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此人皮肤黝黑,脑门上留着参差不齐像狗啃过的短发,脑后却飘散着午夜凶铃般的长发,神情显得很颓废,像是刚打完通宵麻将输了几百块。
我邀请他们进来,两人坐在了沙发上,我掏出烟来散,王为民接过叼到嘴上,黑胖子摇着手结巴道:“我、我不会。”
我笑着问黑胖子:“大哥是搞艺术的吧。”冲他那发型,我不把他归到精神障碍类,只能当他是搞艺术的了。
王为民这时难得的没了笑容,抽了口烟,皱着眉头看着我道:“你先别忙着知道他是谁,哥有件大事要告诉你。”王为民大我几岁,在我面前老是自称哥。
我提心吊胆道:“啥大事?”王为民虽救过我的命,但我们之间没啥业务往来,他要给我说件大事,除过借钱我实在想不出来别的,按说他救过我,我就是送他一笔钱也不为过,可我实在不富裕啊。
王为民向后一倒靠在沙发上,故作轻松地笑了一下问我:“你信不信这世上有神仙?”
他这话让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不就是借点钱,也用不着拐弯抹角扯到神仙吧,我笑道:“王哥,你有啥话就直说吧。”
王为民弹了弹烟灰,平静地看着我道:“那我就直说了,哥其实是一个神仙,哥救你是有目的的,是为了让你完成一项上天交代下来的非常艰巨的任务。”
我笑了,说:“王哥是不是想看我精神正不正常,我就这么告诉你吧,你现在就是在我面前摆上一百万,我也不会相信你是神仙。”
王为民叹了口气,将烟叼在嘴里,眯着眼睛,一手拉开大裤衩的松紧带,一手塞进裤裆里,随手掏出一板砖厚的百元大钞来,“碰——”一声仍在桌子上,这钱像是砸在我心上,看得我心惊肉跳的,更让我心脏狂蹦乱跳的是,他连续不断的从裤裆里掏,共掏出了十板砖钞票。
王为民喷了口烟,看着外表发呆内心翻江倒海的我道:“你点一下,每沓十万块,总共一百万。”
我哆哆嗦嗦拿起一沓钱,随手翻了一下——从里到外,全是真的!
我激动地对王为民道:“王哥,你真是神仙?”话说我这人还是倾向于无神论的,但我此时有八成相信他是神仙了,世上能拿出一百万的人很多,试问天下何人能在裤裆里藏着十块板砖?
王为民脸上有得意之色,叼着烟道:“还好你信了,你即便不信,哥也不敢再给你表演别的了,在人间是禁止用法力的,要不然会被雷劈。”
我问:“那你刚才算不算用法力?”
王为民:“当然算,哥不冒个险你能信么?”说着缩着头贼一般地看了眼窗外,然后拍拍胸脯松了口气道:“还好我们在屋里,它雷总不会拐弯吧。”
王为民刚说完,“咔嚓——”一声巨响,只见一束筷子粗的光从插线板射到王为民身上,他的身上立即闪出了耀眼的亮光,我被刺激得闭上眼,耳朵此时也被震得嗡嗡作响,等我再睁眼看时,王为民已经变得浑身焦黑,冒着青烟了,浑身上下还如炒菜般爆出滋滋的响声,一股烧烤的清香弥漫了我整个房间,他嘴上的烟成了根长长的烟灰,优雅地不堪重负飘落下来。
王为民苦笑道:“这下你信了吧?”
我吃了一惊,都成烤全猪了还能说话!我结巴道:“信、我早信了,王哥,要不要我叫辆救护车?”
王为民象上岸的落水狗般浑身抖了抖,身上的灰嗖嗖而落,说:“不用了,你们人间的医术不行,我得赶紧得回上面治,时间不多了,先给你讲讲你的任务——再给哥来根烟吧。”
王为民被雷劈的时候,黑胖子也没表现出太大的惊奇,只是往旁边挪了挪,我不由得瞟了他一眼,看来这家伙也不简单。
我再给王为民续上烟,王为民咳嗽着抽了两口,皱着眉头道:“事情是这样子的,前段时间开蟠桃会的时候,玉帝和一帮神仙喝高了,这帮神仙平时闲着蛋疼,喝高了突然想为人类做点善事,想来想去又不知道做点啥,王母那老娘们说人类历史上有许多遗憾,如果能弥补这些遗憾,,也算一件大功德,玉帝很高兴,让众仙列举出人类的十大遗憾,一帮喝高的神仙就七嘴八舌的簇出了十条,玉帝趁着酒劲当场写下了圣旨,下令三天内必须完成,天上三天就等于你们人间的三年……”
我插嘴道:“跟《西游记》上的设定一样。”
王为民道:“别打岔,听我把话说完!玉帝写下了圣旨,却不知道发给谁,此时这帮神仙的酒大半都醒了,都知道这是件很烫手的差事,没人敢接。太上老君就说,人类自从发展了科技,就没有几个人修仙了,已经数百年没人修炼成仙,我们何不找个有点资质的凡人,许诺可以让他死后成仙,然后把任务交给他。老君的这番话得到众仙的一致认可,都轰然叫好。”
我鄙视道:“你们神仙咋都这么黑呢?”然后轻声问道:“我就是那个有点资质的凡人吧?”
