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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枪人-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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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草一木,因为这一切都会勾起我对往事的回忆。”

“局长收到我的请调报告后,用对讲机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盯着我看了有一分钟,才开口问:‘玛丽小姐,这是为什么呢?’当时我被看得很不自在,局长又问我什么理由,我不加思索地说:‘我希望到外边去走走。’”

‘真是这个理由吗?’局长说这句话时,口气虽然很和蔼,但是,当时我很尴尬,脸胀得通红。我很恳切地回答:‘是。’然后,局长叫我去找参谋长。”

“当我来到参谋长的办公室里时,参谋长刚刚处理完一大堆公文,正在擦手,心情似乎很轻松。我把我的报告送到他的面前,他看了一下,笑了。

‘玛丽小姐,你在局里工作得很不错的嘛,怎么会想起来要外调?我能给你些什么帮助呢?’”

“‘谢谢参谋长。我只请求你派我到一个很安静的地方去,越远越好。

因为我觉得在现在这张办公桌前坐得时间太久了,我希望暂时换一换环境,到外边去呼吸点清新的空气。’参谋长点了点头,说:‘好,你等着听国外组的通知吧。’”

邦德静静地听着玛丽的陈述,内心里感慨万千,终于激动地说:“玛丽,我把你的生活搅乱了,真是对不起你。你到这里以后感觉好一些了吗?”

“我刚到这里时,生活上很不习惯,但在环境和工作上都有新鲜之感。

人生地不熟反而使我有一种新奇之感,因此精神方面似乎好了一点。但是,在心理方面仍然没有多大差别。”

“为什么?”邦德很严肃地问。

“自从你失踪以后,我虽然有活下去的勇气,但失去了做人的乐趣,对任何事情都不感兴趣。”

“现在呢?”邦德很幽默地问。

“我好象又复活了。谢谢你,邦德,我的上帝。”

他俩都发出会心的微笑。

第五章 死神的气味

金斯顿位于牙买加的北部,是个富饶美丽的地区。离该地一百二十英里之外的萨方拉马却是一个完全相反的地区,而其中的情人街更是名不符实。

简单点说,这是“红灯区”。

三巷二号是一座约有五十年历史的老屋子,下层是酒吧兼餐馆。邦德沿着前面的石梯拾级而上,掀开垂在门口的珠帘。他走到柜台前面,看见里面放着一碟又松又干的姜饼,一堆包好的香蕉干和一些糖果。这时后面响起一阵脚步声,一个女人走了进来。邦德来时已看见她正在店后那小花园里看杂志,当时就觉得她很美,而且打扮得很整齐。现在近看,发现她更是娇美动人。她长着一双坦诚的棕色大眼睛,眼角微微向上翘,额上的流海象丝一样。

邦德觉得,她是带有一点中国血统的黑人。她穿一件耀眼的粉红色衣服,与她那咖啡色带奶色的皮肤很协调。她微笑着,眼睛温柔地看着他,说:“你好。”

“你好。请给我来一瓶红牌啤酒。”

“好的。”她绕到柜台后面,弯腰打开冰箱,取出一瓶啤酒,很熟练地开了瓶盖,把酒瓶放在柜台上一个干净杯子旁边:“一个半先令。”

邦德把钱递给她,她接过来,放入收银机。邦德拉了一张凳子坐在柜台前面。她把手臂搁在柜台上,看着他,柔声地问:“你是路过这里吗?”

“不。我从昨天的报纸上看到这屋子要卖的消息,所以来看看。这屋子还不错,也不小,是你的吗?”

她笑起来。这一笑倒使邦德觉得很遗憾,因为她人很美,牙齿却不然,那两排牙齿由于经常啃甘蔗而变得又细又尖。“我要有这座房子就好了。我只能说是这儿的经理。我们开餐厅,也做别的生意,也许你听说了吧?”

邦德表示不明白:“别的什么生意?”

“女人生意。楼上有六间睡房,很干净的。每次只收费一英镑。莎拉现在就在上面。想见她吗?”

“谢谢你,今天免了,天气太热。你们这儿只有一位女郎吗?”

“还有莲达姑娘,不过她现在有客。她身材高大,如果你喜欢高大女人的话,过半个钟头她便有空了。”她朝身后墙上的挂钟看了一眼。“大约六点钟吧,那时就不会有现在这么热了。”

“我倒喜欢你这样的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她吃吃地笑了起来。“我刚才说了,我是这里的经理。他们叫我为蒂芬。”

“这名字很好听。我叫马可。”

她开玩笑地说:“马可是圣经上的名字,你是圣人吗?”

