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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 ~林雨洁也要练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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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那个女人也太可怕了吧,我找的人可都是练过散打的,居然这么快就都被打到了?”
……”谭腿?原来是谭家的子弟,嘿,武功还真不错!”
“三哥,那个女人的武功比起你来怎么样啊?”
“如果她的功力只有表现出来的这么一点的话,那她一定不是我的对手。如果她有所隐瞒的话,那就说不准了!”
“我看她应该没有隐瞒吧,毕竟一个女人……有没有搞错!连一个小孩儿也这么厉害,这还要不要我们混了?”
……”猛虎出柙拳?没想到居然是五虎断门刀的传人!可他怎么会有药王庄的‘春眠不觉晓’呢?真是奇怪……”
“三哥,还要不要再找些人去试试?”
“她们的来历我已经知道了,你还试什么试啊?凭她们的身手,你再叫五十个人上去也没用!”
“难道就这么算了?那也太下我们兄弟的面子了!”
……”等我打电话问问我姐夫再说吧?……”
……”喂,小三子,你星期六不是都要睡到十二点才醒的吗,怎么才十点半就给我打电话啦?是不是你小子又闯什么祸了?”
“姐夫,我今天让大板牙找人试了试那个小孩儿。”
“什么?你这个笨蛋,我不是告诉过你不要轻举妄动的吗?我已经派人去药王庄了,最迟下周一就能得到确切消息,到时候我们再决定动不动手。你现在贸然行动,万一那小子和药王庄有什么瓜葛,你让我怎么向教主他老人家交代……”
……”姐夫,你先听我把话说完啊!大板牙找的不是我们的教众,而是外围的混混。他们是以调戏美女的借口找碴的,不会让人怀疑到我们真正的动机的,你就放心好了!”
“哦,这样啊……那有什么收获没有?”
“有的。根据试探的结果,那个向我们动手的小子是五虎断门刀的传人。”
“五虎断门刀的门人?……奇怪了,像五虎断门刀这样的二流门派中的弟子,怎么可能会有药王庄三大秘药之一的‘春眠不觉晓’呢?”
“姐夫,那你看这事……”
“你就别再动手了,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小刀,让他问问药王庄的人。等他传回消息后,我再告诉你应该怎么做?”
“好的,姐夫……”
“三哥,怎么样,香主答应出动别动队了吗?”
……”出动你个头!走啦,这件事现就这么着,等我姐夫的命令吧!”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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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哈雷,姐姐真没有想到,你的资质竟然好到了这种程度!我记得当时那个被我踢断了刀的丧门第八刀只将这套拳法用了一遍,可你竟然就学会了,并且用起来的声势一点也不比那人差……”谭爱玲的称赞从走出狭道到走进商厦,就一直没有断过。
“没什么了不起的,我是天才嘛!”哈姆雷特一本正经的说出了在他看来极为正常,但在别人眼中却是极为自大的话来。
好在在场的三个女人都把他当作了是心头肉,竟没有一个人觉得他恬不知耻,反而认为他坦率的可爱。
“小哈雷。从明天开始你就跟着姐姐练武吧!相信以你的资质,最多三五年,就一定能超越姐姐的!”谭爱玲这倒没有胡说。毕竟哈姆雷特手上还有十一颗佛祖舍利子,要想在三五年内将自己变成一个先天级的高手,还算是比较容易的。
但哈姆雷特却对那些“体力活”没什么兴趣,连连摇头道:“不不不,我才不要学什么武功呢,蹲个马步就要一个多小时,又累又枯燥。还是魔法好,我有魔法就够了!”
听了这话,谭爱玲也不逼他,她可是深知哈姆雷特的性子的,刚才也只是随口说说而已。
一旁的林雨洁咂舌道:“谭姐姐,你真的一蹲马步就要一个多小时吗?”
“刚开始练武的时候的确是这样的,等打好基础后,就不必如此了!”谭爱玲微笑着为这个新认的妹妹解释道。
“那要想打好基础,一般要花多长时间呢?”林雨洁偏着脑袋继续问道。她想如果时间不长的话,她也去练练,到时候在小雷的面前耍出来,一定会让他大吃一惊的。
“我们谭家以腿功见长,所以尤为注重下盘的稳健。我当时打基础,花了大概十年的时间。”
“十年?”林雨洁吓得吐了吐舌头。她还以为最多一个月呢?
