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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向看到了湖岸,“长堤开端有个门房间,看来重新整修过了,顺着湖岸一路过去,就到了第二道栅栏的门房。”
“还看见什么啦?”屠夫问。
“哦,那边有个岗亭,里面坐着个人,膝盖上放着的,大概是把猎枪吧……”
屠夫一把抓过望远镜,“哦,还有这个,我没看见嘛,在哪儿?”
“嵌在靠近第二道栅栏门房的一堵墙里面;上面有树荫遮着,可还是看得出来。”
“天哪,你说对了,干得好。”
屠夫把望远镜交还给詹姆斯。
“这地方比白金汉宫还守得严哪!再看看我还有什么漏掉的地方。”
詹姆斯再次举起望远镜,只见城堡的门打开了,有个人穿着件血迹斑斑的白大褂,提着个大桶出来,走到桥边,把桶里的东西倒进湖里。詹姆斯看见,桶里是肮脏的血水,还有生肉、杂碎什么的。他把焦距对准湖水,看到水面涌动着,冒出气泡,有什么东西,或者一群东西紧贴水面翻腾着。
“湖里有东西,”他说,“好像是什么动物。”
“管它呢,”屠夫说。“我们没工夫研究海烈波勋爵的宠物,走,再到另一头看看。”
“等等,”詹姆斯说,“又有人出来了,”他看到两个人挎着猎枪从城堡里出来,走过了桥,原来是乔治和他爸。海烈波勋爵看上去很生气,似乎在训斥儿子,儿子哭丧着脸,有点害怕。他俩停住脚步,海烈波勋爵对着儿子指手画脚,突然一巴掌重重地打在儿子的后脑勺上,把他的帽子也打飞在地。儿子弯腰去捡,老子又从背后给他一脚,把他踢翻在地。海烈波勋爵轻蔑地瞥了儿子一眼,大摇大摆地走了。儿子站起来,抹平衣服,带上帽子,拾起猎枪,跟着老爸走了。
父子俩遇见了第三个人,那人从门房出来,是个驼背的长臂小个,看上去就像只猩猩,长鼻子,鼻端圆圆的,好比一根木棍顶着个乒乓球,戴着顶毫不相称的破板球帽。他有一张饱经风霜的紫脸膛,年纪很难判断,看上去,就跟湖边的峭壁一样老。四条脏脏的小猎犬凶巴巴地在那人脚边蹦达,他对准其中一条抬腿给了一脚,那狗倒也习以为常,马上跳到一边去了。
猿人碰了碰帽檐跟他们打招呼,接过了海烈波勋爵的枪,勋爵对他说了几句,继续往前走,不一会儿,他们仨就穿过门房,不见了。
一时里没有动静,屠夫和男孩们等了一会儿,才小心地离开了藏身的地方,贴着山脚移动,来到了山道旁,那是一条宽宽的土路,上面布满了车轱辘的痕迹。他们在山间的一个弯道处,找到一块城堡看不到的地方,这才放心地穿到道路对面,三人刚在山地的几块岩石后面隐蔽起来,一辆大卡车就隆隆地从城堡那边开过来,朝凯斯利方向驶去,卡车一路颠簸,车轮过处,尘土飞扬。
“好险,”屠夫说,“看来我们真得小心。来,瞧瞧还能发现什么。”
他们沿着高地走,直到可以从另一头看清城堡的全貌,从这里还可以望见,隔着带铁丝网的栅栏,往里约十英尺,竖着第二道削得尖尖的木栅栏,约有十二英尺高。门边有个临时岗亭,门后是一座高高的了望塔,上面有两个人站着吸烟,阴暗的天幕上映衬着两人的侧影。
“我说他鬼鬼祟祟吧,”屠夫说,“再往远处瞧瞧。”
他指着山后那片开阔的草地,一架双引擎飞机停在一个锡顶的大棚边。
“飞机跑道,这家伙倒是设备齐全啊。咱来看看他第二道栅栏里面有什么玩意。”
屠夫爬上一棵歪脖子山梨树,想看得清楚些,可他的块头太大,笨手笨脚,刚攀上一根树枝就被卡住了,只好退下来。
他再次把望远镜递给了詹姆斯。
“给,”他说,“你眼力好,爬上去,告诉我看到什么。”屠夫打了个哈欠,靠在树上休息。
詹姆斯是个爬树好手,噌噌几下就上了树顶,把栅栏那边看个一清二楚。他看见一排简陋的水泥屋,它们跟一些旧的石头建筑混杂在一起,周围是一片卵石地,并排停着三辆卡车,其中一辆正在卸货。
听了詹姆斯的一番描述,屠夫问:“他们在卸什么东西?”
“吃不准,”詹姆斯说。“好像是动物饲料吧。”
第32节:滥杀无辜
“动物饲料?”
