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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电话铃响了起来,旁边的倍休把话筒拿了起来。
“贺木里先生,您的电话,警察厅那边打来的。”
贺木里走到电话机前,接着电话,他对大家说:
“警察厅那边有非常要紧的事,我要马上过去,假如有什么事你可以及时与我联络。”
说完,贺木里匆匆忙忙地走了出去。与他擦肩而过的,是倍休带来的两个精明能干的刑警,一个名叫荞齐,另一个名叫伯那邦,他们一块儿走了过来。
他们刚刚从街上打探消息归来。
“如何?有什么线索吗?”倍休问道。
“什么也没有查到,对于小偷和赃物的去向,没发现一点儿线索。”
“是吗?好吧,你们跟我一起去调查一下吧!”
倍休带着他的手下人一块儿离开了客厅。当他们再回来时,时针已经指向晚上9点了。
“怎么样?有什么最新进展吗?”公爵面带笑容地问道。
“不行呀,公爵,一直到这会儿,我所知道的也仅仅是他们利用旁边的正在建筑中的空场逃走这么一点儿情况。他们肯定是先将赃物运到隔壁的房间里,在那里包装好后,再通过那条小路,把它们装上汽车,或者是运货的马车,而后逃之夭夭。”
“如此说来,盗贼就是那个罗宾啦!”
“肯定是他。他装扮成琳诺市的葡萄酒酿造商夏洛力,以买车为由进入了夏木拉斯城堡,窃取了巴黎寓所的大门钥匙及两部汽车,之后迅速赶向巴黎,又来这里盗窃。而那三个所谓儿子,其实都是罗宾的爪牙。”
“听别人说,罗宾是一个高大魁梧且气度不凡的绅士模样的强盗。可是,到城堡里去的那个夏洛力,却是一个肥肥胖胖,模样邋遢的人!”
“这你就不懂了,罗宾可以称得上是一个专业的化装大师。就拿我的同事各尼帕刑警来说吧,他经常见到罗宾,可是,有一回,他依然把罗宾当作了另外一个人。以后,他们又遇过三次,他只是感到那个人眼熟,却怎么也没有认出他就是罗宾。后来,终于明白了,但这时罗宾早跑了。事发以后当然会万分悔恨,可这也没用了。罗宾的照片各不相同。他是一个天才的化装师,他可以改变自己的脸型,也能模仿任何一个人的性情、举止和谈吐,上至贵族,下到小商小贩,甚至是乞丐,他都能以假乱真。他绝对是一个具有特殊表演才能,非常了不起的演员。”
“真的如此吗?实在是一个令人生畏的家伙!可是,我以为,无论他的化装再巧妙,只要遇见像你和各尼帕这样优秀的刑警,他也会产生惧意的。”
“哪里,这个人的胆量超人,居然敢在我们眼皮底下胡作非为。即使是我们这些刑警,也经常被他弄得头昏脑胀哩!毫不夸张地说,他是一个鬼点子特多且不知廉耻的角色!”
“在我看来,他也是一个乱搞的家伙。”公爵笑着说,倍休也淡淡地笑了笑,却没有作出回答。
“组长,那个女管家清醒过来了。”伯那邦刑警走进来报告说。
“很好,带她到这儿来!”
时间不大,伯那邦刑警把一个身高体大的中年妇女带了进来。这个女人脸色红润,头发乌黑,一双褐色的眼睛不停地转动,绝对不像是刚从麻醉中醒来的样子。乍看上去,很像一个中等收入家庭的主妇。
见此,公爵不禁暗暗想道:把这样一位慈善的女人当成罗宾的同谋,这是倍休的错误估计,他最终肯定会失败的。
辟克娣娃跟着刑警走进屋里,立刻就讲了起来:
“这位刑警先生催得非常急,我连衣服都没有来得及换,就到这儿来了,实在是不好意思。昨天夜里,突然闯进来一帮强盗,我被他们捆了起来,他们用一块手帕捂在我的鼻子上,手帕上有一种怪味儿。这之后,我就穿着这身衣服睡着了,不知道以后发生了些什么事。实在是可怕至极,都快把我吓死了,我从未见过那样令人恐惧的强盗。”
“总共有多少个强盗?辟克娣娃!”倍休问道。
“最少也有12个,整个寓所里都有人在叫喊,到处都是强盗。我听到声音后,非常吃惊,下楼一看,才知道发生了这种情况。我连忙走出这个房间的门外,当我走到楼梯中部的拐弯处时,我突然觉得身后有一个人向我扑来,并使劲儿地掐住了我的脖子,我险些断了气。我想,可能是因为我高声叫喊,他才来掐我的脖子的吧。”
“你看见那个人的面孔了吗?”
