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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有幸-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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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卫伉说,那天的蹴鞠人数是你改的?”
“嗯。”
“为什么没把人数改成四个?”
“有四个位置嘛。”
“……”
“你那天为什么穿了粗布的衣裳去洗马?”
“我为什么告诉你?”
“我回答你的问题,你又为什么不能回答我的问题?”
“霍去病有资格飞扬跋扈,不代表霍去病的奴才有资格飞扬跋扈!”
“……”明珠翻白眼给他看,他是故意气她的。那天她用这句话来奚落他,今天反过来了。可是她那是把他误认成霍武所说的话,现在,他是在强调她是他的奴才!本来就头昏眼花肚子饿,现在更是气得心累。
“我们来比骑射。”
“我不会骑射!”
“你要认输,那就算了。”
明珠一愣,本来心跳就快,这下个更是激动:“你真是欺人太甚!凭什么比骑射?有本事你跟我比踢毽子,比女工,比煮饭,比谁的头发长!”
他咧嘴一笑。“那么,我教你骑射,我随时等你向我挑战!”
“比头发长!你自己慢慢长,我随时等你向我挑战!”
他看了她好久。
然后低头想了一下,下马朝明珠走来。明珠脸又红了起来。他转到她的身后,大手拆了她仅有的一根发带,缓缓的揉擦。细细簌簌的,明珠只觉得浑身都麻了,僵了不能动。
他轻笑,“真得很长。”说罢,把发带重新给她系好。扳过明珠,面朝他。他问:“告诉我,你为什么每次见我都会脸红?”
“谁说的?第一次见你我就没脸红。”她小声的嘟囔。
“是你不知道,你坐在泥水里哭的时候你就脸红了。”
“那是气的!”
“现在呢?”
“也是气的!”
“你脸红都是生气气的?”
“是。”
“就你个别,我生气怎么不脸红?”
“你黑嘛!皮又厚,红了也看不到!”
明珠心一颤,完了,他真的脸红了,是生气气的。
“你干什么不承认?”他青筋暴起。
“好吧。我承认!”
“承认什么?”他笑。
“我哪知道。是你逼我的。”
“你不说实话,我就把你丢在这荒郊野外!”
“不讲理!”
他甩开她的手,推了她一把。侧身上了马,狠狠地看明珠一眼,策马飞奔出去。
扬起的土中似乎还带着愤怒的味道。
他什么意思,他让说她喜欢她么?他喜欢她?
不,太快了,几天前她还沉溺在绝望中呢,怎么会一眨眼间她就变成她心目中最幸福的人呢?
她出神了好一会儿。突然想到,霍武和卫伉回府了,霍去病扔下他跑了,没有人在这里!!
怎么办?她急忙上马,朝着刚刚霍去病的的方向走。可是他人一早就不见了,茫茫的一片草原,霍武来的时候是七拐八拐的,她也记不住路。加上她本没有方向感,这次肯定死定了。
她骑着马一阵瞎跑,完全没有头脑。眼看着太阳越来越小,最后慢慢西沉。明珠慌了起来,她讨厌野外过夜,讨厌丛林生活,她不愿回到那一个月的野人状态。她害怕现在就像第一天在雍州郊外的森林里,四面狼啸。而现在,连只白虎也没有,连个作伴的人也没有。
她今天都没有吃东西,又在马上颠簸了许久,现在肚子饿得疼起来。她下马坐在草坪里,捂着肚子,哭了出来。暗骂:霍去病!枉我一片心意,竟然这么没有人情味!你又何苦这么折磨我!
突然身边的红马,一声嘶叫,跑走了。
明珠心想,完了,连马也没有了,第二天天亮了也不一定回的去了。
她站起来正想追,只见远处一人驾马缓缓的行来,红马跑到他身畔嘶嘶撒娇。太阳早已看不见,只剩一抹红霞张扬的贴在西天。夕照的光,把他的影子拉的细长细长,越来越近,眼前越来越黑,最后她隐进了他的影子中。他背光而来,她看不清楚他的脸,可她知道他是谁。
他下了马,站在那,不再靠近她。
她走上去,他面无表情。
她一头扑进他的怀里,放声大哭:“混蛋!混蛋!……我和你无怨无愁的,你怎么能扔下我……怎么扔下我……我害怕……”
霍去病静静的,反手推开她:“承认!”
他就一点都不怜惜她!他不喜欢她,又为什么逼着她说出口?她恨恨的白了他一眼,不答。
“你很会翻白眼嘛!”
“承认怎样?不承认又怎样?”
“不承认我就把你扔进狼窝里,承认了,我不满意我还是要把你扔进狼窝里!”
“欺负人!”
