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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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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原振侠故事“无间地狱”,整个故事只有三个场景。这个故事更少 只有一个场景。可是人物众多,故事的发展,也就不受场景的影响,而热闹无比。
在故事之中,能忽而上天,忽而入地,固然很有趣,但在一个小小的空间中,也一样可以有惊心动魄的情节。
对了,若是你要许愿,你曾许一个甚么愿呢?
一九九二·五·二十三·十九时正
(一)人事变迁从头说
许愿,是人类行为之一,人类的行为极多,不可胜数,有许多种,其他生物不会做,只有人类才会,许愿,就是其中之一。从没听说过鸭子或蜥蜴会许愿的。
用“许愿”这两个字来记述一个故事,也是卫斯理故事的一贯作风。类似的有“报应”、“毒誓”、“废墟”等等。
要完成许愿这个行为,步骤很是复杂,变化万端,无法一一例举,但有一些基本因素,却是恒久不变的。首先,必然要有一个人,有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愿望,想愿望实现,而就形成了许愿行为的动机。
许愿行为还要有一个凭藉,这个凭藉,使许愿者相信它有力量可以使愿望实现。
所以,一直在人类心目之中,具有超自然力量的诸天神佛,就成了许愿者的最佳凭藉。在神、佛、仙,或代表了神佛仙的一些物体,如在一块大石,一棵老树,甚至是一口井等等之前,许了愿之后,自然最理想的结果,是愿望得到实现。
在愿望实现之后,许愿者如果深信那是凭藉的神奇力量所造成的结果,那么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行动。叫作“还愿” 许愿者必须实现他在许愿时所作出的承诺,以作酬谢。
还愿这个行为,很能表现出人性 一般来说,许愿的时候所作的承诺,是在有所求的情形下说的。所求的得到了之后,人性中的过桥抽板就会起作用,“重装佛身”、“增添香油”、“加重供奉”这种承诺,还有可能实现。“来生为牛为马以报”之类的承诺,只怕十之八九会抛在脑后了。
忽发奇想,若是种种超自然力量,都忽然要认真追究起许愿时的承诺来,不知曾是一种甚么光景?
也有一种许愿的方式,是可以不需要有还愿行为的 中外古今,都有这样的说法:当你看到流星划天而过,坠落向地球时,急急许一个愿。这个愿就有实现的可能。愿望实现之后,流星早已不知去向,想向它还愿也不可能了。
从流星和人的愿望实现有关而联想开去,可以发现,可供想像的幅度极大。
不知道别人想到了甚么,我首先想到的是,人类有这样广泛和古老的传说,必然是流星负有这种力量存在,或在偶然的情形下,为人所知道,所以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传说。
而流星,在夜空中很容易见到的那一闪光亮,就是一颗星体的殒灭。这颗星,曾是宇宙之中,亿亿万万星体之一,更就是以地球人的观点来说,那是外星。
流星如果有这种令人愿望实现的力量,那么,就是一种外星力量了。
在我的许多记述中,“外星力量”这个词,出现过千百次 它并不是那么虚幻和不可捉摸,而是颇为具体的。
或者问:流星被人见到的时候,正处于死亡前的一刹那,在那种情形下,还会有力量发挥吗?
