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也已经有了点温婉可人的样子,都不曾在林希瑾的面前撒过娇。而林希瑾到这个时代不过月余,两个在她面前不太有存在感的人怎能奢望她对他们记忆深刻?
走出云一楼的时候,车夫许妈就已经在楼外停马车的地方候着了,她们约好相聚的地点就是云一楼。
回去的一路主要是林希璃再和李逍谈论着京城风情,林希瑾在一旁微笑着听着,偶尔插上两句。林希璃对李逍的身份到底还是存疑,于是有些笨拙地想办法套着李逍的话。林希瑾也不打扰,她感觉得到李逍也发现了林希璃的目的,既然李逍她自己都没什么不悦的,林希瑾也不介意李逍两人给她普及一下京城的常识。于是一路和谐,林希璃被李逍带着思路天南地北地说着些常识性的东西,某个伪装品在一边微笑地看着自家妹妹被个猥琐货逗趣。
等回到了林府的时候,林希璃已被这个一脸的道貌岸然的画圣忽悠得云里雾里,满脸崇拜地望着李逍眼中直冒小星星。而林希瑾则完全是被李逍雷得说不出话来了。她实在是太震惊了,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这么不要脸的人!
在李逍的口中,她自己化身为一个不畏家庭阻力坚持探寻画艺巅峰,隐忍坚定,可悲可泣的英雄式人物。
她一路为了逃避家庭的围堵,不得不在小倌馆金蝉脱壳,留下了她从家里带出来的所有的财物。
之后为一位她的崇拜者画了一幅像,收到润笔十两银子,看到有个可怜的少年卖身葬父,一时怜悯心起,便把身上的银子全给了他,自己却连名字都未留便离开了,完全不顾少年哭喊着要为奴为婢,一辈子伺候她。
南行的这一路上她就以为人作画为生,可惜山野多俗人,有眼不识金镶玉,她好不容易才赚了一两银子不想一进入这清河镇就被盗了。幸好遇到了林希瑾她们,要不她就不得不以她写诗绘画的手来做那洗碗拖地的腌臜事了。
说到最后,李逍甚至热泪盈眶,似乎是自己都被自己感动了。
啊呸!林希瑾在心里唾弃得一塌糊涂。她敢打赌,李逍说的事倒是事实,不过过程却绝对不是她自己说的那样。
什么不得不在小倌馆金蝉脱壳?
啊呸呸!她看完全就是在小倌馆玩到分钱没有,被丢出来了!
什么看人家可怜,做好事不留名?
啊呸呸呸!她看绝对是被人玩了仙人跳,钱被人骗走了!
什么银子被盗?
啊呸呸呸呸!明明就是自个儿一文钱都赚不到,想吃霸王餐!
不过尽管林希瑾被雷得天雷轰轰,却还是面不改色地作出一副敬佩不已的表情说:“啊,原来李姐这一路是如此之坎坷,让小妹实在是敬佩得五体投地啊!”
李逍满脸的高人状,摆摆手示意不值一提:“哪里哪里,逍也不过尔尔。”
呸!
不值一提还笑得这么洋洋得意!
林希瑾再次在心底比起了中指。
12
12、首发商品(修) 。。。
首发商品
回到家里,林希瑾带着李逍去见林正君。依仗着李逍的厚脸皮,林希瑾再一次被雷了。
看着林正君拿着手帕一边拭泪一边搂着李逍“这可怜的孩子啊!”“我的心肝儿啊!”地叹息个不停,李逍还顺应情节时不时地不落半滴眼泪地假嚎两声。林希瑾震惊了,这是哪里来的奇葩啊?还有人可以比她更雷吗?反正林希瑾自问以她的段数是没法儿做到李逍这样的。
真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啊!
林希瑾嗟叹了一声,看着林正君一时半会儿的是想不起来她家女儿的,于是带着林希璃告退,把整个场地都留给李逍发挥去了。
回到她的院子不久,漱玉便带着两个她没见过的中年女子了进来。
林希瑾透过窗子的缝隙看着,两个女子都身穿短褂,一着深蓝,一着藏青。两人低着头跟着漱玉走进院子,姿态低调恭谨,落脚无声,也不左顾右盼。虽没见过,林希瑾也知道这该就是侍墨和侍书了。林希瑾不由心中惊叹,不愧是母亲亲自调教过的贴身丫头,行为举止比起一般中等人家的小姐都还要知礼一些。
走到书房门口的时候,漱玉向前走来敲门,两个女子都垂手侯在台阶旁不显眼的地方。
待到林希瑾应声之后,漱玉抱着满怀的东西走了进来,向林希瑾回禀:“家主,这些是二少爷的丝线,漱玉把铺子里有的都买了一些。这些是彩衣坊的布料。家主只说买几匹素些的料子,漱玉就挑了府里以往常用的几种买了一些,都在这里了。”
“嗯。”林希瑾伸手摸了摸布料,手感细腻,质地柔软,卖相也好,的确是很不错。放开了手之后问漱玉,“你买的这些是彩衣坊最好的料子还是中等的?”