“你也没少欺负我!回答的满意,我就赏你一顿饭吃!”
不提饭还好,一提饭这个字,明珠的肚子响声大作。她羞红了脸低声地骂了声:“落井下石!”
“什么?”
“我很喜欢你!!我脸红是因为我喜欢你!我就是喜欢你!!怎么样!”
“不错,赏你顿肉吃。”他带着奸计得逞的笑点点头,回身去马背上去了两只野兔。“天快黑了,你去捡点干柴来!”
“我很累,我一天都没吃饭了,根本没有力气!”
“你不去,就等着我把你喂狼!”
“可恶!”明珠咬了牙去寻柴火。深秋时节了,小草原上倒是到处都是干草,明珠随手就捡了几把。攒够了一抱,她就往回走。回头才看见他已经把火升起来了,他的周围攒了几十块干木头。明珠气嘟嘟的把干草扔到地上,“你都捡了这么多好使的柴火,明知道我不如你,干什么还拿我寻开心!”
“抱回来!”他恶狠狠的。“要不然……”
“知道知道,喂狼嘛!”她把干草抱到他面前。他手上血淋淋的,正在给兔子扒皮。
“在我旁边铺匀了。”
明珠就铺匀了。
“去马背上拿一个牛皮袋。”
明珠去拿了牛皮袋。
“还有一个貂皮斗篷。”
明珠去拿一个皮斗篷。
他把清理干净的兔子架到火上,伸两只血迹斑斑的大手在她的面前。“给我洗洗。”
明珠看了,从牛皮袋里去了水囊,望他手上细细的冲。
“冲不干净的!你不会用手洗吗?”他怒道。
“你自己双手互揉一下不就好了!还要我沾手!”
他瞪她。
“好好好。”明珠很是怕他扔了自己不管,只好从命。她白皙的小手撩了水给她擦拭血迹。
他的手掌厚实,手心里布了一层厚厚的茧子。一双长手,要不是生在汉朝,也许他会是一个钢琴家也不一定。她偷笑。左手的大拇指附近和右手的三个手指指缝处更是粗糙,是常年练箭的结果。她的手在他的手掌里头揉来柔去,里面温暖的不得了,她每与他相摩擦一下,心跳就暂停一次。她微微的觉得他似乎在不经意的收拢了手,在昏黄的火光下,淅淅的细水流过两个人似合似相握的手。
她偷偷的看他,打量他:他只是低头看她给他洗手,并不理他。眉毛很粗,鼻梁很挺拔,嘴唇虽薄但充满了肉感,火光一闪一闪把他的轮廓映得很深,他眼帘下垂,明珠怎么也瞧不见他的眼睛。第一次见他时候,可没觉得他英俊,现在怎么觉得他长得愈发好看了呢?是那天自己一心扑在“见霍去病”上,不在意的缘故吗?
“你再洗下去就没得喝了。”他说。
明珠吓了一跳,忙收了水囊:“我本想问,问你要不要挠脖子来着。边挠边洗。”
“……你今晚等着喂狼吧!”
明珠后悔,欲哭无泪。忍!她磨机磨机的假装看兔子熟得怎么样,想伺机道个歉算了。他其实挺像兽类的——没人性。说得出做得到。
他翻看火上的兔子,问道:“你怎么认得汉血马的?”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我听说过,汉血马的脖颈处会流血色的汗水。那天正好看到血汗。”
“听谁说的?”
“我姑父说的。”
“你骑马有一手。”
明珠惊讶,骑马有一手?明珠本是不太会骑马的,只记得几年前跟姑父去过几次马场,她虽然喜欢骑,但是也只是能起着小步留圈,没跑快过。今天这一次是她有生以来骑的最长的一段路。
“你能让汉血马听你的。”他看了她的惊讶,又说道。
“你说洗马吗?我和白虎一起的时候,常给老虎洗澡。”
轮到霍去病惊讶,“你到底是笨还是聪明?”
“??”
“你都没有发现你今天骑的就是那匹汉血马?”
没有!明珠傻掉。汉血马是宝马,又是皇上御赐,怎么会给她骑?她低头才发现裙子边上蹭了血汗。她一天都昏昏沉沉,竟没发现!
“你怎么会,让我骑……”
他没理她,披了斗篷,坐在干草堆上吃烤兔。
她又冷又饿,等了一会,他还是没有要理她的意思。“你说要赏我一顿的!”
“你刚才骂我是什么?老虎还是马?”
他是说“挠脖子”那事。真是个小心眼的男人,这么爱记仇。
“对不起……我好饿,你再不给我吃我就要晕倒了……”她缩腿抱成一团,可怜兮兮的说道。
“我不吃你这套。”他冷哼一声。
“……”
“我们再讲个条件。”他扔下兔肉到火上,从牛皮袋里拿些佐料洒上。
“什么?”