“没有。假如我看见了,下次再见到他,一定能认出来的。”
“客厅里不是亮着灯了吗?难道一个也没有看清?”倍休的询问表面上非常简单,但个个击中问题的要害。
“这个……的确是亮着灯,可是,他们的面孔都蒙上了呀!”
辟克娣娃的说法,已经出现了紊乱,连在一旁听着的公爵都微微笑了,而倍休好像根本就没注意到这些。不!他应该注意到了,只是佯装没注意罢了。
“是这样吗?坐下谈吧!别累着。”
“非常感谢!”在倍休的对面,辟克娣娃坐了下来。
“但是,辟克娣娃,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你是在屋顶上开着天窗的那一间房子里休息的吗?”
倍休的盘问突然改变了方向。他改变成这样一种方式,意在借对方不太注意之时,把盘问的锐气,转向一个不被人预先感知的方向去。这时,辟克娣娃的脸上出现了惊慌之色。
“是,是这样,这又怎么啦?”
“我们只要求你回答问题。你在那间房子里睡觉时,有没有听到屋顶上有什么动静?”
“你指的是屋顶上?是否有声音?屋顶上没有声音的!”
“真的没有听到声音吗?”
“没错儿,只听到了楼下的声音。”
“是吗?这么说,你下楼去,是想看看是什么声音,就在楼梯中部拐弯处被人掐住脖子后拖到了这个房间里来了?”
“没错儿,的确是这样。”
“可是,像你这么健壮的身体,肯定不是一个人能办到的。”
倍休看着辟克娣娃那副胖硕的身躯,微笑着继续说:
“我们在壁炉里发现你以后,是由三个身强力壮的男人,费了很大劲儿才把你抬到椅子上来的呀。”
“噢,原来如此。当时,我被四个强盗拉扯着,我便拼命地挣扎,两只脚乱踢乱踹,最少有两个强盗的脚骨被我踢上了,至今可能还有伤痕呢!”
“也许是这样吧!假如是被你踢上的话,那倒是一个非常好的证据;我们捕到可疑的人之后,只需查看一下他们的脚骨不就非常清楚了吗?可是,在那四个人拉扯的你时候,其他的人是在四周围着吗?”
“不是的。那些人都很忙,而且并不是都在做一件事。”
“他们在忙什么?”
“他们把墙上的画框子都取了下来,然后,顺着窗子外面的梯子运走了。”
听她这么说,倍休的两眼猛然放出光芒,并朝公爵使了一个眼色。可是,由于公爵正在全神贯注地听他们的问答,所以对此丝毫没有反应。
“你再回答我一个问题,把画框子从墙上取下来搬到窗子旁边的时候,是直接送过去,还是另外有人在那儿接着然后再传下去呢?”
辟克娣娃沉思了一会儿,又朝公爵看了看,才说:
“我是这样记得的,取下画框子的人直接将画框拿下梯子去的。”
“你的话都是真的吗?有没有记得不准确的地方?”倍休一边更进一步地紧盯着问,一边点着头。
“这都是事实,我说谎有什么好处吗?”
虽然她说的非常坚决,可是,脸上已经现出惊慌的表情。对于这一反应,那位敏感的公爵好像并没有察觉,他只是微笑着点了点头,谁也不清楚他是怎么想的。
“当然,你没有必要捏造谎言,而且,你似乎也不想那么做。那好,我再来问问你,在那以后你去哪儿了?”
“那四个强盗把我抬到了屏风后面。”
“不,我的意思是,一开始被他们抬进这个房间时。”
“就是靠在进来的那个门口。”
“当时,屏风在哪儿摆着?是不是就在大壁炉的前头?”
“不在那儿,而是在壁炉的左侧。”
“好吧,我们把它摆一摆,看看究竟是摆在多远处。”
辟克娣娃站在身来,倍休也上去帮忙,把屏风移到了壁炉的左侧。之后,倍休倒退了两三步远,看着屏风说:
“我很想把这个屏风的四角的位置在地毯上做上标记,可是,我没有粉笔。啊!辟克娣娃,你常常做衣服吗?”
