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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坚定道,布日固德为一己之私,伤害了陛下的感情,为表歉意,表示诚意,布日固德在此发誓,有生之年,不忘陛下大恩,必将致力于漠北蒙古向陛下称臣,严防罗刹国骚扰,为陛下竭尽全力,扫除边疆之忧……
……
绝食地静妃,几天工夫,人消瘦地厉害。
顺治走到她床前,边上一脸憔悴的杜鹃轻轻唤道:“娘娘,娘娘您醒醒,您睁开眼睛看看,万岁爷看你来了……万岁爷真的看您来了……”
静妃眼睑微动,似乎在很辛苦的要睁开眼睛。
顺治摆了摆手,让所有人都退出去。
自个儿坐到床边,微微俯下身去,看着眼前虚弱至极的女人。
他是第一次看到她这样地一面,褪去了人前的张牙舞爪,不再那么高高在上浑身是刺,她也只是一个女人,一个被寂寞和孤独折磨地女人。
静妃费力的睁开眼睛,声音虚
福临,你真的那么恨我吗?恨的宁愿让我默默的死去
她用手撑着身体,极力想坐起身,一股不甘心示弱的心态让她突然生出一股力量。顺治稍微犹豫片刻,出手扶了她一把。
她闭上眼睛,轻轻喘息片刻,再睁开时,眼睛里有了些精神:“你和皇贵妃走到今天,经历地大小事,我都知道。宫里边对皇贵妃有种种非议,但是我佩服你的勇气,福临,我佩服你敢于争取幸福地勇气。这种勇气,你有,我也有!”
顺治走出那座静的仿佛没有一丝生气地院子,在院门口驻足,忍着回头的欲望。
脑海中一遍遍回想她地话——
“我还记得,小的时候,父亲带我去盛京,那时候你还是小孩子,没有同龄的玩伴,总抱怨没有人陪你玩。那时候你非常喜欢我,我们在一起玩的不知道多开心……我一直忘不了这些,后来知道我要成为表弟的新娘,我很高兴,我从小就知道要嫁给表弟……”
“如果你真的曾经觉得有愧于我,就让我回到草原上,我不需要你给我恢复皇后的待遇。”
“如果你还记得当初你受到的煎熬,如果你还能想起当初你为皇贵妃和你自己争取幸福的勇气,请你高抬贵手,放我走吧。”
“福临,你已经得到幸福了,请你,也允许我幸福,好吗?”
……
……
一辆马车,载走了一段纠缠了七年的过往。
那段过往里,有初闻消息的不豫,有激烈的抗争,有无可奈何的妥协,有数不清的气急败坏的争吵,有坚持废后心愿达成的舒畅,然后有了遗忘,有了歉疚,最后——
是放手!
他终于放手,放开这段纠缠,放她离开,也放彼此自由……
顺治站在山坡上,看着那个迤逦的队伍越走越远,向着离开京城的方向走,向着蒙古草原的方向走。
心里真是百味杂陈,有解脱,有黯然,有轻松,却也充斥着另一种说不出的莫名的伤感。
“陛下——”
陈旭日趋马向前,遥望着山下越行越远的队伍,心里边不觉得感伤,大大松了口气之余,留下的只有兴奋。
布日固德心愿得偿,对冒着风险支持并默默给予了帮助的自己非常感激。他承诺,会永远视他为最好的朋友,欢迎他随时去草原做客,并且郑重做出承诺:有朝一日,自己需要帮助时,他一定义不容辞……
人还未及走远,陈旭日已经在心里盘算起来:往后有时间,倒是得往草原上走走,游风赏景是其次,友情也需要时时联络……他们俩很快就会成婚吗?都不是小儿小女了,历尽挫折的经历会坚固他们的感情,也会让他们珍惜这段得来不易的感情。应该不会大操大办吧?静妃的身份到底不能公开,从此后她会隐姓埋名,重新开始,太过张扬,既有伤朝廷颜面,对他们的生活也是一种困扰……嗯,送他们什么样的新婚礼物好呢?既不落俗套,又不失珍贵,还能让他们觉得新奇喜欢……真好,北方草原上多了一个强而有力的盟友,往后倘使经营得方,必是一大臂助……
顺治收回远眺的眼神,眼角余光扫见身畔的陈旭日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
忍不住侧头打量—真的是一副陷入思考的模样,若有所思中透着严肃,与他尚存稚气的脸孔,颇不相称,倒是像个十成十的大人。
“你在想什么?”
