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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闻录-第1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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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我在家门口发现我女儿的衣物,里面裹着一个婴儿,就是我现在的孙女,我希望她的到来可以让春天赶快来,所以取名望春。那之后,只要是每年雪夜,村门口的功德牌坊下就会出现一个雪人,和雪人长相一样的人只要晚上睡着就会被带走,然后再无音讯。他们说我的女儿变成了妖怪,族长几年前也失踪了,所以没人敢继续等在这里,可是逃出去的人依旧被折磨着,他们最后又回到这里,不过失踪的都是男人,于是大家建议骗那些外地人来充当替死鬼,我也只好昧着良心这样做了。”

刘爷的话音刚落,房门忽然被踹开了,先前在村口遇见的精壮汉子领着一群老少爷们闯了进来,他们个个手里提着家伙,一脸凶相。

“姓刘的,让你做村长不是我们怕你,别不识好歹,你居然把事都告诉这外人了,以后村子里的人怎么活?从现在开始,我们一致推选孙茂当我们村长了,本来嘛,人家就是老族长的儿子。”中间一个瘦猴似的男人扯着嗓子喊道,谄笑着望着那个叫孙茂的人。

“刘爷,我敬重你年纪大,但我们村子世代知书达刊理,祖上还出过状元,你女儿伤风败俗,你自己尽干那些缺德事,还连累乡亲们受苦,我劝你还是别坐这位子了,乖乖养老。我马上就带着大家上山,把那害人精给灭了,不就一个白毛女么,我还不信她成了妖了!”孙茂冷笑着说。

刘爷气得全身发抖,指着他们半天说不出话。

“明明是你们要挟我,说我不去骗那些外乡人上当就对我外孙女下手,现在反而说是我?”刘爷双眼一黑,昏死过去。

孙茂继续笑着:“我可没去做那些事,收留那些人的是你,给人家下迷药的也是你,我们一村人都读过书,懂仁义,现在我们就去除害!”说完,一伙人跑出了屋子。

我很想制止他们,因为刘爷的女儿已经不是人力可以杀死的了,但是我无能为力。

当人群散去时,李多扶起刘爷,喂了他一杯水,他这才缓过来。而望春忽然跑了进来,拉着刘爷的手。

“爷爷,外面好多雪人啊。”她奶声奶气地说道。我一听心想坏了,赶紧扶着墙走出去。

外面一个人都没有,只有那些汉子的婆娘站在门外非常恐惧地望着那些雪人。

日头变得分外昏黄,只见几十个雪人站在功德牌坊下面,我一一看去,却发现没有孙茂的。

一直到下午,我的脚稍微好点,便带着刘爷和那些女人赶去昨夜的地方。

我只看见孙茂在,其他人都不见了,他面相痴呆地坐在雪地上,孙茂老婆哭喊着跑过去时摇晃着他的身体,但没有什么反应。

“冷,好冷。”孙茂只是不停地重复这句话。望春看着孙茂,忽然张口喊了起来:“叔叔的背上有个雪人。”

但是我和其他人什么都没看到,而孙茂却一个劲儿地弯着腰说冷。

其他的男人都不见了,空旷的雪地里回荡着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这个村子完了。”刘爷叹着气说。

大家把孙茂带回去,刘爷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救他,我只能摇头。

刘爷的女儿对温暖的渴望使她变成专门窃取人温度的怪物,或者就像上古中提及的傒囊一样,将人引回住所就吸干他们的精气,但她却偏偏放过了孙茂,或者说活着比死相对来说是更重的惩罚。

李多忽然又盯着望春说:“你不觉得孙茂和望春很像么?”她问我。

这个没必要回答,望春则在外面不知忧愁地堆着雪人。

分手前,刘爷说要带望春回北方,他说望春天生喜欢雪,也不怕冷,所以干脆带她去东北,那里有全国最美最厚的雪。

离开村子的时候,我回头看了看,功德牌坊似乎更加老旧了,上面堆积的雪花将它压得喘不过气来,或许,摧毁只是迟早的事罢了。

第九十五夜 荷官

纪颜的信总是在我最觉无聊的时候到来,我知道那也必然是另一个有趣的故事。

(下面是纪颜的信。)

我是个喜欢四处走的人,朋友也是遍天下,于是在我路过那个比较熟悉的城市时,我自然想起那个比较熟悉的名字。

我无意去拜访他。实际上我并没去过他的家,而我也无法联系到他,因为他从不用手机。可是我知道如何找到他,因为他这种人生活极其有规律,无论什么时候,你都会在特定的地方看到他。