“是中等偏上的。这些料子是府上在京里的时候也常用的,府里的主子大多都是用的这些料子做的衣服。不过这里的价格却是比京里要低上不少,漱玉以前也曾在京里帮府里仆妇给她们的小夫郎带过这种料子,京里这两匹料子的钱估摸着能在这里买三匹了。”
“嗯。”林希瑾摆摆手,说,“把这些给希影和希音各送一匹过去,剩下的就都给父亲送过去,顺便把丝线给希影。出去的时候让侍墨和侍书进来。”
“是。”漱玉行了礼,便抱着满怀的东西走了出去。
侍书和侍墨两人进来的时候林希瑾正在思索对两人的安排问题,她本想将两人派出去带着漱玉去找找布料的来源的,看着两人的样子倒觉得这样有些浪费了,这两个人一看便是经过母亲精心调教了的,有本事倒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够忠心。面对着明显年幼的小主子也是明显发自内心恭谨的模样,林希瑾猜想母亲肯定是施恩于二人了的,而且是大恩。
而两人进来看着林希瑾一只手按在桌子上不紧不慢地敲打着,似乎在思考什么的样子,便恭谨地站在一旁,不发一言地静候着林希瑾出声。
过了好一会儿,林希瑾才反应了过来,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不好意思,我有点走神了。”不管怎样,她现在得先了解一下她目前手下唯一的铺子的情况。于是示意两人坐下,待两人坐着凳子三分之一的位置恭谨地坐定了之后,林希瑾才开口,“本来早就该和你们聊聊了的,只是希瑾一直卧病,所以委屈两位在当铺这么些个日子了。”
“是家主抬举了,这本是侍墨和侍书该做的事,谈不上什么委屈。”说话的是穿着藏青短褂的女子,按照人的说话习惯,她该就是侍墨了。看来这两个人当中,主外的该就是她了。果然身穿蓝色短褂的女子一直没有说话,还是穿着藏青短褂的女子继续说道,“不知家主这般招我俩回来可是有事?”
林希瑾点点头,抬眼望着藏青短褂的女子试探地问:“不知侍墨你俩在当铺有何发现?”
“嗯。”林希瑾猜的果然没错,藏青短褂的女子侍墨点头,神情严肃地回道,“因为家主一直抱恙,正君又因着家主无心他事,所以我俩一直没有机会禀报。这胡掌柜的,有贪墨行为!”
林希瑾心里一惊,面上却还是淡淡的。轻飘飘地扫了两人一眼,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说:“可有证据?”
“有的。”侍墨垂手低眉,“侍书已把当铺上交的账面上有问题的地方都划了出来,历年零零总总的加起来,也有八百两之巨。”
“果真?”这下林希瑾再也装不住了,脸上终是显了惊讶之色。这不是林希瑾大惊小怪,一两银子等于一千铜钱,一个铜钱等价于一元人民币,这就是八十万人民币啊!这小小的一个清河镇当铺上居然被人贪墨了这么多的银子,怎能让林希瑾不吃惊?
“是的,家主如有需要,侍墨可以把侍书整理出来的账目取来给家主过目。”
“这且不忙。”林希瑾压抑住惊诧之色,摆摆手说,“你俩不辱使命,母亲果然是没看错人,在当铺就停留了这么些日子就把这深藏多年的蛀虫给挖了出来。”说着林希瑾又抬首望着侍书问道,“我记得以往府里的财务往来都是你经手的吧?”