唐妃嫣虽然和谭爱玲认识了很久,但她对武功的划分也是一知半解的。以前倒不在乎,但现在怎么说也是修行界的后备人士了,怎么能不多知道一些呢?因此她也问道:“爱玲,你们谭家练的是不是就是武侠小说中的‘外家功夫’啊?”
“是的。”谭爱玲点点头,解释说:“不过,现实武功的划分可不像小说中那样内外分明。练习外家功夫的人一样要修炼内功,不然的话
,一过五十,功力必然衰退。‘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而主习内功的人也一样要修炼外功,否则有力也无处使。”
“啊,那我以后也要蹲马步吗?”唐妃嫣有些为难了。
谭爱玲自然了解好友的顾虑,微微一笑道:“那倒也不用。外功也是分为硬功和软功的!”
“怎么说?”听说自己可以不用那么辛苦了,唐妃嫣立刻来了兴趣。
“硬功主要使增加肌肉和筋骨的强度,而软功则是增加身体的柔软度。”
唐妃嫣也不是笨人,她一下子就想明白了:“所谓的软功,是不是就像舞蹈基本功那一类的动作啊?”
“不错,舞蹈基本功就是脱胎于软功中的几个简单动作。”
“哈哈,那我就不怕啦!”唐妃嫣得意的哈哈大笑:“我从十岁就开始学习芭蕾了,直到现在也没有断过练习。果然是老天都在帮我啊!”
林雨洁在旁边听了半天,终于出声道:“妃嫣姐,你也在练武吗?”
唐妃嫣露出一副得意洋洋的神情,故意呕她道:“都是小雷啦,他怕我会遇到危险,硬要人家学几门功夫防身。人家拧他不过,只好先学了一门内功心法。”
林雨洁满脸妒忌的看着她,接着便用力的抱着哈姆雷特的手臂,语带幽怨的说道:“小雷,姐姐也要练武功!”
第四十七章 … ~逛街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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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要练武?”哈姆雷特一边问道,一边用“真实之眼”观察了林雨洁一番。
“对,我也要练武!”林雨洁很用力的点点头,以表示自己的决心。
“不行的。”哈姆雷特轻轻地摇了摇头。
“为什么?”林雨洁眨巴眨巴大眼睛,很是不解的问道。
“因为你的经脉已经定型了,即使练的再勤奋也不会有什么效果的!”哈姆雷特淡淡的打击着林雨洁。
“难道妃嫣姐的经脉就还没有定型吗?”
谭爱玲因为她知道她的小哈雷一定会说实话的:“她也已经定型了!”
林雨洁立刻有些不服气起来:“那为什么妃嫣姐就可以修炼你教的内功心法呢?”
唐妃嫣得意洋洋的火上浇油的说道:“因为小雷会用魔法帮我重塑经脉,所以我才能修炼内功心法的!”
林雨洁听了这话,立刻双目含泪的盯着哈姆雷特,语气极为哀怨的问道:“小雷,难道你就不愿帮姐姐重塑经脉吗?”
哈姆雷特微微皱了皱眉头,没有回答。而唐妃嫣却一脸坏笑道:“雨洁,你可能还不知道吧?要重塑经脉,必须得脱光衣服才行啊!”
林雨洁微微一愣,接着轻咬下唇,娇颜飞霞的轻声说道:“既然你都不怕吃亏,那人家也不怕!”
“哦?为了能修炼内功心法,雨洁你还真舍得牺牲啊!”
林雨洁这时候也算是豁出去了,头一昂,说道:“反正对象是小雷,我不在乎!”
唐妃嫣和谭爱玲对看一眼,眼中都有一丝笑意。
谭爱玲轻轻的搂住了因哈姆雷特毫无反应而快要哭出来的林雨洁,和声说道:“雨洁放心,姐姐保证你一定会和妃嫣享受一样的待遇,你一定能在小哈雷的帮助下练成内功心法的!”
林雨洁略感安慰的点点头。她自是知道谭爱玲在哈姆雷特心目中的地位,对她作下的保证自然不会怀疑。不过她的心里也有些哀伤,因为她知道,自己怕是没法独占小雷了!
林雨洁知道自己要想呆在小雷的身边,那就一定得和谭爱玲这个“大房”打好关系,当即就无话找话道:“谭姐姐,你为什么会叫小雷作‘小哈雷’呢?”
唐妃嫣在旁边不无妒忌得说道:“那是你谭姐姐对小雷得专用称呼,别人要叫,小雷还不答应呢!”