因为他是一名荷官。

这是个让你我都会觉得神秘而遥远的职业,而实际上,它仅仅是一份职业。对那些耳熟能详的职业,我们总以为非常了解,可是实际上我们往往对其非常无知。好比娱乐圈,那五彩光鲜的荧屏后究竟藏了几张照片,谁也不知道。每个人各司其职,好比你知道报社,医生了解医院一样,所谓隔行如隔山,也是这个道理。

荷官只是一个略有些不同的职业罢了,他接触赌,却又十分远离赌,实际上一个纯粹的荷官是不参与赌博的——我指的是那些迷失心智的赌徒,小小的赌其实可以是一种娱乐,就像听歌、泡吧、蹦迪一样正常,可是往往有很多荷官却无法从中脱身。

我不知道你是否了解这个职业,其实在澳门和拉斯维加斯这是很普通的职业,但是在内地的地下赌场和赌船上,还是见不得光的。培养一个荷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虽然在那些有牌照的正规赌场,荷官工资待遇都很高,但如我朋友这样的,却无人来保障他们的利益。

我沿着自己熟悉的路找到了那家赌场,通过了盘查和暗口,里面并非如影视作品里描述的那样喧闹、污秽不堪,充斥着香烟和汗水的混合味道,相反,这里的人都十分有素质,与我儿时所见的村里的聚赌差别太大了。旁边甚至还有荷枪实弹的警卫,当然,他们隐藏得很好,如果不是如我这样喜欢四处死命观察的人,是不会注意到的。

四处穿梭着去兑换筹码的人,这些人大都身体瘦弱,长着大大的鹰钩鼻、尖刻的脑袋与向凸起的嘴。他们一脸兴奋,行动迅速如梭鱼一样穿行在这些体形富态、面容骄傲的赌客身边。他们并不是赌徒,而是一种叫“迭码仔”的人。他们大都有自己固定的主顾,每当那些大老板来赌博,迭码仔就帮着端茶递水,兑换筹码,仿佛手里的钱就是自己的钱一样,不过一般只有当他们的老板赢钱时,他们才能像秃鹫一样从狮子等强大的食肉动物口里得到一份残渣,但即便是这份残渣,也有0。7%,足够他们生存下去了。另外这里还生发出很多职业,这些人像寄生虫一样聚集在这里。我以前的一位朋友就是专门用自己的房子招待那些老板们豪赌,据说光是夜宵吃掉的泰国进口水里和那用茶盅装着的小甲鱼都是一笔不菲的支出,当然,每次他的分红也有几十万之多。

这就是赌场,其实更像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大自然,所以我觉得这里更接近真实,而真实往往是残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生存方式,而无所谓什么正义,良知、道德,当然,也包括我的那位荷官朋友。

我很快穿过一帮赌徒走到了他面前,那些职业赌徒的表情各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

他们的手,都在颤抖。

无论是赢还是输,都在颤抖,有的剧烈,有的轻微,有纤细的玉手,也有粗糙布满老茧的大手,还有血管如根茎一样布满灰黑色皮肤的几乎可以叫爪子的手。

其实,赌徒享受的是决定胜负一瞬间的快感,赢和输,只是游戏后的附带品罢了。

他和三年前一样,依旧笑容满面,穿着白色的衬衣,没有一点尘埃,他说过他的衣橱里都是几十套一模一样的衣服——白色衬衣,黑色制服外套,漂亮的蝴蝶领结。他的手修长有力,脸圆而饱满,天庭方圆,眼睛深深地凹陷下去,在灯光下总是显得一片模糊,无法看清楚。他每次说话,两颊都会现出两个黄豆大小的酒窝。他的脸庞白晳如同一个文弱书生,笑起来总是低着头,露出上面一排如贝的牙齿,就像一个生手,实际上很多客人都被他的外貌所欺骗,他虽然年轻,却是这里技术最好的。每次发牌都是那样准确,他洗牌的动作比电影里的更加优美娴熟,仿佛是表演特技一般,双手灵活得像是有了自己的生命,没错,他的手似乎就是为赌而生,十根手指和扑克夹杂在一起,仿佛慢慢融合了。

荷官不仅仅要手快,他用的技术还在于心理的研究,客人的热情,下注的多少,情绪的掌握,仿佛都信手拈来。他就如同一个木偶师,站在绿色的赌桌前,操纵着那着赌客,直到他们的筹码输光,悻悻而去。

