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者:倪匡
申明:本书由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
自序
甚么人是甚么人的儿子,或甚么人不是甚么人的儿子,本来是最小的小事,只和甚么人和甚么人有关。可是在某种情形之下,这种只是甚么人和甚么人之间的事,都可以成为影响到数以万万计的人的大事。
怪之极矣,是不是?
而这种怪事,就是整部中国的历史。
希望这种历史,早已终结,所以,这个故事,只是一个幻想故事 因为事实证明,并未结束。
一九九一·九月二十日八时五十三分三十九秒
第一部:红绫提出第一个要求
秘密可不可以分大小呢?习惯上可以这样说,但实际上,秘密就是秘密,根本没有大小之分。
或曰,容易被人知道的是小秘密,难为人知的是人秘密。这样的说法,也有问题,因为秘密之所以为秘密,全在于不为人知。
一旦为人所知,如的过程是容易也好,是艰难也好,都不相干,为人所知,就不成其为秘密了,还有甚么大小之分。
秘密若是为一个人以上所拥有,那也不能算是甚么秘密 你知我知,再加上天知地知,那算是甚么秘密?
真正的秘密,只有一个人知。而真正的秘密有时会泄露,唯一的原因,是由于秘密的拥有者,自己出卖了自己,自己首先把秘密说给了另外一个人听。
“告诉你一个秘密,只是说给你一个人听的,千万不能传开去。”
这样的话一出口,秘密从此公开 连你自己都守不住秘密,怎么还能希望别人代你守秘密呢?
所以,如果不想秘密公开,就必须维持真正秘密的原则:只有一个人知道。
把秘密藏在心底,会形成很痛苦的一种感觉,会渴望有他人分享自己的秘密。真有这种情形出现,秘密的防线已经崩溃了。
既然秘密没有大小之分,而仍然把故事命名为“大秘密”,是由于这个故事牵涉的一项秘密,简直是难以想像,情况奇特到了这种地步:就算当事人把这个秘密向全世界人宣布,也不会有人相信。
而且,这个秘密怪在有时间性,若干年前被揭露,和若干年之后被揭露,差别极大,可以影响千千万万人的命运,可以影响人类的历史。
在这样的一宗秘密之上,加上一个“大”字,那是表示它和所有其他的秘密不同。如何不同法?请看故事,主要情节其实一句话就可以说完,但偏要慢慢地说。
且说卫斯理传奇,故事的叙述,一个接一个,所以在一个新的故事开始之前,往往有前一个故事一些未了之事作引子。
引子中叙述的事,有的和新故事有关,有的可能全然无关 那都不重要,有一些事,需要叙述的,当然都要说出来。
我、白素、红绫、蓝丝、猛哥,一行五人,在弄清楚了蓝丝的身世,蓝丝又提供了方法,也很有希望可以找到她父亲之后,各人回到蓝家峒。
一进蓝家峒,十二天官的神情紧张莫名,十二人行动一致,而且快速无比,一下子就把蓝丝围在中心,而且,十二人的视线,一起投向猛哥,眼神很是复杂,又有恐惧,又有害怕,又有敌意,却显然不敢把敌意扩大。
红绫在一旁,看到了这种情形,大是有趣,把眼睁得极大。
猛哥不等十二天官开口,就道:“各位放心,蓝丝姑娘是天赐给你们的女儿,我虽然和她很有渊源,但绝不会把她在你们手里抢走。”
猛哥这几句话一出口,十二天官大大松了一口气 原来他们是怕猛哥把蓝丝抢走,他们早知蓝丝和蛊苗有关,见到蛊苗族长亲临,心中就大是紧张。蓝丝又跟著离去了那么久,回来时神情又很是异样,十二天官以为蓝丝和猛哥已有了协议,要离开他们,所以才大是紧张,若真的是这样,他们会不惜翻脸,要力争蓝丝。
如今猛哥这样一说,证明了一切都是他们瞎想的,自然大是放心。也由于刚才实在太紧张了,一下子放下了心头大石,人人都神情激动,甚至有眼角涌出了泪水来的。
蓝丝看到了这等情形,也激动之极,她张开双臂,十三个人拥成一团,蓝丝挤在十二天官的中间,索性放声大哭了起来。
红绫在一旁看得莫名其妙,频问:“她为甚么哭?蓝丝为甚么哭?”