王为民摆摆手道:“资质不资质的都是些场面话,成仙主要靠狗屎运和一点点修行,哥哥我被玉帝派下来寻找那个凡人,无意中发现你这人爱幻想,一点都不切合实际,想来比较容易相信神仙,就把你的资料提给玉帝,现在玉帝已经核准了。”
我摊开双手道:“你们神仙都搞不定的事,交给我个凡人做,这工作我不干。”
王为民道:“不要带情绪嘛,事已至此,你逃也逃不过了,玉帝的圣旨若是完不成,属于天庭刑法里最重的欺君之罪,是要被五雷轰顶的。”
我眼看着王为民被雷劈成了烤全猪,劈我五雷也太浪费,一雷我就挂了,我叹了口气,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模样道:“那些遗憾是什么,我试试看吧。”
王为民的表情有点不自然,说道:“这些遗憾嘛,都是发生在古代历史人物身上的,要完成还真有点困难。”
我心中一喜,道:“是让我穿梭时空吧?”我经常看些穿梭时空的小说,那些主人公穿梭到古代哪个不是称王称帝妻妾成群的,想不到我也赶上这好事了。
王为民瞪了我一眼道:“我说你这家伙思想老不切合实际吧,历史是不能被改变的,我们只能穿梭时空,把那些已经死亡的历史人物弄活,然后带到你这里,在今世为他们解决历史上的遗憾。”
这事情听起来有点复杂,我说:“先把那些遗憾都说来听听吧。”
王为民突然浑身抽搐起来,越来越剧烈,羊癫疯一般手脚乱蹬,脸上显出便秘般的痛苦,从牙缝里挤出一段话:“哥没时间跟你扯了,不马上回去治疗,一定会留下后遗症,我们现在穿梭时空的技术还不太成熟,只能进到清朝,只找到了一个留下遗憾的人物曹雪芹,你的任务就是让他把太监了的《红楼梦》补完。”说着指着他旁边的黑胖子道:“这就是曹先生,你们聊,哥先闪了。”
王为民说完,从裤裆里掏出一个鸡蛋大的黑糊糊的东西,仍在地上,“嗵——”的一声,黑鸡蛋炸出了一团烟雾将王为民裹住,半根烟过后,烟雾慢慢散去,王为民也消失了。
第三章 续写红楼
王为民已经乘着一股黑烟飞走了,给我留下一个四五十岁的黑胖子,说那人是曹雪芹,其实我更关心他给我变出的那十板砖的一百万。
那一百万在王为民被雷劈了的时候,烧成了一团团黑糊糊的牛粪,我想看看它们中间还有没有没烧坏的,很遗憾,那些钱就像烟灰一般,一碰就碎了。
这时我才看向曹雪芹,对这人我没多大兴趣,《红楼梦》那玩意别说书了,我连电视剧也看不进去,只是在我的感觉里,曹雪芹应该是个芦柴棒式的文人,想不到是个黑胖子,而且是个刚打完通宵麻将神情颓废的胖子,我向他笑道:“曹哥,自我介绍下,我叫秦不鸣,你往后就叫我不鸣吧。”
曹雪芹向我勉强笑了笑道:“在下曹雪芹,字梦阮,初来乍到,往后多多打扰了。”
我问:“曹哥,你是怎么来这儿的?”
“听王为民讲,那种坐骑叫摩的。”
“我不是那意思,我是问你怎么从清朝过来的?”
曹雪芹抬头想了想:“我也晕晕乎乎的,记得我刚死不久,不知怎的,就被王为民带到这儿了。”
我看着曹雪芹的雷人发型道:“曹哥,我先去带你去理个发吃个饭,然后再买些纸笔,回来你就写你的书吧。”
曹雪芹黯然地摇了摇头道:“我不写了。”
我奇道:“为啥呢?”
