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公墓1995-第1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什么?”难道面前的这位老者会读心术,怎么能猜到我心里所想?

他好像看出了我的疑惑,“桃子,不用奇怪,我是从你眼睛里读出来的。”

我直直地盯着孙先生,好似怕他跑掉一样:“孙先生,您介意我问您一些问题吗?”

“但说无妨。”

我低声道:“那天您来公墓是做什么?您是怎么来的,怎么走的?”

“呵呵,你的问题还真细有点难度,不过也不是不能回答。你要给我保密呀。”孙先生做了个神秘的表情。

“嗯”我点了点头,表情里就透着一股子真诚。

“最近关老师受了点打击要休息一段日子,你们孙所长让我来替他几天。我来之前听说公墓怪事连连。所以在正式上班之前我先挑了个时间上山看看地形。为了不影响你们工作,我是从后门进出的。”

“噢。”真相大白,我一颗心总算落了地。原来孙先生是从后门进出的,难怪主任和岱哥都没注意到他。

“那天我问您的那个问题您可以告诉我了吗?”我迫不及待地接着问。

“那天你问什么来着?年纪大了,脑袋就不太中用了,记不住事。”

“噢,我是想问您,世界上有没有能生活在人世当中的鬼。可以像人一样地生活。所有的人都能看到他的存在?”

对我的这个问题,孙先生一点也没觉得奇怪。他想了想回答:“按道理这种情况是不常见的,否则咱们周围的人都可能是鬼,那世界不就太恐怖了吗?不过,也有特例的。”

“什么特例?”我瞪着眼睛听,生怕漏掉什么关键的细节。

“嗯,有一种非人非鬼的中间类生物。我们通常称他们为活死人。”

“活死人?”我听得直冒冷汗,单单这个名字就够吓人的。

“您能不能仔细地给我说一下,什么是活死人?”我突然想起来,《射雕英雄传》里的全真教教主王重阳就有个绰号叫做活死人。和这个活死人有什么相似之处吗?

“活死人是人鬼之间的一种状态,人的肉身已经死掉了。但因死的时候赶上了某种特殊的环境,他又没有完全变成鬼。这种活死人往往能在世上存在一段时间,短的一个月,长的能达到一年,。不过,这种活死人是非常少见的。十万个死者里有一个就不错了。”

“您怎么知道这些?”我很纳闷,从孙老师的谈吐来看,他应该对灵异方面的研究有很深的造诣。

“嗯。我也是听别人说的,不能确认真实性。况且我也从来没见过。你既然问了,那我就随口说说罢了。”

我想了想:“那也就是说这种活死人可能会同时显示人或鬼的特征?”

孙先生回答:“嗯,这个很好说明。你见过阴阳鱼吗?就是八卦图中间的图案。一面白代表太阳,一面黑代表太阴,白的里面有个黑点代表少阴,黑的里面有个白点代表少阳。这就是万物阴阳的四种状态。人性为阳,鬼性为阴,活死人显示的人的特征多一点还是鬼的特征多一点完全看他身上的阴阳之气停留在哪一个阶段。当最后阴气笼罩一切的时候,他自然就会化身为鬼了。”

“您说人需要在死亡的时候赶上某种特殊的环境才能变成活死人,是什么环境呢?”我对这个最为关心。

“噢,首先要在属阴的日子里。比如天气寒冷、夜间……其他我就不知道了。桃子,你不要再问我这样的问题了,我也是道听途说,误人子弟就不好了。”

孙先生突然收住了话题好似有所保留,我也不便再问。常言道:“天机不可泄露”,他说的这些确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不管是真是假起码受益匪浅。我―――就是他所说的活死人。

七十四

七十四

我到管理处的办公室翻桌上的那本台历。腊八那天阳历的日期为1996年1月27日,而今天是4月15日,已经过了八十多天,那也就是说,顶多我在人世间再呆九个多月就要变成鬼魂了?脑袋上不知不觉爬满了汗珠。

岱哥进来回呼,呼他的是于晶晶。说要请我和岱哥去搓一顿美味。岱哥问我想吃什么,我哪有心情吃喝,想就没想就随口答道:“狗肉”。

鸡西这地方虽然不像延边一样离朝鲜那么近,但也有不少鲜族人在这边居住,甚至还有朝鲜屯。什么冷面呀、辣菜、狗肉什么的,都相当好吃。特别是狗肉炖豆付,配上朝鲜的辣酱那叫一个香。晶晶选的这家狗肉馆位于朝鲜屯边上,一个不起眼的农家馆子。不过来的人还真的不少,酒好不怕巷子深,同样肉好的话也不怕地方偏。

