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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羽夕-第2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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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科长也被她哭的难受,眼睛都红了,站起来拉着孟羽夕坐到靠墙的大沙发上,抱着孟羽夕劝道:“好孩子,你真是个难得的好姑娘啊,现在这个世道,多少女人想去傍大款,傍官几代,那个顶个的不要脸啊。”

    “可你居然可以抗拒这样的诱惑,单身回到了故乡,真是不容易。你不回家是对的,你妈妈的身体,经不起这样的打击啊,我也是个母亲,我可太明白母亲的心了。”

    “你听阿姨的话,就在我们这里上班,阿姨到时候给你报个特殊情况,安排你去住职工宿舍,等过个一年两年的,你再跟你爸妈缓缓的把事情说了。”

    “到那时候,想必人家孩子都有了,那还能记得起来你是谁啊?到哪会,你就可以继续把书读完了,你觉得阿姨这办法,还成么?”

    孟羽夕这会听了胡芳叶,为自己着想的一番话,心里才算对她有了点真心,含着眼泪点了点头。

    这在某方面,算是同命相怜的两个女人,坐在办公室里,一聊就聊了2个多小时。

    中间也没人来打扰,说真话,光从这点上就可以看出,博物馆的工作还是很清闲的。

    孟羽夕这次应聘的工作,也不是什么高难度的技术活,一个是帮着博物馆整理文案的文秘,一个是开放展馆的讲解员。

    这俩个工作随便哪个,孟羽夕都能胜任。在胡芳叶的建议下,她还是选择就任文秘工作,这个工作不算复杂,只是按照文物,把它的年代,名称,发掘地,经手人这类东西写明白就可以。

    孟羽夕本来就是历史系的学生,专业也算对口,做这个工作应该得心应手。

    而且据胡芳叶介绍,这个编撰部门里,全是大学刚毕业的学生,年轻人之间也好相处,有人每天陪着说说笑笑的,时间也过得快点,心情也可以变得好些。

    孟羽夕本来就是个从善如流的人,她虽然很有些自己的坚持原则,但也不是那种死脑子,只要她听完觉得说得很对,马上就会欣然接受的。

    于是,孟羽夕靠着自己的本事和眼光,终于顺利的把工作给找到了,附带着还给自己在新单位里,找了个不大不小的靠山,并且连住的地方,都自己解决了。

    可能有人会觉得孟羽夕此番行事,完全没有必要:“你就是来找工作的,把自己的事情跟人家说个什么劲啊?”

    这个就不得不解释下了,孟羽夕此举还真的不是多此一举呢,她在看见胡芳叶的那一瞬间。就知道这个看似精干强势的胡科长,婚姻生活并不幸福。

    原因无他,就是这位胡科长的眼神,太平静了,就像一潭死水一样,波澜不惊,和孟羽夕说话都是完全的公式化。

    再结合她的年龄。职位这么一联想。她对自己的婚姻,应该是彻底的死心了。孟羽夕现在孤身一人,除了钱,别的什么都没有。钱还不能用,她的卡都是黄梓毅给办的,她这边一动,京里那几个马上都知道了。所以她只有离开北京时,取得那三万块钱了。

    现在这个社会,你找工作,没个后门和人情,估计最后你被录取的希望真不会很大的。

    而孟羽夕现在十分想得到这个工作,那么就算没有人情。她也得想办法给自己弄出来点人情。

    事情的结果证明她做的很对。女人总是同情弱者的,特别孟羽夕还做出一番高姿态:“我宁愿做个打工的,也不愿意去做小三。”

    你想想,胡芳叶这个正经原配,能不喜欢孟羽夕这样的存在吗?

    胡芳叶其实当时心里就想:“要是这天下的年轻女孩子。都像小羽这样自珍自爱,那里还有那么多第三者的呦。”

    孟羽夕最后得到的通知,是让她明天就去报到,这是因为胡芳叶知道了,孟羽夕现在还住在宾馆,所以虽然明天是星期五,她还是让孟羽夕带着行李过来,帮她安排到单身宿舍。

    这样的话,也可以节约一点住宿费,安全保障也要大得多。

    胡芳叶说:“你正式上班是下个星期一,这星期六和星期天,咱们所有开放的展馆是不休息的,你就到处走走看看,熟悉下环境好了,练练眼力也是好的。”

    孟羽夕这会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心里对胡芳叶挺感激的,她想着,应该买个什么东西送给胡芳叶,一来,这感情永远没有金钱来的稳固,看现在的情形,最少得在这里潜伏个一年半载的,和这位靠山打好关系可是很必须的。

    二来,她倒是觉得:“这位胡芳叶也是个性情中人,的确,我今天是以情打动了她,可人家要是个真正无情的呢?自己的一番做作,还不是成了无用功么?”

