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神秘的女客】
70年前,威伯刚刚12岁。
70年前的这座古城,处处洋溢着旧时代的风情,女人穿的衣服是华丽的对襟开衫,她们绾着乌黑的发髻,画着弯弯的细眉毛,脂粉的香气弥漫在狭深的巷子里。男人们则是打着绑腿,手提长枪,去遥远的地方,在弹片横飞中冲锋陷阵。那是一个战争的年代,距离现今,恍若另一个世界的故事。
12岁的小威伯,头上戴着绣有红缨球的瓜皮小帽,身穿绣着福字的绸缎棉袍,身体圆溜溜的,肥胖如圆球。他是城里唯一一家客栈的少东家,每日里川流不息的客人,给威伯家带来滚滚的财源,让威伯过着优裕的生活。
威伯永远记得那一天早晨,当时他正背对着街道,蹲在墙根处,手拿一根细棍,聚精会神地在掏一个蚂蚁窝。正掏得物我两忘、心神愉悦之际,忽然感觉到心脏好像被什么揪了一下,然后就嗅到了一股奇异的清香。
威伯描述,那香味很淡很淡,淡到你几乎嗅不到的程度。可却又丝丝缕缕,直沁入你的心中,让你的心,瞬时敞开,直欲将这世界拥入怀中。那种潸然欲泣,却又不知因何而喜悦,因何而欲泣的感觉,直让威伯两腿发软,竟然一跤跌坐到了地上。
然后威伯仰起头来,呆呆地看着那个不知何时来到他身边的女郎。
威伯年龄虽然不大,但因为家里是开客栈的,也称得上阅人无数了。他一眼望去,感觉那女郎年龄不大,最多不过十六七岁,穿一件对开襟的圆领点衫,乌黑的长发垂至腰部。当威伯看到她时,她正俯下身来,居高临下地看着威伯。
威伯说,当时他望着这位女郎,脑子里立即涌出两个字:好看。好看,这女郎长得真好看……至于如何个好看法,却不是威伯所能说清楚的。即使是70年后,82岁的威伯说起这个女人来,最多是补充一句:“我活了82年,从未看到过像她那样好看的女人。那种好看,不是人类所能具有的。人类受限于皮肤、肌肉及五官,纵使你摆布到了极致,也未必及得上她的容貌之万一。”
女郎娇美的体形与柔和的气质,让威伯心里生出一种朦胧的感觉,就好像她是与自己失散多年的亲人,竟然在这个意外情境下相遇了。而且他心里还说不清楚为什么,感觉到自己很委屈,泪水不停地在眼眶里打转,他不由自主地,伸出一只脏兮兮的手,递到女郎的手上。
女郎握住了他的手。
那只手轻柔香软,比威伯的手大不了多少,精致宛如花瓣。威伯握住这只手,再也舍不得松开。
女人嘴角带着笑,牵着威伯的手,走进了客栈。
威伯家开的客栈,共有16间客房,按天、地、玄、黄分列,天字号2间,是上等房;地字号4间,略次一等;玄字号6间,又差一等;黄字号则是4间大通铺,专供行脚役夫入住。女人牵着威伯的手,穿过一排排客房,到了天字一号房门前,放开手,自己推门进去。然后她回过身来,向威伯招了招手,威伯立即跑进去,站在她面前,仰脸看着她。
女人俯身,对威伯说:“你去到门口看着,等一会儿,有个叫卡摩斯的人,很好认的,高鼻子深眼窝,身上长满了黄毛,他会入住天字二号房间。等卡摩斯住下来之后,你让他来我这里一趟,我有话要对他说。”
威伯脑子并不笨,立即问了一句:“我只是个小孩,客人不肯听我的话,他要是不肯来怎么办?”
