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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回到了在等他的雷切尔的车窗前。“她差点被汽车撞倒。”汤森说着脸上露出了担忧。“这条街上一些十来岁的孩子骑起车来简直像发疯。”
先前两人之间的紧张现在被担忧代替了。“林赛在哪儿?”雷切尔问道。
“她在床上保胎。”他告诉她。“我打算雇个人来看孩子,雷切尔。我本来以为我们自己可以凑合着过去,但显然不行。”他用手指理了理头发。“这次怀孕简直变成了一场恶梦。我不知道上哪去凑这笔钱来雇这个看孩子的保姆。”
雷切尔说:“你母亲行不行?”
“她得了严重的关节炎。”汤森说。“她绝对跟不上我的姑娘们。”
凯蒂朝汽车跑来,用力拉她父亲的袖子。“骑车嘛,爸爸——”
汤森双臂抱起她,将她举在头上。“全世界最漂亮的小姑娘好吗?你想我吗?嗯?你好好照料妈妈了吗?”
“抱着我,爸爸。”孩子说着格格直笑,拍着小手说,“抱,抱。”
“你答应我再也不上街我再抱你。”父亲对她说。“你知道规矩,凯蒂。爸爸爱你。他不愿意看到你发生什么不好的事。”
雷切尔看到汤森把女儿放在肩上时一脸快活的样子。她本想当面和他谈谈有关枪的事,他在汽车里说的事和布伦特伍德所说的不大一致。但看到他和小女儿在一起,雷切尔明白这不是谈话的时候。汤森是个很尽心的父亲,他拼命工作以此来抚养妻子和孩子们。他不像局里的其他警官,他以这工作谋生并不是因为工作本身的激动人心。他的父亲是个退了休的联邦调查局的一个部门主任。从吉米告诉她的事中,她知道他的父亲从他还是孩子的时候就训练他将来要进入执法部门。但是进入联邦调查局的竞争极为激烈,而且拥有一张第一流大学的文凭是必不可缺的。吉米设法进了耶鲁大学,联邦局从那儿录用了很多人,但是他受不了大学紧张的学习压力。他的真正的目标是成为一名教师。但是他没有进入二流的学院取得教书的证书,而是听了他父亲的话加入了警察局,心里幻想着只要自己一有官衔,联邦调查局就会雇他。然而汤森所干的从来就没有超过巡警,而且根据雷切尔的看法,他早就放弃了那个愿望。
“想进屋吗?”他问道。“我可以给你做个三明治。反正我得给孩子们做午饭。”
“我现在更需要的是睡眠而不是食物。”雷切尔对他说时朝着他肩上咧嘴而笑的孩子微笑了一下。“替我向林赛问候。你今晚上班要我开车接你去吗?”
“不。”汤森说。“因为林赛起不了床,我最好自己开车去。”
汤森为什么要制造假证据?雷切尔启动帕斯芬德时暗自纳闷。布伦特伍德从前不是一个杀人狂。他是个汽车推销员,有酗酒的问题。她一边向他们挥手告别,一边脚踩油门开车离去。
第四章
“人都死到哪儿去了?”警长尼克·米勒在集合厅的前面大声吼叫,他看了看手表,已是10点钟了。
这是星期四的晚上,雷切尔才来报了到。她把汤森捎回家后,就回家睡了一觉,一直睡到了该起床为孩子们准备晚餐的时候。在她外出上班时特雷西和乔睡在邻居家里。
大多数的警官都穿着上街的衣服来到警察局,然后在更衣室里换上警服。雷切尔把这额外的几分钟花在看孩子上面或者多睡一点觉。其他那些被分派和她一起值岗的警官们总喜欢逗留在更衣室里嚼舌头,互相开玩笑,而她总是最后一个到,却又是第一个面对着巨大的黑板坐在折叠椅里的人。
在门旁边的长条橡木桌上堆放着一叠最新资料,雷切尔随手拿了一份。这种材料每周发一次,上面登载着失窃车辆的牌号,在逃的嫌疑人,还有其它一些失窃的财物供警官们在值勤时追查。
警官们仍在三三两两地走进房间。大多数都是睡眼惺松,脾气暴躁。金属椅子嘎嘎作响,手枪背带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人们在咳嗽,坐立不安。屋尽头桌上的壶里飘出了刚煮的咖啡香味。有的人带来了一盒炸面圈,警官们一边大口喝咖啡一边把炸面圈往嘴里塞。可能对其他人来说现在已是夜晚时光,但对于集中在这间集合厅的人来说,这是一个漫长白日的开始。
一个高个子,长得挺帅的警官猛地坐进了雷切尔身旁的金属椅里。“你来参加我们周六早上巡警的聚会吗?”他问。
格兰特·卡明斯被认为是局里长得最帅的警官。他三十出头,从未结过婚。他的浅褐色头发总是又亮又干净。他头顶上留着长发,而在齐耳和齐脖子的地方都修得很整洁。那一簇时常会飘到他额前的蓬乱的头发被太阳光染成一道浅黄色。
