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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有幸-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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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蹄子马鞭一挥,朝浑邪王主部奔去。
“不去那,我们要回去救去病!”明珠打了老蹄子的后背一巴掌。
“将军还用的找你救。你不要去添麻烦了!”老蹄子不屑的说。
轰轰的马蹄声逼近,峡谷的另一侧,数百个黑毡帽的匈奴壮汉驾马赶来,营救他们的主人。
“哲尔索的人来救援了!去病已经没有力气应付这么多人了!!”明珠喊道。
老蹄子回过头,犹豫不决。
“老蹄子!!”
“他奶奶的。”他跳下马,把缰绳甩给明珠,“我去帮忙,你回去找鹰击司马来救援。”
“我不,”明珠下马把缰绳甩给老蹄子,“我去帮忙,你回去求援。”
“都什么时候了,你怎么这么婆婆妈妈!”老蹄子急得跳脚。
“你的路比我熟,你能用最快的速度找到他们!!你不要再说了,这是最好的办法!!”明珠丝毫不让,转身往霍去病那里跑。
老蹄子一声无奈,只好上了马。
一声呼啸,霍去病的黑马从山壁后面跑出来,明珠侧身翻上。黑马默契的冲入哲索尔背后,在仅剩下的几个匈奴壮汉中划过。明珠的手背不断的被热血灼烫。第三个,第四个……第七个。
她至今为止杀了七个人了。
“你回来做什么!!”他的脸上满是汗水,红色的戎装已经塌湿了大半。鹰一样犀利的眼睛里带着他杀戮时候的残忍。
“同生共死。”她淡然一笑。
他站满血迹和脏渍的脸上,霎那间绽放出花朵。洁白的牙齿在他月牙一般的笑容间露出来。
他的犀利也在这一霎变成从容。
哲尔索后退翻身上马,朝身后的石壁方向奔去。
霍去病拽着明珠的手,跃到她的身后。“驾!”他一甩马缰,黑马朝浑邪王部一头疾驰。他已经没有再多的力气追杀哲尔索或是与她的救援部队搏斗,他们眼下最重要的,是与汉军主力会合。
后面奔腾的马蹄声越来越远,前面的马蹄声越来越近。
是说他们已经摆脱哲尔索的后援部队要与赵破奴碰面了吗?
“不对!!”霍去病身子一紧,“来的不是我们的人!!”
“不是赵破奴?”
他侧耳细听。
“有三批人朝我们这里来。后面一百人,是哲尔索的后援部队;前面东方有一万多人,那是我们的人。可恶的是……还另有一批人在赵破奴之前,从西面赶过来。”
“西面?”
“浑邪王部西面是酋涂王部。”
“我们这撤离不够快,被酋涂王发觉了?我们被前后夹击?”明珠睁大眼睛。
“可以这样说。”霍去病的脸像冰山一样。“你后悔跟我一起出来吗?”他突然问道。
“我后悔自己不争气,害你陷入这样的地步。”她低下头自责。
“傻瓜!!你已经出乎我的想象了。记得你刚才的话,我们同生共死!”他说着擦拭她的脸,找了块还算干净的地方亲了一口。
“走吧。兵来将挡,水来土淹!还没有什么东西能难住我霍去病呢!”他大喊着,冰山融化,他像一个遇到挑战的孩童一样迸发出兴奋。

第 29 章

山谷间,上千人组成的匈奴部队把一双男女围在中间,为首的匈奴人看上去很年轻,他企图缴获这两个人。
西面不远处尘土纷扬,霍字旗若隐若现,是一万五千人的汉军朝这边赶来。
年轻的匈奴首领不时地往后张望,像是在等哲尔索,但是后面的马蹄声早已经越去越远,哲尔索的后援部队好像是已经撤离——他们听到了一万五千汉军的马蹄声。
霍去病瞅准一个空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跃进匈奴部队,几刀起落,突出重围。
年轻的匈奴首领才知道大事不妙。
两人全力朝汉军奔去。
一千人的匈奴部队不敢贸然前行,面对一万五千人的汉军他们还没有必死的准备。他们驻足,搭起弓箭。
“啊!”他哼了一声,明珠回头,只见一支羽箭射穿他的肩膀,前面的箭头顶出一片血肉。
“去病!!”明珠捂住他的肩胛,血水从她的指缝间流淌出来。好烫!她的心被他的血灼伤。“去病,你不要有事!!”
