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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到病房看瓦拉丽时她刚度过了第一次休克关,用枕头支撑着半坐卧位,精神还好,能和我聊天。我并没有问她发生的事,只是说我来检查她的创口以便帮助警察重建犯罪经过。“我是内政部的一个病理学家,”我说,“但我也是个医生。”当病房护士帮她换床单时,她微笑着。我为她的伤口照了几张彩色照片时她也没有大惊小怪。她只有头和手臂能动。她的双腿瘫痪了。看见活生生的人这种悲惨的形象比看见死尸常常更使我感到心情不安。
她的聪慧和遭受那样可怕的打击之后神志清楚得这么快,给我的印象很深。她关于强奸、格雷戈斯顿和她自已被枪击的叙述全部得到了医学鉴定的证实。
她那坚韧的勇气也使我难以忘怀。因为很明显,要象她那样沉着地谈这些,必须克服感情上极大的压力。她没有哭。
几天以后,瓦拉丽偏巧被转到我所在的盖氏医院。她在那裹住了三个星期以后,警察在报刊和电视里宣布他们要会见一个名叫彼得·路易斯·亚尔方的男人。他们认为这个人或许会帮助他们调查——这是他们通常对第一号嫌疑犯委婉的讲法。9月22日,这个呼吁得到了亚尔方本人的回答,于是,他被拘留。然而没有足够的证据指控他。警察立即到盖氏医院来,希望瓦拉丽能够出席去辨认身份。
他们来得非常不合时宜,雷尼斯医生正从她身上取两颗弹头。他送警察出来。第二天再次拒绝了他们。但在9月94日,医生挡不住警察的压力,让他的病人躺在床上推出去,检阅一排男人,以便从这里头拣出杀死她的男朋友和蹂躏她这年青生命的凶手。她“并不惊慌失措,脑子十分清醒。”雷尼斯后来证实,“虽然她很激动而且紧张。”情况远不是理想的。
对瓦拉丽来说,这是一次特别折磨人的严峻考验。向有同情心的医生和警察叙述罪恶事件的经过不象再一次看见玷污和开枪打她的人那样使人感到痛苦。再则像常常在辨认身分时发生的那样,对她能否拣出那个人,警察相当明显地感到焦虑。警察坚信他们抓到了那个人,他们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进行了艰苦努力的工作将他抓来,瓦拉丽的辨认是至关重要的证据。如果她说她不能肯定,那他们会感到失望,而且不得不放走他。
对于这样的压力,她的身体远还不够健康,而且很脆弱:也许不应该勉强。但无人能否认这次辨认身份是安排得十分公正的。瓦拉丽带着激动的心情并急于求成,只用5分钟时间就拣出了一个人,但这个人不是嫌疑犯亚尔方,而是一个西班牙士兵,一个样子很象,但却是不容置疑的清白无罪的“对照者”!
亚尔方被释放。亚科特探长后来说,他现在“知道犯罪事件发生那天晚上亚尔方在哪里。”还有其他几个方面的理由,他相信亚尔方是无罪的。在瓦拉丽能适宜作辨认身分之前,警察急于作这样的辨认,真令人感到遗憾!看来,如果他们稍再等一些时间,可能就会搞得很清楚:他们抓错了人。
还有不幸的是在辨认之前,警察没有告诉瓦拉丽,如果她认为有助于她辨认的话,她可以要这个人讲话。她无疑会这样做,就像她开始所说的那样,她在光线良好的情况下只见过凶手的脸一次,然而听到他的声音却有六个小时。她早已告诉警察,他有一口清楚的伦敦口音,她特别记得他把“things”和“think”说成是“Fings”和“Fink”。如果听了西班牙士兵说话,简直就不可能发生这样的错误。
在辨认后一天,瓦拉丽转到斯托克·曼迪维里,那是白金汉郡专门整复脊髓损伤病人功能的一个医疗单位。治疗是心理的,也有物理的。毫无疑问,从她进入这个医院那天起,她感情易于激动的状态得到改善。同时,亚科特探长接到几次关于追踪詹姆斯·汉拉第的电话;他住在布莱克普尔,被逮捕了。
