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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挂了电话,直奔落蕾家。
我几乎靠着微弱的光线来到她家,房门紧闭着,这时候头顶厚厚的黑色云层仿佛随时会掉下来。
我叫了几声,但是却没有任何反应,打电话也没人接。
一个闷雷直接劈了下来,砸在了落蕾家,房子立刻开始燃烧起来,很快第二个也下来了。房门也被掀开了。
由于冬日干燥,风助火势,落蕾家又是老木建筑,很快开始燃烧起来,当我冲进去的时候,刺鼻的浓烟和火已经把房子包围了。
我在落蕾的房间里找到了她,不过落蕾已经晕过去了。但是这么大的火我们怎么出去啊。
乖龙不知所措地在落蕾的头边飞来飞去,不时的拿头撞又伸出舌头舔落蕾的脸,我没好气地把它一巴掌打开。
“如果不是你坚持留下来,也不会搞成这样。”我对它喊了句,似乎语气有点过重,但事实就是如此,乖龙早点回去的话,也不至于让雷神责难到我们头上。但现在多说无用,关键是我们如何逃出去。整个房子随时都有坍塌的危险我抱着落蕾,虽然不重,但一个人都很难出去,何况还抱着一个。
乖龙望了望我,忽然周身放出耀眼的白光。和开始见到它一样,整个身体都被白光包围了,不,应该说是整个房间,火焰和毒烟被光从我们身边隔离开了。接着,乖龙冲破了已经在燃烧的屋顶。
下雨了。
就如同高压水龙头的迸射一样,不过很奇怪,雨水是热的,并不冷,火焰很快被浇灭了。这时候警察和消防队也来了,四周的人都了起来,乖龙的光芒开始减弱,最后回到了原来的样子,摔倒我肩膀上。乖龙很虚弱,一点精神都没了。
我和落蕾浑身都湿透了,把她交给赶来的医生后,我自己也裹了条毯子回家了。回头看了看,落蕾的家几乎夷为平地了。
肩膀上的乖龙依旧没醒过来,但天上的乌云还是没散开,雷声仍然能隐约听得到。
“你还是回去吧,在这样下去,会连累无辜的人的。”我把乖龙捧了起来,它闭着眼睛点了点头,吃力地飞了起来,慢慢消失了。
很快,乌云便散去了,天空马上恢复了开始的晴空万里,连人们都诧异怎么快过年的天气却变化的如此之快。
回家换了套衣服,下午去看落蕾的时候她已经醒了,医生说只是被烟呛了,没什么大碍,当天就可以出院的。落蕾知道了乖龙走了,低头不再说话。
“它还会回来么?”落蕾抬起眼睛望着我。我不忍看她难过,但又不知道如何安慰她。
“乖龙不属于我们的世界啊,你要是喜欢小动物我明天帮你去买只小猫吧。”落蕾摇摇头,背过身躺了下去。
当我接落蕾出院的时候,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落蕾睡哪里?
她和纪颜一样,其余的亲人都在老家梵村,这个城市又没别人,同事大都回家过年了。还好她经常把资料很重要的东西放在办公室,所以只损失了些日常用品和那栋老房子。
“干脆住你家吧。”落蕾对我笑了笑。当时我就脸红心跳呼吸在加速,信不信由你,我一种超速回家吃斋还佛的冲动。不过当我听完她下面一句的时候,整个人又从赤道打回北极了。
“纪颜不是不在么,正好我住你家,你住纪颜家。”落蕾再次笑了下,我有种被忽悠的感觉,既然她坚持,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她不直接住纪颜家。
“因为我总觉得他家好阴森。”落蕾小声说,原来如此。
“乖龙应该回去了吧,或许我们以后都不会再看见它了,其实它还是很可爱的。”我抬头看了看天空,忽然感觉一下离开了乖龙似乎有点冷清,落蕾更加是不说话。
忽然我好像看见什么东西从高处掉了下来,我眯起了眼睛仔细看了看。那物体下落的很快,最后我看清楚了,居然是乖龙。
它又回来了。
不过这次是直接砸在我脸上,速度太快我没来得及躲避,当时整个人差点被砸晕了,它到好,根本不看我,直接扑到落蕾怀里去了。我捂着脸站了起来,落蕾高兴地把乖龙抱起来亲了又亲,那小家伙看上去很得意。
“你这死泥鳅,告诉你我小时候就滑轱辘鞋,经常扒拉在车子后面,轮子都冒火花了,跟风火轮一样,直到旁边的人叫我什么么?哪咤!你看我今天不抽你的龙筋!”我冲了过去,可它绕到了落蕾身后,还冲我喷了一脸口水。
落蕾笑得弯下了腰,把我用手撑开。
“好了,别闹了,你和它计较什么。”
“可是你要知道,如果留它在这里,雷神还会来找我们麻烦的。”玩笑开完,我正色告诫落蕾。落蕾也收起了笑容迟疑地望着乖龙。
街道上很安静,头顶的天空里忽然响起了沉闷的笑声,仿佛一个中年大叔用手捂着嘴巴一样,乖龙得意的飞到我头顶,扒在我头发上望着天空。