卡明斯拥有一种独特的风度,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都同样被他吸引。他大声笑时尽情而痛快,微笑起来又很顽皮,他那淡褐色的细而长的双眼很性感。他的身躯强壮有力,却又不像其他有些警官那样过分发达。他很少失去自制而激动起来,被大家看作是局里最棒的值勤警官之一。他从未有过官衔,因为他从未想过要得到它——和他一起工作的警官们因为这一点而对他尊敬有加。格兰特是个出了名的好斗分子。他喜欢当一名街头警察:撞头,踢屁股,把人拖到监狱去。他一点也不愿意把时间花在准备报表和查阅案情报告上面。
雷切尔没有被格兰特的魅力所吸引。她清楚地知道他有个女朋友,她叫卡罗尔·希契科克,是上同一个班的警官。“不,谢谢,我得补些睡眠。”她的注意力又回到了手头的资料上,她用圆珠笔在自己手背上记下了一些执照牌号。
“去吧。”他说着,用胳膊时轻轻推了她一下。“那会很有趣的。我们打算去海滩。我们可以痛痛快快地玩,等到天大热了就倒在海滩上睡他一觉。等我们醒过来,身上就会被太阳晒得黑黑的。”
“我看不见得。”雷切尔说。她听说过以前有关聚会所发生的恼人的事情。每个夜班警官一个月要参加好几次这种聚会。
橡树林警察局雇有220名值勤警官。60个警官被派在2点至10点值岗,但他们的人数在上夜班时减少到了40名。如果不发生什么重大事件,警察局的回应是很快的,事情也处理得很顺利。就像其他警察局那样,橡树林设法把诸如小偷和车辆失窃之类的非紧急性电话转到有关的侦探局或者是转给专门受过训练被雇来处理此类事件的市民来处理。值勤警官写的案情报告越少,橡树林就有更多的人在街上巡逻。
雷切尔不像大多数的同事,她确实喜欢值夜班。这样她不仅能好好照看孩子,而且酒吧一关门,酒鬼也就回家去了,夜班的其它时间一般总是平安无事。橡树林是个住宅区,大部分居民都是中下层收入的家庭,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是第一次拥有自己的家。该市离锡米谷、穆尔帕克、绍森欧克斯和文图拉县不远,它随着富有革新精神的房地产事业而发展了起来。就像奥兰治县的米申·别哈,橡树林是美国首批由住房开发区发展起来的城市之一。
该市并不富裕到能够吸引其它辖区的罪犯上门,尽管贝弗利希尔斯离城只有一小时左右的路程。除了本城的一些骚乱、交通事故、抢劫以及其它有关偷盗的违法行为,橡树林最令人头痛的问题集中在那些独立的毒品实验室,其中大部分是受雇于生产脱氧麻黄碱的企业。毒品制造商可以在邻里隐秘地租一幢房,搞一间临时的实验室,这样与外界融为一体而不被注意。
城里有一小伙身背枪支的街头匪徒,驾着车开枪的事也不是没发生过,但比起洛杉矶和附近的地区来说要好多了。他们在橡树林所碰到的大多数麻烦基本上都是十来岁孩子的胡闹。孩子们聚集在他们不该呆的地方,对着人们的财产扔啤酒瓶,音乐声放得大响以及在公共场合小便。
“汤森在哪儿?”雷切尔问道,因为她在男人堆里没有找到他。
“他来电话说他要迟一些才到。”格兰特告诉她。“林赛的情况不是很好。”
“都坐下,畜牲。”米勒警长在集合厅里面对大家吼道。他是个高大的男子,有一头不服帖的黑发和圆桶般的身躯,双肩就像打橄榄球的后卫一样宽阔。虽然他老是提醒警官们要有整洁的仪表,但自己的制服前面却是污迹斑斑,而且看上去像是几个月没上理发店了。因为在警察局里己禁止抽烟,所以他习惯性地啃咬着牙签。
米勒点过名,布置完了各警车的巡逻任务以后,核查了上次值岗时所发生的一些事情。“在镇北发生了一起武装抢劫的案子。”他告诉大家。“嫌疑人是一名二十岁左右的白人男子,个子一般,据报驾驶的是一辆钻蓝色卡麦隆,尚不知其车牌号。他在亨普希尔和瓦格纳撞上了‘7—11’方便小店。店员说他带着深色的滑雪面具,手中的枪支看上去像是高科技9型手枪。据店员判断,这把枪很可能是个玩具枪。如果这家伙真是个精神变态者,那我们要尽可能不打死他。”他停了一下,朝外面看了看。“大约21点,我们有辆切诺基吉普车在哈得逊街被窃。执照号码和车辆识别号码都记在新到的案卷上。”他拍拍手以示解散。“就这些,伙计们。上路吧。”
雷切尔向挂着警车钥匙的木板走去时,警长抓着她的胳膊,把她拉到了一边。“情况怎么样,西蒙斯?”他说着,吐了一支嚼坏了的牙签。“你独自一人值岗有什么问题吗?”
