。当阿尔丰斯把两盘煨蝰蛇丝放到那些厨子面前时,一半人立即呕了出来,可是当他们尝了口又软又滑的蛇肉,偷吃士兵饭菜的事情就再也没有发生过。
第五天下午,指挥所的一个传令兵出现在食堂门口。
“快点烧水煮茶,准备好点心。”他说着,向伙夫头递过一小包茶叶。
阿尔丰斯心里噔的跳了一下,目标来了。这几天的厨房生活让他多少明白了点内部情况,即使是大队长,也不能每天都喝到茶,十个魔法币一盎司的茶叶都是用来招待贵宾的,只有军部的头头或者市政厅的高级官员才能享有这样的待遇。第二区驻地十分偏僻,而且要是别人来视察的话不可能挑这个闷热的时间。阿尔丰斯往外望了一下,训练场上呐喊声震天,所有士兵都在操练,并没有列队迎接的迹象。照这个推断,法利亚不仅来了,而且还到了指挥所内。
“利索点,队长还在等着。还有那种肉羹吗?弄四份送过来,快!”传令兵完成自己的任务,转身跑了出去。
现在还没到晚饭时间,刚收拾完几百人的午餐用具还在休息的伙夫马上从休息的地方跳了起来,七八个人忙着朝羊粪堆和柴堆跑去,几个厨师手忙脚乱的往水缸里加水,蒸屉和细白的面粉被拿了出来,伙房提前出现了热闹景象。
“杰特!杰特!叫你哪,听到了没有。”小队长喊了起来。
“呵呵,哪个倒霉的家伙又不听话了。”阿尔丰斯心里有点幸灾乐祸,同时盘算着怎样才能混进指挥所看看情况。当小队长走他面前才醒
悟过来:“见鬼!我在这里就是叫杰特啊!”
“机灵点,没看到我在叫你吗?马上动手做汤,他们弄的没你弄的味道好,快点,没听到命令么。”
“是,长官!”阿尔丰斯飞快的冲到老鼠笼旁边,伸手进去捉住两只倒霉的沙鼠。
“该死的,又怎么了,不是还没到晚饭时间么。”阿尔丰斯将厨子平时的口吻学了个十足,边熬汤边向旁边的人低声抱怨。
“嘘,小声点。估计那头肥猪又来了,每次来总把我们弄得不知所措。”旁边一个搓着面团的厨子也低声回应着,“不过也不是没有好处,只要做出的东西让他吃对了口,那么调到军部直属大厨房就有着落了。”
“去军部大厨房有什么好处?”阿尔丰斯不解的问道。
他的话惹来了一阵哄笑声。
做糕点的厨子笑了一会,才解释道:“也没什么别的好处,只是在大厨房里随便一个普通厨师享受到的都是小队长级别的待遇。”说着呸一声,往面团里吐了一大口口水,“妈的,等了七八年,就没见把我调过去。”
阿尔丰斯顿感一阵恶心,以后都不会去吃那些街边摆买的东西了,军营里都能这样干,外边的食物不知道加了多少杂七杂八的作料进去。
第三卷 权柄 第十三章 机会
茶叶被分成三份,第一份最多,其他两份的量依次减少。热气腾腾的开水倒下去,第一杯茶冲了出来。小队长顾不得烫手一把抢过,就着杯口闻了闻,小小的抿了口,“真是舒服,上层人物喝的东西就不一样。我以头颅发誓茶绝对没问题,伦斯,你可以送过去了。”
他哪里是在试毒,根本就是赤裸裸的以权谋私。一个厨子用个托盘端着五个茶杯走了出去,口里还大声说着:“别都喝光了,给我留点啊。”
灶台上还剩下三杯,每个厨子都轮流喝了点。阿尔丰斯还是头一次喝这种暗红色的饮料,入口又苦又涩,除了有阵奇特的香气外,根本比不上浓郁而可口的冰镇葡萄酒。
鲜美的肉汤很快就熬好了,阿尔丰斯学着其他人的样子试尝了一口,以示安全。舀汤的时候一不小心,手掌直接碰到滚热的锅壁,发出吱吱的响声。“砰”盘子摔在地上,浓浓的汤汁洒了一地。
“对不起,对不起”阿尔丰斯一面道着歉,一面弯腰想捡起汤盘。
“你到医务营里去包扎吧,这里没你的事了。”小队长朝他嚷了一句。所有的人都满脸喜色,每个人的拿手菜都不知道给法利亚试了多少遍,偏偏就没得到长官的青睐,要想调升就指望这盘肉汤了,反正做法谁都见过,只是没阿尔丰斯做得好而已,就算以后被查问起来也能拿出托词。
“是,谢谢队长。”阿尔丰斯满脸痛苦的捧着手腕,慌慌张张跑了出去。他刚转过一栋营房,马上听到了伙房里的大声争论和摔碗碟的嘈杂声。他心知肚明,就算自己在场,别人也会想尽一切办法去冒领这个难得的机会。
这是第二次玩这把戏了,为了钱为了权,绝大多数人都可以不择手段的获取,这就是人心。
阿尔丰斯松开手掌,接触锅壁的皮肤在内息保护下连油皮都没烫伤半点。他蹲在墙角,等待一个混进指挥所的好机会。
这次送食物的又是伦斯,真搞不懂那个小队长得了他什么好处。那家伙屁颠屁颠的端着肉羹一路小跑,满以为好运已经降临到自己头上。阿尔丰斯一猫腰和伦斯保持着平行的距离。经过三个营房后,估计伙房的人已经看不到这里的情形了,他一提内息,脚尖连点,三两下已经跃到伦斯身后,一掌往颈部劈出。掌沿精确无误的切在厨子后颈上。
伦斯哼都没哼一声,颈骨已经被斗气折断,软软的垂了下来,阿尔丰斯伸手稳稳接住往下跌落的托盘。虽然理论上还可能有一次机会,但他还是没给自己留下后路,只有这样才能收拾起退避的情绪去克服前面的困难。
机会,一次足够。
“怎么是你?伦斯呢?”一个手执长柄斧头的守卫稍微侧了侧身,往阿尔丰斯身后扫上几眼,“那个屁精怎么没来?”
“他烫伤了,换我送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