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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占两只天鹅,让本来就稀缺的资源更加紧俏。没想到就这么点爱好还有人想要挑战一下,婶可年忍叔也不能忍,没有把卢克的脑袋砸成烂西瓜已经算顾全大局了――话说这里的大局又关他什么事了?
但是他不把卢克的话当回事,并不代表大家都能丢得起这个面子。叶知秋和妮可其实都弄错了一件事,他们从前所处的环境决定了只看重事物的实质。但是这里还有一个人,他从前的经历让他明白,有的时候,面子是不能丢的,这个人就是乔丹。
听到卢克的话,乔丹把手里的酒杯一顿,说道:“我倒是很想试试。”
叶知秋和妮可立刻都向他看了过去,卢克拍手笑道:“好啊,就让我们的贵客给我们表演一下。”
乔丹哼了一声,站起身来,向约翰走去。
卡芙瑞连忙跟了上去,这里离约翰不算近,总得有个人去告诉约翰发生了什么事。很快人群听说了新的挑战者来自安克雷奇,顿时发出了一阵欢呼声,赌徒们的兴致重新高涨起来,其中的一些有心人立刻意识到了其中蕴含的意义。
看到这一幕,妮可和叶知秋对望了一眼,几乎在同时发现了自己的错误,现在这种环境,普通人更加看重实力,所以乔丹无论是胜是败,都要表现出勇气来。当然两个人也都相信,如果刚才是叶知秋挺身而出,那么结局肯定没有悬念。这也表现出有不同背景的三个人对待事件的不同反应。
这边的三个人各想心事,就有些冷场,好在卡芙瑞很快回来了,有他插科打诨,再加上妮可表现得体,总算恢复了表面上的和谐。那边的乔丹是个急性子,他也没兴趣替卢克促进货币流通,所以很快就和约翰正式交流了起来,这两个人都是人高马大,一身的肌肉,脱了衣服一看就是一把好手,所以从那个女人宣布比赛开始的一刻,还没等两个人互相试探结束,周围的人群就已经兴奋了起来,喧闹声扑天盖地般响起。
过了大约十分钟的时间,叶知秋打了个哈欠,妮可则面露不忍,低声说道:“怎么会这样?”
卢克也没想到会出现这种局面,干笑了一声。听叶知秋哼道:“皮糙肉厚,拳脚无力。”
倒也不怪他们这种表现,乔丹和约翰不是小闲闲和村姑娘,这种时候当然不会假打,但问题是这种比赛是要带拳击手套的,两个人体格都不错,却都没有专门训练过出拳的力量。开始的时候打得还算精彩,很快体力耗尽后,就开始你一拳我一拳的交换,全靠身体硬抗。偶尔有一个人连击,就能惹起围观人群的一阵抗议。
妮可皱眉道:“让他们停下吧,这么下去对身体的损害很大。”
叶知秋翻了个白眼,妮可的判断是从医生的角度上来说的,但是从他的角度来说,这两个笨蛋白瞎了一幅好身板,霍金森了才好呢。
卢克看了一眼卡芙瑞,后者有些不情愿的站了起来。妮可转头对叶知秋说道:“你去劝他们结束吧。”
叶知秋看了卢克一眼,虽然有些不放心,但是也明白乔丹打到这个份上,别人去了只怕也不会听话,正好看到山姆急匆匆走过来,就迎了上去,让他到妮可身边去。山姆答应了,低声道:“我们的人看到他们弄来了一条关在笼子里的狗,很像是丧尸犬。
叶知秋心里吃了一惊,表面上却不动声色,点头表示知道了。
山姆是知道叶知秋的实力的,对于一只丧尸犬倒也没有放在心上,直接向妮可走去。
这么耽误了一下,叶知秋就落在了卡芙瑞后面,他赶到比赛场地的时候,卡芙瑞正在两个人身边叫喊着让他们停手。约翰听说是大老板不让打了,犹豫了一下,本来应该轮到他打的一拳就没有出手,结果乔丹已经打顺了手,根本没有注意到卡芙瑞的话,以为约翰没力气了,立刻抓紧时间补了一拳。这一下立刻引起一片嘘声,约翰也已经打出了火气,实际上两个人的体力都消耗得七七八八,乔丹补上的一拳也没有多少效果,却激起了约翰的怒火,所以他踉跄了一下,立刻站住了,挥拳打了回去,乔丹一拳得手,也发现有一点不对,正疑惑的时候,被约翰一拳打在脸上。他们打了这么长时间,虽然拳拳到肉,但是挨打的时候必竟是有准备的,特别是最后这一段时间,基本打完对方后立刻就准备好了挨打,像这次打得这么实在的还真不多,这一拳正好打在乔丹的脸上,刚刚凝结的鼻血又一次流了下来。
