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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地下城之武僧-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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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吗?上个月我查看过一本魔法书,里面说世界上有一种叫重力的力量,所有的生物都需要依赖重力,它可以使我们在地上行走,喝水和进食。”

“魔法吗?”阿尔丰斯好奇的问道。

“说是也可以,说不是也行,就像这个球。”液体红球突然从杯中高高跃起,盖勒特张口接住“咕噜”一声咽下去,“这不是水系魔法,只是个变形的气盾。气盾如果和重力持平,就能托起红酒做成酒球。”

“战斗时施放这样的气盾在身上,会不会有同样的效果?”阿尔丰斯举一反三,转而一笑道,“阿拉柯剌人的空中优势将会荡然无存。”

“聪明的孩子。”盖勒特手指稍动,酒杯反扣在台面,“所以我希望能找到一块白水晶提升魔法强度。”

“您恐怕要失望了,我找到的两块都不是白色气系水晶。”阿尔丰斯耸耸肩。

“火水晶?”

“一块绿水晶,还有一块火钻。”

“哦。”盖勒特脸上没有丝毫沮丧,“找了快一个月,市面上有的都是火水晶。”

阿尔丰斯摘下项链,擦了擦,递给盖勒特:“刚找过毒眼。只留下这个。”

盖勒特眼中掠过一丝失望,随手还给阿尔丰斯:“有我在,没必要担心。”

“我知道,只是不想卖。这种东西弄出来的事情很棘手,八十个魔法币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阿尔丰斯将项链重新挂好。

“推荐你去剑士学院是我的错。盗贼比较符合你的性格。”

侍应们轮流将丰盛的菜肴摆上来。

盖勒特拈起一块鸡翼,放进嘴里仔细品味。

“我记得你喜欢这道菜。”阿尔丰斯看着满脸陶醉的盖勒特,“现在稍微像个人了。平时别人在背后叫你的外号‘多克二世’。”

“嗯,那个老头子?哈……”

话未说完,雅间的门在砰然大响中飞往一边。五六个年轻人拿着武器直冲进来。室中坐着的两人喝酒的喝酒,吃菜的吃菜,眼皮都没抬一下。为首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提着把狭长的刺剑,在两人身上扫视几眼后失望的朝同伴摇摇头,连道歉的话都没说,匆匆离去。

踢门声再起。这次是在隔壁,还有女人的尖叫声。

“今天是什么日子?堕落日?”阿尔丰斯贼兮兮的打量着几个狂奔进大厅的妓女,她们身上胡乱披着单衣,丰胸盛臀隐约可见。

“隔壁的兄弟眼光好毒,挑的都是上等红货。”这是他仔细观察后下的结论。

“亲爱的泰勒,以你现在的身家,完全可以去挑一大群。”盖勒特侧过头,打算看出好戏。

阿尔丰斯不满的低声嘟囔:“只要你愿意。”

破门声继续响起,那帮人看来已经找到了目标,正揪着一个狼人的衣领拖往大厅。

拳声呼呼,雨点般打在狼人身上。狼人只用手挡住下身和面部,任凭怎么打也不还手。在场的兽人都围上来看热闹,特别是熊人,不停狂吼着,要狼人揍那几个人类小子。侍应和酒保都远远的躲开了,并未阻止。反正那些桌椅板凳值不了几个钱,打完收拾一下仍然可以营业。围观的狼人有几个看不过眼,想冲过去解救同胞时却被旁边的年长狼人使了个眼色,及时拉住。

没人出手,也没人敢出手。月之心城法律规定,城内严禁私斗,巡兵拥有随时格杀违法者的权利。

被殴打的狼人看到四周都围满了人,这才发出悲惨的狼嚎:“巡兵,巡兵,有人当众打人。”

阿尔丰斯回头白了对面的巡兵队长一眼。

“别看我。已经换班了。”盖勒特若无其事的嚼着食物,“你以为我会和这些毛头小子一般见识?”

阿尔丰斯并没打算放过悠哉悠哉的盖特勒,他朝外边喊了句:“巡兵队长盖勒特鲍尔曼爵士在这里,谁在斗殴?”

酒馆里的人听到盖勒特的名字全都愣在当场,足足二十秒没一人敢开口说话。终于,地上的狼人打破冷场:“我,我要申诉。他们在城里打人!”

