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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打量了面前的少年一眼,叶知秋放开按住他胸膛的手,退开了一步,他没有发觉少年有后援,所以至少不用担心被人前后夹击。他靠在刚才藏身的杨树上,问道:“我的耐心有限,而且我可不知道什么未成年人保护法,你最好有能让我满意的答案。”
少年听到他的话,偷偷抬头瞄了他一眼,然后迅速低下头去,开始咳嗽起来。叶知秋不耐烦的说道:“好了,回答我的问题,除非你是肺炎,不然就别装太监。”
少年又咳了几声,终于停了下来,低声道:“我都看见了。”
“看见什么?”
“你从飞机上跳伞。”
“呃。”叶知秋没想到居然还有观众,他突然注意到少年背着的步枪,皱眉道:“你的枪是哪来的?”
“我父亲的。”
“很好。”叶知秋对于少年有问必答的风格很满意,他伸手从少年身上取下步枪,检查了一下,皱眉道:“你父亲教你把上膛的步枪背在身后吗?”
“我把保险关了。”
叶知秋哼了一声,帮他退出子弹,然后把枪扔还给他:“感谢你对北方兵器产品的信任,不过你这枪肯定过质保期了。”少年背着的是一支一九八一年北方兵器生产的五六式自动步枪,枪身保养得很好,但是膛线已经磨损了,显然这支枪发射过很多子弹,他皱眉道:“你父亲在哪里?我得和他谈谈。”
少年戒备的看了他一眼:“不是他让我跟踪你的。”
“那当然。”叶知秋说道:“也不是他带你到这里来的,我知道。那么你为什么出现在远离城市的丘陵地带?童子军拉练吗?我不知道美国的孩子们远足的时候还带自动步枪,你父亲对你还真放心。”
他紧盯着少年的眼睛,看到他迅速低下头,于是放松了语气说道:“你不属于这里,我能猜出你为什么会在这,但是其他的事情需要你来告诉我?”
少年低着头想了一会,慢慢说出了他的经历。他叫邓肯。林恩,冬天和他的父亲一起来阿拉斯加猎熊,但是很不走运的是,猎熊季节刚刚开始,他们就变成了丧尸的猎物,经过了这半年之后,当初一起来到这片土地的人中只剩下了他和他的父亲,恶劣的生存条件下,邓肯的父亲病倒了,所以小邓肯不得不担负起寻找食物的重任,当他发现叶知秋之后,因为好奇,才会选择跟踪他。
听邓肯说完,叶知秋看着他,慢慢说道:“我没见过你的父亲,但是我猜想,他应该是一位正直的人,那么作为他的孩子,说慌是一种可耻的品德。”
少年低垂着头,半晌才说道:“我没说慌。”
“那用你父亲的名字发誓。”
邓肯愣了一会,不再坚持他的说法,抬头看着叶知秋说道:“我只想知道你有没有抗生素。”
“你父亲怎么了?”
少年摇了摇头:“他在发烧,不断咳嗽。我们怀疑是肺炎。”
叶知秋的神色严肃了起来,他问道:“他受伤了吗?”
少年想了想,摇头道:“不。”
“多久了?我是说他生病。”
“半个月吧。”少年拿不准他的意思,支吾着回答,很显然,他对他的戒心很强,这更加坚守了叶和秋的猜想,邓肯肯定知道一些关于他的身份。
“带我去看看他。”
“不。”少年很坚定的回答。
叶知秋望着他,慢慢说道:“我不会伤害他的。”
“好吧。”叶知秋点了点头,从背包里翻出一些药品和食物放到少年的面前:“替我向你的父亲问好。”
少年有些惊喜的看着地上的东西,犹豫着伸出手,拿着一个药瓶,然后一脸茫然的问道:“这是什么?”
“阿斯匹林。”叶知秋说道:“那是日文。”他跳伞的时候掉进了火场,可以说一无所有,后来在火场附近又没有找到战友们的背包,很显然杨筱他们在攻击前轻装了。所以叶知秋现在的装备都是从日本科研队伍那里拿来的,说明当然都是日文。
听到他的话,少年脸上立刻显出了戒备的神情,他抬头望着叶知秋,问道:“你是日本人?”