“对,卡车后面看上去有牲口棚。”
“看来,这小股部队也得喂饱啊。”屠夫说。
事实上,那地方还真像部队营房,人来人往,一片忙碌,大伙都身穿粗花呢服,头戴扁平帽,偶尔有个人一身白大褂,脚蹬高统胶靴,从房间里进进出出。
“能猜出那些房子是做什么用的吗?”屠夫有些疲倦,又打了个哈欠。
“我想,有几栋是宿舍吧,”詹姆斯说,因为他从窗户里看到了几张床。“其中一间好像是警卫室。靠近城堡的那几栋比较大一些,像是厂房,可是,他们看上去不像是在制造飞机、坦克这样的大家伙……”
屠夫一声不吭,詹姆斯听到的回答是刺耳的呼噜,朝下一看,他居然睡着了。
詹姆斯从树上爬下来,朝凯利窃笑。
“我们从不睡觉!”他说,两人大笑起来。屠夫在笑声中睁开了一只好眼睛。
“我没有睡着,”他说,“只是休息休息。”他站起来伸了伸懒腰。“说实话,这乡村的空气叫我疲倦。我是个城里人,习惯繁忙的街道、拥挤的人群。在这样的野地里,我不知干吗才好。你不能从树干上取指纹,也不能问一只羊看见了什么……当地人根本不理我。海烈波勋爵在这里投了不少钱,他才是当地人的英雄,他想在这里隐居,你又能怎么样呢?”
詹姆斯抬头看看天色,知道已经不早了。
“凯利和我天黑前得赶回去,我们得赶紧走了。”他说。
“没错,你们快走吧。”屠夫说。
“你接下来干吗?”凯利问。
“我还得把案子做下去呀,在这里扎营,观察他们的来去行踪、日常活动。你俩可以帮我,尽量多打听这地方的情况,人家可能更愿意跟你们孩子说话,而不是对我这老怪物嘀咕。记住,没有我的命令,千万不要行动。我冒险是有人付钱的。”
詹姆斯和凯利回头走了,他觉得,屠夫莫伦实在不像个夜晚能在野地露营的人。除非他已经在附近搭了个帐篷什么的。可他看上去够快活,过去,他肯定对付过比这更糟的局面。
白天的活动激发了凯利的想象,他在回去的路上异想天开,编造着海烈波勋爵在山上的堡垒中可能做出的种种怪事,以此来取乐。
詹姆斯的脑海里,却浮现着男孩在泥地里留下的那只脚印……还有,那个穿着血衣的男人往湖里倒生肉,水面上似乎很热闹。
第14章滥杀无辜
一头牡鹿在山冈上昂首挺立,它的前腿搁在一块花岗岩上,巨石表面布满了青苔和粉红的野花。这是一头硕大的红鹿,约五英尺高,顶着宽大、笨重的鹿角,恰似一个幽谷里的君王,在摆姿势拍照。它嗅嗅空气,大吼一声,仿佛意识到附近有危险。
牡鹿是警觉的动物,有着超强的眼力和嗅觉,一个不对,它就会嗖嗖地掠过山冈,在岩石间蹿得无影无踪。
三个身着灰色猎装的人在隐蔽的山洞口耐心守候,领头的是海烈波勋爵,他潜伏在一堆茂密的草丛里,用一架小小的望远镜密切观察着牡鹿的动静;儿子乔治紧随其后,严肃地看着老子的后脑勺;蹲在乔治后面的人叫克里格·麦克索尼,小脑袋上扣着顶扁帽子,他在庄园里专管狩猎和钓鱼,也是海烈波勋爵的侍从。
麦克索尼从酒瓶里倒了三杯威司忌,乔治厌恶地瞥了他一眼。这人像是在酒精里泡大的,把威司忌当饭吃。乔治光看他喝酒,没见他吃过东西。他的肤色好比煮熟的火腿,肥大的肉鼻子布满酒刺,浑浊的眼白永远是浅红的。
海烈波勋爵匍匐着后退,到了牡鹿看不见的地方,才坐起身来喘气:“瞧,它的鹿角上有十四个斑点,是头鹿王啊。”
“是出色的纯种鹿,”麦克索尼嘟哝了一句,把威司忌递给主人,勋爵喝水似地一口干掉。
乔治小小地抿了一口……他讨厌这酒,火烧喉咙似的,喝下去后又酸酸地在胃里囤着……可他没有选择。如果他要成为一名猎手、一个男子汉,他就得跟老爸走。
“距离多少?”勋爵问。
“八十码吧,”麦克索尼说。
“咱打一枪试试?”