围观的酒客像老鼠一样迅速跑回自己的位置继续喝酒聊天,光看他们的神态好像根本就没发生过任何事,除了那几个衣衫不整的女人,小伙子们也被这种奇怪的气氛影响的停下动作,不知所措。

“原来你真的很可怕。”阿尔丰斯笑得很愉快,害怕这个形容词在他脸上根本就看不到一点的影子。

“过奖。”盖勒特掏出丝帕慢慢擦去嘴角和手指上的油渍,笔直的走了出去。

“巡兵队长盖勒特。按照法律,城内严禁私斗。”爵士锐利的眼光锁在踢门的年轻人身上。

“呃,我、我们第一次到这城里,不知道有这个规矩。”憨厚的年轻人有些结巴。他深吸一口气后理直气壮指着地上那个狼人:“他和同伙在沙漠里抢了我们的货物,我们只想逼他吐出货物。”

“这是私事,与我无关。”盖勒特冰冷的语气不带一丝感情。

年轻人面色一缓:“那就让我们打到他说出来为止。”

盖勒特的目光转为好奇,嘴角挂上笑意:“阁下会错意了。他在城外抢劫,你在城里打人。”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另外一个年轻人终于沉不住气,粗暴向巡兵队长喝了一句。

“城外抢劫和我无关。城内斗殴触犯律例。”盖勒特简单明了的说道。

年轻人的气不打一处来:“他是反抗军,你知不知道?”

“抱歉。即使是反抗军,只要他遵守律例,和普通市民并亦无二至。”

阿尔丰斯暗叫一群呆瓜。盖勒特今天心情好才故意放他们一马,换在平时这帮人早就趴在地下了。即使是有理行遍天下,也不想想塔隆沙漠是不是讲理的地方。

“什么狗屁条文。我布利没听说过。”布利,就是喝问盖勒特的那人。

盖勒特面色微变,手臂突然挥出,小臂笼上一层透明的气团,气元素不知不觉间已经凝聚,衣袖由于光线的折射而变得扭曲折叠。布利甚至来不及动作,胸口就已经结结实实挨了一记重击,整个人向后弹飞出去。

不愧是盖勒特,魔法配合武技运用得出神入化。阿尔丰斯拼命对付着手里油淋淋的烤鹅时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精彩的一幕。

“你们已经听说过了。再告诉你们一件事,从现在起,我有权将你们格杀。”盖勒特眯起双眼,语气再度转冷。

那帮人的面色急剧变换着,眼睛在布利和盖特勒身上游移不定。被殴打的狼人一骨碌翻身爬起,连跌带撞冲进自己的雅间。酒馆里热闹依旧,不过那两百多只眼睛都集中在打人的小伙子身上,不看别的,只想知道他用什么方法下台。

“滚!下不为例。”盖勒特根本不理会众人的目光,一甩手散去气元素,飘然归座。

阿尔丰斯随手递上一杯水,笑道:“这种欺负人的事亏你做得出来。刚才我是看那狼人可怜才让你出出风头。”

“偶尔做做感觉挺好。”盖勒特也不介意他的恶作剧,接过水杯一口饮尽,“你觉得他可怜?除非在沙漠中连下七天大暴雨才能让我相信这个事实。”

“那个狼人抢了些什么货物?有点好奇。” 阿尔丰斯盯着桌面的空杯陷入沉思,半晌才吐出这句话。

“我去揪他过来。他不敢不说实话。”

阿尔丰斯摇摇头:“你不觉得偷听更让人舒服吗?”也不待盖勒特回答就将空杯直接按在墙上,耳朵贴在杯底上。

“唉,只有我这种傻瓜才会心甘情愿被你利用。”盖特勒兴趣盎然的看着阿尔丰斯的动作,“看在鸡翼份上,不和你计较。”

“……神官……玛……女儿……丝……今晚……偷……剩下……”阿尔丰斯低声念着听到的词汇:“……石堆……十……里……”

阿尔丰斯取下空杯,目光焯焯:“货物不在城内。今晚他们想劫持谁?神官有个玛的音,他有个女儿带丝字的。”

“西格玛神官的女儿克里丝蒂娜?那个见鬼的死灵女人跟这票买卖扯上边了。”

“伙记,要不要顺手发笔小财?”阿尔丰斯喝完最后一杯酒,抖开个鹿皮袋把桌面所有能吃的全部扫进去。

盖勒特傻愣愣的看着阿尔丰斯的动作,吐出一句话:“以后如果有人问我和你的关系。对不起,我从来就没见过阿尔丰斯这个人。”

“晚了,现在差不多有一百人知道我是你的兄弟。”阿尔丰斯面上笑意连连,最后一颗樱桃也被他抛进嘴里。

第一卷 塔隆沙漠 第四章 夜袭

晚上的塔隆沙漠是风的天下。

太阳隐藏在地平线后,温度稍微下降,灼热的暴风开始肆虐,这些由温差产生出来的怪物卖力的吹散沙子表面凝结的水份。

异大陆的人将水由冰变沸的温度定为一百个刻点,每个刻点为一度。太阳初升时沙漠大概有三十八度,下午最高可以到六十五度。现在这个时间温度骤降至十五度,凌晨的时候更为夸张,只有五度。