在那次辨认身份之后三周,叫瓦拉丽参加另一次辨认。这一次她问能否听听那些人讲话。辨认行列一共有13个人。她仔细观察他们达20分钟,躺在车子上,在这排人面前来回推了好几次,要每个人讲“Be quiet,will you?I'm thinking。”(不要吵!怎么样?我正在考虑。)每个人必须讲两次。最后她毫不犹豫拣出了汉拉第,那时这个人已被警察列为嫌疑犯,而且怀疑的程度比亚尔方更为强烈。汉拉第就是那个把“th”读作“f”的人。
在贝德福德的巡回审判中,对汉拉第的审判持续了21天。这在英国刑事审判史上是最长的。法官戈登先生是细致耐心又公正的。自然,被告抓住这个最重要的事实,即瓦拉丽第一次辨认身分时曾拣出另一个人(这个人肯定无罪);汉拉第的辩护律师、智力敏锐的皇家律师迈克尔·谢拉德毫无困难地证明根据瓦拉丽提供的资料描绘出来的识别图像看起来不很像站在被告席的那个人。事实上,当这个图像给陪审团看时,就出现一阵嘀咕,甚至微笑,因为唯一真正像的就是正在把图像举起来的那个法庭秘书!但瓦拉丽是个令人钦佩的、冷静的、给人印像深刻的证人,她在严格的盘诘中毫不动摇。汉拉第被判犯凶杀罪,处以绞刑。
迈克尔·格雷戈斯顿和汉拉第都己死。但A6凶杀案的阴魂未散。有100多个议员(包括两个前内政部部长)签署一份请求书,要求调查汉拉第的判决;至少有三部大部头的书(分别由路易斯·布朗库珀,利物浦的拉塞尔勋爵和保尔·福特所写)怀疑陪审团的裁决。但从事本案工作的,如我,对于被告的有罪或无罪却完全不感兴趣,就像每一个法医病理学家应该做的那样,但没有一个不受证据的份量所打动的。不仅沉着的瓦拉丽,而且其他两个证人都确信辨认了汉拉第,这三个人都没有被盘诘所动摇。我自己毫不怀疑,这个刑审案件决不会受到书本或关于这一案件的文章所损害。
1972年1月30日,一次悲剧性的枪击事件发生于北爱尔兰的伦敦德里,那是星期天,因而这一事件被称为“血腥的星期天”。一个民权协会,不顾官方的禁令,在鲍格塞地区举行示威游行,跟着发生骚动,被伞兵冲散。这些伞兵得到命令开枪。当游行群众被驱散时,有13个平民毙命,其中8个是青少年。政府命令在伦敦德里作公开调查。在首席法官维杰里勋爵的主持下组成一个特别法庭。
一个青年受害者莱伊的父亲批评法庭。在调查时他说“照我看,英国政府早已预知结局。”他还抱怨说首席法官本人曾是英国军队的一名军人,因此他不适宜主持调查。维杰里勋爵,和我以前与之作证的四个首席法官一样,直爽公正,他严肃地说:“我重视你的意见,而且你完全有权利持有这种观点。我会尽力把调查工作做好。”
那时,由州法医病理学家汤姆·马歇尔医生和两名助手作尸体检查,并由州实验室检查衣服上的火器痕迹。调查之前,皇家律师要求我复验他们的工作,因为很明显,他们的证据会受到严格的盘诘。我发现他们一点也没有遗漏,于是写了一份坚决支持的报告。
有许多目击者亲眼看到开枪,但他们所见并不完全一致,某些方面只有死者才会揭露内情。从尸体看,可以肯定的事实是受害者没有一个参加通常的搏斗:除了致死性枪弹创外,没有一具尸体显示有其他损伤的征象(除摔倒地面的损伤之外)——没有拳打、脚踢、钝器伤或刀伤,也没有脚踩或枪托撞击,也无爆炸的征象。另一个不可争辩的事实就是:射击距离超过一臂之远。不是“接触射击”,也没有火药灼烧痕迹,而后者在4到7英寸距离射击时常可见到。死者衣服经实验室检查均为阴性结果,可以证实这点,这些衣服既没有洗过,也没有弄脏。然而死者中有六个在他们手中有枪弹的火药痕迹:他们也曾开枪的,虽然在他们躺的地方或附近没有发现武器。
没有什么证据证明枪是随便乱开的。仅在四例表明子弹偏向飞行,但很可能不是地面弹跳回来的跳弹。子弹的射入角差异是那么大,说明是逐个地瞄准射击,其中大多数是站着的。看起来有七个好象是挺直的站着。(虽然在调查时维杰里勋爵——他不是律师——提示他们也可能躺着,这点我必须同意)。其他人中,有四个弯腰向前好象是在躲避。有两颗子弹穿过屁股,好象他们是背向枪火,正在逃走。13名除一名之外均由单枪致死。莱伊例外,中了两枪,两枪都是从右向左穿过胸中部。这种情况不会影响这样的判断:用枪瞄准某些人,逐个射击,因此可能是两支枪同时瞄准莱伊射击:这些都是高速0。762军用子弹。