乔丹大怒,又一次挥拳打去,拳到半途,却被人抓住了。乔丹愣了一下,另一个拳头立刻打了过去,没想到那人把他的手一推,轻描淡写的挡开了。
约翰的脸部保护得比乔丹好,所以看得比他清楚,发现有人出现在他们中间,捉住了乔丹的手,还以为是来帮自己的,他的骑士精神本来就不多,刚才又被乔丹趁空打了一拳,早就把不多的公平竞争精神扔到伊甸园里去了,这时瞧出便宜,立刻一拳打了过去。
乔丹的两支手都被挡住了,对约翰的拳头当然没什么办法,不过反正也被打习惯了,倒也不怎么惊慌,正准备挨上这一下的时候,却觉得抓着自己手臂的那只手稍一用力,他立刻向后退了一步。约翰那一拳本来已经算好了距离,这一下立刻就打空了,居然停在了乔丹的鼻子前面。约翰眼瞧着乔丹流血的鼻子就是拳套的前面,可是胳膊就是不够长了,不禁一呆。
乔丹神智还是清楚的,立刻看出便宜来,可是身体却不听使唤,又被推开了一步,这个时候他才看清楚,拉着他手的人正是叶知秋。
乔丹愕然道:“你干什么?”
叶知秋叹了一口气,拿出一块毛巾递给他,说道:“打傻了吧你?难道还想弄个拳王当当?”
乔丹一呆,才想起来就算击倒了约翰,自己也不能弄这个擂主来当,这才不再挣扎。
叶知秋回头向卡芙瑞笑道:“这局算平手吧。”
卡芙瑞的脑子可要灵活多了,大声宣布友谊赛结束。刚才约翰和汤姆那一场才是真正的比赛,约翰仍然蝉联冠军。当然在约翰和乔丹之间下的注仍然有效。前面的话没什么反映,后面这一句才引起了一阵骚动,有人欢喜,有人懊恼。
叶知秋随手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过一瓶烈酒倒在毛巾上,给乔丹擦了擦眼睛上的血,招手叫过一个从安克雷奇带过来的士兵,让他把乔丹送回去休息。刚才的搏斗看起来很可笑,对两个人的损害可是相当大的,特别是最后那几分钟,完全是意志的较量,都打起这个样子了,没必要再坐回去给人当猴子看。
交待完乔丹的事,叶知秋回到妮可身边,就听到人群中爆出一阵欢呼声,然后一个巨大的金属笼子被推了出来,那里关着一只愤怒的大狗,它全身的毛都已经掉光了,裸露的皮肤显现出一种苍白的颜色,而且布满了深浅不一的斑点。看着笼子外激动的人群,大狗愤怒的咆哮着,不断用身体去撞击铁笼,巨大的铁笼在平板推车上被撞得不断摇晃,似乎随时都会掉下来。
第十九章 当场只手
第十九章 当场只手
叶知秋皱了皱眉,山姆告诉他可能有丧尸犬存在的时候,他立刻想到的是有人想暗中搞鬼,比如在夜里把狗放出来往他们住的小楼里赶,然后趁机偷个鸡摸个狗什么的,一只丧尸犬做不了什么,但是就像当年的七月七号,只要有了借口,自然有大把的手段跟进,所以叶知秋需要解决的其实不是狗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没想到他的思维还没来得及发散,这只狗就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倒有些措手不及的感觉。
既然这只狗走到了台前,那就自然不是阴谋,而看其他人的表现,似乎也并不觉得这只狗出现得突兀,应该是早就知道有这个东西存在了,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全民参与的阴谋,有也是阳谋,对于叶知秋来说,他最不怕的就是阳谋,任你千般来,我只一般去,解绳结他不在行,学学亚历山大还是会的。
想到了这一点,他就继续向妮可走去,然后听到身后再次爆发中一阵欢呼声。
叶知秋的身子不高,如果人群围住笼子,说什么也看不到圈里的样子,但是随着这声欢呼声过后,他身后的人群闪开了,而且躲得比较远,结果叶知秋一回头就看到了笼子,还有里面狂爆的大狗。呃,还有笼子对面的约翰。
