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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交 续篇 童话+番外2则 by 蓝淋-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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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舅舅,再给我讲个故事吧。」
      在脚边抱着他的小腿的是他的小外甥女。表姐来T城休假,带来一双儿女,大儿子正是叛逆期,小女儿正是磨人期,每天
      都要听很多童话故事,从早到晚就没歇过。
      任宁远略微疲惫地,把她抱起来,让她坐在腿上,而后翻开一本童话书。
      然而故事刚念个开头,小鬼就说:「舅舅,这个我听过了。」
      小孩子记性太好,求知欲太旺盛,也不是什么好事。
      「舅舅,给我讲个我没听过的故事好不好。」
      这还真不容易做到。任宁远第一次有种班门弄斧的乏力感,揉了太阳穴,又翻开一本书。他今天不是很有精神。
      「舅舅,我不要听书上的,我全都听过了,我要听电台里的。」
      任宁远合上书页,往桌上某个方向看了一会儿:「舅舅给你讲一个小丑鱼的故事吧。」
      从前有一条小丑鱼,有一天在海底遇到一条大鲨鱼。明明那是凶恶的鲨鱼,很多鱼都怕牠,不知道为什么,小丑鱼却会当
      牠是善类,以为牠吃素的,觉得牠很帅气,一心一意跟着牠,当牠的小跟班,每天上上下下帮牠打扫。
      鲨鱼一开始不太习惯,牠又不是海葵,根本不是小丑鱼合适的共生对象。
      但小丑鱼对牠实在太好,大概是眼神不好,错把牠看成温柔美丽的海葵了,每天都带食物来跟牠共享,还帮牠清理身上的
      废物。
      渐渐地,鲨鱼也会把牙收起来,让自己看起来更温和良善些。
      小丑鱼钻到牠嘴巴里帮牠尽心尽力地清洁的时候,牠要很小心,才能保证自己不会一个不留神就把牠给咽下去。小丑鱼对
      鲨鱼的那份情谊,值得鲨鱼为牠做些什么,好让牠能安稳地活在牠那个小小的世界里。
      鲨鱼并不需要做太多,因为小丑鱼要求的一点也不多。于是鲨鱼在远离海底的地方圈了一个小珊瑚群,找了朵海葵,让小
      丑鱼在里面安全而充实地游来游去。
      于是以后再也没有鱼来帮鲨鱼做那些小丑鱼做过的事了,没有鱼会高高兴兴地跟在牠身后,鲨鱼觉得有点寂寞,有点想念
      小丑鱼。但小丑鱼在那里的生活都已经不轻松,而鲨鱼所在的那现实的海底世界,比牠所知道的还要残酷难看。
      但是有一天小丑鱼却突然从珊瑚群里出来,带着全部家当来找鲨鱼。
      这实在太傻太不安全了,牠的体色是很鲜艳的,会给牠招来很多危险,轻易就成为捕食目标,被别的鱼随便吞吃掉。
      牠太弱小了,却又不容易躲起来,鲨鱼不知道要把牠藏在哪里。也许只能钻进鲨鱼的嘴巴里才安全,但鲨鱼自己毕竟也是
      肉食性的,牠每顿都要吃很多很多的鱼。
      「然后呢?」
      任宁远停了一会儿,低头摸了摸小女孩头顶软软的还发黄的细发:「很晚了,妳该去睡了。」
      「可是舅舅,故事还没有讲完啊。鲨鱼没有吃掉小丑鱼吧?牠们一直是朋友对不对?」
      任宁远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以大人的耐心温和道:「去睡吧,不然妈妈回来要骂妳了。」
      四岁的小鬼还在不依不挠:「小丑鱼后来到底怎么样了呢?」
      任宁远略微沉默了一下,抬眼看了看桌上:「牠被冲到岸上,死了。」
      小鬼没了声音,安静了一会儿才大声说:「舅舅你骗人,电台才不会放这种童话故事。」
      任宁远摸了一下她的头:「快去睡吧。」
      生活本来就不是童话。
      桌上相框里的男人,笑得怯怯又满是受宠若惊的欢喜,面容很年轻。那是很多年前,而他还记得那时候他站在他身边,身
      上很淡的味道。
      他也记得,他不在,已经一整年了。
      任宁远把小外甥女哄上床,给她拉好帐子,表姐也回来了。任宁远看她是一个人,就知道外甥又不听话了
      「小斐还是不听我的。」年过四十的表姐黎若抱怨的神情也是很优雅。
      任宁远笑道:「由他去吧,乐斐也长大了,年轻人,让他做些自己想做的。