侍书微微欠身,点头说:“是。”
“正好。你俩今日还回去,今晚收拾一下,明早带着账目就搬回府里吧。”林希瑾反手用指节敲打着桌面,过了一会儿才说,“届时我还有差事交给你们。”
“是。”
两人起身应声,便退了出去。
林希瑾坐在椅子上琢磨着这件事,越想越觉得有问题。她相信凭着她母亲的手段,即使她的京里的时候不知道这胡掌柜的所作所为,等她回乡了也是一定是会发觉的。但是母亲却放任这个人一直掌管着当铺,这其中一定有什么理由。林希瑾心里有一种想法,不过这需要她到父亲大人那里证实一下,于是她便把心思又转回到了成衣店上。
设计师找到了,虽然还没谈定,但是既然已经到了手,她一定是跑不脱的。
然后是布料。
暂时她是打算就用着镇里的布料的,离过年还有四个月,她是打算好好赚上一笔冬装的钱的。只是如要有长期的发展,找一个稳定便宜的货源就势在必行了,所以她打算近期内就把漱玉派出去寻找货源。只是漱玉毕竟从未出过远门,让她一个人办此事林希瑾自己都不放心,所以本是打算让侍墨和侍书两人一起带漱玉去的。但现在见了两人,林希瑾倒是改了主意,让侍书一个人带漱玉出去就足够了,反正侍书是个精明的,必是吃不了亏。至于侍墨,她即将开业的成衣店还缺个掌柜的,人才不能浪费啊。
至于店面,人工,准备工作之类的问题,她不是刚认了个地头蛇的大姐么,浪费资源是可耻的。
想好了这些,林希瑾便开始考虑主打商品的问题。
虽说已经打定了主意要做出个品牌来,但是品牌也是要有好的作品的支持的。虽说有了个画圣做设计师,但李逍以前毕竟还没有接触过这方面,想要进入角色还是要些时间的。而且在店铺开业的初期,她的资本也有限,所以这个首发商品最好是物美价廉,能为她积累到好的名声和资金。
这倒是真的要好好想想!
要不先做棉鞋吧?林希瑾心里一动。这里的鞋子大多都是单层的,所以到了冬天不到万不得已,一般都会呆在家里猫冬的。要是有了棉鞋……
林希瑾心里YY得口水直流,但忽然想到她到现在还没见过棉花这种东西……林希瑾又蔫吧了。现在有棉花这种东西么?
算了,棉鞋是不用想了。要不雪地靴?林希瑾记得以前在淘宝上淘过一双雪地靴,质量那是相当的差啊。穿了两次就破了,里头好像是用的人造丝。林希瑾拍拍脑袋,虽然没有棉花,但是有羊毛啊!不对,也不行,这里不产这个,可以做,但是成本太高了。
要不就绣花鞋吧?林希瑾忽然想起了这个曾经封建社会中女人的痛并快乐着的根源。绣花鞋那是真漂亮啊,林希瑾以前也曾买过一双,纯手工制的,那叫一个美啊,绣着鱼戏莲叶间,那小鱼像是要跃出鞋面了似的,花了她好几千元。不过也很合算,据说那双鞋是绣花师傅绣了两个多星期才绣出来的。
想到这个,林希瑾又蔫吧了。她倒忘了,这个绝对是个细致活,这里肯定也是有绣花鞋的,不过肯定是大户人家,有钱有人还有闲。以后作为个孝心,绣一双送给父亲倒是可以的,但是要大规模投产,除非她发明纺织机。很显然,你能指望一个物理得二十八分的女人懂纺织机的原理吗?再说她要是懂纺织机还做个什么成衣店啊,直接去做纺织机就得了呗!
好了,这个又被否了!
对了,绣花!林希瑾灵光一闪,她想起了大学时期流行过一时的东西——十字绣。这个地方总有些穷苦人家的男孩子男红是没有人教的,她若是做些十字绣的布去卖……宾果!林希瑾打了个响指,这是个好点子!
打开了思路,便灵感如泉涌。还可以在布上面画上淡淡的痕迹,甚至染上颜色了之后作为绣花的模板出售,这便又是一条路了。
还有中国结,古代好像叫络子吧。林希瑾还记得以前上古代史的时候那个秃顶的历史老师曾大发感慨,其实古代人的智慧是很令人惊叹的,只是太过于敝帚自珍,所以能传承下来的真的很少。所以这里络子的花样应该也是有的,林希瑾相信她要是去收集的话一定可以找到很多的样子,配套地出售出去也是条路子吧。
再之后就是抱枕之类的。古代人时兴用玉枕,林希瑾刚开始真真是觉得不舒服的紧,让漱玉给做了菊花枕才好了些。做些抱枕无论买的人多不多,反正也是条路了。
再就是高跟鞋!
林希瑾忽然想起了现代时女人必备的鞋子之一,顿时极为兴奋。甚至还可以把清朝的花盆底都给弄出来。林希瑾想象着在这里男人为了向女人献媚一个个穿上走得婀娜多姿,笑得相当的邪恶。
越想越兴奋,林希瑾拿出一摞纸,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