“正是时候,”麦克索尼说着把猎枪递给乔治,“我们在树林线之上,再往上就暴露了,就在这里,借着山石的掩护,从侧面打。”
勋爵转过脸去,对儿子微笑,露出金胡须下面的一口白牙。
“儿子,上吧,它是你的了。”
“我没把握,爸,”乔治说,“距离挺远的。”
“没关系,是时候啦,给自己打一头鹿,看你的。”
乔治叹了口气,四肢着地爬了过去。他又累又饿,浑身湿透。他们一大早就上山在此守候,找机会猎杀牡鹿。现在,天都快黑了,除了燕麦硬饼,他们什么也没吃。这里远离城堡和银鳍湖,阴沉荒凉,细细的冷雨把他的粗呢猎装淋个透湿。
他用猎枪瞄准牡鹿的身影,只见它在石楠花和野草间跳来蹦去,十分警觉。
乔治并不想杀那头可怜的动物,但他知道,这是父亲的命令。对老爸来说,这是对男人最好的训练。老爸对打猎的乐趣津津乐道……“我们就像印第安人,”他总是说,“让文明社会的规矩统统见鬼去吧。这是人与兽的对抗,这才是人在自然中应有的位置,人是猎手,一开始就是这样,可我们已经忘本了。打一头鹿,你需要精力、勇气、毅力、耐心,眼尖手稳。”
乔治注视着,眼看牡鹿转过身,警觉地朝山上跑去。
“它动得太厉害了。”乔治小声说。
“咳,”麦克索尼啐了一口,“小伙子,如果你老坐着不动,它还会跑上山顶钻进峡谷呢,你只能打一枪,看准了来吧。”
乔治早知道麦克索尼对他没好感。除了海烈波勋爵,他谁也不喜欢。这是个刻毒的、口无遮拦的酒鬼。前任主子管得很紧,他只好夹着尾巴做人,可海烈波勋爵对他放任自由,给了他从未有过的权利,于是,他摇身一变,成了个重要人物。事实上,海烈波勋爵有点敬畏他。在勋爵眼里,他是村里的长老,有阅历、有见识,对这片土地了如指掌。可乔治知道,此人对动物毫无爱心。对他来说,动物只是生存环境的一部分,就像树木和岩石一样,不值得尊敬和爱护。
不仅如此,麦克索尼仿佛跟动物有仇,常常毫不犹豫地枪杀、捕捉、毒害动物,甚至用乱棍把它们打死。
“毙了它,”麦克索尼从牙缝里说,“上啊,这是你最后的机会。”
第33节:浪漫和刺激
乔治瞄准了牡鹿的前腿,深吸一口气。
他知道该怎么做,嘴里喃喃自语,“瞄准前腿,往上推,开火……”
他十分紧张,屏住呼吸,本想稳住枪托,再缓缓扣动扳机,可鹿又跳开了。乔治嘘出一口气,暗暗骂了一句。他知道,要是让这头鹿跑掉,老爸肯定会暴跳如雷。
没办法,他只好再次瞄准目标,闭上眼睛,扣动了扳机。
他感到枪托在肩膀上撞了一下,听到那致命的枪声在山谷里回荡,睁眼一看,牡鹿不见了。
打偏了吗?它逃跑了吗?如果只是打伤了它,那岂不更可怜?
“干得好,孩子,干得好。”老爸拍拍他的背,把望远镜递给了他。
乔治接过来朝山冈上一扫,终于发现了牡鹿的尸体。
“一枪命中,”麦克索尼点头认可,他们仨爬上山坡,朝猎物走去。
海烈波勋爵在牡鹿的尸体边蹲下,察看着它胸腔的伤口。
“子弹直穿心脏,它什么也没感觉到,就死了。”鲜血从动物的皮毛里渗出来,勋爵用手指沾了,站起来涂在乔治的脸上。
“第一滴血。好孩子。”
乔治眨了眨眼睛,那血又粘又烫。
麦克索尼对他笑了笑。“现在,你看起来真像个印第安人了。”他说。
麦克索尼给死鹿剖腹,取出内脏,然后,把它拖下山去,驮在一匹备用的小马背上。
那是六个月之前,也就是去年十月发生的事情,现在,牡鹿的头颅挂在城堡餐厅的墙壁上。乔治·海烈波看着它,望着它呆滞的眼睛,想起了当时的情景。记得那天,在蒙蒙细雨里走下山坡,鲜血从脸上淌下来,流进了他的眼睛和嘴唇,一个念头不住地涌上心来。
他想念妈妈。
他迷茫、孤独、困惑,非常想念妈妈。
一旦有了这个念头,就再也无法把它从脑海里赶走,他从来没有如此思念妈妈。
都是这城堡闹的,阴沉、黑暗,狭小的窗户、笨重的高墙,他恨透了。当然,一开始,他还挺喜欢这里,尖塔、长堤,还有那么多拐弯抹角的秘密通道和暗室,对一个小男孩来说,该是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