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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着警察师傅办鬼案-第4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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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愁的沈涵,不由得感慨起这社会发展实在是太快了,才差两岁,我们之间竟然已经有了如此迥异的代沟了。
    “讨厌啊你,怎么什么话一到你嘴里就变味儿呢?”沈涵先是娇嗔地作势要踢我,但旋即就一改脸上的轻松,变得如有所思,目光也深邃如夜空,“其实,我真的不怕死,很多时候我都曾想到过死,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人只有死过一次之后,才会真正弄明白一个困扰了自己终生的问题,就是知道了自己最需要、最珍视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看着突然变得如哲学家一样纠结、睿智的沈涵,一时之间我都有点儿无所适从了,尤其是她刚才那番人死后才会放下一切杂念、彻底大彻大悟的话语,暗合佛家“生又何欢,死又何哀?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的深奥理论,绝非一般只懂得网购泡夜店、苹果香奈儿的脑残族能够参透禅机的。
    这个沈涵,果然很有内涵,远非其表面所显示出的刁蛮任性、喜欢搞怪的邻家小妹妹的形象。
    看着骤然安静下来的沈涵。我第一次对这个女孩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为,她本身就是一道迷。而探寻秘密,并揭开秘密,似乎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一种满足窥私欲的本能,且乐此不疲,老少咸宜。
    “姑娘,你要是喜欢刺激,那正好,咱们要去的第一站,奇乾林场就能满足你的一切需求,只要你有足够的胆量和运气。”老魏头儿半天没说话,这会儿冷不丁来了一句,之后又开始耷拉着脑地打瞌睡,或者是闭眼假寐,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终于,船头柔和地撞击在长着茂密的植被的河岸上,船身一震,老魏头儿一声吆喝:“船到码头车靠岸,顺风顺水走起来,上岸。”
    我先搭手将沈涵扶上岸,紧接着有何老魏头儿一道将那些装满装备的背包扔到岸上,随后才一前一后的跳上岸。
    上了岸,老魏头儿朝仍木然地坐在船上的乌日根一抱拳:“大兄弟,辛苦了,小商店的人晚上一准儿把酒送到你们家,半个月后,咱们还是这里,不见不散。”
    乌日根不点头,也不摇头,自顾自地调转船头,咿呀咿呀地划走了。
    我看看四周松树林立、杳无人烟的环境,有些心虚地看向老魏头儿:“这老先生喝得跟个横度竞二似的,能有准儿吗,他这要是不来接咱们,可瞎了。”
    “操,咸吃萝卜淡操心,他答应的事儿,没有一回秃噜扣的(东北方言:言而无信的意思)。赶紧走吧,到了奇乾还能赶上吃几口热乎饭。”老魏头儿看着乌日根远去的背影,漫不经心地说道,随即背上老式蓝色双肩背包,大步流星地向林子里走去。
    我也麻溜背上背包,让沈涵走在我和老魏头儿的中间,我殿后,一行三人逶迤地向吉凶未卜的密林深处走去。
    尽管眼下正值金秋,天气已经日渐凉爽,但由于林子里樟子松、桦树、落叶松长得密密嚓嚓的,风根本就刮不进来,再加上太阳烤了一天,林下经年无人捡拾、厚如海绵垫子的松针不断散发出混杂着松香的蒸腾热气,走了一会儿,我已经是汗透衣衫,气喘如牛,浑身上下全是热汗,就像千万条小虫子在蠕动,又湿又痒,难受之极。
    再一看沈涵,嗬,遮阳帽拿在手里扇着风,俏脸涨红,满是汗珠儿,好似雨打睡莲一般惹人心疼。
    不过,这丫头心气儿很强,虽然已经是筋疲力尽,但却一声不吭,咬牙坚持着不掉队,一点儿不肯示弱。
    我知道,再这么走下去,沈涵的两只脚等睡一宿觉之后,第二天早上百分之百得打水泡,那可遭了大罪了,而且必然还会耽误接下来的行程。
    想到这儿,我就喊了一嗓子在前面带路兼探路的老魏头儿:“嘿,老魏大叔,歇会儿呗,累得不行了,再走我就拉拉胯了。”