“上辈子我写书写得穷困潦倒,连我小儿子生病都没钱医治,最后夭折了。”曹雪芹说到这里,低着头眼含泪花。
我说:“曹哥,你来看个东西。”
我拉曹雪芹到电脑前,打开百度,搜索《红楼梦》,一下子出现了N多页信息,猛然间我想起一件事,我刚还琢磨着我那点钱能够我和曹雪芹花多久呢,忘了完本的《红楼梦》有多值钱!
我激动地拉着曹雪芹的胳膊道:“曹哥,《红楼梦》你一定得写,光一个诺贝尔文学奖你就能弄个一百万!”我再强调了一下道:“是美金!”
曹雪芹看样子已经明白他的书在后世产生了巨大影响,两只眼睛露出的光芒,显得有点激动,指着电脑道:“不鸣兄,这是何物?”
电脑这东西给他解释起来太复杂了,我得给他从人类使用电说起,我说:“曹哥,我们不忙说这些,你还没吃饭吧,我带你搓一顿去。”
本来我打算随便在街边小摊请曹雪芹吃一顿,在发现他的巨大潜力之后,我直接带他到饭馆出了一次血,随后带他理了个板寸,曹雪芹那黝黑的皮肤肥胖的身材,再配上他这个板寸,活脱脱一个山贼,谁能想的到他竟然是个善于揣摩女人心思的大文豪呢。
有着山贼形象的曹雪芹性格却有点蔫,老是低着头不怎么说话,只是偶尔有路过穿着暴露的美女,会偷偷瞄上两眼,瞄过之后还要再悄悄扫上我一眼,看我有没发现他偷窥。
和曹雪芹逛回来,我指着我的床说:“曹哥,你往后就在这儿休息,我睡外面沙发。”面对一个未来的大款外加历史名人,我怎么也得客气一下。
曹雪芹道:“不鸣兄不必如此,我前生穷困潦倒,能有吃有住我就很满意了。”
我和曹雪芹互相客气了几句,他坚持不睡床,还说沙发软和点,也方便他在茶几上写《红楼梦》,我也不坚持了。
没几分钟,曹雪芹就在茶几上摆上稿纸,坐在一个小凳子上,用圆珠笔开始写他的《红楼梦》了,他连穿越人士爱问的一些乱七八糟的问题都没问,看来他是一心扑到他的小说上。
我寻思着那小茶几将来是否能成个价值不菲的文物。
闲着蛋疼,我蹲在曹雪芹旁边问:“你这书还要写多久?”
曹雪芹想了想道:“前世我写了八十回用了十年,还剩大概四十回,五年左右我就写完了。”
五年?黄花菜都凉了!我说:“曹哥,咱可不能等那么久啊,你能不能写快点。”
曹雪芹笑道:“那得看心情,我前世混得穷困潦倒,实在没心情写,今世若没烦心事,说不定很快就写完了。”
我急道:“曹哥,在我这儿你啥都不用操心,有的吃有的住,什么时候你想女人了——这个等你写书挣了钱再说。”
曹雪芹羞涩的一笑,不说话了。
在我那个五十平米的小客厅里,伟大的曹雪芹扒在茶几上用圆珠笔写《红楼梦》,我也没心思再玩那无聊的网游了,心中的八卦之火燃烧起来,不断在他旁边问东问西:“我说曹哥,你写得那两个主角咋都那么讨厌呢,一个是骄横跋扈的富二代,一个是病恹恹的小气鬼。”我虽没看过红楼,但咱没吃过猪肉也见过带毛的猪,《红楼梦》的大概情节和主要人物我还是了解的。
曹雪芹神秘地一笑,道:“我问你,假如有一个东施一样的丑女,我却赞她貌若西施,这是什么意思呢?”
我恍然大悟,一拍手道:“我明白了!讽刺!你的用意是讽刺!”
我之前怎么也想不明白,贾宝玉和林黛玉俩人凭啥讨人喜欢?这俩人的爱情有啥可感人的?但人家看过这部书的人都喜欢那俩,都被那俩人的爱情所感动的稀里哗啦,我还以为是自己的智商还不足以理解那伟大的爱情呢,原来是人家我理解了一般人没有理解的那部书的精髓,有句话是怎么说的,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曹雪芹对我的反应微笑不语,他不说话肯定是默认我的理解了,我再问道:“曹哥,你那书的结局怎样了?”我对《红楼梦》的结局其实没多大兴趣,就象我看张大导演的电影看一半就睡着一样,也就随口那么一问。
曹雪芹道:“还没想好,要不你帮我想个?”
为了让曹雪芹早点把《红楼梦》写完,晚上我躺在床上,我浪费脑子还帮他构思着《红楼梦》的结局,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一大早,我就被“哐啷哐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