叶知秋把他的神色变化都看在眼里,嘴上却沉吟道:“我对这个说法感到遗憾。”他站起身,伸手比了一下自己的身高:“一般来说,纯种的日本人是不会长到我这么高的。”这个说法比较阴损,起码日本男篮的人不会同意,但是少年对于亚洲人种的认识显然不怎么深刻,叶知秋不介意帮助好莱坞培养美国下一代的优越感,顺便踩一下让自己痛恨的对象。(事实上,关于这一点我还是查了一点资料的,上面的说法和我的认识相反,但是基于国统局对于国内工资水平的报告,我有选择的在报告中中国人平均身高的数据上加了一半,个人认为这应该比较符合事实。当然,也许我应该减一半的。)
说完,他重新弯下腰,把自己的脸凑到少年的眼前,说道:“记住,个子像我这样高并且品德高尚的人,都是中国人。”
第三十四章苔原狼
少年背着沉重的步枪,快步穿行在树丛中,事实上他已经很疲惫了,那支枪的重量不是一般的沉,背在身上感觉就像一个大铁坨,但是他仍然走得很快,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父亲需要这些药品,只要有对症的药物,他相信父亲很快就能恢复健康。
快步穿过一片开阔地,他情不自禁的加快了脚步,和叶知秋告别后,他忍不住吃了一点东西,包括一大块巧克力和一包饼干,这种日本产的压缩饼干味道很差,从前的他是肯定不愿意多吃一口的,但是刚才他却吃得很香。
跑上山坡的时候,他感觉到两条腿的酸痛,但仍然奋力狂奔,这几个月来,他和父亲相依为命,他迫切的想看到父亲赞许的目光。为了节省体力,他并没有走平时的路线,而是抄了一个近道,从一片小山坡上跑了过去,到了坡顶,他停了一下,深吸一口气,跳了下去。
背着重物从接近两米高的地方跳下去,这在灾难前对于邓肯是难以想象的,但是经过这六个月的磨历,这点高度对于他来说已经算不上危险了。有人说灾难可以激发人类潜能,但是事实上,那只不过是需不需要的问题,就像做case,压力大的时候,速度自然就快一些。
邓肯在落地的时候踉跄了一下,疲劳让他的动作有些变形,没能做好缓冲。他觉得右脚着地的时候脚跟落得快了一些。邓肯用双方扶住了地面,这才没有摔倒,然后立刻站了起来,前面就是他们的棚屋,不知道是什么人搭建的,自从找到这个地方后,他们就住了下来。
眼前的景像让他大吃一惊,棚屋的门开着,用圆木砌成的墙壁有一侧已经倒塌了,失去了支撑的房子倾斜着,摇摇欲坠,有两只毛茸茸的动物从里面跑了出来,嘴里争抢着一块鲜肉,看到突然从天而降的少年,两个动物愣了一下,警惕的耸起了耳朵,四只绿油油的眼睛直盯着邓肯。
有过半年狩猎经验的邓肯当然认识这种动物,有人说阿拉斯加最多的两种动物就是驯鹿和狼群,邓肯的父亲是一个优秀的猎手,所以他对驯鹿的滋味已经很熟悉了,自然对与鹿群伴生的狼群也不陌生。一般来说,这些体积不大像狗一样的动物对于猎人的威胁不大,因为食物充足,狼群也很少冒险攻击人类,但是现在,这些动物出现在他们的房子里,显然不是来串门的。
愣了一下,邓肯立刻扔掉背包,去摘背在身上的步枪,使用七点六二毫米子弹的五六式步枪近距离内的侵彻力极大,甚至可以把一头成年狼打飞。但是就在这个时候,那两头狼已经扔下了口中的食物,向他扑了过来。狼群很少主动攻击人类,这种行为在正常情况下是非常罕见的,显然它们被刚才的肉食刺激到了,此刻充满了攻击性。
邓肯摘枪的动作耽误了时间,所以两只狼扑到他身前的时候,他只来得及把枪拿到手里,无论如何也来不及拨开保险,所以他挥起步枪,向身前的那头狼砸了下去。
那只狼闪了一下,枪托从它的头上滑过,带飞了它的一只耳朵,它呜咽着跳开了一步,但是另一只狼趁着这个机会冲了过来,邓肯来不及再次挥枪,横枪一拦,那头狼扑到了他的枪上,巨大的冲击力让他站立不稳,仰面倒了下去。
他倒下之前,向后退了一步,所以那只狼落到了他的腿弯处,它比邓肯的动作快了一点,四肢着地后,立刻准备再次攻击邓肯,身子刚刚探出,就被邓肯用两条腿夹住了它的头部,狼呜咽着张开大嘴,试图挣脱开来,邓肯知道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奋力收紧双腿的同时,单手挥起步枪,向它的头上砸去。