陈旭日在他叫第二声的时候,才回过神,挠挠脸腮。
心思回到跟前,瞬间转过许多个念头,暗暗提醒自己:不论如何,静妃是皇帝的后妃,后妃离开另嫁,而且是以这样一种莫名的方式,怎么样都不是一件可以被知道的事。事实上,目前为止,知道静妃离开的,知道今早上那辆从行宫里出来的马车上载着静妃的,只有皇帝,吴良辅和自己三个。
原本在静妃身边侍候的普通宫人,除了跟着主子一道往草原去的杜鹃和恩和,只怕都逃不过被秘密封口的命运……
心思电转,陈旭日脸上却及时浮上淡淡的微笑,“回皇上的话,刚刚想到了一些佛法教义。”
“嗯?佛法教义?”顺治一提缰绳,控制着马掉转方向,缓步慢行,“说来听听。”
“佛说人生是无常的,无我的,痛苦的。造成痛苦的根源,在于人自身的欲望和行为。要想摆脱这种痛苦,只有通过修悟,彻底转变自己世俗的欲望和认识,才能超出生死轮回的报应获得解脱……小臣的理解是,给别人自在,自己方能自在。人生天地间,阻碍有几多,自在就有几多,就好似人常说的,毒蛇出没处,其近必有解毒之草……想的又多又杂的,也没有正经的思路,陛下随便听听罢。”
顺治有些惊讶,也大感兴趣,问道:“你前边那段话,是佛宗的基本教义,难得你能说的头头是道。你也信佛?平时常看些佛经?”
“嗯,很有些兴趣。近来常常觉得,不论出家在家,都应该有兼承一颗修持之心,有一颗禅心……”陈旭日既是顺着顺治的兴趣说了些凑趣的话,也在其中加入一点个人的浅见,末了补充道:“其实,这都是因为以前那位老师傅的指引——”
两个人正说着话,吴良辅上前几步,指着远处往这边疾驰的人马道:“万岁爷,有人来了,您请看,好像……”太后亲自带人过来了。
孝庄冷着一张脸,连车驾都来及预备,骑在马上,匆匆率人赶来拦截。
顺治俟她驰到跟前处,才带马迎上去,道:“母后这是来接儿臣的?儿臣早起,突然起了兴致,出来吹吹风。有劳母后惦记了。”
孝庄连人带马冲上坡顶,胸脯起伏数次,才压下心底的波澜,肃声问道:“人呢?”
“人?什么人?”
“都这会儿了你还跟我这儿胡闹?”孝庄瞪了他一眼,真真是恨铁不成钢。她千想万想,怎么样都想不到,最后竟然是皇帝亲手放走了静妃,得着信以后,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胡闹!”气的她几乎要说不出话来,低了嗓子怒斥道:“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
顺治在马上恭敬的弯了弯身道:“儿臣知道,这事儿臣负全责,母后且请放宽心。”
“福临!”
……
……
顺治十五年九月十六日,议政王贝勒大臣等遵旨议定理藩院大辟条例。
其中规定:凡平人与蒙古王、贝勒福晋通奸者,福晋处斩,奸夫凌迟,其兄弟外绞;另有下述情形之一者处斩:私掘蒙古贝子等坟墓、截杀来降人众之为首者、劫夺死罪人犯为首者、公行抢夺他人财物、临阵败走、与逃人通谋给马遣行、挟仇行害放火烧死人畜,故意杀人……
第三卷 咫尺天涯 第三十六章 红狐狸
月的北京,正是乍暖还寒时候。
一会儿寒流来袭,天气冷的要死,屋里得放火盆暖着。一会儿天气转好,不冷不热的凉爽天,让人觉得十分舒服。
十月是打猎的好季节,过冬前的猎物最是肥美。南苑开始举行数次小规的狩猎活动。
骑射是满人立国之根本,他们将围猎活动作为军队训练的一种特别方式,从上到下,对狩猎俱是十分热衷。南苑位处京师,无论占地的规模,还是猎物的丰富,都无法与东北的围场相比较,但是做为小范围的跃马弯弓还是活动得开。
陈旭日是第一次参加,此时他骑马已然似模似样。
他于骑射一道上只能说初初入门,这有赖于两位好师傅的指导。布日固德已然离京远上,另一位少年师傅费扬古倒是策马跟在他身边。
草长树茂,周围时不时传来兴奋的呼声喊声,间杂着马匹的嘶鸣声,弓箭离弦的声音,猎物的奔跑声……听着就觉得十分带劲,恨不能立刻催马上前,参与其中,大展威风。