    有了这两方面的考虑,孟羽夕决定星期六下午,去世纪金花看看,买件像样的小首饰送礼。

    至于严一龙的建议,让自己和杨莉联系,她想了又想,还是决定先放一放,孟羽夕真有点怕这位小祖宗,杨莉是绝乎不忍心看着自己在这里上班的,到时候要是不管不顾的闹将起来,还真是不好收拾。

    咱家里现在好歹也是算有产业的人了,杨莉怎么可能看着孟羽夕吃这样的苦呢?

    至于这件事情里面的弯弯绕,孟羽夕就没指望杨莉能明白。

    想到马上会去新的环境,认识新的朋友,有新的话题,不会再日夜被煎熬了,孟羽夕的心里总算是平静了一点。

    她伸手从枕头下,摸出来一大沓子照片,从头至尾的再一次开始翻看,一张一张,看的特别的仔细,特别的缓慢,每一张都要看上好久好久。

    这些全是她和苏浩清去天津度假时拍的,里面好多张还是她趁着苏浩清睡着,拍的呢。

    她是贪婪的看着照片里眼睫毛卷翘,睡的舒适的人儿,照片里的人完美的像一幅最美的画像。

    孟羽夕伸手一点一点的触摸者照片里的人,眼睛,嘴巴,头发,身体。。。。。。哪里都不想放过,那里都那么样的珍惜。

    孟羽夕的嘴角微微翘起,可眼睛却不知怎么的,变得雾蒙蒙的,越来越看不清楚眼前的人儿了。。。。。。

第十三章 新的环境新同事

   隔天早上起来,孟羽夕几下就把东西收拾好了,退了房就往市博物馆走去,胡芳叶早就在办公室等着她了,这会一见孟羽夕拉了个箱子就来了,连多余的物件都没有,心里越发的怜惜这个可怜的孩子。

    别看胡芳叶的职位不太高,可人家男人的官位油水大,时不时的出国公干,每次都给她带回来不少好东西,弄得她各种牌子也懂了不少。

    昨天她看孟羽夕身上穿的,手里拿的,就全是高档货,今天拉的这个箱子也是爱华仕的,可见她的那位男朋友平时还是没有亏待她,给她买的东西,全都不是便宜东西。

    而孟羽夕能从这么优越的环境里,只拉着一个箱子就出来,这勇气,啧啧啧,还真是不小呢,一般女孩子根本做不到的,要知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那。

    胡芳叶心里对孟羽夕的印象,蹭蹭蹭的又好了几分,看着孟羽夕的眼神生动的多了,就连说话的语气都温和了不少,起码不再是公事公办的感觉了。

    市博物馆的单身宿舍,就在博物馆的左后方,居住的环境还挺不错的,一个三层新楼,里面居然还带有卫生间,虽然是两人间,但孟羽夕也觉得是意料之外了。

    感觉比学校的环境,还要上了一个档次,当初在学校,公共厕所,公共澡堂子她都可以适应,那眼前这间干净整洁,带一个**卫生间的宿舍,孟羽夕更是觉得很好了。

    想来这博物馆,毕竟是个文化单位,来工作的也都是大学生为多,所以这后院里郁郁葱葱。又是花又是树的,绿化也搞得特别的好,看起来心情就觉得很是舒畅,要不是院子不大,孟羽夕甚至要以为自己又回到了北师大呢。

    因为今天是星期五。孟羽夕的新室友正在上班。宿舍里也没人,看着孟羽夕把为数不多的家当一一放好。

    胡芳叶站在一边热心的嘱咐道:“这床上的被褥都是我从家里带来的,虽然不是新的。但我洗的干干净净,你只管用着,也省的你再花钱费时间的捣鼓这些。”

    “至于你的室友,名叫余一英,是咱本地人,从青岛大学毕业的,她舅舅是咱们的刘副馆长,初来乍到的新人,凡事别和她计较。大面上过去就成了。”