“或许雷神已经允许了它吧,太好了,我可以天天照顾乖龙了。”落蕾开心的拍起了手。
我有预感,这段时间我的日子是不会好过了。
第四十夜:讣告
和我想象略有不同,乖龙似乎并不能长时间呆在这里,一天内它只有在早上十点到下午四点这六个钟头能在落蕾身边。但是我依旧非常讨厌它,因为我一天能和落蕾相处的也只有这几个小时啊。
今年的过年真是非常的晚,从昨天晚上开始就不停地受到李多的骚扰了,她几乎是每隔十几分钟就打电话问我纪颜的消息。我也不厌其烦地向她解释她的纪哥哥被人叫走了,当然,我绝对不是傻瓜,不会告诉她叫走纪颜的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好了好了,你要我说多少次呢?”我终于有点生气了,老总下午才把材料给我,我不得不晚上加班,手头上的稿件还未处理完。电话那头忽然沉默了,我意识自己有点过分,刚想和她道歉,李多忽然说。
“我不时想烦你,只是忽然觉得自己孤独得让我害怕,同学都回家过年了,宿舍里只有我一个人。”说完,电话挂断了。嘟嘟的盲音让我有点呆滞,我真没想到平日里疯疯癫癫的丫头居然会这样,或许我真的没有考虑过她的感受,对我来说,纪颜只是个要好的朋友,而对她来说,纪颜则是全部。
没有再忙于接电话,工作的速度快了点,忙了整晚,终于搞定了专稿,刚才开始做专题的时候才想起是情人节,报社里根本没氛围,因为大都忙得要死,闲人们都是领导,个个都正儿八经,没几个说要买礼物给妻子的,似乎情人节是年轻人的玩意,与操作系统相反,当情人升级成老婆的时候,大部分软件硬件反而更新的没以前勤快了,当然,你也可以选择用盗版,便宜方便。
我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明天早上起来,就去约落蕾吧。
在印象里好像每年的情人节天气都格外的好,今年也不例外,刚刚走到楼下,发现这年头外国的年节比本地的要吃香的多。连门口卖包子的大爷都与时俱进,号称今天只卖双数包子,美其名曰情侣包。虽然是早晨,但街道上已经能看见很多手拉手头碰头的情侣们,脸上充满了满足和快乐。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一对,就像学雷锋日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活雷锋。当然,偶尔也能看见些大煞风景的,比如刚才从我旁边就过去一对穿着背后印有去死去死团的黑色外套十指紧扣的两大老爷们。
“这里有篇讣告,你在六版找个地方登下。”负责广告的小刘扔给我一张薄纸,我心想睡这么会条日子,居然在情人节去世。
这张脸好熟悉。
虽然是黑白照,但依旧可以看得出他是个相貌清秀的人,一般我们说女孩子相貌秀丽,但男人用清秀来形容似乎欠妥当,但眼前的这个人就非常适合,瘦而不长的脸,宽却不阔的额头,眉毛细长,眼睛看不太清楚,因为被一幅无框眼镜遮挡了,不过这更透着一股书生气,紧闭的薄嘴唇,让人觉得他虽然瘦弱却非常的固执。
但怎么说呢,这种人是那种虽然很能让女孩子产生亲近感却无法爱上他的那类型。
“霍思远。”我轻声读出了名字,越发感到熟悉了,但记忆这玩意正是如此,仿佛一个顽皮的孩子,越想找到它,放而越是和你作迷藏,我干脆赌气不想,但这个男人的样子却始终在我眼前晃悠。
在六版找了地方放下来他的照片。
“只有22岁啊,好年轻。”我感叹了句,霍思远是那种看上去很忧愁的人,连拍照都紧皱着眉头。
讣告一般不登照片,但小刘说那里的人特意嘱咐要登照片,小刘提醒他价格会高些,但那人一点也不在乎。
霍思远的死因上面写着割腕自杀,不过其他的资料却提之甚少,只有寥寥数笔。
拿去校订后我也没在留意,上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临近下班的时候老总叫我去了趟资料室,因为临近年关,所以那边的资料需要搬动下。我卷起袖子开始翻腾那些以前的旧报纸,还算保存的不错,没有发霉,但灰尘是免不了了。
我忽然发现了张报纸,一张去年二月十四的报纸。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对霍思远的相貌依稀有些相熟了。在去年的报纸上,同样登载着他的照片,不,正确的说也是一个讣告。我赶紧翻出来,果然,的确是他,死因确是服毒,而且也是22岁。
不是有人说过么,生命只有一次,难道有人可以不停的死?
