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等等,李忠,你小子怎么了?”林枫拦住了李忠的手,问道。
“呵呵……枫少,说实话,这冰镇啤酒我感觉不错,挺好喝的。”李忠停止了手中的动作,说道。
“呵呵……你认为这样的狗屁理由能够瞒得住我。”李忠越是不说林枫越是好奇。
“枫少,说实话,头次干这砸场子的事,而且还带上了这家伙,我感觉有些紧张。”李忠拍了拍腰间的手枪,尴尬地解释道。
“你小子以前不是也跟着黑子混吗?”对于李忠会紧张林枫倒是有些惊讶,不应该啊,这小子以前也是个混黑社会的,手中还有那可以说是百发百中的飞刀绝技,这就怂了?
“以前虽然跟着黑子混,但说实话,经历最惨烈的一次也就是和你冲突的那次,别人听说了狼帮后,一般都讲规矩,没怎么动手,至于大的帮派,我们也不可能去惹他们啊。”李忠继续解释道,说完还摸了摸头,有些不好意思。
“哈哈……我算是看清了,你们做的就是欺软怕硬的勾当嘛。放心,你是我带来的,我保证把你安全送走。”要是别人临阵这么怂林枫早就把他踢走了,但想到李忠手中那飞刀绝技,林枫想想也就算了。反而安慰着李忠。
说起来,李忠也是第一次参加这么刺激的事该有的反映,只是心态问题,这个问题经历过一次就好了。
“呵呵……”李忠也感觉不好意思,再次挠了挠头,傻笑道。
忽然,林枫把手中的啤酒杯往地面摔去,既然是来闹事的,自然没有什么讲究,手中有什么东西往地上砸就是,玻璃这玩意好,砸起来爽,声音也响。
最重要的,这玩意酒吧里有提供,要是砸自己身上的东西,林枫自己会心疼。
“噼……”玻璃破粹的声音传来,但众人依然该干什么干什么,很明显,这是常有的事,来个酒吧不小心掉了个玻璃杯这是很正常的事。
敢情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了,对于这点林枫倒是有些惊讶,毕竟,林枫虽然前世在酒吧干了几年,但也是第一次砸杯子啊!
狂妄的狼帮少爷 (36)
那个调酒师见此还拿另一个玻璃杯就给林枫,林枫这才知道,原来砸杯子和闹事的还是有区别的。
砸杯子的不一定是闹事的,也可能是不小心的。
好吧,砸一个不是闹事,那砸两个呢?
林枫一口气又是咋了五六个杯子,林枫可没那耐心,一个一个慢慢砸。
好吧,这次人群总算有了反映,而且特斯拉也告诉林枫,有人来了。
好嘛,总算闹事成功了。林枫心中有些完成了一件事的满足感,虽然这事也太简单了些。
把手插进裤兜里,林枫等着对方前来“平息”自己的闹事情绪。
很快,林枫看到了来人,来人一共四个人,领头的是一个染着黄发的青年,长得怎么样就不说了,反正长得就那样呗,整个社会人渣的样。
这种人最是悲哀,你说你混黑吧,你又是混在最底层马仔的料,还落了个坏名声,林枫为他们感到有些不值。
“这位哥们,你对我们酒吧不满意?”领头的黄毛说道。
“呵呵……对,我很不满意。”林枫说着又是砸了一个杯子。
黄毛急了,你这小子竟然当着自己的面砸东西,明显没把自己放在眼里嘛。但想想上头的交代,不能在公众场合动粗,他也就忍下了。
林枫自然是把他脸上的表情变化看在眼里,没想到这黄毛也能如此忍让,倒是出乎林枫的意料。本来林枫以为像他这样的,仗着自己是狼帮的马仔,早就出手了。
“看来狼帮狼王还是有几手御下之道的。”林枫在心中对狼帮那素未谋面的狼王有了些佩服,毕竟,要管理好这些社会人渣还是挺有难度的。
既然人家不出手,林枫也不知道怎么闹了,只能看看对方的反映再说了。
“哥们,我们人间天堂也算是B市排得上号的,你既然不满意,要不随我们去经理办公室说道说道,你放心,我们一定给你个满意的结果。”那黄毛转了转眼珠,对着林枫说道。
怎么什么狗屁地方都有个经理,上次在赌场有经理,这次在酒吧也有经理,偏偏这两个地方都是带黑的场所,林枫心中有些不忿,这不是虚伪吗?