      时间晚了,任宁远自己也回了房,坐在床上看着床头的照片。 
      枕头是旧的,那男人的衣服也还在,只是时间久了,要放在鼻子下面用力去闻,才仅有一点很淡很淡的,几不可察的味道。 
      任宁远睡在那枕头上,关了灯。 
      他不知道这晚能不能梦见他。 
      他时常在梦里听见那个男人,知道他就在门外。然而急着去开门的时候,梦往往就断了。 
      直到现在,他还是不肯入他梦中。 
      那个人已经死了,悄无声息的。 
      庄维和楚漠都去了美国,偶尔联络,大家都默契地绝口不提那个人,好像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个人模糊的影子消失以后,就会像是从来也没有存在过一样,日后大家各自心安,若无其事。 

      的确无论什么样的伤都会止血,愈合。 
      然而却成了一块疤。 
      因为那男人的祭日,周末曲珂从学校回来,她这一年里长高了一些,成熟不少,变成了大女孩了。那男人去世以后,她像是一夜间就突然长大了。 
      她原本只是个智力超常的孩子,心态反而还很天真,比同龄人都更加稚气,爱撒娇。她的那个父亲把她照顾得太好,只有够幸福的孩子才有天真的资本,她在那个不富裕的家里,也活得像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 

      那个男人走了以后,任宁远其实让她过上了优渥得多的生活,什么都不缺不愁,出入有名车接送,再不必像那男人在世的时候那样,去挤公交车或者徒步。 
      但是她却再难以孩子气地生存了,她在这富丽堂皇的皇宫里反倒像个灰姑娘,有了种远远超出年龄的沧桑老成。 
      任宁远看着那现在连头发都是自己剪的女孩子:「上次让人带去学校给妳的东西,都收到了吗?」 
      「收到了,谢谢你,任叔叔。」 
      「那就好,妳还缺什么,尽管跟我说。」 
      「任叔叔,以后都不用再给我汇钱了,我自己可以应付的。」 
      任宁远停了停:「不要跟我客气。我答应过妳爸爸,会照顾妳。」 
      「其实我用我爸爸留给我的钱做了投资,这几年的花费都没有问题,」曲珂现在有点男孩子气,「我想我爸爸,会更高兴看到我能独立。」 
      任宁远看了她一会儿,点一点头。 
      曲珂表示要住校的时候,他并没有阻止。并不是他不疼爱她,而是他和她现在有些难以独处,再也无法回到以前那种宠溺的亲密。 
      他感觉得到曲珂甚至是恨着他的,尽管没有人告诉她任何东西。 
      那种微妙的恨意和生疏,她和他其实都有。 
      一旦只剩他们俩面对彼此,那男人死去了的事实就越发鲜明。 
      那个人不在世上的每一天里,他们都觉得残缺,却根本无法彼此安慰,面对面只让缺口变得更大。 
      任宁远从泳池出来,叶修拓和容六已经在吃早饭了。 
      容六赞叹道:「游到现在,你体力未免也太好了吧。」 
      叶修拓一本正经地说:「我体力本来也是很好的,只是昨晚用掉了。」林寒还在楼上房间里睡觉。 
      「不要脸!」容六忍不住大喊大叫,「为什么肖腾就不肯跟我出来度假呢,难道他都不需要放松吗?」 
      「人家是四个孩子的爹,你就饶了他吧。」 
      「唉,」容六哀怨地趴在桌子上,「可是我都好久没做了。那种功能太久不使用,说不定会退化掉的。」 
      叶修拓说:「闭嘴,你说这种话,要让宁远情何以堪?」 
      任宁远坐下来吃东西,笑一笑,把叉子往芒果碗里一插。 
      叶修拓从善如流地把叉子拿起来吃芒果粒,看着他:「宁远,不是我管闲事,你真的都没需求吗?这样对身体不好吧。」 
      容六还不知死活:「你放心,他已经娶右手为妻了,哈哈哈。」 
      等他笑完,也没早餐吃了,只好又哀怨地趴在桌上,边看着面前竖着的刀叉,边翻看手机:「发那么多消息,肖腾连一个 
      也没回给我。。。。。。啊,我真是太寂寞了。。。。。。」 
      容六一个人在那发花痴,任宁远只不紧不慢地吃早点,比起容六的风流俊美,任宁远那安静的英俊轮廓里,完全是个三十多岁成功男人该有的沉稳和内敛。这样的人却会是单身,叶修拓怎么也想不透。 