大颗大颗的汗珠子从他脑门上滑落,他摇摇头,忍住伤痛。但是牵马缰的手却不自觉地颤抖起来。
年轻的匈奴首领蹿上来,伸手要拿霍去病,霍去病的眼睛一动,刀子已出,在匈奴首领的手臂上留下一道血印。
霍去病手臂包围的门户一开,匈奴首领的马鞭趁机卷住了明珠,轻轻一带,明珠落入他的怀里。
“混账!!”霍去病翻身跳起,身手勾住匈奴首领的腿。
匈奴首领却不想与他在纠缠,眼看汉军将至,匈奴人只管朝峡谷的方向急奔。
“撕啦”,霍去病被他生拖了半里,拽下的确是他的裤腿。
“去病!!”明珠被劫持着越跑越远,只看见汉军涌上,扶起霍去病。霍去病跃上马想再度追来,却无奈肩伤作祟……
明珠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大牢里面。
后脑像是有一根筋被人拽住似的疼。怎么了?
她记得他被一个年轻的匈奴首领抓到了,她企图用匕首刺伤他,却被他一掌打昏过去。
去病呢?
他与军队会合了,应该没事。
那这是哪里?是酋涂王部的大牢?
明珠手触到的是潮湿的石块。这里不是游牧部落的大牢!这是地牢!石质的地牢,宫城中才会有的。是哪里?
头疼……
脚步声起,明珠急忙坐起身,专著的倾听。
门锁打开的声音,一个穿着白色胡装的年轻人走进来。
“美人,你醒了?”
是劫持她的那个匈奴首领!
“你是谁?”
“我是谁?嗯,这么多的名字怎么好一一告诉你呢?”他忽闪忽闪眼睛,作出一幅冥思状,“我是酋涂王子,你可以叫我王子,或是车胡儿王子。”他笑起来,笑没心没肺似的。
果然是酋涂王部的。她那眼睛瞄他:“你抓我干什么?”
“干什么?”他突然收起笑容,“霍去病抢了我的女人,我自然是要抢他的女人了!”
“他抢你的女人?”明珠冷笑一声。
“哦,你还不知道吧,美人,我还有另一个名字就是——哲尔索的男人。”
“哲尔索?”明珠咀嚼着三个字。
“他不是我的男人!!”门外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
“哲尔索?”车胡儿的眼睛突地发亮,站起身来迎接。
红衣裳的哲尔索。
她走进来,明珠抬头迎上她的目光,她的脸好像是更憔悴了。
“谁叫你抓她来的??你是不是还告诉了我父王你抓了霍去病的妻子?”她喝斥车胡儿。
车胡儿挠挠头,“休屠王部的祭天金人被霍去病抢走,你父王一定很想出出气。还有你,我还不是为了给你解气。我看你没有得手,就想帮你而已。”
“我已经不想抓她了。”
“那就杀了。”
“不!她不能死。”哲尔索坚定的说。
“为什么?”
“……”哲尔索沉默一会儿,“你知不知道你抓了她,苍狼会血洗酋涂王部的??!你给你父王惹了杀身之祸!”
车胡儿先一愣,然后不屑的笑:“你不要把霍去病想的太厉害了,我昨天不也跟他交过手吗?还不是很轻松就抓到了他的女人。他不过如此。”
“可笑!在你跟他交手之前他已经打过一场激战,击溃了整个浑邪王部,又在我的埋伏下单枪匹马杀了我一百五十个部下和浑邪王部两百驻兵!!你呢?你从一开始就在养精蓄锐……”
“哲尔索!!你不要一直被他蒙蔽!只是因为你太迷恋于他了!”车胡儿冷笑,“霍去病,我就是想见识见识他到底有多厉害。那个生生把你的心从我身上带走的男人究竟是怎么样的。浑邪王部被袭,只能说明他们太大意了。我不一样,哲尔索!就让他来吧,我要好好的和他较量一下,活着的那个人才能得到你。”车胡儿深情的握住哲尔索的肩。
哲尔索嘲弄的笑,越笑越大声,里面带着几分怪异,“车胡儿,你太幼稚了,总是这么自负,看不清楚实事。你忘了吗,你连我都打不过的!你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车胡儿脸色发青,放在她肩膀上的手松了下来。
哲尔索毫不顾及他的脸色:“用一句汉话说,你现在是引狼入室!你自己招惹了苍狼!你的王部要么就是一败涂地,要么就是全数投降!”
“啪!”哲尔索结结实实的受了他的一个耳光。
他像是后悔,又像是不解恨,攥紧了拳头,“你是怎么了?你被那个汉人迷惑了是不是?你都忘了你是昆仑神的孩子,你身体里流的是征战的血统!我会让你看清楚的。哲尔索,等我杀了苍狼,回来娶你。”
哲尔索捂着脸望着他远去的身影,呆立在原地。然后像是突然反应过来:“车胡儿!!不要!!”