“是的,有时,我也帮那个女仆做一点儿裁缝活儿。”
“那么,你肯定会有裁缝用的画粉片了。”
“有,我经常带着它。”
说着,辟克娣娃把手伸进衣袋里。但是,她好像突然想起了么,“啊”地叫了一声,往后退了好几步,神色极为慌张,环视了一下四周,脸上已经没有了一点儿血色。
“我,我在胡说些什么?”她的声音发起抖来,而且变得嘶哑了,“我身边没有画粉片了,前几天就用完了。”
“把衣袋里的东西摸出来看一看!”
这时,倍休的语气已经没有了温和,变得异常严厉起来,他脸上也没有了笑容,两只眼睛射出两道凶光。
“不,不,我身上没有画粉片了。”辟克娣娃颤抖着说道。
突然,倍休猛地扑了上去,右手按住她,左手伸进了她的衣袋里。
“放开手,放开手,非常痛呀!”
辟克娣娃一边喊着一边使劲儿挣扎。此刻,倍休一把将她推到旁边,又往后退了几步,高声问道:
“这是什么?”
倍休将夹在自己的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的一个蓝色画粉片,在她面前晃了晃。这个画粉片的颜色,与罗宾签在原先挂名画的墙面上的名字的颜色完全相同。
但是,此时的辟克娣娃不仅没有面露羞愧之色,反而挺起了胸脯,睁大了眼睛,毫不在意地说道:
“真是岂有此理!一个女管家身上带了做衣服用的画粉片,竟被刑警非常野蛮地夺了去,真是令人不解。”
她大声地抗议着,公爵面带惊讶地望着她,倍休也感到始料不及。
“我的这种做法是否正确,应该让检察官做出评判,如果你想申辩,可以去找检察官讲清楚。”
说完,倍休把走廊里的伯那邦刑警叫了过来,命令道:
“那辆用于押解的马车到了以后,先把这个女人送到分署去。”
“我没有犯罪!我是清白无辜的!难道我把裁缝用的画粉片放在衣袋里,就构成了犯罪吗?”
“你去跟检察官说好了,和我吵破了天也没有用!依我看,你还是老老实实地跟着走一趟吧!”
倍休非常冷淡地对她说,辟克娣娃瞪着大眼睛盯着他,又转头看了看公爵,才挺着胸脯跟着刑警安静地走了。
“您瞧,我们终于找出了一个嫌疑分子。”倍休得意洋洋地说。
“您根据什么把她抓起来?有她犯罪的证据吗?”
“有的,这个画粉片不就是证据吗?它与罗宾留在墙上的签名所用的是同一种颜色的画粉片。那个女人藏着它,绝对可疑,这肯定是罗宾签名时用的,一定是这样。”
“啊,原来是这么回事,可是,不管是谁,第一眼见到这个女人时,肯定会认为她是世界上最诚实、绝对不会说谎的人。”
“正因为这一点,使您对罗宾这个人没有一个较为透彻的认识。在罗宾这家伙身上,具有一种非常强的同时又是令人费解的男性魅力,每一个女人都甘心情愿地支持他、保护他。为了罗宾,她们情愿帮他做一切事,哪怕是坏事。罗宾在女人们中间特别有影响。以前,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各尼帕刑警头一回抓到罗宾,是航行于大西洋上的朴洛般斯号驶入纽约港时。在当时船上的乘客中,有一个表面上既漂亮又开朗的女人,居然给罗宾提供了巨大的帮助。罗宾盗取了佳兰夫人的很多珠宝,打算运到美国去。在整个路途中,都是那个女人在替他保管,而且,即使罗宾在船上所窃取的价值超过2万法郎的东西,也是由她收藏的。”
“是不是那个女人在很久以前就与罗宾相识了?”
“不是的,他们是在船上才认识的。罗宾这小子的确叫人不可思议,他属于那种会让女人们一见钟情的男人。对于女人来说,他有巨大的吸引力。”
“他为什么如此受欢迎?”
“这是因为他虽然经常做一些不法勾当,可是,他也特别同情那些贫困及遭遇不幸的人们,尤其是对于女人,他有一种格外的同情。”
正在这时,电话铃响了起来,倍休走过去把话筒拿起。
“喂,喂,啊,就因为排得靠后吗?非常感谢……喂喂,是夏木拉斯城堡吗?……我想让那个花匠过来一下……怎么?没在呀……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是吗?好吧,他回来后,请转告他,让他立刻给巴黎莫尔顿先生的寓所打电话……啊,我是刑事组长倍休……倍……休……是的……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