“我情况很好,长官。”她边回答,边把钥匙从壁板上摘下来,接着将它挂在自己的钥匙圈上,这样就不会把它们弄丢。米勒使她感到紧张。他不相信妇女能成为好值勤警官,他最近给她的工作表现打了个坏分数。
“好姑娘。”警长僵硬地笑了笑。雷切尔来到了警察局后面的停车场,在一大片警车里寻找她自己的车。她对照核对表一项项地检查了一遍,确信车里的每个部件都情况正常,所有需要的器械都在配电板上。她将车开出停车场,朝巡逻地点驶去,安慰地叹了一口气。
直到三个月之前,雷切尔一直是和另一个人一起值岗。因为近来削减了预算经费,现在夜间值岗的警官不得不独自一人上任务,这样警察局就可以调度较少的人来巡逻这个城市。
米勒警长也许认为她想有个人做伴,但他错了。她讨厌整晚和什么人在一起吹大牛。过了几个小时就没什么可谈的了。然而最糟糕的是车开在街道黑暗的一边,你得拼命摆脱另一个欲火中烧的警察。上夜班的男警官是种性威胁,在死气沉沉的夜晚,身边坐着一个女性,有时候会产生一种不可抗拒的诱惑力。
进入了巡逻的指定范围以后,雷切尔便转弯开上了小街,然后缓慢地向前行驶。深夜里在世上其他人都入睡时来到街上逛游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她看了一眼街道两旁竖立着的房子,注意到大多数的窗户都是漆黑一片。她的眼睛在一幢幢房屋之间搜索,寻找闲逛的人,注意灌木丛中摇曳的枝权以及一切可能引起麻烦的东西。警官值白班时,有种习以为常的感觉。街上挤满了来去办事的人们。那儿没有忽闪忽灭的阴影,没有黑暗的小巷,也不存在阴森空荡的大楼。深夜值岗,只看得到警察和罪犯,瘾君子和酗酒者,晚上出来胡闹的年轻人或者寻机报复的街头团伙。
收音机里传来一声尖利的信号。雷切尔立即竖起耳朵,手伸向前将音量开大以便听得更清楚一些。追踪呼叫一响,调度员就会使用紧急信号来提起警官的注意力。只要一听到这种刺耳的声音,雷切尔手臂上的汗毛准会竖起来。
“1号台,2A2。”一个女子的声音在呼叫雷切尔的警车号码。“目标211,刚刚出现在贝克和埃尔姆街的‘停下再走’商场里,嫌疑人为白种人,男姓,开一辆钻蓝色卡麦隆牌汽车。执照牌是弗兰克一维克多一查利一345。代码3,2A2。”扩音器里的声音暂停了一会儿,让警官有时间记下执照牌。“3A3请马上来援助,代码2。”
“有谁更靠近些?”格兰特·卡明斯对着收音机叫。“我离那儿至少有10分钟的路程。我才离开警察局。”
调度员寻呼别的巡逻车,但发现没一辆离得更近些。雷切尔怀疑格兰特在局里逗留是为了组织这次聚会。换岗是一段危险的时间,没准就会发生持枪抢劫的案子。夜班值勤人员习惯不到时间就偷偷溜回警察局,而接班人员还要有段时间才能来,因此至少有20分钟这个城市有很多地方是无人值勤的。如今窃贼变得聪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