地牢里面只有一片安静,没有白天黑夜,没有饭菜,没有人来。
明珠已经饿了多久她自己都不知道,来了有几天她也不知道。
哲尔索和车胡儿。休屠王的公主和酋涂王的王子。
又一段爱恨情仇,又一段故事。若是以前她一定很有兴趣坐下来好好的琢磨一下,现在,她连温饱都没有人管,哪有心思去琢磨着些别人的事情。
霍去病,你现在怎么样了?伤怎么样了?
是抓获酋涂王了吧,她记得是这样。
饿……
嘴角被打湿,香醇的羊奶流入口中。
明珠睁开眼睛扫视——红色的衣裳,哲尔索;还有……香喷喷的烤肉!硕大的囊!
她挣扎着坐起来,手颤抖的去抓。颤抖,颤抖的厉害,拿都拿不稳。
红衣袖里面的手伸出来,一点一点的喂她。
这双手,是粗糙的,关节很大,虎口处生满硬茧——这是一双常年使用兵器的手。明珠抬眼看她,她喂的专注而且小心翼翼。
吃饱喝足,明珠靠在角落里喘气——饿了许久,突然这么饱餐一顿有点适应不了。
哲尔索靠在另一个角落,两个人静静的,只有呼吸的声音在石牢里回荡。
“你恨我吗?”她突然问。
明珠一愣:“不恨。”
“你呢?你恨我吗?”明珠问。
“恨。”她回答的淡然却毫不犹豫。
明珠想,现在的哲尔索是不是有着和卫长一样的心情?
“告诉我,他是什么样的。”哲尔索轻轻的说。
“什么?”
“苍狼。告诉我,那些我不知道的,有关他的所有事情。”
“所有?包括过去和未来?”
“所有,你知道的。”
明珠笑:她不谙世事,知道的太少;她来自未来,知道的又太多。
“告诉我你们相爱的过程。你尽管说吧,说他很爱你,说他根本不认识我。”哲尔索絮絮的说。
明珠觉得气氛很怪,两个情敌坐在石牢里面谈论她们爱着的同一个男人。还有哲尔索,明珠觉得尴尬。“他……知道你,欣赏你。”
“你不用安慰我。他根本不愿意多看我一眼。”
“因为你们是敌对的。他是大汉的将军,你却是匈奴的公主。”
她一动不动,然后哭起来,哭的悲痛欲绝。“敌对?苍狼……”
看着她哭,明珠明白——几天过去了?霍去病的军队已经突袭了酋涂王部?“是不是去病他,他杀了车胡儿?”
她的头埋进臂里:“不只是酋涂王部,连休屠王部也被他袭击……我对不起父王,对不起车胡儿。”
没有了她爱的人,没有了爱她的人,甚至连自己的族部都遭到大劫……遭到自己意中人的进攻。难怪……她心里承受的太多了?
明珠靠近她,轻轻安抚她。
许久许久,哲尔索停住了哭。
“如果他愿意,我可以不做匈奴人,我可以跟他走。”哲尔索哽咽,“哼,很可笑是不是,你可以尽管笑我,嘲笑我傻。为了一个根本不认识我的男人,丧失了最好的朋友和我的部落!!我只见过他一面,就爱上了他。他却甚至不记得我的样子。车胡儿对我这么好,我却……”
她猛地回头,直视明珠的目光:“你不觉得我很可笑吗?”
明珠一愣,摇头:“不!我爱上他的时候,甚至没有见过他!”
“你也傻。”哲尔索撇嘴。
“女人都很傻。”明珠也撇嘴。
哲尔索慢慢的从怀里摸出那把金线刀:“……那次他来抢金人,我和他搏斗。”
黑暗里,她的声音也变得幽暗:“苍狼,没想到苍狼这么年轻。他和老人们传说的不一样,他长的一点都不可怕,甚至很好看。……他抢了金人,还想顺手拿走这把刀,他握着刀鞘,我握着刀柄,我们相隔只有这么近。火把都灭了,就像现在这样黑,我第一次听见男人的呼吸声,就在耳边……”她久久不动,陷入自己的世界,明珠看见她轻轻上扬的嘴角。她满足于回忆里的那一瞬间。
“哲尔索……”
“告诉我吧,明珠。告诉我你们的事情。”她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明珠。
明珠说了。不是同情,不是怜悯,仅仅只是两个女人之间的惺惺相惜。即使她们见面的次数多不过一个手上的手指头数,但是她们却能彼此心灵相惜,来自一些很微妙的东西。
面对哲尔索,明珠从来没有恨过,她甚至觉得似曾相识。她喜欢这样的女人——像男人一样驰骋沙场,巾帼不让须眉;像少女一样单纯爱恋,爱到深处不计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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