婵联冠军的形象也没比乔丹好到哪里去,这个时候他手里拿了一只巨大的手枪,很像一次大战前的手枪,那粗大的枪管和M82很有一拼,也就是约翰这样的壮汉能拿得住它。他举着枪正对着笼子,和叶知秋有一个夹角,正好能让坐在棚子里的卢克等人看清楚,又不用担心子弹飞得大远,把大老板一勺烩了。这时候听到那个女人叫道:“又到了冠军行使权利的时候了。”然后观众们很有默契的大声接道:“杀死它。”这疯狂劲和某“当代作家”的《药》很有一拼。
叶知秋这才知道,原来拳赛冠军还有这个福利,显然亲眼看着凶恶的丧尸犬在自己面前被轰成渣很能振奋士气,而且危险性也更小,必竟和冲进丧尸的地盘抢东西比起来,诱捕个丧尸这类的活更加容易,丧尸的智力可能还比不上猴子,只要机会设得巧妙一点,就算有它们的同伴想救它,也只能瞪眼没办法。
想到这一点,叶知秋对这里的策划团队更加感兴趣,但是对杀狗活动却没什么兴趣,转身刚要走开,约翰就开枪了。
有一件事叶知秋没有想到,他到底高估了这里的执行能力,卢克这里虽然是兵营,但是真正活下来的职业士兵却没有几个,卢克本身是空军地面警戒部队的军官,并不是正规的军事指挥出身,但是灾难爆发时,以他的军衔最高,自然接管了指挥权。以当时的混乱程度和对丧尸的了解程度,幸存的士兵在他的指挥下和变异的战友拼得很惨,所以最后他才不得不动用了航弹来烧宿舍楼。后来接纳的人员中,高素质的军人根本没有,所以卢克空有大量军火,却仍然没办法在与丧尸的战斗中占上风。好在他手下战斗人才少,其他人才却多,这才有了叶知秋看到的各种经济和心理手段。说来说去,卢克基地采取的这些措施和南宋大搞海远差不多,不是多有远见卓识,实在是逼出来,不这样干没办法。如果卢克手下有一个叶知秋,甚至只要有个卡西迪或者卡洛斯,他也不至于要想这么多配套的办法。安克雷奇的管理层要考虑的是怎么搞到武器,卢克要考虑的却是怎么使用武器。
基于上述原因,这里给冠军提供的猎物其实并不丰富,大多数时候都是正宗的丧尸,而且还是折腾得奄奄一息的那种,像这次的丧尸犬实在是因为运气好,要不然围观的人群也不会这样兴奋,必竟看打盹的老虎和看捕食的老虎感觉很不一样不是?
枪毙一只笼子里的猎物,有很多种武器可选,如果愿意,卢克这里连高射炮都有,但是考虑到可操作性和观赏性,最后才选择了这么一把古董枪,这支枪每次只能开一枪,就要重新装添弹药,标准的单发,比起它来,三八大盖打一枪拉一下枪栓那效率简直就是机械化时代。只所以挑这么一支枪,就是因为它看起来很有震撼性,要不怎么生化四里女主角放下乌兹,改用这种枪射美元了呢?玩过仙剑的都知道,有了钱和酒,那是无往不利的,艾丽思大把扔硬币很有林mm的风采,乾坤一掷啊。当然在这里选择这把枪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它射程不远,不用担心误伤远处的人。
其实这支枪设计得很不合理,作为手枪,它很不符合人体工学,不但枪身太重,重心也不利用单手执握,不信你试试用一支手打突击步枪,还是握把靠后的无托枪。以约翰现在已经耗尽体力的情况下,他用一只手握手已经很勉强了,这从他拿起枪的时候就发现了。但是婵联冠军也是有尊严的,当然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用两只手。好在他不是第一次用这枪打丧尸,对自己的枪法也还有信心,反正狗在笼子里,一枪打不死,慢慢装上子弹再补一枪就是了。
但是开枪的时候,约翰就知道,这一枪打空了。他现在的体力要控制枪口的跳动就很费劲,当然没办法像从前那样快速移动手枪,而且这一次的目标是比从前的丧尸要活跃百倍的丧尸犬,等他扣动扳击的时候,那狗早就不在原来的位置了。
虽说变异后的生物就像中了脑残光环,智力要下降N个水平才行,但是动物与生俱来的危机感仍然让丧尸犬感到了恐惧,它在约翰开枪的同时,尽力向后跳开,但是笼子太小,没有给它足够的空间,这一跳就撞在了笼子上。同时,约翰打空了的子弹居然也很巧的撞在了笼子另一则的钢筋上,两个方向相同的力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