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眼镜蛇右腿一用力,脚尖踢中烈鸟中巴,烈鸟就惨叫着仰面翻了出去。
“唉。”眼镜蛇走到烈鸟旁边很无奈地叹了一口气,“看在上帝的份上。”
他抽出一张百元钞票,丢下来。
钞票轻飘飘落下,落在烈鸟眼前。
如今,他唯一拥有的就是这一张一百元钞票了。
阿寂再次见谷先生的时候,还是在那间封闭的房间里。
谷先生和蔼地微笑着,说:“那么……”
阿寂打断他,说:“我不会帮你杀卡雷西。”
谷先生脸色立刻变了。
阿寂说:“我帮别人杀他。”
谷先生又松了一口气。
他说:“不管你是帮谁,我都会尽力你帮你,你有需要什么尽管说。”
阿寂说:“有个叫梅子的女人,是阿强的老婆,我希望你能给她一笔生活费。”
“阿强出卖我,我本不应该给他老婆一分钱,不过我还是答应你。”谷先生向阿寂投去询问的目光,问:“还有什么需要?比如武器?”
阿寂说:“不用,我自己有枪。”
谷先生开始切入正题:“卡雷西与阿强在行动之前,已经做了详细的计划,并安排了逃跑的路线。事后我们破解了阿强的电脑,找到一份地图。”
这时墙面上出现一张地图,上面几个地方画着标注。
谷先生说:“上面那些标注是什么意思我不清楚,可能是比较重要的地名,也可能是卡雷西的中继站,但他最终会到达一个叫沙镇的地方,什么时候到达这个就不得而知。”
他又补充说:“他带着我女儿,应该不会走得很快的。”
他拿出一张地图递给阿寂,说:“这是我们根据电脑里的资料绘制的地图,你照着这张地图上面标出的路线走,你能够找到沙镇。”
阿寂收起地图,问:“要是我杀了卡雷西,要如何证明呢?”
谷先生咬牙切齿地说:“把他的一只眼睛带回来,我们自然有办法证明。”
临走的时候,他又对阿寂说:“你得用心,这事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做,你知道一亿赏金并不算少。”
……………………………………………………………………………………………………………………………………………………………………………………………………………………
吃人的森林
有雾。
迷雾。
白色的迷雾茏罩着一片巨大的原始森林,看不到它的源头在哪里,尽头又在哪里。
古树参天,杂草丛生,一辆摩托车在森林里飞奔,车上是一个孤独的人,背着一个包。
林中静悄悄的,除了摩托车发出的轰鸣外,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
这里的路很难走,即使是徒步也十分困难,但他却开着摩托车冲了进来,而且已经冲了半个钟头,这简直是疯狂!
——他就是喜欢做别人认为很疯狂的事。
突然,车头一滑,他整个人从车头上飞出去,摔倒在地,脸上沾满了泥土和腐叶。他站起来,扶起车头,又开始狂奔……
路越来越难走,坡越来越陡。车轮摩擦着地面,卷起潮湿的泥土和腐败的落叶,却上不去了,他狠冲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他无奈地放弃了。摩托车躺在杂草里,他望着它,眼中带着难以割舍的依恋——在人的世界里,他没有朋友,唯一的朋友就是这辆车。
但现在,他却不得不抛弃它了。
阿寂徒步走了几个钟头了,他已经踏上了他的族途,杀人的旅途。
这条路就是卡雷西逃跑的路线,也是他追杀的路线。
也许是被杀。
不是我杀你,就是你杀我,没有人比他还了解这个道理。
他踏上的也许是一条不归路,死亡之路。
他一点都不在乎——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要勇敢地走下去。
这路倒底有多长,他不知道,他甚至无法知道自己是不是能走出这片原始森林。
他翻过了一个坡,继续往前走,然后他就看见了一个人。
这个人背靠着一棵大树,坐在地上。脚上穿着一双皮靴,身上穿着一件已洗得发白的牛仔服,外面还披着一件破旧的麻衣披风。在他旁边竟也放着一个包。
一个皮帽正盖在他的脸上,他并没有看到阿寂,却喃喃说:“又来个不要命的。”
阿寂好像没有看到这个人,也好像没有听到他说的话,他依然走他自己的路。
“你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牛仔服大声喊道。
阿寂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
牛仔服自言自语:“原来是个聋子。”
阿寂嚓的停下脚步,说:“我不认识你。“
牛仔服终于摘下脸上的皮帽,露出出一张轮廓分明得英气逼人的脸,冲阿寂一笑,说:“我也不认识你,但我不希望你死。”
“哦?”阿寂对牛仔服的话产生了兴趣。
“这个森林会吃人,只有活得不耐烦的人才会到这里来。”牛仔服脸上闪过一丝诡异的笑容
阿寂仔细看了看这片森林,到处是大藤小藤纵横交错,一些老树形状怪异,像是面目狰狞的魔鬼,毒蛇从树上垂下身子,吐着血红的信子。这确是一个可怕的森林。
阿寂回过头,看着牛仔服说:“这么说你也活得不耐烦了?”