林雨洁看了看谭爱玲和哈姆雷特,确定唐妃嫣所言属实后,不由得小心眼发作,试探性得问道:“谭姐姐,我能跟着你叫小雷作‘小哈雷’么?”
谭爱玲有些为难的看了哈姆雷特一眼,而哈姆雷特则非常干脆的就拒绝了:“除了爱玲,没有能这么叫我!”
林雨洁真的觉得十分委屈,她从小到大,从家里到校内,在那儿不是被捧在掌心里啊,什么时候有人这么僵硬的对她说过话呀!本来还想撒些娇的,可哈姆雷特那话语中绝强的气势,一时之间却让她不敢再说什么。
眼看气氛有些僵硬,唐妃嫣连忙提议道:“好了,我们去珠宝店挑些东西吧!小雷你可是答应过我的,要给我也做一件好看的配饰出来。”她老早就注意到了谭爱玲耳朵上的那一对耳钻了,问它在哪儿买的,却被告知是哈姆雷特自己做的。
她也要求过,要哈姆雷特送她一个,可哈姆雷特却不予理睬。昨天确定关系后,她再次提出了那个要求。那时的哈姆雷特就没有再拒绝,只说原料不足,要再采购一点。
其实哈姆雷特手中的原料并非不足,只是他不想轻易的动用库存而已。经过这些时日的研究,他已经发现,地球上的附魔材料还是比较多的。像地球上的白金,居然就是兰迪亚斯上最重要附魔材料——密银。而钻石,它的作用赫然雷同于储魔水晶。
储魔水晶是兰迪亚斯上一种极为稀少的水晶种类。顾名思义,它就是用来储存魔力的。和魔力水晶不同的是,它可以重复使用,而魔力水晶却是一次性的消耗品。
经过暗中用唐妃嫣的首饰做的试验,哈姆雷特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钻石的储魔性居然远超储魔水晶。像唐妃嫣的那个如芝麻大小的钻石,竟然就能储藏释放八个中级魔法所需要的魔力。
因此,哈姆雷特此次出门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打探清楚白金和钻石的存放地点,他准备找个没人的时间来拿。反正这种盗窃案又不归谭爱玲管,他完全没有心理障碍。
当然,他并不打算送个注入了魔力的钻石首饰给唐妃嫣,因为即使送了,唐妃嫣也绝对不会用的。
钻石只是魔法师们制造法杖、法器的绝佳材料,对于普通人来说,也不过是一个好看而坚硬的透光石头而已。因为普通人的精神力太弱,即使钻石中储存了魔力,他们也根本引发不出来。
所以哈姆雷特还是准备送一个镶嵌着碎星钻的配饰给唐妃嫣,因为只有它才有自动护住的功效。
听到哈姆雷特要做配饰送给唐妃嫣,林雨洁心中也是很想要的,但却畏畏缩缩的不敢开口。
哈姆雷特看了她一眼,微微一叹道:“你到时候也选个你喜欢的首饰样式,我帮你也做一个。”
听到哈姆雷特竟然主动开口要为自己做首饰,林雨洁的满腔委屈全化作了欣喜,她甜甜的笑道:“谢谢你,小雷。”
四人间的气氛随着这句话,又恢复了和谐。
四个人去的是林雨洁她家开的珠宝店,按她的说法,买珠宝不去自己家,那不是咂自己的招牌吗?可她却不知道自己这么一来,就搅乱了哈姆雷特的计划。就算他在怎么漠视,也不会去打劫朋友家的财物的!
在林氏珠宝店呆了半个多小时,唐妃嫣和林雨洁终于选中了自己满意的首饰,然后由林雨洁这个主人签单。谭爱玲倒是没有买任何东西,一来因为她本身就不喜欢戴首饰,二来她已经有了耳钻,也就不想再要其它东西了。不过她却为哈姆雷特选了一方古玉,让他戴在身上辟邪。
本来林雨洁氏像连这方古玉的单子一起签的,可是谭爱玲却不让,说是这是她的心意,不好让别人代劳。
她这么一说,唐妃嫣当即也刷卡买了一个金玉发带,说是拿来帮哈姆雷特束发。还真别说,用这条金玉发带束上哈姆雷特那散披在背后的长发,立刻就增添了几分雅意。
林雨洁自然也不甘人后,又签单拿走了一串由极品玛瑙制成的佛手珠,说是要让它保佑哈姆雷特永远平安。
哈姆雷特无法拒绝她们的好意,只得照单全收。一时之间,他浑身上下,珠光宝气,好不抢眼。
等一切都尘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