    老魏头儿转过身,有些不满地看着我:“这才走了几步,你就爹呀妈呀地装熊,等以后真要钻树毛子,一天走个百八十里的,你还不得累尿血了啊。我看,你要不行,趁早回去,省得到时候丢人现眼。”
    “哎呀,到啥时候说啥话,没准儿到那时候我体内的小宇宙青春焕发、健步如飞了呢。但现在你要不让我喘口气儿,估计一会儿你就得背着我走了,呵呵”老魏头儿常年在山里打渔偷猎,走山路如履平地,他哪里知道沈涵的苦处。
    见他执意要走,我索性几步抢过去,一屁股坐在老魏头儿前面地上,仰起脸看着老魏头儿耍起了无赖:“你就是说破大天我也走不动了,要不你就一枪打死我得了,呵呵”
    “你……”老魏头儿刚要冲我发火,再一看香汗淋漓的沈涵,似乎看出了点儿端倪,冲我一龇牙,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操,**崽子心眼儿倒不少,难怪你们能挂上马子(东北俚语:交女朋友),我那傻逼儿子只能他妈一个人干靠。行了,歇会儿吧。”
    沈涵感激地看了我一眼,找了块儿相对干爽的树根坐了下来,柳眉微蹙,轻轻捶着小腿。
    歇了一会儿,眼见夕阳西斜,老魏头儿又一叠声地催促我们起来赶路。/top/ 小说排行榜我和沈涵也知道,如果不尽快走到那个叫奇乾的小村子,我们真就得在林子里过夜了,而这儿,就连一些经验丰富的老猎人们也非到万不得已,也不会轻易尝试。
    想到这里,我和沈涵不由自主地加快脚步,紧跟老魏头儿狸猫一样轻巧快捷的脚步。
    磕磕绊绊的,我们在走了大约一个半小时以后,总算走出了那片看起来似乎无休无止、有无尽头的密林,迎面看到的,是好大的一片土豆(马铃薯)地,绿油油地,间或还有粉色的小花点缀在土豆秧子的秧尖上。
    过了土豆地,就是一户一户随意搭建的板夹泥土房,那些房子外表都很陈旧,墙壁上泥土剥落,外围的木头杖子(栅栏)也是东倒西歪,就像一个荒废了多少年的鬼村一样。
    可奇怪的是,几乎每一间板夹泥的房子的烟囱上都冒着青烟,这也就是说,里面都住着人。
    那么,在这个以密林河流为天然屏障、近乎与世隔绝的小村子,什么人会在这里居住呢?
    看着那些破败的房屋,老魏头儿眼睛里竟然流露出游子回家的激动:“嗬,总算到了,这就是奇乾,走吧,咱们找个落脚的地方,好好歇一会儿。”
    说完这话,他就迫不及待地向村子里走去,我和沈涵紧随其后,不知道这个看着跟秃鹫一样阴冷的老家伙为什么会对这里感情如此深厚。
    走进那些房子,明显能听到里面传出男人粗脖大嗓的喊叫声,乱哄哄的桌椅相撞声,杯盘碎裂的乒乓声,更要命的是,不时还传出女人放荡的笑声和娇喘声,让人心旌摇荡,浮想联翩。
    我偷瞄了一眼沈涵,这小丫头被这些yin声浪语臊得满脸通红,低着头只管疾走。
    这他妈到底是什么鬼地方啊,看着跟个人迹罕至的乱葬岗子似的,却偏偏又处处流露出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靡靡景象,真是透着邪性劲儿啊。
    “老魏大叔,这里是啥地界,我咋觉着有点不对劲儿呢?”我紧走几步撵上老魏头儿,心怀疑虑地问道。
    “这里,是冒险的乐园,发财的圣地,销魂的金窟,,也是死无葬身之地的地狱,它是国中之国,在这里,没有法律,只有土匪恶棍,奉行强者为王的森林法则。”老魏头儿眯缝着眼睛打量着那些藏污纳垢的土房,似在跟我说话,又似在自我陶醉。
    “呵呵,听你这么一说,就好像咱们到了绺子(土匪窝)似的,大爷,别忘了,现在是公元21世纪,笨拉灯都被干挺了,你还跟我扯啥千年聊斋啊。”我对老魏头儿的故弄玄虚嗤之以鼻,心说这又不是拍电影呢,你制造什么气氛啊,还土匪窝,还国中之国,你怎么不直接说这里就是失踪已久的亚特兰蒂斯呢,我擦。
    老魏头儿见我一脸的不以为然,也不和我废话:“小崽子,会让你开眼界的,走吧,先去找住的地方再说。”说完,老魏头儿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紧张得头都不敢抬的沈涵,自顾自地继续往前走。
    要说这老魏头儿这嘴跟开过光似的,真特么灵,他话音还未落地,就见两个穿着一身脏兮兮的仿警察作训服的汉子互相搀扶着,满身酒气、满嘴脏话、横冲直撞地向我们走来。


第174章 恶战悍匪(下)
    老魏头儿乖觉,一看来了醉鬼,赶紧闪身避让,我和沈涵反应慢了点儿,刚要站到路边,那两个醉鬼已经走到了我们跟前儿。
    一看有人挡道儿,那两个酒后本来就兴奋地想滋事的汉子可高兴坏了,其中一个一脸粉刺的家伙一把薅住我的脖领子,刚要破口大骂,忽然看见一旁正要发作的沈涵,立马咧着蛤蟆嘴乐了:“哎呀我操,兄弟,哥我是喝花眼了还是他妈我那死鬼爹显灵了,哪儿来的盘儿(脸)这么亮(漂亮)的尖果(女人)啊?”