牛仔服耸耸肩,骄傲地说:“我死不了,我是高手。”
他又问:“为了一亿?”见阿寂不说话,他又说:“钱固然是好东西,但因为钱而丢了性命那就不应该了。”
牛仔服上下打量着阿寂,又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你现在应该跟老婆在家洗鸳鸯浴,而不应该在这会吃人的森林。”
……………………………………………………………………………………………………………………………………………………………………………………………………………………
地上的血
“我本来就是一个活得不耐烦的人。”阿寂迈开步子向前走去,再也不想听牛仔服说一句话。
“等一下。”牛仔服站了起来,提起他的包,追上阿寂,说:“不如这样,我做你保镖好了,保证你死不了。”
阿寂说:“我不喜欢有人跟着我。”他的确不喜欢。
牛仔服仍在试图打动阿寂,说:“一个人走会寂寞的。”
阿寂眼中又涌起了一种无可奈何的悲哀。
寂寞?
他早已习惯寂寞,他本身就是寂寞的化身。
牛仔服突然走上去了,拍他的肩膀。
阿寂吃了一惊,迅速地转过身,他的身体转过来的时候,手上已握着一把手枪,黑洞洞的枪口指着牛仔服的脸。
牛仔服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吓着了,脸上表情僵硬,眼睛瞪得很大。
过了许久,他才开始放松下来,缓缓地吐出一口气,用一种不敢相信的语句说:“他妈的!真是快如闪电呀!”
他又笑了笑,说:“我知道你不会杀我的。”
阿寂说:“哦?”
牛仔服说:“因为我从你的眼睛里看不到敌意。”
阿寂把枪收起来,冷冷地说:“别再跟着我。”
牛仔服一脸很无辜的表情,眼中流动着一失落的伤感:“其实……其实我只不过想跟你交个朋友。”
阿寂不想再说话,转身走了出去。
突然他又转过身,手中的枪又再举起,黑洞洞的枪口又再对着牛仔服的脸。
“我说过别再跟着我!”他脸上布满冰霜,凶狠地说:“再跟着我,我真的会杀了你!”
牛仔服立刻收住了脚步,双手抱头,赔笑着说:“OK,OK!我不跟你就是了。你不要老拿枪来吓人嘛,会走火的。”
他真的再也不敢动了,呆呆地看着阿寂往森林深处走去,越走越远。
他大声喊起来:“小子,没有我,你一定会死在这里的,豺狼会把你的心挖出来。”
他开心的笑了起来,好像心被挖出来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阿寂整个身影都已消失在神秘的森林,仿佛已被可怕的树藤吞噬。
牛仔服喃喃自语:“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他突然对阿寂充满了好奇。
太阳已升到头顶,林中的的浓雾已散,一缕缕阳光从树叶的缝隙中射下来,森林中明亮了许多,但这缕缕阳光仍旧照不走这森林的神秘和诡异。
这森林倒底隐藏着什么可怕的东西?