为了参加调查,我在一个薄雾蒙蒙的早晨坐飞机到贝尔法斯特,从那里再乘车去伦敦德里。这是我一生中感到可能受伏击的唯一的一次。当天黄昏,有人问我是否愿意坐首席法官的直升飞机回贝尔法斯特,但我觉得同他作伴只会增加危险。我自己毕竟只是个具有专业知识的证人,从未象其他许多证人一样考虑到需要特殊保护。即使在克莱兄弟的审判中也是如此。虽然我的证明在审判时有时会加重对某人生命的裁决,但我从未受到威胁过;有一次在塞浦路斯,我出庭作证指控一个人犯凶杀罪,而这个人却被宣判无罪,这时有人劝我不要去塞浦路斯饭店休息,要我立即回伦敦,很明显是让我免遭报复。
(伍新尧 郭景元)
13.泰国国王的暴死
1946年6月,我吃早餐时,看见《泰晤士报》刊载了曼谷联合通讯社的一则简明电讯:
6月9日——泰国的年青国王亚奈达·麦希达尔今天中午前不久被一个侍从发现死在巴朗彼奥宁宫他的卧室里,头上中了一弹。警察总监和邱拉明康医院院长当即被召进官,随后声称死于意外。许多群众挤在宫殿外默哀。他们当中大多数直至下午七时政府电台广播了这则消息后才知道国王之死。
当然,那时我没有想到会被叫去参与此事,也没有想到关于意外死亡的讲法是官方的掩饰之词。不管警察总监和医生作出什么样的官方解释,他们都必定早已知晓这是一宗凶杀案。
泰国国王的查克里王朝,已经统治这个国家达七个世纪。国王不是凡人,而是“生命之主”是“神”。他的国民没有一个会被允许去触模他的身体,国王在场时也不允许谁转过脸背朝着他,即使允许到王宫里坐时,也不允许交叉着双腿。杀死他不仅是弑君而且是弑神。
虽然如此,杀死国王在这个国家里却不是罕见的事情。在33个国王中,三分之一以上不是被人杀死就是杀死了他的对手。接近王位的国家官员杀死了他们的统治者,而在王族中也有其他的凶杀案。活神仙还是难免暴死。
亚奈达七世是在这种可悲的传统中结束了他的统治的最近的一个国王。他在1935年登上王位,当时10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占领下幸存下来。1946年6月8日,星期六,他感到有点不舒服,肚子稍为不适。早上10点钟,他回到私人房间,穿着菲薄的衬衫和蓝色的中国丝绸长裤上床。由四名警卫和值班侦探保护着他睡觉。第二天早上6点钟,他的母亲去看他,叫醒他,见他精神很好。早上7点30分,他的亲信侍从布特上班,在与国王更衣室连通的阳台上准备早餐桌子。夜班警卫下班,白天工作人员集合。
8点30分,布特看见国王站在他的更衣室里。几分钟后,布特将通常的一杯橙汁送进房间里,但这时国王已回到他的床上去了。按侍从自己的证言,国王打手势不要橙汁并叫他走开。8点45分,国王的另一个亲信侍从内·切特意外地出现了。这两个侍从轮流值班,但内·切特来接布特的班应该还有两小时。他说他被叫来是代表一个珠宝商计算国王的勋章和装饰品有多少。那个商人正为国王制造一只珠宝箱。
9点钟,亚奈达的弟弟布密波尔王子来探望国王的健康。后来他说他发现国王昏昏沉沉地在床上打盹:一顶蚊帐罩着他。
20分钟以后,从国王的卧室里传出一声枪响。内·切特跑进去,又出来,顺着走廊去叫国王的母亲,“国王向自己开枪啦!”他大叫。他宣布的这一句话,后来成为指控他的证据。
过一段时间以后,泰国警察少将来到我在盖氏医院的办公室,请求帮助解释所发生的事情。这是我所处理的第一件国外案件。他拿来一份措词审慎的现场记录:
亚奈达躺在挂有蚊帐的床上,他的身体盖上被单,
双臂在被单外身体两侧。紧靠其左手的是一支美国军用
0。45科尔特自动手枪,在左眼上方有唯一的一个枪创。
没有警察的现场照片支持“自杀”这种说法,因为当警察到现场时,所有东西都已被无可挽回地“清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