春天来了,漂亮姑娘们又到了盛开的季节。晶晶这一身火红让人眼前一亮。我注意到今天她把云鬓高高地盘起,耳朵上还戴了金灿灿的耳钉,甚至脸上还画了淡妆,眼镜也没戴,想来是配了“博士伦”,今天的她像出水芙蓉一样,完全是一种惊艳的美。哪里像一个大专的学生,简直就是一个成熟性感的熟女。

我的心脏又不听话地重重跳动了起来。脑中那个邪恶的自己想:“要是自己完全化身为鬼之前能有这样的一个女朋友,也就不枉此生了。”那个正直的自己又说:“想什么呢你,你怎么会有那种奇遇呢。这可是岱哥的女朋友。”

今天没办法我又成了“电灯炮”了。早知道又是三个人在一起还不如不来呢。每次不来的时候还想见到晶晶,等真见到了又觉得三个人在一起不太自然。晶晶订了包间,这是一个农家小屋,进屋就要上炕,我们这些七十年代的东北孩子都是住这种火炕长大的,感觉非常亲切。炕上有一个小桌中间放好了狗肉火锅,两侧是四把小凳。我独自坐在一边,他们两个在挂外套和小包。

于晶晶挂完包竟然挨着我坐下了。我完全懵了,这是怎么回事呀?可别让岱哥误会了。“晶晶,你怎么不坐对面?”我提醒了她一句。

“呵呵,今天我要请的主角是桃子师傅你呀。当然要挨着你坐。”她不但不走开,还把一只手搭在我的肩头。

我心里美滋滋的,身未动心已远:“今天没白来。管他什么天长地久,有这样的近距离接触,也够本了。”

岱哥咽了咽唾沫,想说点啥终于硬生生地憋了回去。

晶晶装做没看到岱哥那尴尬的样子。趴在我的耳边说:“今天可有好戏要看了,你准备好了吗?我发现了一个惊天的大秘密。”

“啊,惊天的秘密?什么?”

七十五

七十五

我们落座,服务员把狗肉倒进了锅里,热气腾腾香味扑鼻。我们每人倒了一杯鲜族的米酒,一起举杯。

晶晶说:“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一来呢是庆贺我荣升大专,以后俺也是大学生了。二来呢是来宣布一件大事。”

不光是我,连岱哥都愣住了,没听说她有什么大事呀。我们都宁神静气地听。屋里变得十分安静,只剩下锅里的水不住翻腾的声音。

“从今天开始我宣布,桃子师傅正式成为我的男朋友。”

我和岱哥听完这句,惊得手腕险些把持不住把酒杯掉在锅里。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一定是听错了。

“再说一遍,桃子师傅正式成为我的男朋友。”于晶晶依旧是那么神气活现。

岱哥的脸通红通红,上面映衬着那些麻点十分难看,但还是强挤出一丝笑容:“晶晶,别总拿你桃子师傅开涮。人家没女朋友,有空你帮着介绍不就得了。”

晶晶的表情中顽皮的部分去掉了,显得十分认真:“岱哥,我是认真的。”

我的心跳得厉害,也不知说什么好。只是一味地吃狗肉不管旁人。

岱哥把手中的酒一饮而尽,表情终于可怕起来:“晶晶,你这是为什么,我哪里对你不好?哪里对不起你。”

晶晶的脸都变成了粉红色,像桃花。“哪里对不起我你心里最清楚。还用我说出来吗?”

晶晶这句话语气很重,我从来没听过她这样表情严肃地说话,顿觉一种压迫感扑面而来。

屋里的气氛十分紧张。锅还在不住地沸。岱哥听了晶晶这句话好像霜打的茄子,不再说话。

我赶快打圆场,“狗肉好香呀,先吃肉,一会再聊。”

他们并没有听我的话,岱哥站了起来:“晶晶,我们到外面去单独聊聊好吗?”

