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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三个分叉的地方,有一处已经被余震平被撬弯掉了,看得庄睿大为心疼,这物件可是古董的烛台,并且是直接放置在地上的哪一种。
相比出土数量比较多,只有四五十公分长短,放置在桌上的烛台,这个长达一米五左右的青铜烛台,极为少见。
要知道,在秦汉以前,虽然地下空有资源,但是古人提炼钢铁的技术,却是非常的落后,那时只能炼制出铜器,而且数量也很稀少。
像是一般的平民百姓,根本就没有机会和资格拥有青铜制品,只有一些贵族或者是王侯将相们,才能使用的起青铜器,并且大多都为祭天所用,能在家里用得起烛台的,估计只有王侯们了。
所以,在秦汉之前,青铜器就是身份的象征,比如说在湖北地区曾经出土的一辆青铜马车,要是放在现代的话,那绝对是劳斯莱斯银魅级别的,并且还是全手工限量版的。
别看这青铜烛台满是铜锈,不怎么起眼,要是拿到古玩市场上的话,怎么也能值个10来万块钱,庄睿可不想被余震平给糟蹋了。
“任老板,换个家伙什吧,这东西也是古董啊……”
感应着青铜器里面那浓郁的灵气,庄睿却是再也不肯让余震平使用了,话说按照自己和警方的协议,这物件说不定就能摆在自个儿的博物馆里呢。
“嘿嘿,庄老板,回头您就不在意这玩意儿了……”
余震平见到庄睿的宝贝样子,不以为然的摇头笑了笑,然后在院子里找了一根以前遗留下来的撬棍,回到厨房里又忙活了起来。
可能是因为以后自己再也不会回来的缘故吧,余震平的动作很暴力,没一会就整的厨房内乌烟瘴气的,搞的庄睿只能退到门外去等。
“庄老板,进来吧……”
听到余震平的招呼,庄睿重新走了进去,刚一进屋,差点就被那还是在漫天飞扬的灰尘呛得咳嗽了起来。
再看向余震平时,这哥们头发上满是灰尘,猛然看上去,像是个头发灰白的老人一般。
庄睿的眼神在余震平身上略一停留之后,就被原本的石台处,出现的一尊圆肚直耳的青铜鼎给吸引住了。
庄睿像是被根绳子牵引了一般,身不由己的向那尊青铜鼎走去,嘴里下意识的问道:“任老板,这就是您说的那青铜重器?”
“对,庄老板您慢慢看,回头我带您再看里面的东西……”余震平点了点头,拿着撬棍走出了房间,到外面拍打了起来。
“靠,这么大个玩意,他们怎么搬进来的啊?”
彭飞走进厨房,见到这东西也不禁吃了一惊,这尊青铜鼎高度绝对在一米二以上,那厚重的鼎身,三条鼎足,加起来最少要四五百斤,不动用吊车是很难搬运的。
彭飞不知道,这东西是在建造这栋房子的时候,用小型吊车给放置在这里的,而这个厨房,就是为了安放这尊鼎而建的。
这玩意曾经让余老大挠头不已,放弃了可惜,但是又无法交易出去,所以就一直放在这儿了,却是没想到便宜了庄睿,当然,庄睿能不能得到这玩意,还要看有关部门高不高兴。
“无价之宝,真正的无价之宝啊……”
庄睿身体半蹲,双手在那青铜鼎上抚摸着,眼中满是沉醉的神色,他之前淘得的那把“定光剑”虽然珍贵,价值也不比这尊青铜鼎差,但是从形状上而言,面前的这个大家伙,显然更加有震撼力。
北京城和彭城的博物馆,庄睿基本上都去逛过了,里面也不乏青铜重器,青铜鼎也是不少,但是从体积上而言,没有一个能与之相比的,并且就是外型,也鲜有比其美观纯朴的。