女人笑了,轻轻地拍了拍威伯的脸颊:“淘气的小东西,如果卡摩斯不肯来,你就说我知道他手中的香炉是怎么弄到手的。你说了这话,他不敢不来。”
威伯答应了一声,立即跑到门口处,站在柜台边向外张望着。过了不多久,眼见红日西斜,果然有一支行旅,是五匹马组成的旅队,一个高鼻梁、深眼窝,满身都是黄毛的西洋人骑在马上,后面有一个向导,三名脚夫,另外,四匹马背上都驮着沉重的箱子。人身上和马背上,都蒙了一层黄土,显然他们走了不少的路,慢慢向着客栈走来。
进了客栈,那名洋人下马,嘀咕了一句什么,就听向导说道:“这位就是卡摩斯先生,是国民政府的顾问,此次来西北作文化考察,你们要把最好的房间给卡摩斯先生住。”
柜台里应了一声,给卡摩斯先生安排了天字二号房间。然后卡摩斯指挥三名脚夫,从马背上卸下沉重的箱子,其中一只被小心翼翼地抬到了他的房间。箱子进屋时,一个脚夫身子歪了一下,急得卡摩斯用半生不熟的中国话怪叫:“呕卖嘎滴(哦,我的天啊),小心,要小心哪。”
箱子搬进去,房门关上,向导和脚夫去前面的房间,威伯跑了过来,扒着门缝,向屋子里看。
就见卡摩斯从箱子里,取出一只人脑袋大小的石鼎,三只脚,缺了一只耳朵,看起来很沉。卡摩斯咬着牙,费了好大劲儿才把石鼎放在地上,随后拿出一台照相机,从各个角度开始拍照。
威伯推开了门,卡摩斯扭过头来,看到威伯,脸上露出怕人的怪笑:“小朋友,你应该先敲门。”
威伯呆头呆脑地看着卡摩斯,用机械的声音说道:“你马上去隔壁房间,有人要见你。”
卡摩斯笑眯眯地摊开两只手:“这是一个邀请吗?我是否可以拒绝?”
威伯威胁道:“你必须去,否则你会后悔的。”
卡摩斯哈哈笑了起来:“小朋友,请关上门,我要工作了。”
威伯道:“要见你的人,知道你的香炉是怎么弄到手的。”
卡摩斯腾地一下跳了起来,他的模样变得说不出的可怕,冲向自己的行李,从中取出一只转轮枪,猛地冲出门,进了天字一号房间。
【从石鼎中钻出的异兽】
威伯追出来,跑到了一号房间门前,只见房门大开,那位女郎对门而坐,神情淡定。卡摩斯则是手提转轮枪,背对房门,望着那女郎,似乎被惊呆了,一言不发。
好半晌,才听那女人低声叫道:“卡摩斯?”
卡摩斯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古怪的咕噜声。
女人道:“我想和你做一笔交易,你肯不肯?”
卡摩斯又咕噜了一声,收起手枪,端起挂在胸前的照相机,对准女郎,咔嚓一声,拍了张照片。然后他又咕噜了一声,大意是没有镁光灯,照片的效果会很差。他把照相机放下,抬头望着女郎,问了句:“什么交易?”
女郎说:“我要换回你手中的香炉,你不会拒绝吧?”
卡摩斯摇头:“你还没有开出价码。”
女郎说:“你把香炉交给我,作为交换,我不告诉别人这只香炉是你从别人家中偷来的,而且你还为此开枪,伤了人。这条件够优厚了吧?”
卡摩斯举起了手中的转轮枪,却又不知为何改了主意,把枪放下,说道:“我倒是有个好建议,比你的主意更好,你要不要听?”
女郎脸上露出倦色,分明是同样的话听过太多:“可不可以不听?”
卡摩斯凶狠地说:“不可以,虽然我尊重女士,但这个建议你必须听,因为这关系到我们两人的福祉。”
女郎扑哧一声笑了:“卡摩斯,有没有这么夸张啊?”
