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法忘记他!我在你眼里是什么呢?你不要说把我当成了自己的丈夫,我到什么时候都是很久以前那个流浪街头的乞儿!我们已经结婚两年多了,可我连做一个丈夫最基本的权利都没有,你是我的妻子,心里却无时不在想着另外一个男人,而且还是个死了几年的男人!可是,我也是个男人,一个活生生的具有七情六欲的男人,我也需要爱需要女人?你知不知道,我跟阿珍做爱的时候心里却在想着你,也许你不会相信,我是把阿珍当成了你的啊!我知道,现在不管我说什么都已经晚了,我说这么多并不是要祈求你的原谅,我对你的爱注定了是一种折磨,可我仍要告诉你,不管你对我怎样,我依然爱着你!〃
夏果说完,冷漠地看了我一眼,扭身走出了门就再也没有回来……
夏果离开了小楼,阿珍也不见了,家里只剩下我孤零零的一个人。
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一起走了,也不想知道他们去了哪里。我只是在心里对自己说,我的爱情结束了!
对于夏果,也许真的就像他走的时候说的那样,我没有真正爱过他,所以我也不会恨他。那个曾经和我一起流浪同甘共苦了十多年的大哥在我心里已经死了!
第19节:第四章写满诅咒的书(3)
我不准备再去奢望爱情,我已经做好了一个人在我的小楼生活一辈子的准备,我相信靠自己的双手还是能够养活自己的!
清苦我不怕,可一个人的日子真的好孤独,每当夜晚来临的时候,整个小楼死一样的沉静让我感到害怕。多少个漫漫的长夜里,难耐的寂寞困扰着我煎熬着我,使我感觉自己只是一具活着的尸体!
我在离家不远的一家小超市找了一份工作,给超市的老板做售货员,每月八百块的工资虽然不算多,却完全可以维持一个人的生活。
白天工作十多个小时,很晚了才能回家,做售货员的工作不累却很熬时间,不过我很快就适应了。
在这座熟悉而又陌生的城市里,我只有一个可以称得上朋友的人,他就是宋家律师楼的年轻掌门人宋子剑。
宋子剑知道了我的遭遇后过一段时间就会来看我一次,每次都要提醒我一定要注意身边的人,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因为还有一个穷凶极恶的天毒在关注着我。
半年时间过去了,我没有遇到任何麻烦,我想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小人物,天毒害死了我的父母,应该不会再找我的麻烦了吧!
虽然曾经发誓要忘记过去的事,可是偶尔我还是会想起秋寒,想起夏果,想起我们三个人流浪的那么多年,那么多事,现在回想起来只有我们小时候做乞儿的日子才是快乐的。
秋寒除了给了我生命中最大的遗憾外什么也没有留下,夏果留给我的也只是个无言的伤痛,我已经不再计较是谁伤害了谁,我和他那段流于形式的婚姻结束了。
过年的时候,我工作的超市放了假,一个人待在家里百无聊赖,我便想着把小楼从里到外清理一下,于是,夏果在小楼里的那间神秘的书房被我撬开了。
我不是存心想要窥探他的秘密,而是想把所有属于他的东西丢进垃圾桶,这里是我一个人的家,我不想任何不属于我的东西留下!
这间书房里的光线很暗,我进了房就被一种阴森森的气息包围着,书房里的摆设非常简单,只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和一个书架,而让我感到惊讶的是,高高的书架上只放着一本破旧的书,准确地说夏果的书房里只有一本书,这就是以前他经常把自己锁在里面学习的全部内容。
我把那本书从书架上拿了下来,顺手丢进了准备清理出去的垃圾篓里,不过很快我就又把它拿了出来,因为我在无意中看到了书的封面上那几个非常显眼的字……魔鬼的自白书!
