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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冲的记忆中,他没少和政府官员打交道,可是那些官员哪有沈青如此随和的,总是端着官架子,以官眼看人,一见面官腔十足,让人听着就倒胃口,心里还真是感叹古今之差别何其大也!忙道:“谢大人。”
“周先生,你看你,又来了,你别拘谨。”沈青轻拍周冲的手背道:“周先生,沈青也是工匠出身,对技艺这一道特别爱好,敬佩的也是你这种奇思妙构的能人。你别拘谨,我们好好探讨探讨。”
周冲忙逊道:“沈大人过奖了,周冲愧不敢当。”
二人正说间,到了沈青的屋里,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他的办公室,周冲一看,倒吸一口凉气。屋里除了一张桌子外,只有两张椅子,放在桌子前后两边。很明显,一张是他自己用的,别一张是给客人。桌椅嘛,说起来让人难以相信,一看就知道是用了好多年的陈旧之物,要是在现代社会,早就送进博物馆了,哪里配他这样的高官使用。
和政府打交道的事周冲没少做,对政府的排场周冲是记忆深刻,不要说官员,就是一个小小的公务员,其办公室也比沈青气派百倍,现代化的设施就不说了,光是办公室面积也比他大。想想吧,有些村干部的办公面积接近两千平米,何等的气派!
屋里除了一桌两椅外,还有一个瓦罐,里面盛着热水,还在冒热气。其余的就全是书简,堆满了屋子,只留出一条走路的通道。
尽管简陋到极点,但给人的感觉不是粗俗,而是一种优雅,一来就会想到这是进行学术探讨的好地方,让人不得不生好感。周冲油然而生敬意,赞叹道:“沈大人高风亮节,周冲敬佩!”
沈青把瓦罐推到周冲面前,道:“周先生过奖了,这热水周先生将就着润润喉。”也不等周冲说话,直接切入主题,道:“周先生,可否请你说说你的杰作?”
和政府官员打交道,官员们先是一通官腔,说得非常流利,而他们的眼睛总是瞄着你的公文包,心里想的是有没有给他带“礼物”,探实了再决定下一步的行动。要是有礼物,阴转晴,官腔没了,还会给你支点适用的“高招”,教你如何规避法律、钻点政策的空子。要是没有礼物,不好说,态度大变样,温度骤降千倍。
沈青没有官腔,没有试探周冲是不是带有礼物,而是直接切入主题,其言其行和周冲想象中差得太远,在心里非常感叹:“读万卷书,不如行千里路,何其有理也!我以为秦国的官员和现代的官员一个样,大错特错!”
沈青是工匠出身,对技术有着很高的领悟能力,周冲稍加提点,他就明白了,这事完成得就象喝南瓜汤一样简单,很快就完事了。
对于周冲的“巧思”,沈青是赞不绝口,只挑出一个毛病,那就是他以为豆腐不能叫豆腐,叫椒乳好,因为豆子就叫椒,如此叫法才叫文雅。豆腐最早出现时,不叫豆腐,就叫椒乳,这是“复古”嘛,周冲没有意见。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领赏,一百金饼照每饼二十两算就是两千两,周冲哪里搬得动,雇了一辆马车才运回曾府。
周冲刚进曾府,曾淑瑶一头冲了出来,好象见到救星似的,道:“周兄,你才回来,我可急死了。”
和曾淑瑶相识以来,她除了嘴快心急以外,还算是镇静,象现在这般惶急还是第一遭遇见,周冲很是好奇地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曾淑瑶还没有回答,只听屋里传出一声大叫:“痛快!痛快!王上真圣明之君也!必成大业!”接着就是咣咣之声不绝,是器具砸在地上的声音。
大叫之人不是别人,正是李斯,周冲惊奇地问道:“李先生怎么了?”
“他呀,一回来就一个劲地喝酒,不住地摔东西,好象疯了。”曾淑瑶心急如焚地道:“周兄,你快想想办法呀!人家急死了。”眼圈都红了,眼里闪着晶莹的泪珠。
第一卷 初试啼声 第十二章 如此收获(中)
“你放心好了,不会有事。”周冲安慰曾淑瑶。
曾淑瑶眼里的泪水滚了几滚,再也忍不住,终于落了下来,道:“周兄,你也来气人家!他都那样了,还能没事?”一转身,就要走。
周冲忙拦在她前面,给她解释道:“真的没事,你不用担心,他过一会儿就好了。”
这话说得非常认真,曾淑瑶闪着明亮的眼睛问道:“真的没事?”
