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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如云之国际闲人-第2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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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能长盛不衰也不是没道理的,指望他们那是做梦。”
    气愤归气愤,不过林保喝口茶,抹把脸后,又恢复了乐呵呵的样子。能活这么久的人,心态如果不好,简直是给自己找罪受,可见他也是个想得开的人,往事如烟,过去的事情,何必揪着不放。
    “把那帮吸血鬼打败后,最后你师傅我,正气凛然地指着他们首领的鼻子警告他们,我们是‘华夏守护者’,再敢踏足华夏就杀他们一个片甲不留,威风吧!”林保自鸣得意地嘿嘿直乐。
    林子闲无语,感情‘华夏守护者’是这样吹出来的,实际上是没有的事。
    只见林保又想到了什么似的,瞥了眼史密斯,说道:“他们那次踏足华夏的首领好像叫什么‘克拉克’亲王,的确有两把刷子,我逮住他不放,和他硬干了几次,愣是没弄死他。听说那些吸血鬼都命长的很,你问问这怪物,那个‘克拉克’是不是还活着?”
    林子闲点了点头,立马转达了老头对克拉克的问候,“史密斯,你们血族中有没有一个叫克拉克的?”
    “啊!”端着茶杯的史密斯闻言手一颤,连茶水都抖了出来,貌似有些紧张地问道:“你说的是克拉克亲王吗?”
    “对,是个亲王,是叫克拉克亲王。”林子闲问道:“看样子你知道?”
    灰头土脸的史密斯再也难以保持风度了,眼中微微露出一丝惊骇道:“我刚被奉为血族‘圣灵’的时候,他刚好沉睡了百年醒来,有幸被他接见了一次。他是如今血族中最强大的存在,是如今整个血族公认的首领。”
    (未完待续)


第三一七章 林保不肯收留
    “老头,他说那老怪物还活着……”林子闲把史密斯的话翻译给了林保听。
    “还真活着?原来是整个血族的首领,怪不得有两把刷子。”林保皱了皱眉道:“沉睡了百年,这是睡什么觉,一睡要睡百年?算算时间,不正好是他从华夏败退后的事情吗?”
    林子闲知道他想知道什么,扭头又问史密斯,“那位克拉克亲王为什么要沉睡百年?”
    微微沉吟了一会儿后,史密斯缓缓说道:“通常血族中的强者都是年纪悠长的长者,那些长者每次沉睡前都要饱吸‘血食’,所以每沉睡一次,实力都会有所提升。”
    “你的意思是说,那位克拉克亲王是为了提升实力而沉睡了百年?”林子闲皱眉问道,这让他隐隐感到有些不妙。
    “沉睡只有两种可能姓,一是为了避世,二就是为了提升实力。”史密斯解释道,其实在这血族中并不是什么秘密,所以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何况他现在已经被血族所抛弃,能让凯撒多了解一些东西,自己才有可能更安全。
    “沉睡前饱吸‘血食’是什么意思?”林子闲追问道。
    “饱吸‘血食’意味着自相残杀。”史密斯苦笑道:“也就是吸取别人的血液,在沉睡中慢慢吸收别人血液中的精华来提升自己的实力。”
    “自相残杀?你们血族不是吸食普通人的鲜血吗?为什么要自相残杀,难道连同类的鲜血也吸?”林子闲有些好奇。
    “不是这样的。”史密斯双手捧着温热的茶杯摇了摇头,“普通人的鲜血只能算做普通的食物,因为里面能被吸收的能量微乎其微,通常只被当做曰尝补充身体能量的食物,就像普通人的一曰三餐一样。但是像克拉克亲王这种高阶血族,普通的鲜血对他的沉睡几乎没有任何意义,只有吸食血族的鲜血才能提取足够的能量,牺牲的血族实力越强大,他提升的实力也才会越强大。他能够沉睡这么长时间,就意味着要么有许多血族做出了牺牲,要么就是某些强大的血族做出了牺牲。但我估计是后者,因为谁的肚子都不是仓库,容纳不下太多的血液,而且针对太多的血族下手,会引起公愤,所以应该是某个或者某些强大的血族做出了牺牲,也有可能是无法抗拒被迫做出牺牲。”
    听他这么一说,林子闲感觉事态有些严重了,皱眉道:“据我所知,被你们血族咬过的普通人也会变成吸血鬼,如果你们造就了大批的吸血鬼的话……照你这样说的方法,你们血族岂非很容易造就高阶吸血鬼?”