不过和上次不同,这次来这里本来就是来找人家经理的,闹事也是为了逼那经理出来,现在人家直接要带你去见经理了,林枫自然是求之不得了。
“好吧,你带路!”林枫轻描淡写地说道。
第四十三章一路杀来
林枫轻描淡写的话倒是让黄毛有些摸不准林枫的目的,不知道林枫是第一次到这种地方来玩还是真的有所依仗。但想到狼帮那上百号人物,再看看林枫,自然也就没什么担心的了,大咧咧地在前面带路。
狂妄的狼帮少爷 (37)
人家好心给自己带路,林枫也没再砸杯子了,和李忠一起跟在后面,至于那黄毛带来的几个人,则是走在林枫两人后面,想来是怕林枫他们逃跑。
对此,林枫自然也没有什么意见,反正他们走在哪里都一样,就他们那瘦胳膊瘦腿的,虽然身上有几个纹身,但林枫不会因此而高估他们的战斗力,估计也就是一秒就能够解决的货。
纹身,那是吓唬小朋友的玩意,弄这东西在身上,林枫感觉太没品了,花钱受罪不说,就那街头纹身的小店,如果卫生状况不达标,难免染上什么病,普通病还好,就是花钱受罪自认倒霉而已,要是不小心染上个不治之症,那可就泪流满面了。
从侧面看了看李忠的反应,此时或许有喝了一杯冰镇啤酒镇镇神,或许是适应了,总之,表现虽然没有林枫那么从容,但也算是勉强合格了。
走着走着,林枫几人就走到了前往三楼的楼梯处。
“等等……黄毛,你这小子领的是什么人?怎么什么人都往上领?”那楼梯处显然有人把守,拦住林枫等人问道,语气中有明显的不满。
这楼梯处把手的人明显比黄毛实力略强,想来在狼帮的地位也比黄毛高,所以对黄毛说话毫不客气。
“呵呵……狗哥,你看,这两家伙到一楼的吧台闹事,上次狼王开堂会不是说了吗?一楼二楼都不能下手,所以我就把他们带到三楼来了,三楼下手也方便不是?”黄毛被那狗哥喝骂,只能陪着笑脸,解释道,那声音没有故意压低,故意让林枫两人听到,想来是想林枫两人知道厉害。
黄毛看林枫那云淡风轻的样心里就不爽,他怎么说都是狼帮的人,虽然只是个马仔,但在外面也是有几个手下的人,偏偏林枫不买他的账,这让他很是不爽。
林枫虽然看穿了他的目的,但也只是笑了笑,没有理会,如果黄毛知道林枫刚刚把他们狼帮的少帮主以及那四大金刚的两个弄进局里,不知道会做何感想?
而李忠此时也不紧张了,想来人都是这样,事情还没来总是担心这担心那,现在事到临头了,反而更是冷静了,想来这也是人之常情。
“黄毛,你以为三楼是你可以带人上去的?搜身了吗?这三楼可是咱们帮的重地啊!”那就狗哥的人看来是接受了黄毛的解释,想来狼帮的狼王确实跟他们讲过在一楼二楼不能随便下手的规矩,但他还是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场面话。
这人都是这样,手头稍微有点权力了,就想着要利用手头小小的权利做些事情,想办法呵斥一下地位比自己小的,这样即使不能捞到什么实惠,但体会一下手头有权力的优越感也好啊!