很难说,在很多情形下,濒临消灭,接近死亡之时所发出的力量,往往远比平时强大。流星在死亡之前,或许就有强大的力量发出来,和人的脑部活动所产生的能量,有了奇妙的一闪间的接触,从而使许愿者的愿望,得以实现。
当然,这一切全是想像 幻想故事,当然一切全建立在想像之上。
之所以引发了那些想像,除了我一向都有在叙述故事之前,爱和读友闲谈一番的习惯之外,也因为这个故事的名字就叫“许愿”之故 熟悉了我最近整理出来的经历的朋友,一定可以知道,这个故事,一定和那面从阴间来的许愿宝镜有关的了。
(那东西另有一个正式的名称,可是读起来很拗口,所以不如称它为许愿宝镜,容易明白。)
虽然已在好几个故事,起了重大的作用,但是所有参与经历的人,对于许愿宝镜这神奇的东西,还是所知极少,而所有的人,又都想把它的真面目弄清楚,所以就有了一次讨论。
参加这次讨论的人,有白老大、红绫、温宝裕、祖天开、曹金福,当然有我和白素,还有在一开始就接触这许愿宝镜的那一位鼎鼎大名的私家侦探小郭。
这些人,是如何会聚在一起的,有的在前面的几个故事中已交待过,有的没有。
已交待过的,当然很明白,像曹金福,他是在敲门时竟然一拳敲穿了我家的大门后进来的。就是上一个故事“阴魂不散”结束时的情节。
而温宝裕是何时与蓝丝一起离开了陶启泉的那个小岛回来的,就没有交待过,那会在后面补叙 事情千头万绪,牵涉得太多了,总要一件件整理清楚。
而祖天开就显得更老了,他早已超过了一百岁,又变得很瘦,体型高大的他,看起来就完全像是一个活动的骨架子,很是骇人。
从第一次听到“许愿宝镜”到现在,过去了好多年,人事上的变化自然也极大。变化最大的是一开始就参与其事的陈长青,他跟著一群僧人上山学道,去参透生死的奥秘,至今下落不明。
而红绫,我们的女儿,不但在苗疆找回来,而且,还有了许多奇遇,变成了人类知识领域中的“超人”。
曹金福也有了不少他的经历,有一些事,是和原振侠医生一起经历过的,几年下来,他看起来更壮健,但是也变得成熟了。
对了,这个故事既然是紧接著“阴魂不散”的,那么,一开始,让它衔接上一个故事的结尾部分,也就很名正言顺。
上一个故事,写到住所的门忽然破裂,接著,一只大拳头自洞中伸进来又缩回去,红绫过去打开门,看到一个高大之极的壮汉,站在门口。
红绫望著来人,来人也望著红绫,两人都瞧著对方发怔,我和白素在楼梯上看到这种情景,都大是高兴,发出了大笑声。
我们由衷大笑,自然大有理由 刚才,我们还在感叹,以红绫的情形,只怕没有甚么男青年敢和她发生感情。正在感叹,曹金福就出现了!
虽然他们日后会怎样,谁也不能料,但作为父母,看了也高兴:至少证明世上有可以和我们女儿匹配的男孩子!
曹金福立刻就发现红绫是女孩子,也感到这样凝望一个陌生女孩子是不礼貌的事。所以他收回了视线,很是发窘地看著一下子捣破了大门的那只拳头,再抬起头来,就看到了我和白素。
一看到了我们,他就高兴起来,大声叫:“卫叔!卫婶!金福来了!”
一直在目不转睛打量他的红绫这才冒冒失失问了一句:“大个子,你叫金福?”
曹金福咧著嘴:“是,小姓曹,你是 ”
红绫指著已走下来的我和白素:“这是我爸爸妈妈,我叫红绫。”
曹金福双手抱拳,向她拱了拱手,他是真正的“老式人”,自小跟一位武林名宿,雷动九天雷九天学武,生活方式全是古代的,中国农村的。在向红绫拱了手之后,向前大踏步跨出了两步,身子一曲,就要向我们行叩头礼。
我连忙双手向前,扶住了他,同时责他:“何至于要行这样的大礼!”
曹金福说得诚恳:“要不是卫叔和卫婶,我怎能找到大恩人祖老爷子?我对姐姐说了,她也说一定要来叩谢两位的。”
说著,他身子一退,不等我再拦,竟已然跪下,咚咚咚连叩了三个头。也不起立,跪著转向白素,又要叩头,白素双手乱摇,连声道:“快起来,我受不起!”
曹金福显然不肯听,而就在这时,楼上忽然传来一声暴喝:“起来!”
这一下暴喝,苍劲响亮,当真如同半天之上,响起了一下春雷。曹金福抬头看去,只见一条人影,飞扑而下,来势快绝,一下子就落到了白素和曹金福之间,白发银髯,飞扬耸动,不是白老大是谁?