他很少输,甚至有人说他没输过,按理说这样的声名传出去是不利的,因为没有哪个傻瓜会去挑战一个不败的人。来赌场,第一条就是要赢钱嘛。但是奇怪的是,他就像这个赌场的景点一样,来找他赌的人越来越多,大都是慕名而来,当然,都输得落花流水般干净。这就是赌的奇妙之处,是我和你都无法理解的。

我静静地看着他,他扫了我一眼,脸上没有其他的表情,只是点了点头,这算是打招呼吧。我也点了点头,然后靠着旁边的一个台子看别人赌牌——实际上我看不懂,我对任何赌具都很陌生,从小家教甚严,父亲和爷爷绝对不允许纪家人沾惹这些毛病。

这里是24小时营业的,赌客络绎不绝,荷官会累得吃不消,但老板对他这棵摇钱树抓得很紧,往往只是在客流稍少的时候才让他稍微休息会儿,我是算好了时间去的,所以没等多久,他便下班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对着门口做了个出去的手势,我则跟着他,走出了赌场。

“很久没见了,你居然想起来看我。”他对我笑笑,眯起眼睛,像一只刚睡醒的猫,长长地打了个哈欠。

“通宵了?”我问他。

“是的,准确地说从昨天下午四点开始到现在,差不多二十个小时了。”他的语气轻松,显然这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没打算离开么?你赚的钱也不少了,这样下去,身体吃得消?”我终究忍不住问他。他艰难地转动一下自己的脖子,依旧带着笑容。

“不,我做荷官不是为了钱。至于我的身体,实在不行,我会选择离开的。”说到这里,他略有些伤感。我看见他的左手还拿着一副扑克,不停地洗牌分牌。

“拳不离身,曲不离口么?”我打趣道。

他没说话,脸色有些暗淡,勉强点点头,又迅速将那只攥着扑克的手插进裤子口袋。

“去喝一杯吧,趁我还没睡着。”他拍拍我的肩头。我想了想,同意了。

我们找到一家普通的看上去还算干净的街边大排档坐了下来。这是一个海边城市,在内陆花钱都吃不到的新鲜的海产品这里比比皆是,便宜得很,奇Qisuu書网可惜我不是太服那股子海腥味,勉强吃了些。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和你交朋友么?你该知道,我除你之外,没有什么朋友。”他吃下一块带鱼,又喝下一大口冰啤。我摇摇脑袋。

“因为你赢过我。”他淡淡地说,但是眼睛忽然似剑一般直视过来,我很少见过那种目光,非常富有侵略与攻击性。

“你是说三年前么?那是我运气好罢了,你也该知道,我压根儿不会赌博。”我端起酒杯笑了笑,但是我透过玻璃看到他那张模糊而扭曲的脸没有笑。

他放下筷子,飞快地从口袋里掏出刚才的扑克。

“抽一张,比大小。”他急促地说。我执拗不过他,只好随便抽了张,他也抽了张。

他没有看自己的牌,只是马上翻了翻我的牌。

一张黑桃A,他苦笑了一下。

“你知道那些人明知道赌不过我还要来赌么?”他收起扑克,双颊开始慢慢变红,似乎有些醉了,他的酒量并不大。

“因为他们相信运气,因为他们想拿钱来博博看,看是否运气可以战胜我这个几乎是不输的荷官,当然,也是为了好奇。而实际上运气这个东西太少了,甚至对我来说简直如恶魔般可怕。因为你就是个极好的例子,我永远无法赢过你,因为你的运气太好。”

他的最后一句话我自然受用了,的确,恐怕连你也是这样看我吧。

“而我的运气,自从三年前遇见你开始,已经没有了,所以我必须寻找另外一样东西,一样可以代替运气而让我不会输的东西。”他的瞳孔慢慢变小,盯着我。

我则看着他,准确地说是看着他的手。他的手一旦离开赌具就变得非常普通,但一旦接触到扑克一类的东西,仿佛一下子闪光起来,就像是被切割开的璞玉一般闪烁。

“三年前,我渴望做一个荷官,并非为钱,而是一种向往,我渴望与不同的人在一起赌,享受那种翻牌一瞬间定胜负的快感,我努力朝着理想走去,或许在碰到你和那个人之前,我只会是一个平庸的荷官。”他用右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颤抖的嘴唇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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