“从明天起,我教你骑射功夫,你要好好学。”
“我,其实我很忙。”她才不要天天受折磨,虽然她巴不得跟他在一起,可是用这种方式在一起,她非得被整死不可。
“忙?今天卫伉那小鬼头一叫你,你就出来了。你以为忙的人会理他吗?只有你这种闲得无聊的人才会和他混在一起。”
他刚刚撒的佐料起了作用。孜然的味道飘到明珠的鼻子里,她那已经奄奄一息的胃又发出呐喊。
“……好。成交!”她认输。
“过来。”
她乖乖的过去。
他把她揽进怀里,给盖上了皮斗篷,兔肉放在她嘴边。明珠受宠若惊,差点以为自己是饿的出现了幻觉。战战兢兢地咬了一口肉,好香!是真的!
他揽着她轻撂她的头发,“我把汉血马给了你,要不要?”
“你不要骗我,那么好的东西你怎舍给我,我们又不是很熟。”
他拧她的耳朵:“熟不熟?”
“疼!熟啊熟!”
“汉血马跑的虽快但是太纤细,打起仗来未必占得了上风。正好你又训得了它,送给你。以后你就得天天骑着它。”
“……”
“你不会梳头是不是?明天我就跟舅妈说了叫她给你个贴身的人。好好梳妆,怎么着也不能衣衫不整的跟着我到处溜达。”他在她耳边厮磨。
明珠吧唧着一嘴兔肉,还反应不过来,他到底想怎么样。他坏起来坏到透顶,好起来又好的过分。现在还要把宝马送给她。是她出了问题?还是他出了问题?
“你对我这么好?我一时接受不了。”明珠小心翼翼地说。
他听了,愣了好一会儿,突然推开明珠,抢过她嘴里的兔肉扔了老远。然后来回踱步,思索半天。
他走到她面前,怒气冲冲的对她说:“怎么办?我发现我越发喜欢你了!”
“……”
明珠哭笑不得。她还没有吃饱……

第7章

霍去病倒真是个说到做到的人,第二天明珠刚刚起床平阳公主就带了燕青来。说是招待不周,冷了明珠。从今天起,就把燕青给了她。
平阳还是像以往一样热情又高不可攀,但是她这回总是让明珠有点别扭——平阳饱满的杏仁眼里带了点扑朔迷离。
明珠暗地里捉摸,是不是和霍去病发展得太快了。昨晚上近子时的时候他才送她回来,府里的的管家小厮们是看得清清楚楚,这事儿平阳不可能不知道。只是平阳公主不表态,没说反对也没说制止。那点儿“扑朔迷离”到底是什么意思?
明珠很想有个人给她拿主意,一心等霍去病来找她。偏偏等了几天都不见他的人影。明珠不禁有些泄气,自己算什么东西,霍去病可是少年显贵,又是个心比天高的主,只怕那天晚上是少年轻狂一时动了情,事后想了想觉得她明珠不值,也就忘了。想到这茬上,明珠真是欲哭无泪,自己还真是为了什么?
有个牛逼哄哄又冷静地伟人说过,文人都是闲出来的。真是很有道理,想想苏轼,想想范仲淹,想想说不定哪天还能碰见的司马迁。都是仕途不顺,在及其郁闷的情况下才写了些旷世杰作;真有事情干的人还真没有闲工夫捣鼓这些个文字游戏。
秋去冬来,明珠也闷憋坏了,她也不能成天的和卫伉混在一起。虽说小朋友单纯好欺负,她也从卫伉身上扎去了不少好处(包括一个木剑一卷锦布三只毛笔六个鸭梨),但也要做点大人该做的事才对得起自己这个年龄。那天看见府里来的漆工在描漆器,明珠眼前一亮,自己可是在油彩堆里长大的孩子。虽然比不上姑姑的道行,但也是个横跨油画国画水彩画,风景人像兽鸟花的杂家。
明珠叫来了她的老搭档,卫伉。
燕青帮忙在屋里拉开架势。笔墨帛锦一应俱全,当然其中有一些还是从卫伉那里诈骗来的赃物。卫伉一脸单纯,在前头老老实实的坐正了,掩不住的新奇。
明珠没有铅笔打稿,只有很小心翼翼的用淡墨勾型,再依次加重墨色确定线条。卫伉毕竟是小孩子,没坐一会儿就坐不住了,隔两分钟就问一遍“珠儿姐姐画完了没”。卫伉自与明珠打成一片后,就和亲昵地直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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