一击即中,但是狼的头骨显然比预想的要坚硬一样,它汪的大叫了一声,猛的挣脱开邓肯的双腿,向后跳开。这时另一只狼已经窜了过来,绕过同伴,向邓肯的脖子咬了下来。
就在这个时候,邓肯听到有人大声叫着:“趴下,别动。”接着传来一声枪响,他身上的狼猛的颤抖了一下,从邓肯身上摔了下去,四肢抽搐着,倒在地上。
又是一声枪响,另一只被邓肯击中头部的狼也仰面摔了出去。邓肯突然从险境中解脱出来,不禁有些迷惑,他躺在地上,呆呆的看了一眼倒在他身边的狼尸,突然清醒过来,连忙一跃而起,大声叫道:“爸爸。”
回答他的是一声怒喝:“让开。”然后他被一股大力一下子甩到了一边,这时他才反应过来,这个声音有些熟悉,但是口音很重,绝对不是父亲的声音,同时也看到从他们的棚屋中相续钻出了五六条苔原狼,看到他们的同伴被打倒在地上,一头体形硕大的狼仰天嚎叫了一声,几头狼同时向他奔了过来。
邓肯吃了一惊,好在直到现在,他的手里仍然紧握着他的步枪,这个时候连忙掉转枪口,打开保险,还没有端起枪来,就看到一个人大步从他的身边走过,向着狼群迎了过去。
能干出这种只能在李连杰电影里干出来,连成龙都不敢干的事的人,当然只有叶知秋,他有丰富的跟踪经验,并不需要像邓肯那样紧紧跟随,生怕跟丢了,所以在邓肯穿过开阔地的时候,他就老老实实的蹲在后边看着,等到他赶到山坡上的时候,正好看到邓肯被狼扑倒,他连忙用手枪干掉了两只狼后,才纵身跳了下来,正好看到又有狼冲了出来,而邓肯却忙着找爸爸,于是连忙伸手把邓肯拉到一边。看着恶狠狠扑过来的苔原狼,叶知秋的心里突然充满了兴奋,
自从见到杨莜之后,他就一直过得比较郁闷,虽然他一直在忙碌,但是明知道战友们的结局却无能为力的感觉让他非常压抑,偏偏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他还不能和杨筱并肩战斗。虽然他出现在最后时刻,扮演了终结者的角色,但是无论如何,杨筱都是死在?的手里。每当想到这一点,他的心情都会无比烦躁,这也是当他讯问日本人后,没有留下一个活口的原因。作为一个战士,当没有需要的时候,他并不嗜杀,但是这显然与心情有关,现在的他其实渴望杀戮。
所以他在邓肯惊讶的目光中将格洛克插回到枪袋里,任凭m4在背上随着步伐跳动,就那么赤手空拳的迎向狼群。
只一转眼的时间,两头像大狗一样的苔原狼并肩跃起,向他扑来,在邓肯的惊叫声中,叶知秋双臂向前合拢,正好按在两只狼的头部侧面,于是两头身在空中的苔原狼在他的力量下改变了运行轨迹,将两颗狼头狠狠撞在了一起,邓肯用枪托砸不碎的狼头波的一声裂开了,鲜红的血和灰白色的脑浆交相辉映。
叶知秋双手一分,将手里的两只狼尸扔在地上,跨步向前,一脚踢在第三只狼的下巴上,那只狼呜咽了一声,在空中翻滚着摔在地上。
后面跟上来的几只狼立刻犹豫了起来,身为一种凶残的野兽,狼其实也是知道恐惧的,特别是在杀气腾腾的叶知秋面前,与生俱来的本能让它们更能感受到面前这个人的危险,于是离叶知秋最近的两只狼心里开始打退堂鼓,同时准备转身逃走。经常参加体育运动的人都知道,转身是一个很浪费时间的动作,所以在它们完成这个动作之前,叶知秋已经来到了它们的面前,刀光闪耀,两只狼哀嚎着摔了出去,叶知秋出刀够快,但是仍然来不及在它们身后割断它们的脖子,所以这两只狼被开膛破肚,却一时还死不了,只能拖着滑落出的内脏在地上翻滚。
叶知秋从飞溅的血雾中踏步而出,右手轻挥,手中的军刺飞出,贯穿了最后一头狼的颈部,将它钉在了棚屋的墙壁上,这只狼就是体型最大的那只,叶知秋飞刀出手的时候,它已经开始加速逃离,所以军刺虽然射中了它,却没有准确命中,也就没能直接割断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