庄睿大概的用手测量了一下,这尊青铜鼎高度应该在一米二五左右,口径大约80多厘米,上沿是平口的,打磨的很光滑,在口沿处,有两个高度在20多里面的直耳,耳圈大而高厚,上面有夔状纹饰,这也是商周青铜器上最为常见的。
在呈圆状的青铜鼎身垂腹处,有三柱式足,腹外壁有三个半圆形大耳,与三柱足相对应,腹上部饰兽面纹三个,每一兽面纹之下又各浮雕出一牛首,每柱足也饰浮雕兽面。
这尊青铜鼎,是庄睿所见造型最为华丽繁琐的,单是那些牛首浮雕,就不是一般的工匠能制作出来的,而最让庄睿咂舌的是,在这尊鼎的内壁,还有数十个铭文。
要知道,青铜器有无铭文,是衡量其价值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标准,别说现在了,就是在解放前,有铭文的青铜器,往往都是一字千金,价值连城。
京城曾经有位爱国收藏家,为了从一伙外国冒险商人手里,抢购一尊带有铭文的青铜器,当时花了四十万现大洋,这个价格就算是放到现在,那也是一笔天文数字了。
“捡到宝了,真他娘的捡到宝了……”
庄睿兴奋的在青铜鼎上拍了拍,他也打定了主意,说什么都要把这尊青铜鼎拉到自个儿的博物馆去,即使通过欧阳振武给地方博物馆施加压力,也在所不惜,因为这尊青铜鼎,实在是过于贵重了。
从这些铭文上,不但可以考证出青铜器的来历,出自何人墓葬,就是对当时的社会发展和形态,也是有极高的研究价值的。
庄睿相信,此鼎一出,在国内收藏界,考古界以及历史学者中,肯定会造成极大的轰动,其效应应该不在自己那把传说中的“定光剑”之下的。
按照庄睿对青铜鼎的了解,除了那个重达832。84公斤的司母戊方鼎之外,恐怕就是从秦始皇甬坑里挖出来的那尊鼎,也不如眼前的这一个厚重大方。
而且这尊鼎,还有一个与众不同之处,就是在其腹壁的这三个半圆形大耳,庄睿见识过不少的青铜鼎,但是有这种特征的,似乎只有出土于陕西淳化县的淳化大鼎。
不过那件著名的青铜重器里面,可是没有携带铭文的,比这个鼎又要略逊一筹了。
可以想象,这尊青铜鼎要是摆放在自家博物馆里,肯定会云集国内众多专家学者,即使自个儿不收取他们的费用,让他们帮博物馆扬扬名,总归问题不大吧?
虽然明知道这尊青铜鼎放在这里,不会被任何人偷走的,庄睿仍然是一步三回头的走出了那个低矮的厨房,看见余震平后,马上问道:“任老板,这尊鼎不知道是个什么来头……”
“嗯?庄老板,这不合规矩啊……”
余震平皱了下眉头,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这物件的来历,但是总不能让我把盗墓时的情形给您描述一番吧?
“哎……哎,我不是那意思,任老板,您也知道,这东西我想摆出去,就要有个合理的来历,就算是从国外收回来的,我也要知道这玩意大概出自哪个墓葬吧?”
庄睿见到余震平皱起了眉头,连忙解释了一番,本来他是随口一问的,不过余震平肯定是盗得这尊青铜鼎的主要人物,要是能从他嘴里得知出处,以后自个儿就少了许多考证的功夫了。
“河南,洛阳,五女冢村……”
余震平听到庄睿的话后,从嘴里吐出了这几个字,这也是一路行来,没有感觉到什么危险,要不然,打死余震平他都不会说的。
“大手笔,任老板真是大手笔啊……”
庄睿这话倒是说得真心实意,国家这么多考古队,有那么便利的条件,忙活了几十年,才挖出来一尊淳化大鼎。
而这区区几个盗墓贼,就轻而易举的鼓弄出这么一个会轰动考古界的大重器来,庄睿真是为那些考古专家们感到汗颜。
“行了,庄老板,咱们再看看屋里的物件吧,要是没什么差错的话,咱们这交易可就算是达成了吧?”