卡摩斯道:“不是夸张,事实上,我已经打算完全接受你的要求,把那只奇怪的石器交给你,此外还有我的著作,也将在扉页上写下你的名字,不管你叫什么,这个决定不会改变。还有,我所有的一切,都是属于你的,只属于你,当然,我们两人要在一起,这是毫无疑问的。”
卡摩斯说着,单膝跪地,将转轮枪举过头顶,呈交给女郎:“女士,请接受你的俘虏的献祭吧,一如昔日横扫天下的成吉思汗,在野利氏公主面前交出他的武器与生命。所有的男人终将要败于美丽的女性手下,现在我期望你赋予我这个无上的荣誉。”
听卡摩斯提到成吉思汗,女人像是受到惊吓,一下子跳了起来,然后又慢慢坐下:“好了卡摩斯,请不要再开玩笑了,认真一点,我要告诉你一件重大的事情。你必须要把香炉交给我,否则你将有性命之危。”
卡摩斯抬起头来:“女士,如果能够的话,我选择在你的爱情之中,深深地溺死。”
女人摇了摇头:“卡摩斯,你并没有听懂我在说什么。”
卡摩斯抬起头来:“女士,我表达得清楚到了不能再清楚。”
女人皱起眉头,威伯发现,这女人连皱眉头都是那么好看:“卡摩斯,千万不要让欲望的恶兽吞噬了你。”
卡摩斯发出怪怪的笑声:“女士,我是不会改变主意的,除非我的炽爱获得回报,否则我不会退让的。”
女人只是不停地摇头,不再说话了。卡摩斯明显已经占据了主动,他站起来,哈哈笑着,走到门口,转身又挤眉弄眼道:“女士,今夜我不会离开房间,任何时候你期望得到的,在我的房间里都不会失望。”
当时的威伯,听不懂卡摩斯是在说,除非那女郎甘愿成为卡摩斯的女人,否则他不会答应任何条件。但是威伯看到,当卡摩斯离开之后,女人双手掩面,明显地透出一种无力的倦怠。于是威伯知道,女人未能达到她的目的。
威伯心里很生气,心想,如果我将卡摩斯的那只什么香炉偷出来,交给女郎,她一定会非常的高兴。心里想着,威伯心不在焉地吃过晚饭,假装上床睡下,却半闭着眼睛,准备等午夜之时,溜入卡摩斯的房间。
到了下半夜,威伯悄悄地下了地,摸黑出了自己房间,蹑手蹑脚地来到卡摩斯的房间前,发现房间里有微弱的烛光,卡摩斯动来动去的影子,从窗户上透出来,威伯心里顿时有种说不出的失望。
卡摩斯竟然还没睡,那这件事,恐怕是干不成了。
正想着,忽见窗户上的影子开始激烈地晃动,威伯这时候才发现,卡摩斯并不是一个人待在屋子里。
午夜人静,是谁和卡摩斯在一起?会不会是……威伯定睛一看,不禁愕然。
只见窗纸上,映出一个怪怪的影子,忽大忽小,蠕动不停,初看时细长如蛇,再看时状如水缸。看犄角似乎是牛,看倒刺又好像是野猪。可不管是牛还是野猪,都不应该出现在卡摩斯的房间里。
惊愕之际,威伯忽然注意到一个微弱的声音:“嗨欧破!嗨欧破……”实际上这个声音一直在响着,只是越来越微弱,而威伯又一门心思地想着别的事,所以被他忽略了。
此时听到这个声音,纵然威伯不懂英语,也知道是屋子里出事了,他立即大喊一声,上前用力推开房门。
房间里空空荡荡,不见一个人影,只是那微弱的呼救声从靠墙的角落里传来。威伯扭头一看,只见那只石鼎靠墙壁放着,卡摩斯的一条腿露在外边,正在拼命地踢着,分明是有什么东西正用力地将卡摩斯拖入石鼎中。卡摩斯的呼救声变得越来越微弱。
奇怪的是,威伯竟然没有感到害怕,而是立即冲到鼎边,抱着卡摩斯露在外边的那条腿,用力往后拉。
扑通一声,威伯一屁股坐在地上,怀中抱着一条断腿。那条腿的断裂之处,留着清晰的牙齿印痕。
【美丽的女人杀了我】
威伯说当时他的大脑处于一种恐怖的冷静状态之中,对身边的危险没有丝毫察觉,仍然在对事情进行着有条有理的分析。
看到卡摩斯断腿上的齿痕,威伯第一个想法就是:有什么东西从鼎中钻了出来,拖走了卡摩斯,还咬断了他的腿。
他仍然没有害怕,而是疾冲到鼎边,探头向里边看。
鼎中空空荡荡的,那只是一只口径不超过40公分的小型石鼎,而且深不及20公分,连人的脑袋都无法钻入。卡摩斯绝无可能钻入这么小的石鼎之中。
可是,那条腿还抱在威伯怀中,是他亲手将这条断腿从鼎中拖出来的。而且他亲耳听到了鼎中传来的微弱呼救声。
茫然之际,怀抱那条断腿,威伯扫视着空荡荡的房间。他立即看到了桌子上放着的一张照片,是刚从药水中洗出来的,照片上,正是天字一号房间的女客人。是卡摩斯初次见到这个女人时,为其美色所震慑,特意拍下的。
威伯想也未想,立即将断腿往地下一扔,抓起照片,藏在自己怀里。然后他又看到一张纸,上面写着一行字,旁边撂着支羽毛笔。威伯正要歪头看看纸上写的是什么,地面上那条断腿突然踢了一下,正踢到威伯的胫骨上。
断腿还在乱踢,这让威伯心中的恐惧意识霎时间觉醒了,他一下子慌乱了起来,哭喊了一声:“快来人啊,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