这个问题,我和白素自然都知道答案 蓝丝在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后,感触良多,早就想大哭一场了,但是没有“触媒”,直到十二天官那么紧张她,她才感情澎湃,一下子全涌上了心头,大哭了起来。
不过这种复杂的感情,向红绫说,她也无法明白,我就回答:“她心里不快乐,所以哭。”
红绫更不明白:“她为甚么不快乐?十二天官对她不好吗?”
我苦笑,正因为十二天官对她太好,所以蓝丝才哭,这道理要解释起来更难了,我只好道:“不是,蓝丝很快就会不哭了,你看。”
那时,蓝丝在十二天官的拥抱之下,已经破涕为笑。红绫抓著头,一副不理解的神情。
这时,白素向我作了一个怪脸,意思是说,看,和宝贝女儿相处,不容易吧。
不容易是实际存在的问题,但我也不以为会有甚么困难,所以我也还以一个鬼脸,表示再难,我也可以应付。白素扁了扁嘴,表示“咱们走著瞧。”蓝丝止住了哭声之后,就咭咭呱呱,向十二天官叙述她的身世,又奔过来,把白素拉到十二天官面前,很骄傲地道:“我妈妈的样貌,和她相像。”
十二天官又是高兴,又是惊讶,不住发出“啊啊”的声音。
蓝丝又介绍了她和我、白素以及红绫的亲属关系,虽然泪痕宛然,但可以看出,她高兴多而悲戚少。
我这时才留意到,蓝丝和白素并不相似,反倒可以在她身上,看到当年来造访的何先达的那种俊朗的影子 遗传因子真是奇妙之极。
蓝丝简单地把她的身世说完,却并没有多说何先达为何忏悔的事。十二天官大是兴奋:“放心,只要有这个人在,一定能把他找出来。”
蓝丝犹豫了一下:“他不是很肯见人,武功又高,不要太勉强了,总要他自愿才好。”
十二天官中那个长脸女人道:“就算你生身之父来了,我们 ”
蓝丝不等地说完,就大声道:“我永远是你们的女儿。”
她在这样说的时候,右手高举,做了一个看来古怪的手势,那必然是一个十分严肃的誓言手势,所以十二天官又大声欢呼。他们又一起来到了猛哥的身前,用极恭敬的神态和语气道:“虽说是天赐的,但也要借你之手,十二天官终生感激。”
看到十二天官那样真诚对蓝丝的态度,我心中陡然有一股冲动:把红绫托给他们算了。他们必然会尽心尽意对红绫,一如他们对蓝丝。
白素在我的身边,她显然知道我在想甚么,所以用力握了我的手一下,提醒我不可再想下去。
十二天官谢完了猛哥,又向我和白素走来,个个眉开眼笑,一副喜心翻倒,想说甚么,又不知道怎么才好的神情。白素应付这种场面的本领在我之上,她迎了上去,也是满面笑容:“我们从此也是自己人了,蓝丝是你们的女儿,又是我的表妹,我们全是一家人。”
白素和十二天官,自然并无血缘的亲属关系,但是说是一家人、自己人,倒也无不可。而最主要的是,白素的话,说出了十二天官心中想说,但又不知如何开口才好的话,所以,他们的高兴,难以形容,个个激动无比。
正好有人捧了大竹筒盛载的酒来,十二天官接过来,大家就开怀畅饮。
这种情景,本来是充满了欢愉气氛的,我也受了感染,大口喝了几口酒,全身都暖烘烘地,很是舒服。可是我向白素望去,却见她眉心打结,虽然并无悲戚之容,但总和那么欢愉的场面,有点格格不入。
我来到她的身边,循她的视线看去,看是甚么现象惹得她不快。
只见白素的视线,一直落在红绫的身上,红绫那时,捧著一竹筒酒,正和一个身形很是粗壮的十二天官之一,在对饮,两人都高同捧著竹筒,酒像是泉水一样流下来,流进他们的口中,两人大口大口吞著,发出“啯嘟”、“啯嘟”的声音,在他们的身边,围了不少人,都在鼓噪喧哗,大声叫好。
不知为了甚么,地无分南北,人不论中西,都会有这种兴高采烈、热闹无比的轰饮场面出现。
转眼之间,竹筒之中,再没有酒流出,红绫和那天官各自一声怪叫,立时又有人送上酒去。我身边的白素踏前一步,我不等她出声,就一把将她拉住,沉声道:“喝酒最多醉,不会死的。”
白素顿足:“这像话吗?我早就发现她很是贪酒,竟到了这种程度,至少该告诉她,这是酗酒,是一种很坏很坏的行为。”
我苦笑:“何必一定要现场教育?等她第二天头痛欲裂时再说,不是更有效果吗?”