余震平不想多谈盗墓的事情,拿着钥匙打开了小楼的大门,不过没有马上进去,而是敞开门通通风,这地方他都快一年没来了,屋里那气味绝对不好闻。
“当然,只是那一尊鼎,就值了咱们先前谈的价格……”
庄睿很光棍的点了点头,他那爽快的态度,也让余震平提着的心放了下来。
第七百零二章 穿帮【求急推荐票】
别看余震平摆出一副和庄睿相熟的模样来,但是他始终都没有放松警惕,原本装在肥大裤兜里的枪,也别在了后腰上,以方便随时拔出来。
不过现在听到庄睿愿意付钱的话后,余震平才真正的松了一口气。
“庄老板,请进吧……”
在门外等了有十多分钟之后,余震平率先走进了屋里,并且打开了灯。
小楼的堂屋摆设很简单,就是一套沙发和一张茶几,余老大以前在这住的时候,都是到农家搭伙吃饭,平日里也是在山脚下转悠,屋里并没有什么东西。
“任……任老板,这……没东西啊……”
庄睿四下里转了一圈,可能就沙发后面的那个铁皮水壶的年头超过了20年,另外再没有一件老东西了。
“呵呵,庄老板,东西都在那两个房间里,您可以自己去看……”
余震平笑了笑,把手里的一串钥匙扔给了庄睿,接着说道:“楼上有三个房间,可以住人的,咱们今儿也走不了了,晚上就住在上面吧……”
“好,就听任老板安排了,日后要是还有好东西,一定想着小弟啊……”
庄睿接过钥匙后,给彭飞使了个眼色,示意他把装钱的背包交给余震平,自己拿着钥匙打开了一扇门。
开门后,庄睿也没急着进去,而是伸手在门旁边的墙壁上摸了一下,打开了屋子里的电灯。
“我……**,这……这都是古董?”
即使之前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在进入到那个放置古董的房间后,庄睿也忍不住爆了粗口,可能是他没有去过一些博物馆库房的原因吧,这满屋子的青铜器,给了庄睿极大的震撼。
正对着房门的地上,摆放着大小不一的十多个青铜编钟,最大的有半米多高,而最小的只有拳头大小,上面刻画着各种图案,异常的精美。
“**,考古系干脆开一门盗墓专业课算了……”
看着这足可以与刚才见到的青铜鼎想媲美的青铜编钟,庄睿有些无语了,无论从学术上,还是从编钟本身而言,这些东西的价值,绝对不比那个青铜鼎要低。
当年曾侯乙墓编钟的出土,使世界考古学界为之震惊,因为在两千多年前就有如此精美的乐器,如此恢宏的乐队,在世界文化史上是极为罕见的。
虽然后面陆续也有编钟出土,但是都是体积比较小并且残缺不全的,像庄睿面前的这些东西,恐怕一问世,也是会引起极大轰动的。
庄睿把视线从编钟上挪开之后,又往别处看去,在门口的地上,放置了许多青铜兵器,有戈、矛斧、钺、剑、戟等,很多兵器都是庄睿未曾见过的,虽然上面锈迹斑斑,但是庄睿知道,这些东西在千百年前,都是些杀人利器。
另外散放着的就是一些青铜礼器了,像余震平先前出售给庄睿的青铜爵,地上居然有十五六个,像是垃圾一般的扔在那里。
还有不少作为奴隶主贵族嫁女时的媵器,也是随便摆放在了地上,余震平等人也算是饥不择食,就连那些青铜币(布币、刀币)、青铜打制的锄头等农具也没放过,满满当当的塞了一屋子。
庄睿站在门口目测了一下,整个房间里应该有不下于两百件器物,大多都是青铜器,只有几件陶器,但是做工比较粗糙,庄睿没怎么在意。
深深的吸了一口,庄睿平复了一下见到这么多物件的激动心情,感觉屋中的浊气释放的也差不多了,庄睿抬脚走进了房间。
“嗯?怎么回事?”
这屋子应该有很久没打开了,但是庄睿并没有感觉到一丝气闷,因为刚踏入屋里,他眼中的灵气就骚动了起来,自动遁出庄睿的身体。
透过灵气可以看到,屋内充斥着近乎金黄色的灵气,浓郁的好像液体一般,而庄睿眼中的灵气进入到其中之后,就像是鱼儿到了水中,不住的在里面穿梭着。
庄睿可以感觉到,自己那股原本是是紫色的灵气,颜色也在逐渐的改变着,一丝丝金色逸入其中,有些暗淡的紫色,变得明亮了起来。
大概过了四五分钟之后,庄睿眼中的灵气好像吃饱了似地,重新回到了庄睿的眼睛里,顾不得查看这房间里的东西,庄睿微微闭上眼睛,感受起灵气的变化来。
原先的紫色,现在变成了紫金色,虽然又享受了一把灵气入体的舒适,但是一时半会之间,庄睿却没有办法得知具体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
睁开眼睛,庄睿向屋外望去,灵气透过墙壁,庄睿看到了外面村子里的那条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