“还没有人这么恭维过我。我来牙买加是替法郎姆公司成交一笔生意。

我喜欢这个岛,所以想租个地方住下来,但我希望找一个比这里更近海边的地方。我还要再找找。你们这里出租房间吗?”

她想一想,说:“租给你也可以,不过你可能会觉得太吵闹,因为这里有时客人喝醉酒就闹事。”她俯身向前,压低声音说:“我劝你最好不要租这地方,因为屋顶的瓦都腐烂了,至少也得花你五百到一千元才能修好。”

接着她又解释,这地方之所以要出售,是因为主人白朗的太太新近归依了天主教,觉得开妓院是上帝不可饶恕的罪恶,他们自己绝对不能干,但是卖给别人去经营也无妨。

说着,她忽然看看钟,指针指向五点三刻。“唉,你引得我讲个没完,连竹和梅都忘了。它们该吃晚饭了。”她走到窗前,拉起窗帘。立刻,园中树上的两只大乌鸦飞了进来,在室内绕了一圈后,落在离邦德不远的柜台上。

它们来回地走着,金色的眼珠毫不畏惧地打量着邦德,尖叫了几声。

蒂芬从自己的手袋中取出两个硬币,放入收银机,买了两块姜饼,把饼掰成一小块一小块地放在两只鸟面前。它们毫不客气地抓过来,用爪压着,把饼啄得更碎一些再吞下。吃完了以后,它们仍然贪婪地看着玻璃柜内的饼。

邦备掏出两便士递过去。“真可爱。让它们再多吃两口吧。”

蒂芬把钱放入收银机,又取出两块饼。“竹和梅,你们两个听好了,这位先生对蒂芬好,现在又对你们不错。所以,这次别啄痛我的手指,不然,他以后就不来了。”

饼喂了一半时,天花板上传来有人踏步的吱吱声,接着脚步声慢慢地从楼梯下来。忽然,蒂芬的脸紧张地沉了下来。她对邦德低声说:“那就是莲达的各人,是个大人物。他是这里的常客,但他不喜欢我,因为我不买他的帐,所以他对我怀恨在心。他也讨厌竹和梅,认为它们吵得太厉害。”说到这里,她想把两只鸟赶出窗外。两只乌鸦的饼只吃了一半,不肯离去,所以只飞到半空中,又落回原处。蒂芬恳切地对邦德说:“做做好事,无论他说什么,你都别生气。他喜欢捉弄人。”她忽然改变了话题:“先生,你还要一瓶红牌吗?”

餐室后面的珠帘沙沙地掀开了。

邦德本来是右手托腮而坐的,现在他把手放在柜台上,身子靠后。在他的外衣下面,一把华尔达PPK 手枪挂在左腰皮带上。他把右手手指微微弯曲,以便随时快速伸进衣内把枪拔出来。他一边用左手解开外衣的扣子,一边把左脚稳稳地踩住地面,说:“就再来一瓶吧。”然后左手从衣内拿出手帕揩抹脸上的汗水。“天气真热啊,热得都能闻到死神的气味了!”

“朋友,死神就在这里。你闻到了它的气味吗?”

邦德慢慢转过头来。暮色已笼罩着店内,所以他只能依稀可辨一个高高的影子,手里拎着一只衣箱。那影子把箱子放在地下,走上前来。可能他穿着胶底鞋子,所以脚踏在地板上没有声音。蒂芬转身按了一下开关,四面墙上立刻有十多只暗淡的灯泡闪亮。

邦德镇定地说:“你吓了我一跳!”

那人正是金枪人史可拉。

史可拉走上前来,靠在柜台上。看来记录上对史可拉相貌的描述与他本人基本相符,只是没有提到这人那种猫看老鼠般的神气劲。他宽肩细腰,整个一个倒三角形。他的眼神高傲而冷酷。他身穿一套剪裁考究的暗色单襟西服,脚蹬一双棕白两色的鞋子。他没有打领带,只第了一条白丝领巾,用一只手枪形状的金扣扣住。这打扮本来有点怪怪的,但因为他的身材高大,所以看上去也无伤大雅。

史可拉说:“我有时候教人跳跳舞,跳完后就要把他们的腿打掉。”他讲一口纯正的美国英语。

邦德说:“真可怕。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上一次是为了五千元。嗯,你好象还不知道我是谁。她没有告诉你吗?”

邦德瞥一眼蒂芬。她呆呆地站着,两手下垂,面色发白。

邦德说:“她凭什么非要告诉我?我又有何必要非知道不可?”