白素紧抿著嘴,眼看在众人的呼叫声中,第二竹筒的烈酒,又被灌了个涓滴不剩,红绫伸手一抹口,大声酣呼:“拿酒来。”
我看到这里,也不禁长叹:“真是叹为观止,想当年,丐帮帮主乔峰和契丹十八骑,在少林寺前喝酒的气概,也不过如此了。”
白素狠很地瞪了我一眼:“还有心情说俏皮话。”
我握住了她的手,发现她的手心全是汗,可知她心情确然十分激动。我忙道:“她肯不要银猿,要爸爸妈妈,这已是大进步了。”
白素顿足:“看她这样喝下去,怎么得了?”
我也在想,该用甚么方法去阻止红绫继续拚酒才好,一抬头间,发现已不必我再努力了 和她在斗酒的那天官,身子已向后倒去,竹筒歪在一边,酒流了一地。
而红绫在众人的欢呼声中,兀自把尚余的半筒酒,喝了个乾乾净净,然后,双手拍打著自己的胸口,发出惊人的声响。
看到这等情形,我也不免有“吾不欲观之矣”,想掩眼转过头去,可是我却也看出,红绫真正完全沉浸在快乐之中 这样的快乐,一个人一生之中,不知道是不是能享受到三次。
许多人涌上去,把红绫抬了起来,抛向上,又接住,再抛起,红绫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叫声。
我向面色越来越难看的白素道:“看到没有,她属于这里。”白素冷冷地道:“她如果在运动场上夺标,也能有这样的待遇。”
我没有出声。我知道,蓝丝和十二天官的问题解决了之后,红绫的问题又会摆在面前,那是避无可避的事。白素还想说甚么,我也有话说,两人同时开口,看到对方正要说话,也就停了下来让对方说,就在这一耽搁之间,只闻得一蓬酒味聋到,红绫已奔到了我们的面前。
由于兴奋,她满脸通红,汗水涔涔,笑逐颜开,全身酒味,造型之古怪,别说没有一丝一毫大家闺秀的风范,简直无法分类。
我看了之后,也不禁暗暗摇头,她却不知道她的父母正在为她伤脑筋,嘻著一张大口,酒气喷人:“那天官说他酒量好,哈哈哈。”
白素不说话,只是望著我,我不忍扫她的兴,但也不得不道:“喝酒多了,对身体不好。”
红绫一扬手:“那醉了的天官说,他的师傅,一天至少要喝十筒酒,身体好得像铁打的一样。”
那“醉倒的天官”的师傅,自然是老十二天官之一。老十二天官是身负绝艺,纵横江湖的人物,在这一类江湖豪客之中,颇有酒量之豪,匪夷所思者,我就会亲眼见过一名燕赵大汉Qī。shū。ωǎng。,一脚踏在板凳上,姿态不变,一口气豪饮了十七碗白乾,脸不红气不喘的。红绫这时所说的,当然可能是事实。
但是我仍然不能表示同意。
(这真是很无奈的事,也很悲哀 何以父女之间竟不能随心所欲地交谈,非得按照一些不知由甚么人订下的规范来教育她呢?)
当下我道:“老十二天官去世已久,他们的事,也没有甚么可以作准的了。”
我当时只不过是随便一说,也没有甚么特别的意思,红绫听了之后,侧著头,略想了一想,也没有再说甚么。那三大筒烈酒,足可以令一头水牛醉倒,可是看来红绫的酒量之高,超乎我的想像,看来她只是略有酒意而已,至少她们可以觉察到白素神色有点不善,而且,她也知道如何能使白素高兴。
所以,她挨向白素,拉起白素的衣襟来抹汗,咧著嘴向白素傻傻地笑,白素忙替她抹汗,拍著她的背:“别喝太多的酒了。”
红绫大声答应著,在接下来的时间中,我用心观察,发现红绫有一个好处,她答应了不再喝酒,当真说得出做得到,好几次,竹筒已传到了它的手中,她举筒想喝,可是向白素那里望一下,又把竹筒交给了别人。而更难得的是她在那样做了之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