    “不过,好在她晚上不在这里住,也就中午来休息下,你们单独相处的时间应该不会很多,我看你也是个聪明孩子,说话也不是那起子没见过世面的。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她着一边说,一边看着孟羽夕从箱子里往外拿东西,那可真是越看越惊心,这拿出来的东西,没一样不是舶来品。就算是个小内裤,都是外国货。

    孟羽夕现在所有的衣服都有专人来购买,她自己个都不大去逛商场,所以穿什么牌子,国内的还是国外的,这都不受她控制,而她也懒得管。

    至于帮她买东西的人,只记住了苏浩清吩咐:“不管什么,都要最好的,最舒适的,最适合小羽的才可以。”

    所以她这会往柜子里挂衣服,越挂越觉得东西太招眼,应该在外面随意在买些的,在单位里住宿舍,还拿这么些个刺眼的玩意,这不明显找事呢么?

    果然,她刚一合上柜门,胡芳叶眼神疑惑的问道:“小羽,你真的不后悔吗?我真的觉得你的男朋友,啊,不,前男友!他对你真的很上心。”

    孟羽夕一怔,接着很快就反应过来,胡芳叶是看她带来的东西都太好了,觉得她好日子过的太久了,已经不习惯吃苦了,怕她很快就会后悔,又跑回去找人家吧?

    孟羽夕笑了笑,对着胡芳叶说道:“胡阿姨,东西是死的,人是活的,咱不能就为了这些死物,连祖宗的脸面都不要了呀,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胡芳叶听完孟羽夕的表白,这才觉得放心了,她拉着孟羽夕的手,连拍了好几下,轻轻嘟囔着:“好孩子,好孩子啊,女人那,就是得自爱,自己别把自己看轻了去,咱呀可不能眼皮子浅,就为了过好日子,连最起码的尊严都不要了,那可成了什么事儿了?!”

    孟羽夕暗地里觉得,眼前这个女人蛮可怜的,自己家的男人怕是不大争气,没少给她添堵,看看,都跑到她这里找精神寄托来了。

    俩人又闲聊了几句,胡芳叶带着孟羽夕去食堂吃饭,她说:“今天中我来请,钱不多,就算给你来个小小的乔迁之喜吧,意思意思,图个高兴呗。”

    孟羽夕笑的极为真诚,也不谦让,这几十块钱,推脱个什么劲?最多送人家的礼物再买的好些就是了。

    还别说,博物馆好歹是市里的门面单位,这伙食质量大大的好,还价格便宜,真的是物美价廉的典范啊。

    孟羽夕真心觉得自己找对了单位,胡芳叶一点也不小气,美美的点了几个菜,都是看着都流口水的好菜!好好的请住了n天宾馆的孟羽夕,实实在在吃了顿解馋的。

    吃完饭她也不回宿舍,笑容满面的和胡芳叶了别,除了博物馆的大门,就直往世纪金花去了,好在这里本来就很繁华,坐车什么的都很是方便。

    孟羽夕进了商场里,在里面是挑来看去的,反正回去也没事情做,连电视都没得看了,多转会也算是消磨时间吧。

    最终,她选了一条桑蚕丝的i蓝底金色缠枝花丝巾,同款的珍珠丝巾扣,这个丝巾扣是用珍珠做成的葡萄样,底托和叶子全是纯金打造的,这一套配起来,十分的夺目。

    孟羽夕也是因为看到胡芳叶两次,这两次她都佩戴着丝巾,估计应该是很喜欢这个东西的,买贵的不如买个人家喜欢的,花的钱一样,收到的效果却是截然相反。

    可等到她都把礼物送出去了,人家胡芳叶也开开心心的收了。她才发现,单位里的高管和讲解员,全都系着丝巾,只是颜色和款式不同而已。

    当时的她不由得大汗,好在她一向眼光好。买的东西很是招人爱。再说这两件小东西就花了她将近一万,胡芳叶能不喜欢吗?这以后的日子里自然是对她更好了。

    星期六和星期天两天,孟羽夕都把时间耗费在博物馆的展厅里。她面前带着胡芳叶给她的工作证,去哪个场馆都是免费,再加上她本身就极为喜欢这些东西,那看的认真仔细的,恨不得把喜欢的那几样都抱怀里暖着。

    星期一,孟羽夕按时准点进了编纂室,这间编撰室里真心的大,和北师大的教室差不多大,里面摆了8张超大办公桌。房间里到处都是卷宗,看起来就是个干活的地方。

    孟羽夕来的比较早,办公室里只有两个人,一男一女,都正在喝东西,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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