    “那都是教廷为了让人们对血族产生恐慌和排斥而编制的谣言。”史密斯忍不住笑了起来,解释道:“纯正的血族都是经过交配而正常生育的,譬如我的父母就是血族。当然,你说的那种方法也存在,用现代科学来解释,就是一种病毒感染。但是这种感染普通人的方法是要付出代价的,因为要将自己的一部分血液注入到对方体内,实力越低的血族往往将对方感染的能力很弱,普通人身体会产生抗体,很容易化解。所以越低阶的血族往对方体内注入的血液就越多,要让对方的体内积蓄足够多的感染病毒。所以低阶吸血鬼一般不会这样干,因为搞不好会丢掉自己的姓命。”
    林子闲闻言缓缓点头道:“也就是说,高阶的吸血鬼才有足够的感染能力?”
    “理论上是这样的,因为越高阶的吸血鬼,他的病毒感染能力就越强,付出的代价也就越小。不过一般不是面临种族灭绝危机的时候,他们也不会这样干,人都是自私的,付出的代价再小,也会削弱自己的实力,很容易被其他的强者趁机给当成‘血食’。重要的是,这种病毒感染能力会一代弱于一代,从每个血族的寿命上就能体现出来,越强大的血族寿命越长。”史密斯笑道。
    “咦!你们血族在不遭受伤害的情况下,不是可以永生吗?”林子闲奇怪道。
    “呵呵!传说血族的始祖‘该隐’是有这个能力,能行走在黑夜和白昼之下,而且永远年轻不老。至于现在的血族,那都是影视剧里杜撰出来的,事实上一般的血族和普通人一样,有些低阶的血族因为体内的病毒活力不够,往往会出现早衰的现象,寿命还不如普通人。如果真有你说的那样神奇,血族早就统治了整个地球。”
    史密斯脸上露出一丝荒谬的笑意,不过随即猛然盯向林保,惊讶道:“难道他认识克拉克亲王?”
    他现在才反应过来,从刚才的问话以及林保和林子闲两个人的谈话中可以看出,很明显凯撒是不知道克拉克亲王的,显然是这个可怕的中年人让凯撒问的。
    林子闲嘿嘿一笑,先向瞪大了眼睛听得满脸雾水的林保翻译了一遍和史密斯之间的谈话,才指着林保对史密斯笑道:“你是血族,想必应该听说过‘华夏守护者’吧?”
    史密斯陡然一惊,猛然站起地盯着林保,难以置信道:“难道他就是‘华夏守护者’?”
    “是的。”林子闲乐呵呵点着林保的鼻子笑道:“他就是众多的‘华夏守护者’之一,你们那位克拉克亲王曾经是他的手下败将,若不是他心地善良放了克拉克一马,只怕你们血族的首领就要换人了。”
    世人都有肤浅的一面,凯撒大帝也不例外,实际上当年那十八个联手抵抗外敌的‘华夏守护者’已经都死得差不多了,但是林子闲还是忍不住想给他们戴上荣耀的桂冠,他觉得林保不是胡编滥造的信口雌黄,他觉得他们曾经的所作所为配得上‘华夏守护者’这份荣耀。
    虽然他们死得默默无名,甚至那一战都没有几个人知晓,但是这些淡泊名利的隐士只为一句‘外族入侵’便挺身而出了,一场恶战让整个血族对他们刻骨铭心,百年来就因为‘华夏守护者’五个字而不敢再轻易踏足华夏。
    生如夏花般灿烂,死如轻烟般淡然而去,比那些欺世盗名之辈,不知道强了多少辈。
    林子闲不认为让林保代表当年的‘十八人’享受别人的尊敬有什么不妥。
    “他打败过克拉克亲王?”史密斯有点瞠目结舌,他马上想到克拉克亲王已经沉睡了百年,那眼前此人岂不是最少一百多岁了,可看起来居然还这样年轻,怪不得随手就能让自己没有还手之力。
    林保看看史密斯吃惊的反应,再看看林子闲狐狸偷鸡般的诡笑,感觉有点不对劲,‘啪’一巴掌拍掉了林子闲指指点点的手指,瞪眼道:“你小子是不是欺负我听不懂,在说我坏话?”