阿寂不时拿出地图查看,又抬头看着天上的太阳,以辨别方向。
他又走了两个钟头,他越走越是森林深处,荆棘树藤也更多。
突然,他停下了脚步,因为他发现了一样特别的东西——地上郝然有一摊红色。他蹲下身闻了一下,是血。
他又用手捏了捏,发现这血虽已风干,但却未干透,还有点粘粘的感觉。他推断,这血最多有三四个小时的时间。
这是兽血还是人血?他自己都无法判断。
他想顺着血迹追寻下去,可是他再走了七八米就停下了,因为血迹没有了。
这些血也许是野兽被猎人捕杀时留下的,野兽受伤跑了七八米倒下,之后被猎人带走。这已经是一个很好的解释,奇#書*网收集整理阿寂也很满意自己的解释。
他不再关心地上的血迹,他现在只希望快点追上卡雷西,杀了他。他似乎已经看到了一颗火热的子弹射起了卡雷西的胸口,激起一片美丽的血花,炫丽如红玫瑰盛开。
要命的黑寡妇
他已经走了很久了,就算是铁打的人也该觉得累了,他现在不但累,而且饿。
他在一棵树下坐了下来,吃了几块肉卷,然后他闭上眼睛,靠着树休息。
这时他感觉到脖子上有个东西刺了一下,好像是被蚊虫叮了。
他手往后一抓,竟抓出了一条蜘蛛,蜘蛛在他手上挣扎,舞动着它的长脚,似乎还想再咬人。
阿寂手指一捏,可怜的蜘蛛立刻肠穿肚烂。
五分钟之后,伤口开始发热,隐隐作痛。
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一只小蜘蛛总是咬不死人的。
他又坐了一段时间,才起身。他走了几步,发觉越来越不对劲,脖子那里的疼痛愈来愈剧烈,而且浑身无力,冷汗淋漓。
最要命的是,他甚至觉得眩晕,走路变得摇摇晃晃,几乎要摔倒。
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难道我真的要死在这里?
他是个杀手,他杀人,无论多么可怕多么强大的人他都杀过,最后活下来的还是他。如今他却要被一只看起来不起眼的小蜘蛛杀死,这真是讽刺。
他是来杀人的,可是现在连要杀的人都没看见,却要死在这里,死后还要被豺狼吃掉。难道这就是寂寞杀手的结局?
他突然很渴望有个人在身边,就算救不了自己,也可以把自己埋葬,不至于葬身狼腹。他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想法,因为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接近死亡。
他真的快要死了,胸口很闷,四周的景物变得越来越模糊,模糊得就像遥远的记忆……然后他倒了下去。
——小蜘蛛也是能咬死人的。
阿寂竟没有死,他开始有了知觉,但是头还是很晕。周围很暗,他只看到眼前有一个很模糊的东西,依稀认得出是一个人的脸。
这张脸渐渐清晰起来,终于看清楚了,是一张帅气逼人的脸——穿牛仔服的年轻人。
看到阿寂醒来,牛仔服说:“我都说这森林的会吃人的,不过你运气好碰到了我。”
阿寂嘴唇动了动,他很想对这个年轻人说两个字“谢谢”,但是他还是没有说出来,他从来没有对人说过“谢谢”,从来没有。
“你放心,你已经给你打了一针,你肯定死不了。”牛仔服说。
“那只蜘蛛真能咬死人?”阿寂感到十分诧异。
牛仔服手里拿起那只被阿寂捏烂的蜘蛛,说:“你知不知咬你的这只蜘蛛叫什么?”
阿寂摇头。
牛仔服洋洋得意地说:“这可是大名鼎鼎的黑寡妇,又叫红背蜘蛛,原产于澳大利亚,是世上最毒的蜘蛛之一。它身体为黑色,雄蜘蛛腹部有红色斑点。”
牛仔服一讲到黑寡妇似乎特别兴奋,继续说:“红背蜘蛛是典型的自食其类者,不但母蜘蛛在交配完后将其公蜘蛛吃掉,在生活条件艰难,缺少食物时,它们更是自食其类,有时一窝小蜘蛛中成长的蜘蛛完全是靠食其同伴而成长,最完美地表现其强者生存的动物优化能力。”
他兴奋得两眼发光,有些得意忘形。
“你很崇拜这种蜘蛛?”阿寂莫名其妙的看着他。
“是的,我崇拜它就像崇拜我自己。忘了告诉你了——”他诡异一笑,说:“我的名字就叫黑寡妇。”
明明是一个男人,却叫黑寡妇,一个人怎么可能有这么奇怪的名字?阿寂当然知道这只不过是他的外号,绝不会是他的真名。但也没有追问,他从来没有打听别人身世来历的习惯,因为他也不喜欢别人打听自己的身世来历。
他只是淡淡地说:“名字不错。”
黑寡妇诡异地一笑,说:“你也不用担心,我不会吃了你的。”
……………………………………………………………………………………………………………………………………………………………………………………………………………………
疯子
天色已越来越晚,黑暗茏罩了整片森林,黑暗中的森林显得更阴森可怕,到处都隐藏着看不见的危险,每一种危险都足以致命。
路越来越难走了,甚至连路都快要看不清了。
黑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