翻开后我才发现,这本发黄的书只是一个手抄本,这种书在几年前曾经很流行,我们在书店里是买不到的,因为这种书没有作者,也无须出版,是一种只在民间流传的禁书。我很少看书,但也听说过以前曾经流传过一本叫做《少女之心》的黄书,而拿在我手里的《魔鬼的自白书》就是一本鬼书了。
也许是因为无聊,也许是出于好奇,我把夏果的那本书留下了。
简单地吃了碗泡面我就上了楼,关好房门躺在床上打开了夏果经常躲进书房看的鬼书,看了几页后我才知道,这本关于鬼的书里面写满了恶毒的诅咒……
《魔鬼的自白书》开篇写道:
我是一个生活在阴暗角落里的灵魂,虽然还在这个世上苟延残喘地活着……
这个世上本来就是不公平的,同样是人,有的轻易地就能得到鲜花和幸福,而有的拥有的却只是灾难和冷落。即使同样在世间做鬼,居然也会有如此大的差别。
我承认我是嫉妒鬼,可是嫉妒给我勇气给我力量,使我有信心去改变我看到的不公平。
我恨每一个比我更龌龊的灵魂,他们没有理由比我更快乐,他们的快乐让我难过,他们要为自己犯下的错付出惨痛的代价,我会让他们死得非常难堪。
我相信自己比世上的每个人都聪明,只要给我机会,就没有我做不到的事情。
机会可以等,也是可以创造的,而更多的机会却是无心的人亲口告诉我的。愚蠢的世人大多崇尚善良,而善良最容易留下漏洞,他们会在无意中透露自己内心的秘密……
第20节:第四章写满诅咒的书(4)
我突然明白了秋寒曾经跟我说过不要跟鬼说话的含义,心怀鬼胎的人会从人的话中找空子,为达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寻找机会!
秋寒之所以懂得这个道理,很有可能是他小时候听夏爷爷说的,而夏爷爷是捉鬼的行家,他当然了解鬼的伎俩。
这本写满诅咒的书好像讲述着一个荒诞而又恐怖的故事,故事叙述的是一个身世不明而又经历悲惨的小孩子从人变为鬼的故事,故事的开始是这样叙述的:
我不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更不知道我是谁,从记事的时候起,我就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我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地狱,受尽了非人的折磨。
他们不给我饭吃,还把我关在装着恶狗的笼子里让凶狠的狗咬我,结果我把狗咬死了,他们才赏给我一点儿可怜的狗食。
他们天天用很粗的木棒打我,我的肉裂开了,他们就用针给我缝上,我的骨头被他们打折了,他们就再给我接起来……
直到有一天,他们蒙着我的眼把我带到一间黑暗的小屋子里,逼着我用一把明晃晃的尖刀杀死一个浑身是血的老人。
他们说老人的心是黑的,非要我挖出来看看,不然就要把我跟死了的老人一起活埋了,我害怕死,就又举起了手中的刀……
他们骗了我,老人的心是红的!我用手捧着那颗热热的还在跳动着的心脏,鲜红的血从我的指缝里流了出来!
从那一刻起,我便成了一个鬼。
那个孩子变成鬼以后,杀掉了看管他的两个恶人逃走了。他开始在冷漠的人世间到处游荡,并且逐渐学会了一套可以致人死命的魔咒,被他诅咒的人就会不得好死!
因为书里的故事写得太血腥太恐怖,我看了几页就不敢看下去了,有人说夜里看鬼书容易引鬼上身,我便把书随手放进了床头的柜子里。
那天夜里,我做了个可怕的梦,我梦见秋寒被一群厉鬼团团围住,然后化做一股青烟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不知道夏果为什么会迷上那么恶毒的鬼书,也不清楚他是从哪里弄来的,看这种书很容易让人迷失心智,说不定就会引鬼上身的!
书中的嫉妒鬼说白了就是个鬼迷心窍的人,他的经历是常人所少见的,而他扭曲的灵魂却是由他自己造成的!
我自己的经历告诉我,世上的每个人都有可能遇到灾难和不幸,不是什么事都称心如意的,如果遭遇不幸的人都变成恶鬼的话,这个世界就真的会成为一个群魔乱舞的地狱!
虽然自己也遭遇了常人未有的灾难,可我觉得社会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上天赋予我们每个生灵生存的权利,同样给我们生存的空间和呼吸的空气,我们都是赤裸裸而来,都会面临生存的快乐和苦难,我们都在努力改善着自己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追求着自己向往的幸福。
只要活着,痛苦和困难是不可避免的,这是人们在世上生存的一部分;幸福和快乐是相对的,关键是我们怎样理解如何感受,只知道抱怨的人是不会拥有真正的快乐的,心存贪念的人永远也得不到幸福。好人和坏人仅有一字之差,而善与恶也只在人的一念之间。人生中要面临许多选择,选对了就好好做人,选错了很可能去做鬼!