一道金光闪过,史可拉已手握一把金光灿灿的手枪,枪口正对着邦德的肚脐。“就凭这个。你到这里来干什么,陌生人?该不会是警探或者他们的朋友吧?”

“我投降!”邦德故意开玩笑似地举手表示投降,又放下手,转问蒂芬:“他是谁?是牙买加的天王,还是马戏团的小丑?问他要喝点什么,我请客。

他表演得真不错!”邦德知道这话专刺史可拉的痛处,搞不好会惹得他扳动枪机。他甚至可以想象自己中枪倒地痛苦辗转着,而右手已无力拔枪的情景。

蒂芬的漂亮脸蛋已经黯然失色。她沉着脸看着邦德,嘴巴微张开,但没有发出声来。她开始喜欢上他了,担心他会给自己召来杀身之祸。那两只乌鸦竹和梅似乎也感觉到了紧张的气氛,于是哇哇叫两声,想飞到窗口外面去。

突然“砰砰”两声巨响,只见两只乌鸦被炸开了,空中四散飞舞着羽毛和粉红色的鸟肉。

接下来是死一般的寂静。邦德没有动,他仍坐在原位,等待着紧张的气氛缓解下来。但气氛并没有缓解。蒂芬一边骂一边叫,抓起邦德放在柜台上的那瓶啤酒,胡乱地一扔。瓶子在店后哗啦一声破了。蒂芬跪在柜台后面,歇斯底里地大哭起来。

邦德一口气饮干杯中的啤酒,慢慢地站起来。他走向史可拉。正要经过史可拉身边时,史可拉懒洋洋地伸出左手,拉住他的手臂,右手把枪口拿到鼻子下嗅嗅,眼中射出一道深奥莫测的寒光。他说:“老兄,死神的气味闻起来别有风味,想闻闻吗?”他把那金光闪闪的枪朝邦德脸上指过去。

邦德一动不动地站着,冷冷地说:“放规矩点,把你的手拿开。”

史可拉略感诧异地扬起眉毛,似乎现在才发觉面前还站着一个人。他松开了手。

邦德绕到柜台后面,与史可拉正面相对。他发觉史可拉现在正好奇地看着他。邦德把脸转向蒂芬,那女人正伤伤心心地哭着。

邦德再次调头看着史可拉的眼睛,说:“死神的气味我早嗅过了,是一九四五年在柏林。”他不怀好意地笑了笑,又说,“不过你那时还太年轻,不会听说的。”

邦德在蒂芬旁边蹲下,左右开弓地在她的脸上掴了两巴掌,她似乎才恢复了神志。她用手捧着脸,吃惊地看着邦德。邦德站起来,拿起一块布,去水龙头那里淋湿,然后用布轻轻地为她拭去脸上的泪水。接着他把她扶起来,拿了她的手袋递给她,说:“来,蒂芬,打扮一下,把自己弄漂亮一点吧。

生意马上就要开始了,女主人可不能太难看呀。”

蒂芬接过手袋,把它打开。她向邦德身后望去,自开枪之后第一次正眼看了史可拉一眼,撅起她美丽的嘴唇,咬牙切齿地低声对邦德说:“我一定要收拾他!我认识一个懂巫术的老婆婆,我明天就去找她,狠狠治一治,让他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她取出一面小镜子,开始在脸上施粉。

邦德伸手取出五张一英镑面额的钞票,塞进她的手提袋里。“别难过了,把这事忘掉算啦。这些钱足够你去买一只鸟笼,再买一只黄莺装在里面。你如果还想要乌鸦,只要在外面摆一些食物,它们就会来的。”他拍拍她的肩,离开她,走到史可拉面前,说:“这种把戏在马戏团里玩玩还可以,在女人面前耍弄就太粗鲁一点了。你给她点钱吧。”

史可拉歪着嘴角,说:“滚开!”接着又满怀狐疑地问:“你为什么老跟我提马戏团?老兄,你站着别动,回答我几个问题。比如:你是不是警察局派来的人?你身上有股警探的气味。如果你不是警察派来的,你来这里干什么?”

邦德说:“别在我面前耀武扬威的,我向来不接受别人的命令,只有我命令别人。”他走到店中央,在一张桌子旁坐下,说:“坐到我这里来。我劝你别对我这个态度。我这人吃软不吃硬。”

史可拉耸耸肩,两步走过来,拿起其中一张铁椅,把它转过来跨在上面,椅背挡住上身。左手放在椅背上,右手则搁在大腿上,离插在裤头上的金枪象牙枪柄只有几英寸远。邦德一看就知道这是一流枪手的作风,因为那铁椅背可以掩护要害部位。这人果然是智勇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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