陈旭日情绪被带动起来了,却是很有自知之明,忍着没往前冲。他呀,马儿跑动时,腾出一只手来,稍微做些动作勉强倒也使得,谈到弯弓猎取奔跑中的活物,却是远远不及。
望望左右,别人已经分散着进入林中狩猎,不由得有些心急,催促道:“小师傅,不用在意我,我呀,就是凑个热闹,骑马在边上溜达溜达,就我现在这两手本事,离骑马打猎还差的远哪。你别管我了,快去显显真本事,我这还等着你多打点猎物回来,一道沾个光,混点好东西来吃。”
今日里参与狩猎的,大半是各家府里的少爷,以未成年十多岁的居多。
少年人争强好胜之心最强。无不憋着劲想要射个大地野物。至不济。也些收获显摆一下本事。空手而回最是丢脸。
若论骑射地真本事。费扬古实是其中拔尖地。不过他没有丁点张扬之心。更无意逞能。闻言回头笑着道:“不急。时间足够充裕。咱们总不会落地两手空空。既然得你叫我一声小师傅。我就得对你负责到底呀。平时练箭。对着地是固定地子。这会儿才是动真格地。你别在一边只瞧着别人尽兴。自个儿动手射上几箭试试。我在一旁盯着。有些姿势也能趁机给你提点提点。”
陈旭日轻催马蹬。驭马向前小跑着跟上他。“那感情好。呵呵。我也正有些手痒。”
“刀箭无眼。注意着些。别被误伤……”
陈旭日嘴里答应着。分出一部分注意力控马。一边用眼睛往四下寻摸。开始寻找猎物。
草丛间偶尔跳起受惊地野兔。连蹦带跳一溜小跑找隐蔽地安全之地藏身。陈旭日数次举弓。都不得不遗憾地放下。不行。兔子跑地太快了。他又骑在马背上。很难找到准到。也试着射出了一箭。离目标太远。不是射兔子。根本就是吓兔子呢。
“开弓靠弦,虽有一定之规,同样因人而异。最要紧是根据自个儿的身体和使力习惯,找到最恰当地推弓勾弦之点……”
费扬古给他做示范,“你看,要这样做——”拉满弓,眼睛微微眯起,突然松弦,箭矢刺破空气,正正钉在一只灰色野兔的脖子上,力道不减,直把它钉到了地上去。
陈旭日受教,开始试着左一箭,右一箭的往外射,总不得目标,而费扬古那边,只偶尔动动手,就已经收获了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心里渐渐也有些着急。
“哈哈,射中了!”
终于,有一箭射中了一只野兔子的屁股,许是力尽的关系,许是未中伤要害,野兔未能毙命,挣扎着往林子深处逃去。
陈旭日当然不肯放弃好容易射中地猎物,策马跟着追下去。
“等等——”费扬古突然叫出声。
前面树丛中传来晰晰簌簌的响动,须臾,里面竟然钻出一头雄鹿,头顶着略有些分叉的支角,体型劲瘦。这一头不知是经验不足,还是被人追着逃到这里,一时昏了头,见到他们,竟立在原地呆呆停了一停,温润的色大眼好像两颗光滑的玻璃珠子。
片刻后便掉转头,往另一边疾驰。费扬古已经弯弓待射,却是不知为何,顿了一顿,又放下手,只是望着雄鹿三跳两跃,活泼的背影很快消失在丛林深处。
陈旭日不禁扼腕,眼巴巴瞅着它跑远,“小师傅,你怎么不动手?”
费扬古拍拍马鞍旁的猎物袋,“这些够咱俩吃的啦,那只鹿太大,我也未必能行,就算侥幸得手,带着也是累赘。你不想再往前走走,亲手射一只猎物啦?”今日主要的狩猎区尚算是
安全区,进林子前,他们把随待地侍从留在外面。
这时候那只受伤的兔子早不知道藏到什么地方去了。陈旭日稳稳神,平复了因狩猎而起的兴奋心情,“有道理,我现在还真有种感觉,觉得我肯定能亲手射杀一只猎物。”
他嘴上虽然笑的开心,心里却是微微点头。
这费扬古,果然是大将之才,生性沉稳,没有一般满族少年的任意纵横之意气。单以谨慎而论,与其姐董鄂妃不愧是同胞之亲。
“马上就入冬了,再过不久就该穿冬衣了。我想射只白狐,给四阿哥做个祅领,不知道今天有没有运气。”隆兴被册立为太子,又是顺治最心爱的儿子,想要什么样的皮毛自是应有尽有。只是他做舅舅的,总是想亲自尽一分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