那个善用恶毒的诅咒害人的魔鬼居然也会有喜怒哀乐爱恨情仇。我同情他做人时悲惨的遭遇,也为他的恶毒和残忍感到悲哀。
因为嫉妒,他学会了恶毒的诅咒,并在不久后就咒死了让他不开心的人,然而故事并没有结束。
嫉妒鬼遇到了比他更聪明的鬼,他为此忐忑不安,并下毒咒一定要除掉那个聪明鬼,因为那个聪明鬼时刻在威胁着他,他和聪明鬼只能有一个在世上存在!可是却始终连那个聪明鬼的影子都找不到。
那本书里的故事很无聊也很无趣,我看到这里实在看下去了,因为看过之后我就会做噩梦,我害怕书中那两个可恶的鬼会缠上我!
然而,世事难料,我好像跟鬼书中的那位嫉妒鬼一样倒霉透顶,在痛失自己的爱人之后,我的工作也没了,我成了一个活在世上的倒霉鬼。
过年后,我上班的那家小超市关门不干了,我又开始到处找工作,然而没有人敢用我,我在背后听见有人说我是个不祥的女人,凡是跟我接触的人都会倒霉的,人们见了我就像见了鬼一样,就连我的邻居们也都有意躲着我。
没多久,手里的一点儿积蓄就花完了,我又像十多年前那样面临着生存的威胁。
就在这个时候,宋子剑又来找我了,他给我送来一个很大的铁箱子,让我又一次成了这座城市最富有的女人!
第21节:第五章滴血的石头(1)
第五章滴血的石头
在我丢了工作穷困潦倒的时候,宋子剑把我爸爸生前秘密交给他爸爸宋律师保管的一大箱珠宝送还到了我的手上。
爸妈是山城一带出了名的珠宝商,他们在多年经营珠宝生意的过程中收藏了不少世上稀有的珍品,箱子里不乏珍珠玛瑙黄金白玉等一些值钱的东西,这箱子珠宝才是我爸妈真正的家底儿,而两年多前我继承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据宋子剑估计,这箱珠宝的价值应该在一亿元以上。
爸妈之所以这样做是有苦衷的,人们都知道树大招风钱多是祸的道理,他们用这种方法掩藏自己的财富,只是为了保护家人平安,谁知家里还是出了事。
这箱珠宝在爸妈出事的时候偷偷以我的名义托付给宋律师保管,因为爸妈只有我一个女儿,他们曾经交代宋律师不要公开这箱珠宝的秘密,请宋律师等我结婚生子之后再把珠宝交给我。
没想到我继承了爸妈留下的几千万资产后,接连发生了那么多事,如今竟然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宋子剑才遵照宋律师生前的交代,将珠宝交还给了我。
除了这一大箱珠宝外,宋子剑还交给我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里面放着一块鸡蛋大小的心形赤褐色的石头,小石头看上去很不起眼。宋子剑却告诉我,这块石头是爸妈收藏的诸多珠宝中最珍贵的东西。
这块石头就是稀世罕见的滴血石,只要将石头放在胸前,接触到人的体温后,小石头就会由赤褐色逐渐变成鲜红的颜色,而且在颜色变化过程中,小石头呈透明状,人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里面的纹络,就像人的血管一样。石头完全变红后血色欲滴,故名滴血石。
滴血石是传说中的一块灵石,据说是女娲造人时用来制心的模块,后来遗落民间,被各部落奉为神物,经历了炎黄子孙数千年代代相传,到了明清时期不知所终。
爸爸经常在民间搜集珠宝玉石,有一年到了云南边陲的一个小镇,用一袋子腊肉从一位又聋又哑的老者手里换到了一块赤褐色的石头,当时他也不知道这块石头就是人间至宝滴血石。
回到家后,爸爸拿在手里把玩,感觉小石头光滑圆润触肌冰凉,而且在手中时间长了,赤褐色变成了红色,血红透亮,他感觉不是一般的石头,就拿去找行家看,结果有人惊叹,爸爸用一袋子腊肉换来的居然是在民间失传数百年的滴血石!
爸爸得到滴血石的消息不胫而走,海内外的诸多收藏名家慕名而来,出高价想买滴血石,都被爸爸婉言拒绝了。这块不起眼的石头没少让爸爸烦心,却也让他的珠宝生意空前红火起来,珠宝行的人听说爸爸手里有传说中的稀世珍宝滴血石,都想跟爸爸套近乎,很多人都是看上一眼灵石就心满意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