是恶作剧吧,不过这人够无聊的,估计是很讨厌这个叫霍思远的。我把报纸随手一扔,忽然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
想证明是不是恶作剧只有一个办法。
和整理资料的同事商量,以我独自一人整理的代价把他忽悠出去了,接着把这里能找到的所有报纸都拿了出来,最早的是十二年前。
十二张报纸摆在我面前。这下我捂着嘴巴,连衣服上的灰尘都忘记去拍。这些都是每年二月十四号的报纸。上面同样刊登这一则讣告。望着那一张张黑白照片我的脑子轰的大了。除了每次死亡的原因不同外这些讣告没有任何区别,十二年来这个叫霍思远的男人居然用了十二种方式自杀,跳楼服毒割腕上吊吞枪等等。我稍微回过神后,我把这十二张报纸全部卷起来。
“如果是恶作剧也太过份了点吧。”我看了看那些资料,但又有种想调查清楚的冲动,好奇心的驱动力是惊人的。
我似乎也感染了纪颜的毛病了,看来必须先找到那个来这里发讣告的人,不过从小刘那里得知,那人把自己包的和嘉兴肉粽子一样,还带了墨镜口罩,怎么认得出什么样子。我心想那岂不是要等到明年情人节了。
总能找到点线索吧,我暗自想了想,本来想去约落蕾晚上去步行街,看来时间还算充裕,不如去查查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去查了查各大医院或者丧治会,还找了做过些相关的熟人,却发现最近去世的人中根本没有个叫霍思远的,包括以前几年,难道真是个玩笑而以?但我一位做片警的高中同学在电话中听完的叙说忽然想起了什么,不过他说电话不好说,于是我只好去他的管区一趟。。
“我来这里之前,听说我们管区里有个怪人。”他拿食指敲击着黄色的木桌子,大部分人都出去了,因为他住的比较近,所以被留下值班,这小子高中经常装孙子,没想到把大盖帽一戴就开始装样了。打了几句哈哈,他才开始正式说。
“那时候我也就一傻不啦叽的小警察,跟孙子一样,跟在那帮老油条后面,他们教导我说那家商户是大户,那家店的背景足,那些人你可以高声吆喝,那些人你必须好声应对。”他得意地点燃根烟,我一看,居然还是硬中华,以他的工资那里抽得起,估计是别人送的,这片管区属于市繁华地带,他们当然也随着身价看涨。我忍了忍,提醒他快讲,同学不快的瞟了我一眼,哈了哈喉咙,吐出一口浓痰。
“不过听了那么多教诲,最让我吃惊的却是一个人,就是那个叫霍思远的家伙。”他声音略有点颤抖。手中的烟灰掉到了干净发亮的名牌皮鞋上。
“哦?那他没死过罗?”我好奇地问,同学也惊讶地望着我,自觉失言,也没再多说,好在这家伙神经比较大,也没多想。
“几乎所有的警察都指着一个叫霍思远的家伙的头像说,不要去招惹他,也不要同他说话,虽然大部分时间他也不会和人攀谈,另外他的家也十分奇特,很小很简陋的房子,据说有些年头了。他在这里住了很长时间了,平时总把自己包个严严实实,就是夏天也要带着帽子和墨镜,弄得自己跟个名人一样,其实在这里得老警察都知道,霍思远号称是作家,作家作家,其实就是做在家里罢了,天天闷头写,可是报纸杂志上连个屁都没见他放过,更别提出书了,但是据说他十几年前自杀过一次,被救活过整个人就变那样了,文人都爱瞎琢磨,幻想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