“那能有假嘛!这种事我能骗你吗?”周冲脱口而答。
也是这个理,曾淑瑶吐出一口气,问道:“周兄,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知道?当然是历史告诉我的。我不仅知道他现在为什么有这种举动,还知道他要当上什么样的官,会对历史有什么样的贡献,秦朝的灭亡他要负什么样的责任。他之所以有如此举动,还不是因为他给秦王献上他那套安邦定国,扫灭六国的大计,得到秦王的赞赏,一时高兴,回味无穷罢了。只要过得一阵子,兴奋劲一退,冷静下来,屁事没有。”周冲在心里好笑,道:“这是人知常情,不足为奇。”
李斯第一次见到秦王就把他深思熟虑的扫灭六国的大计献给了秦王,当时的秦王已经决心统一国家,李斯所言正是他所想,两人的想法丝丝入扣,可以说不谋而合,李斯从此高升,君臣二人的合作从此开始。秦王对李斯的看法没少溢美之词,李斯能不高兴吗?他能不兴奋得痛饮不止?能不大叫“痛快”?
可能有人会对李斯的举动大加贬损,其实这是李斯的可爱之处,人之常情嘛,有什么好贬损的呢?诸葛亮高卧隆中,先主三请而出,后世之人没少给他溢美之词,难道诸葛亮就真的象他所说的躬耕于南阳,不作出世之想?这肯定是口不应心,他也想出山。他向先主献上著名的“隆中对”时,他心里就不激动吗?肯定不可能!他肯定会激动。
这点,二战时德国名将曼施坦因回忆他向元首解说他著名的“曼施坦因计划”,他的思路特别清晰,从来没有如此清晰过,这才是最真实的心里想法。
要是强抑兴奋之情,装出一副“君子之风”,好象坦然受之一样,反倒是落了下乘,不是真性情!
曾淑瑶哪里知道这些,在她听来周冲的话是难以理解,一双美丽的凤目睁得老大,惊奇之极地道:“周兄,你说笑吧?疯病也是人之常情?那世上的名医岂不成了聋子的耳朵,成摆设了?”
“你的联想还真丰富。”周冲在心里好笑,道:“你不要瞎疑心。”
曾澍发快步而来,一边走,一边不住搓着双手,很是焦急,好象见到救星似的,道:“贤侄啊,你可算回来了,李贤侄这病很奇怪,能不能想想办法?”
“你们两父女也真是的,居然把兴奋当病,谁还敢兴奋?”周冲在心里诽议他们的浅陋之识,安慰他道:“伯父不用挂心,这事好办,过一会儿就好了。”
对周冲的神奇曾澍发还有几分信心,闻言之下稍感心安,道:“贤侄,你快去看看吧,真的是折腾得不象样了。”
周冲随着父女二人去了屋里,看清了屋里的样子,周冲真想放声大笑,李斯那副样子实在是太搞笑了。
李斯一头长发披散开来,好象茅山道士,全身湿淋淋的,一身的酒气,不用想都知道衣服是给酒水淋湿的。原本明亮的眼睛有些神光游移,用现代的话来说,他是精华内敛,物我两忘,眼中只有向秦王陈策时的情景。
屋里扔了满地的碎片,酒水流得到处都是,酒气冲天。李斯猛地举起酒罐,猛喝起来,没喝上几口,用力把酒罐砸在地上,大叫道:“痛快!痛快!胥人者,去其几也。成大功者,在因瑕衅而遂忍之。昔者秦穆公之霸,终不东并六国者,何也?诸侯尚众,周德未衰,故五伯迭兴,更尊周室。自秦孝公以来,周室卑微,诸侯相兼,关东为六国,秦之乘胜役诸侯,盖六世矣。今诸侯服秦,譬若郡县。夫以秦之彊,大王之贤,由灶上骚除,足以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今怠而不急就,诸侯复彊,相聚约从,虽有黄帝之贤,不能并也。王上圣明!必成大业!”
“斯哥,你说的啥话?”曾淑瑶有点莫名其妙,又担心了。
“啥话?原话呗!这就是他第一次见到秦王向秦王说的原话,秦王对此赞赏有加,他才细细咀嚼,好象喝了醇酒一样,回味深长。”周冲在心里回答曾淑的问话。
曾澍发摇头,道:“怎么话又多了?”
李斯适才只是大叫痛快,说句王上圣明,必成大业的话,现在又把他游说秦王的原话说出来,能不多吗?明知故问!