      「宁远,你也该找个女朋友了,」叶修拓顿了顿,「或者男朋友。」 
      任宁远只是笑笑。 
      「你别不当回事,人都是需要一个伴的。不论是男是女。」 
      任宁远抿一下嘴唇,不答话,只又倒一杯茶。 
      他并不信任爱情。所以从来都不恋爱,对这种话题也不感兴趣。 
      感情令人痛苦,无措,失去控制。他见过叶修拓和容六陷在感情里的失态,觉得那并不好,而且爱情太善变,一点也不安定,所以他不憧憬。 
      他只喜欢且习惯那种能掌握在手的感觉。能控制的关系才能令人安心。 
      他本能地会想把对他重要的东西,都捏在手心里。 
      爱情是什么滋味,他并不清楚,他听过很多人描述,也些微地想象过,有了一点轮廓,但终究是不明白。其实他也不想知道,他觉得那是毒品一样的存在。 
      但是他时常会想起那个不起眼的男人,回想起他们在那几十年漫长的往来里,那点短暂的相处,就再也无法入眠。 
      他觉得他快要得心脏病了。 
      叶修拓把手放在他肩膀上:「我知道你放不下。但事情都过去了,你怎么想,也没有用。」 
      任宁远抬起眼睛:「我没想什么。新店下周开业,准备得怎么样?」 
      叶修拓像是欲言又止,终究只是叹了口气:「好吧,你肯谈工作也好。」 
      地铁口附近的街道,一到时间就有摊贩带着包裹或者推了小车来摆地摊。这里人来人往,什么东西都卖得出去,所以也就卖什么的都有,衣包首饰,煎饼果子,甚至活兔子。 

      周末的中午,肥胖臃肿的男人已经灰蒙蒙地坐在那里了,每天他都是来得最早,都在老位置,自己带个小板凳,铺好布,摆好东西,也不叫卖,默默等着生意上门。 
      他人不起眼,又悄无声息的,但东西五颜六色,摆得也漂亮,还是能吸引来路人的眼光。价格也定得实在,东西质量优良,做得久了,生意也算不坏。 
      男人坐了一会儿,卖出去两件东西,街上人流渐多,摊位更是遍地开花,一天之中的热闹时段已经开始了。 
      「嘿,胖子。」 
      男人朝对方点点头,少年就把大包往他边上一放,开始摆东西。这少年是最近新来的,十八、九岁的样子,叫 Phillip。 
      Phillip人长得又高又帅,满身都是年轻人独有的那种充满活力的轻松随意,只穿个简单的涂鸦T恤,套个带帽外套,下身是膝盖磨破的牛仔裤,略脏的球鞋,在人群里就相当醒目,就总能引得来往的女性驻足,连带旁边的摊位生意也会变好。 

      「小P,你又要在胖子边上摆啊。」 
      Phillip嘻嘻一笑:「在他边上暖和呀,又挡风。」 
      大家称 
      Phillip为小P,这一带摆摊的彼此混熟了,本名一般没人提起,需要的不过是个称呼。比如胖男人就是「胖子」,没有比「胖子」更形象又顺口的了,至于他究竟是什么名字,没人知道,也没人介意。 

      胖子卖的是各式各样的包, 
      Phillip就卖些自己画的T恤,上面的图案都浓墨重彩,很特别,有的实在是太过特别了,但居然也总能卖出去。人长得帅,优势是很明显的。 
      一下午 Phillip就卖了几十件T恤,大多是熟客,顺带让胖子也多卖出去好几样东西。生意大致告一段落, 
      Phillip看了一下运动腰包里多出来的那堆零钱,胖子还在认真地把每张钱都摊得平直,放整齐。 
      「胖子,晚饭你要吃什么?」 
      「我带了便当。。。。。。」 
      「放到现在已经冷掉了吧。」 
      「也还好。。。。。。」 
      「不要这么省,晚饭我请你好啦。我要海鲜锅,想吃霜降牛肉和生蚝了。。。。。。」 
      胖子看了看他:「那个贵的。」 
      「我下午赚的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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