“我们之间没什么好聊的。从今天开始,我们再也没有什么关系了。桃子我们吃我们的。”

岱哥双眼快冒出火来,目光从她身上移向了我。我吓得停住了筷子,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你,桃子,有你的。”说完这句话,他拿了外套跳下火炕一个人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起身想追却被晶晶按住,“你追他干什么?给我坐下。”

我坐了下来,闷头吃肉一语皆无,也不敢再看晶晶一眼。一些归为静止,只有锅里的狗肉汤还翻着花儿。

安静了只一会儿,我还是忍不住地去看她。于晶晶的两颊上多了两道长长的水线,这是我没想到的。“你,今天这是怎么了。”

“你别管了。咱们好好吃咱的饭。”

……

天黑了,虽然晶晶和岱哥发生了不愉快,虽然岱哥误会了我,虽然我稀里糊涂地成了活死人,但这些竟都没耽误我的饭量。喝了一肚子的狗肉汤,我都快要走不动道了。晶晶提出让我送她回去,我要打车被她拦下了,她说走着走有心情。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更不知道该问她什么或是怎么安慰她,只是低着头一个人默默地走。终于她忍不住了,对我发作起来:“你个死桃子,坏桃子,你为什么不理我也不问我。有你这样的吗?”

“我问你什么?”对于女人我真的是一壳不通,不懂天气阴晴圆缺为什么在她们的身上反应的会那样迅速。

“你到底明白不明白呀?”她竟然从我身后将我一把抱住。我不敢动了,怀里像揣了个小兔子“嘣嘣”地乱跳。“你,你这是干什么?”

“做我的男朋友好吗?”

七十六

七十六

张达左思右想终于一拍脑门,明白了。这孙先生和孙所长看着就有几分神似,又都姓孙,不用说了肯定是一家子。想到此出了一身的冷汗。最近偷碑虽然发了笔横财,但徐会计的死也吓得他不轻。还是别太冒险的好。以后再办这些事情可得防着点这老孙头,被直接告到所长那里可不是闹着玩的,连死人的钱都敢赚弄不好连这碗官饭都丢了。

还好今天是老王头值班,张达的心里还算踏实一点。上几周清明前后前来上坟的人带来不少的领魂鸡,可惜都被所里拉走宰了慰问职工了。这几天张达连点荤腥都没碰着,心里甚是不悦。碰巧这几天公墓门庭冷落。别说鸡了,鬼影子都没有几个。

远处马达声音,开上来一辆老式的“桑塔那”。车里陆续下来四五个上坟者。还有一人手里拎着一只大红公鸡。这可把张达乐坏了,没想到中午还没到就有人送鸡上门,真是天赐的良机呀。想着想着不觉都流下了口水。

讲到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什么叫领魂鸡。死者在漫漫的黄泉路上,需要个向导来招引灵魂。孝男孝女选中了鸡,所以死者必须有一只鸡来领魂,俗称领魂鸡。过去人们都视鸟儿为人的精神的负载体,甚至认为鸟儿就是亡人的灵魂,可以引度地上的亡人灵魂飞临天堂。反正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一般民间会选用毛色纯好的大红公鸡。而且做法事的时候,还会用刀子割破鸡冠,弄些血洒在地上。仪式结束大多数人会直接把鸡放生在墓地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公墓以前基本天天都有鸡肉吃的原因。

张达站在公墓大门口,只等那只宝贝公鸡快点出来。好不容易等这家人上完了坟从墓地下来。他过去一看,差点没把鼻子气歪了,没想到这家人竟然如此小气,用完公鸡又拎了出来。张达火冒三丈,直接奔着那位拎鸡的男人走了过去。“站住,说你呢。”

那个男人感到奇怪,拎着鸡站在原地。“有什么事吗?”

“这鸡,你要拎哪儿去?”

“拿回家呀,怎么了?”

张达指着鸡问那个男人:“这叫什么你知道吗?”

“领魂鸡呀。”那个男人还挺明白。

张达冷笑了几声:“呵呵,你还知道是领魂鸡。你想把死人的魂魄再领回家呀?”

那个男人愣住了,怎么自己就没想到这一点。不住地向张达道谢。

看着一家人把鸡丢在地上灰溜溜地开车离去。张达不禁“呸”了一声,暗骂:“小气,连只鸡都舍不得给我们,亏了老子我有高招。”

今天中午终于又有鸡吃了,张达喜笑颜开。可是这只大红公鸡还挺活分,左跳一下右跳一下三跳两跳进了墓区,张达扑了几下竟没有抓到。

“我就不信今天抓不到你。”张达把两只手上唾了点唾沫,缓慢地向那只鸡靠近。突然发力,终于连人带鸡扑倒在地。那大红公鸡的冠子上还在流着血,他这一扑血溅得他脸上身上都是。还有最惨的就是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