周冲心念一动,往李斯前面一站,道:“卿言甚善,然天下甚众,六国人口众多,实力仍强,若是合纵抗秦,秦将焉对?”
秦王如何回答李斯的话,史书无载,周冲也不知道,他是模仿秦王的声口说的,没想到李斯却是异常兴奋,脸色都红了,道:“王上所虑极是,六国散则若郡县,不足为虑。若聚,合纵抗秦,则天下大势未知也。草民有一策,可散其议。”
“讲!”周冲很是威严地道。
李斯清咳一声,道:“王上,君者,因其有臣民也。王上可以散重币厚金结其臣僚,可与结者,厚遗之;不可者,利剑刺之!”
“好计!这事,就有劳先生了。”周冲依然模仿秦王声口。
李斯一揖,很是高兴道:“为大王效犬马之劳,草民所愿。”
“先生可就长史之职!”周冲模仿秦王声口封赏李斯了。
秦王封李斯的第一个官就是长史,周冲记得很清楚,才封他这个官,是百分百正确,没想到的是李斯脱口道:“不,王上,草民不是客卿吗?”
“靠,我蒙错了,还高一级。”周冲在心里说粗话,还没有来得及说话,李斯眼里精光四射,看着周冲道:“怎么是你?”
曾淑瑶父女可不明白周李二人之间的对答是啥意思,很是惊奇地看着二人,曾淑瑶焦急地问道:“斯哥,你是怎么了?你是疯了,还是咋了?”
第一卷 初试啼声 第十二章 如此收获(下)
“你瞧他那样子,象是疯了吗?他一切正常。”周冲在心里回答曾淑瑶的问题,抱拳施礼道:“李先生位在客卿,可喜可贺,周冲向先生道喜了。”
秦国有客卿一职,专门为那些不是秦国人而又在秦国供事的人设立,而李斯这个客卿就与众不同了,是秦王亲自封的,比起普通客卿,自然是要高上好几等了。
李斯抱拳回礼道:“李斯失态,让周兄见笑了。”他也发现屋里凌乱,自己长发披散,一身酒气,很不成体统,言来颇有些尴尬。
周冲为他开脱道:“先生言重了,喜怒哀乐,人皆有之,圣人尚不免,况我辈凡人,先生真性情,可钦可佩。”
“周兄为小弟开脱,小弟这里谢过。”李斯何等聪明之人,哪有不明白的道理,向曾澍发施礼道:“小侄失礼了,还请伯父见谅。”
曾澍发之所以喜爱李斯,是为他的才情气质所倾倒,见他安然无事,已自放心不已,李斯再向他请罪,哪里还敢领受,忙扶住道:“贤侄不必客气。贤侄高升,伯父为你高心,应该痛饮三杯。”
“斯哥,你的变化真大啊,怎么就没事了呢?”曾淑瑶也是明白过来李斯无事,很是高兴,只是这话说得有点点不太好,问道:“斯哥,你们刚才的对答是啥意思?”
这是个不该问的问题,她如此一问,李斯的面子上就有些过不去,周冲忙道:“李先生,小弟有点事,先去忙着。”也不等李斯说话,跑了出去。
曾澍发知道女儿和李斯必然会有一些知心话儿要说,也识趣地退了出来,追上周冲问道“贤侄,你们刚才说的话是啥意思?”
“你是真糊涂还是老糊涂?你不是已经向你的乘龙快媚贺过喜了吗?”周冲的心里有点诧异,随即想到他很可能是顺着自己的话说的,并未弄明白其中的含义,道:“大伯,李先生现在已经贵为客卿,是贵人了。”
曾澍发点头道:“我知道,我听出来了。可其他的话什么意思?长史,利剑刺之这些话什么意思?”
秦王对李斯的看法很是赞赏,封他为长史。继而,李斯再向秦王献上一计,要秦王不要心疼钱财,用重金收买各国的权臣,以为己用。要是这些权臣能够拉拢,就给以重金;要是不能拉拢,就用刺客暗杀掉。这条计策真的是很毒,不过也是一个高招,其收效很不错,秦王因此而拜李斯为客卿。
周冲记得这是李斯和秦王第一次见面,秦王应该拜他为长史才对,才有要李斯就任长史的话,没想到历史重来时,有些出入,李斯和秦王第一次见面就给拜为客卿,而李斯也把他那条既是毒计,也是妙计的“利剑”献给了秦王。
这其中的曲折周冲不好明言,要不然还不给曾澍发当作未卜先知的神仙,略一思索,道:“这事还是请李先生说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