阿尔丰斯对沙漠非常熟悉。晚上的温度不至于让袋子里的食物发馊,相反,半硬的熏鱼吃起来比刚出炉时更可口。

月之心城方圆五十里全是沙漠,只有灰石堆那里勉强可以称的上石堆两字。距城十五里,步行需要三个魔法时,他听别人说过,这地方以前是座石山。多克和另一个巫王曾经选择在这里决斗,过了几天,有大胆的人过来看情况,山没了,只剩下一堆灰石。

阿尔丰斯此刻正坐在乱石堆后边,大半个身子蜷缩在厚厚的毛毯里,手指在沙里无聊的旋着圈圈。等待的时间最难熬,这几年的盗窃生涯早已经让他磨练出沉稳的耐心,沙粒带点粗糙的摩擦着手指,让他觉得很惬意。长达几天几夜的守候,他早已学会从中找寻乐趣,每粒沙子都可以成为消磨时间的玩具。

月光清辉下的沙漠显得可爱而平静。黄色的地面偶尔会形成一两道小旋风,盘旋过几圈,在沙上留下完整的印记后消逝无踪。阿尔丰斯探出头,石堆周围还是空无一人,情报的可靠与否都不要紧,最重要是过程要好玩。他现在只不过是那只小黄雀,成功与否,并不涉及他的切身利益。

白天窝居在沙下的小动物都会趁晚上的时间出来透气,另一个目的就是找水喝。沙子吸收空气中凝结的水份,只要把上面的沙拨开,再把下面稍微湿润的沙含在嘴里,就可以吸收到生命赖以生存的水。

一条沙漠蝰蛇在不远处扭动着身体钻入沙底,它的想法和阿尔丰斯是一致的。不管是人类还是其它任何动物,都喜欢伏击、偷袭这种高成功率的行动,只要有足够的耐心潜伏下去就成。蝰蛇只露出头部,流动的沙子慢慢将它露在外面的部分掩盖起来形成一个稍显突出的小沙包。谁也不会去留意,沙漠中这样的地方数不胜数。

远处传来沙沙脚步声和马蹄踏沙的声音。阿尔丰斯将呼吸放缓,隐约可见沙尘飞扬,如一条黄色巨龙往这边汹汹涌来。

他马上将厚毯反转,用事先准备好的几根木棍支撑起来。厚毯经过特殊染色处理,外层沙黄色,内层灰白色。外层朝上铺在沙上,就算细看也很难分辨,内层和石堆的颜色一致,在外边看来,支起后的厚毯就像一堆岩石。这种视觉欺骗学自流浪剑客,他们总有很多别人意想不到的方法逃避危险。

阿尔丰斯只在缝隙中露出一双眼观察着外面的动静。最先到来的是几十匹马,数量足以和一个大型商队相媲美,他们是反抗军主力——游牧骑兵。骑兵在一里开外分成三拨,两拨左右分散警戒,一拨奔到石堆前停下。

没有任何军队敢在沙漠中正面迎战这些骁悍的骑士,游牧民手里的三尺弯刀砍起人头来比切菜还快。武器虽然锋利,但真正让人畏惧的却是游牧民漠视死亡的性格,信仰让他们信心坚定——英勇战死会让灵魂升入天国,受到神的庇护。

那个领头的游牧民下巴上一片清碜碜胡子,鼻梁高耸,鼻尖向下倒钩,目光往四周扫视着,如果不是五官和人类的标准相符,说他是那些长翅膀的阿拉柯剌人恐怕也不为过。

厚毯内的空间很窄,稍微挪动下身体都会发出致命的声响,阿尔丰斯连大气都不敢喘上一口。

良久,阴沉的嗓音响起:“桑求还没到。就地休息。”

空眶的沙漠偶尔传来几声马嘶,气温逐渐下降,游牧骑兵们用缠在头上的白巾将眼睛以下遮盖的严严实实,看起来十分怪异。

不安突然在阿尔丰斯心中蔓延,这是近乎野兽的本能,有很多次他都是靠这种天生的预感逃过一劫。

游牧民在马上战斗力一流,但在其它方面还远远比不上真正居住在沙漠里的生物。比如说,利用沙洞潜行的大耳怪——身高不满四尺,全身覆盖着绿色皮肤的生物。它们是半身人的远房亲戚。绿色皮肤可以减少水份散失,让它们在沙漠中几乎不靠纯水就能维持生命。同时它们也是沙漠中的打洞好手,可以毫不费力在十尺深的沙底打出一条两里长的通道。很多商队在休息时经常会遭到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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