    旁边的同伙眼珠子也“刺刺”直冒火星子,还一擦哈喇子:“哥,你那炮眼太贼了,真是个大娘们,不仅盘儿亮,条儿也顺(身材好),哎呀嗬,老兄弟我都有点儿闹不住了,激动啊。”
    见两个醉鬼满嘴污言秽语地打量自己,沈涵气得浑身发抖,二话没说,照着那个一脸粉刺的家伙,“啪”地就是一记大嘴巴子,那叫一个脆生:“瘪三,闭上你的臭嘴,放开你的狗爪子。”
    沈涵这一巴掌力道可不轻,听得我和胖子都是一皱眉,但那个被打的醉鬼倒是皮厚肉糙,根本不在乎,嘴里还不老实:“哈哈,我老妹子生气了更好看,这叫打是亲骂是爱,着紧蹦子还得加脚踹,看来老妹子对我有意思啊。”
    说着,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还用闲着的那只手企图去摸沈涵气得已经发白的脸颊。
    他的同伙也在一旁起哄架秧子:“草,这年头儿,大娘们比老爷们还霸道,看准了上来就直接拿下,没事儿,老妹子你随便整,我保、保证不反抗。”
    “喂,你们别起屁(闹事),我们是魏榔头的朋友,你们识相点,赶紧走。”老魏头儿见我和沈涵被醉鬼缠得脱不了身,遂靠过来解围。
    “你个老棺材瓤子,跟着起啥哄,赶紧滚犊子。”那个粉刺脸见老魏头儿横插一杠子,还挡住了他,很是不快,松开薅住我的脖领子的右手用力一推老魏头儿,将老魏头儿推了一个趔趄。
    趁着粉刺脸松手的空隙,我一脚蹬在他的膝盖上,将他踹得险些坐在地上。
    “卧槽泥马戈勒壁的,偷着下死手是吧,我他妈拧断你脖子。”粉刺脸吃了暗亏,当时就急了,在稳住身形后,抡圆了右手照着我面门就是狠狠的一拳猛击过来。
    我左脚在前,插入粉刺脸的两腿之间,先占据中门,随即用左手一压他的右拳,同时以脊椎为轴,腰背猛地一振,右手直拳如鞭子一样闪电般击中他的鼻梁骨,就听“啪”的一声脆响,两行浊血就从粉刺脸的鼻子里流了出来。
    我这一记连消带打的勾漏手使出来,不仅粉刺脸被打蒙了,就连一旁欲助阵的老魏头儿都是一声轻呼:“够劲儿。”
    可是,还没容我得意一下,那个粉刺脸就从猝然被袭的震惊中醒过神来,就见他用手胡乱一抹鼻血,将脸上弄得全是血渍,就跟戴张万圣节的猛鬼面具似的,越发显得狰狞恐怖。而后,嘴里发出歇斯底里、如同野兽一样的嚎叫,死命朝我扑了过来。
    说真的,死胖子不在跟前儿,我的战斗指数确实是大打折扣。而且,这两个醉鬼别看身高顶多一米七,可那脖子都快赶上脸粗了,一看就是常年从事体力劳作、孔武有力的家伙,仅从刚才吃了我一记饱含弹抖力的直拳还能这么快就缓过来,这个粉刺脸的身体素质就不是一般的强。
    为了避免过多消耗体力,我避开粉刺脸的正面攻击,一个侧滑步绕到他的左侧,随即一个侧踹,正蹬在粉刺脸的胯骨上,结果他没怎么样,我反倒一连退了三步才勉强站住。
    “我他妈插(杀)了你个**养的。”粉刺脸真急了,从腿上拔出把锋利的匕首,张牙舞爪地掉转头继续朝我扑了过来。
    见粉刺脸动了家伙,我情急智生,顺手从裤兜里掏出黑手机做武器。这当儿,粉刺脸已经进到我的面前,并反把握住匕首,用力朝我胸前扎了下来。
    我迅速后退倒地,以一个侧滚翻逃出粉刺脸的攻击半径,并用左手抓了一把连土带松针的“杂合面”藏在背后。
    在我爬起来的同时,左手一扬,将“杂合面”撒到粉刺脸的眼睛上,随后,趁他本能地用手去擦眼睛的空当儿,一个虎跳,借着身体下落的力道,将黑手机重重地砸在了他的太阳穴上。
    粉刺脸一声闷哼,两只手随着惯性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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