狂妄的狼帮少爷 (38)
这也是为什么会有“阎王好惹小鬼难缠”这样的俗语的原因,上位者往往不会注重这些小小的虚荣,他们没空,就是这些做小的会为了一点小小的优越感而做这些没有任何意义的事情。
不说这些人的劣根性了,之前黄毛还真的没有搜身,想起狗哥的话,心中一颤,连忙又是递烟又是拍马屁的,说什么“一时没注意给忘了,现在就搜也不迟”之类的话。
说完,黄毛转过身来,对着林枫两人又是另一种态度了:“我说你们两个,老实点,这里可不比一楼,这里是狗哥的地盘,举起手。”
说完,又对着后面站在林枫两人背后的三个小弟说道:“小鼠你们几个,把这两人全身上下好好捜一遍,动作快溜点,别耽搁了狗哥办事。”
这人有时候很像自然界的生物链,大的呵斥小的,小的呵斥更小的。
两人自然领命开始对林枫两人开始搜身。
林枫也举起手来,但他举手不是为了方便他们搜身,而是准备开始解决眼前这些狼帮的阿猫阿狗了。
只见林枫一个大踏步,一手一个,两个手刀解决了两个把守楼梯的,也就是那个黄毛说什么狗哥的。
这狗哥虽然身手比黄毛好一些,但结果也是一个手刀就解决了,晕倒在地的同时连挂在嘴边的烟也掉在地上。
黄毛被林枫这一手弄得有些错愕,别看他是混黑社会的,身上还有几道纹身,但这种经历却是第一次,当他反应过来要动手的时候林枫又是一个手刀解决了。
没有看前面晕倒的三个人,林枫又是向后面扑去,帮着李忠解决后面的三个更菜的。
却是没想到等林枫转过身的时候,那三人已经倒在地了,每人的身上都插着一把飞刀。
那飞刀都插在不致命的地方,但三人却和前面三人一样,都昏迷不醒了。
见此,林枫自然是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向李忠看去,眼神中带着疑问。
“呵呵……枫少,我在飞刀上喂了药,迷药。”李忠憨厚的解释道。
就是这样憨厚的一个人,刚才一瞬间就用飞刀解决了三个人,虽说那三人实力不咋的。
“嗯,你做得很棒嘛!”林枫对李忠更是赞赏,这小子头脑灵活,手中又有绝活,好好栽培,肯定是个人才。
接下来,两人自己上了三楼这个所谓的狼帮重地,一路上,林枫用手刀,李忠有飞刀,双刀合并,往往一照面就把那些狼帮的人给解决了,可谓所向无敌。当然了,也因为面对的都是些不入流的角色。
林枫对于手刀更是用的顺手了许多,对当年发明手刀这种格斗手法的人更是佩服不已,干脆利落,又不会伤人性命,很好。
狂妄的狼帮少爷 (39)
终于,俩人杀到了所谓的经理办公室,费了一番手脚,又是解决了守住经理办公室的四个人,经理办公室总算是出现在林枫两人的面前了。
望着这扇木门,林枫心中有了些疑问,这狼帮怎么说都是一个帮派,怎么就这么几个人,而且林枫两人一路走来,面对的都是些不入流的角色,除了守在门口的四个人费了林枫俩人一番力气之外,其他都是一招解决了的。
想了想,林枫想不出什么,也就破门而入了,不管有什么阴谋,林枫都不惧。
第四十四章精神印记
其实不是林枫胆大,而是林枫有实力,一个狼帮而已,如果真的那么牛逼,那就不会是一个百号人而且还靠着收保护费过日子了。
当然,也不排除人家是低调地闷声发大财,反正不管怎样,林枫和李忠进去了。
进去以后,没有想像中的众多混混举着武器严阵以待的场面,而是只有一个中年男人在办公室里,他此时非常儒雅而有气质地坐在一张老板椅上,面对着林枫,嘴角挂着微笑,最可气的,他一个混黑道的,居然戴着一副金边眼镜,真是白瞎了一副眼镜了。
好吧,林枫承认,他看不惯一个混黑道的,装得那么儒雅。
不过说真的,现在混黑道的穿着背心拿着砍刀的一般的都是混的不怎么样的,就是这种会装的人才是混的比较好的。
比如眼前这位。
“他不是狼王,是狼帮狼堂的堂主,也是狼王很信任的军师。”李忠认识眼前的中年男人,对着林枫轻声说道。
“哦……”淡淡地回答了一句,林枫陷入了思考。
之所以语气淡淡地,不是林枫不惊讶,而是林枫觉得在这样一个儒雅人的面前,自己应该保持着某种处变不惊的腔调。
林枫认为对不同的人应该有不同的态度,这种东西,周立波叫他腔调。
至于林枫为什么会惊讶?你想想,本来以为已经杀到狼帮的总部了,现在见到的只是一个狼帮的智囊级别的人物,你会不觉得惊讶?
答案是会的,但不能表现出来。这东西,说好听的叫喜怒不形于色,其实吧,说开了也就那么回事,这叫装逼。
那中年男人继续保持着微笑,说道:“我不会功夫!”那话语就像是在和林枫说他不会抽烟那样随便。
林枫倒是很想直接让李忠过去,不,让李忠直接一把飞刀把他解决了。
靠,我让你丫的给我装逼,自己装逼就算了,林枫是不允许别人装逼的,至少在他面前不能,没办法,人都是自私的。
狂妄的狼帮少爷 (40)
但林枫没有这样做,而是说道:“你知道就好,现在请那带我们去见你们老大,也就是狼王,我看电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