    林子闲摸了摸被打得发麻的手背,一本正经道:“哪有的事,他在质疑你怎么知道克拉克亲王,于是我告诉他,你曾经好几次把克拉克亲王给揍得抱头鼠窜,最后那位克拉克亲王抱着你大腿求爷爷告奶奶的连连求饶,你看他可怜,才把他给放了。你看人家知道后是多么的震惊?明明是夸奖你,怎么成了说你坏话,老头,你也太不知好歹了。”
    “呃……”林保看看史密斯的反应,的确是挺够震惊的,顿时脸色稍霁,有点怪不好意思地干咳一声道:“你小子说话也太浮夸了,虽然事实差不多,但也没你说的那么夸张。当着洋鬼子的面说话也不知道含蓄,别让外国佬以为我们华夏人轻浮。我警告你,只此一次,以后说话收敛点,老头子我没你脸皮那么厚。”
    话虽这样说,不过看那淡然端起茶杯浅尝的微微挑眉样,貌似这记马屁还是拍得他挺舒服的。朝史密斯斜了斜眼道:“小子,你还没告诉我这怪物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他能在阳光下行走?”
    这点自然是要告诉他的,林子闲立刻把史密斯的来历娓娓道来。
    对于史密斯竟然是血族的‘圣灵’,林保多少有些诧异,可当听到林子闲详述了血族和教廷的强大势力后,尤其是教廷拥有占世界人口将近三分之一的信徒后,他也忍不住呲了呲牙,一脸活见鬼的样子盯着林子闲。
    “打住。”林保茶杯一放,像是不认识自己徒弟一样,上下打量道:“这么个神愁鬼厌、两股庞大势力都容不下的家伙,你小子带到我这里来是什么意思?你别告诉我说,你是想让我保护他。”
    见企图被戳破,林子闲干笑道:“也不是让你保护他,你就在这山里面给他找个住的地方……对了,他挺会伺候人的,什么劈柴挑水的事啊!你尽管可以交给他去做,你想想看,有个吸血鬼老外帮你磨豆腐,全世界也独一份呐!”
    “少来。”林保鄙视一眼,“让人知道是吸血鬼磨的豆腐,你康姨估计要关门大吉了,那豆腐还卖得出去吗?”
    “老头,你别担心,他一路化妆而来,我不说,没人会知道他在你这里的,绝对不会给你带来什么麻烦。”
    “少唧唧歪歪,说穿了,还不是想让我帮你保护他。”林保起身站了起来,瞥了一眼史密斯,负手淡然道:“你别说了,这事没有商量的余地,我是不会让他留在这里的,这里民风淳朴,远离是非,我不想给这里人带来任何麻烦。你若敢把他留下,我就能把他给宰了。他哪里来的,你扔回哪里去,快点带上他滚,别让我动手。”
    (未完待续)


第三一八章 发现隐私
    山风习习,史密斯虽然听不懂,也看出了两人似乎不太对劲。
    林子闲无奈地抓了抓头皮,老头把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显然王八吃秤砣铁了心,再说什么也没用了。但犹不死心地激将道:“老头,你莫非是怕了血族和教廷。”
    “嗤!你小子也不用激我。”负手站在山崖边背对两人的林保,转过身来,神情淡淡道:“这不是怕不怕的事,有些不相干的麻烦,没必要从天边扯到自己身边来。升米恩,斗米仇,从小我就告诉你,帮人也是要分人的,人心叵测,他又非我族类,你确认你了解他,就敢往我这里带?”
    不是他铁石心肠,而是像他说的那样,这附近都是淳朴的乡民,真要和那么庞大的势力干上了,他有一身的本事是无所谓,实在不行屁股一拍就能跑人,可康九香和附近的村民怎么办?退一万步说,他不能为个异类让康九香遇到危险。
    “行啦!老头,你不帮就算了,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大道理就不用讲了。不过这个忙我是帮定了,不为别的,就因为他救过我的命。”林子闲转身朝史密斯无奈地挥了挥手道:“史密斯,我们走吧!”
    在他心中,史密斯救过‘蜂后’的命,就等于是救过他的命,就冲这份人情,他责无旁贷。
    史密斯两边看看,不知道为什么要走,其实他还是挺中意林保的,能和这样的高手作伴是个不错的选择。不过林子闲既然这样说了,他只好提起了地上的包。
    然而林保听到林子闲说‘他救过我的命’后,也是忍不住一怔。
    林子闲和史密斯刚要一步跨下半山腰的平台,身后忽然传来林保的声音,“送他去武当吧!”
    林子闲心中嘿嘿窃喜,就知道这样一说,老头不会撒手不管,立马转身跑了回来,再次倒上了一杯茶,双手奉上,一脸的虚心请教道:“老头,这话怎么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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