白老大来得快,动作更快,足才站地,已然双手齐出,一下子就插进了曹金福的双胁之下,向上便抬。
白老大的身形也算是高大的了,可是怎么也不能和曹金福比。但曹金福跪著,当然比白老大矮,所以白老大一抬,就把曹金福架了起来。
但是曹金福个子高,白老大除非举高双手,才能把他整个人抬直。
当然白老大可以举高双手,可是这一来,胸口门户大开,绝无防卫能力,犯了武术的大忌,他是毕生浸淫在武术中的人,自然而然不会那么做。
所以一时之间,曹金福虽然被白老大抬了起来,可是姿态很是怪异,看来像是一个在耍赖的孩子,偏要赖在地上,不肯起身一样。
偏偏他的身形又如此高大,所以看起来,滑稽之至。
红绫在一旁,首先拍著手笑了起来:“有趣!有趣!”
白老大一下子未能把曹金福抬起来,而且立时觉出双手的分量在迅速加重,大有抬不动之势,他也不禁吃惊,知道若不快些结束这场面,自己只怕要老脸不保!
所以他立时喝道:“别动不动向人下跪,倒叫小女孩取笑!”
曹金福脸上一红,立时一挺身,站直了身子,大声道:“老爷子好大的气力!”
他并不认识白老大,而白老大一现身就向他出手,他竟然一点也不以为意,由衷地赞白老大气力大。这份豁达的胸襟,就很得人喜爱,白老大一听,更是高兴,呵呵大笑:“你就是雷九天的小徒弟吧!唉,他比我福气好,有这样的好徒弟!”
这是对曹金福的最高称赞了,曹金福涨红了脸,一时之间,不知说甚么才好,过了好一会,才笨口笨舌地问:“老爷子怎么称呼?”
红绫叫:“老爷子是我妈妈的爸爸!”
曹金福怔了一怔,才算是明白了白老大的身分,他居然又讲了几句极得体的话:“啊,原来是白老爷子。师父常说,武功上他和白老爷子谁高谁下,没能较量,难说得很。可是在文才上,白老爷子学问大得惊人,他这一辈子是再也及不上的了!”
一番话,听得白老大乐不可支 好话人人爱听。曹金福却忽然又感伤起来:“你们真好,一家人,妈妈,爸爸,还有妈妈的爸爸……我甚么也没有,只有身上的血海深仇,不知何日得报!”
各人都听我讲过曹金福那“血海深仇”的事,虽然实在很滑稽,但当年的事,确然又悲惨又神秘,我们也是才弄清楚了一些来龙去脉,曹金福就出现了。看看他那种咬牙切齿的样子,白素先道:“人没有十全十美的,我就没有见过自己妈妈!”
白老大面色一沉,不怒而威,显然白素的话令他不快,也可能是这个原因,他一扬手,“砰”地一声,在曹金福的胸口打了一拳,朗声道:“小朋友,你放心,找你那仇人的事,就是我的事!”
白老大倒不是胡乱说的,因为他正要把阴老二,也就是阴差找出来,和曹金福目的相同。
可是这一切情由,曹金福却并不知道,他大是感动,双手乱挥,一时之间,竟不知说甚么才好。
红绫在这时,仍在绕著曹金福打量他,还极熟络地提起他的裤脚来,要看看他是不是踩著高跷,白素几次想阻止,都宣告无效。
我忙道:“最近有了很大的发现,会详细说给你听,你就来了,真好,把祖老爷子找来,让他也听听,当年的事,他有份的!”
曹金福的心情兴奋之至,双拳捏得格格直响,红绫忽然问:“你是真人,还是和那个康维十七世一样,是制造出来的?”
红绫说了之后,又解释:“那个康维十七世是 ”
曹金福点头:“我知道,他是一种新形式的生命,我见过他,和他一起去找过一个鬼!”
(曹金福的那一段经历,记述在一个原振侠医生的故事之中。)
红绫大是好奇:“找到没有?”
曹金福却心急想知道他仇人的事,所以没有接下去,只是道:“我是真人。”
红绫又追问:“你多高?”
曹金福答:“两百二十二公分。”
我心中迅速算了一下:两公尺二十二公分,那是英制中的七呎三吋半 美国的一些著名篮球员也有这样高度的,可是在壮健方面,绝比不上曹金福。
曹金福又道:“我一直在找仇人,可是一点结果也没有,怎然想起了卫叔,就想来讨几碗酒喝 上次那酒真好喝,像是至今,口中还有余香!”
这两句话一出口,我就知必有风波,果然,红绫一听,就立刻向我斜眼望来,一副责怪的神气,当然是在怪我何以从来没有向她说起过有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