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有些发懵,原来,我做了这么多错事。
是啊,我做了那么多错事,我有什么脸面再去见他?
“就算他知道,联合楚云琳琅攻打轩岚是你的阴谋,他还是不惜只身犯险去琳琅军营找你,还救下了你。他一次又一次地帮你,而你呢,又为他做过些什么?”琴儿越说越气愤,杏眼中都要冒出火苗来了。
是啊,除了害他,利用他,报复他,我还做了些什么呢?
等……等一下!
“你说什么,他去琳琅军营找我?”那日林家兄弟大打出手,那个黑衣人……
“不错,他扮成黑衣人去琳琅找你,据说还救了你一命不是吗?”
果然是他!
我有些颓然,忽地又有些欣喜。
那么,礼儿的亲生父亲岂不就是……
原来,我并不是什么都没有为他做的,至少,我给他生下了礼儿。那么,就算将欠他的都还清了吧,以后我们桥归桥,路归路,不会再有任何牵绊了。
“琴儿……”我低低叫一声,拉过礼儿,对他道,“这是琴儿姑姑,叫人!”
“琴儿姑姑!”礼儿很懂礼貌地叫,
琴儿被我搞得一头雾水,厉声道:“你想做什么?”
“琴儿!”我拉过她的手,将礼儿的小手交到她手上,“我答应你离开,以后不会和他有任何的交集,但是……礼儿是他的儿子,亲生儿子。我还希望,你帮我好好照顾礼儿,让他认了父亲!”
“什么?”琴儿明显也吃了一惊,看看礼儿,“倒是确有三分相似!”
是呢,是我大意了,礼儿的性格和长相,确实有三分像他的,我居然一直没注意。大概,是我刻意在忽视某些细节而已。
不能再这么懵懂地过下去了,逃避,永远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两年了,就算是歇息,也该歇够了。
“琴儿,能再帮我做件事情吗?”
“什么!”
“带我到栽野皇宫!”我知道,那个人,正在带着我往相反的方向走,追兵也朝着相反的方向追。如果我返回去,危险反而更少。
而且,我已经不想做缩头乌龟了。
当年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凤娇娇,回来了!
琴儿拉着礼儿,再看看我,点头:“好!”
我笑起来:“你知道吗,当年你一句话救了我一命,所以我曾经发誓,我会答应你做一件事情,如今,我等到这个机会了!”
我的笑,再也不带任何感情。
曾经,在轩岚,我对着一个男人爱恋地笑,在琳琅,我对着两个男人妩媚地笑,在楚云,我对着另外一个男子迷恋地笑。
那些笑,早已随着时间流逝在风雨中,回不去了,那最最纯真的笑意。
如今我的眼中,全是看破红尘一般的虚无缥缈。
在京城客栈的镜子中,我看到了这样的一张脸。
揭下面纱,我的美貌依然丝毫未损,多年蒙着面纱的生活,让我的肌肤没有收到栽野国风沙的侵蚀,依然保存完好。
桌上是让琴儿出门去买的胭脂水粉,我熟练地往脸上抹了起来。
眼角,忽地闪现似有若无的细纹。原来,我也老了许多啊。其实细细算来,今年也不过二十三岁,怎么有种美人迟暮的心态呢?
将妆化到精致透彻,一张玲珑美艳的脸,妩媚而不失端庄,轻灵而不失雅致。
这样出去,就算死在断头台,是不是也可以很有尊严?
我笑了起来,将面纱戴上,然后雇了一辆马车去,皇宫门口。琴儿已经回去了,离开了客栈,我不知道他们到了哪里,我让她,以后再不要告诉我她的行踪,我不需要知道。
我所知道的只是,栽野国的新皇——北野寻真,今日会出宫狩猎。
就站在那条路上,等着皇室队伍的到来。
仪仗,整齐复杂,长长的一队人马,几乎看不到底。
北野寻真的车撵,就在中间靠上一些。
我站在队伍前面,看着那维持次序的士兵,缓缓地摘了面纱。我看到了惊呆的表情,就在他愣神间,我已经冲到队伍中央,就这样呆呆地站着。
风,带着细细的沙粒,在我脚下滚动。我一身白纱,在金色的皇室队伍中,显得十分夺目。袖子和衣摆飞了起来,凌风驾驭一般,长长的青丝就这样飘着,只盘起一摞,没有任何装饰。
我要他们,只看到我的脸。
队伍忽然就停了,后面的人踩了前面人的脚后跟,差点全部跌倒。
金色的车撵中,传出威严的声音:“怎么了?”
连空气都几乎凝结了起来,半晌,车厢的门被推开,我看到了车内那对鹰眸。两年前驰骋疆场的那个白袍小将,此刻已经成了高高在上,威仪无边的栽野新君。
他坐在车内,一动不动,我慢慢上前,一步一步,没有人阻挡。
大家都看呆了,许久,才有人叫:“抓刺客——”
“慢!”就在大家将手中的刀剑其举的时候,车内的人伸出手掌,喝止。
没有人动了,只推开一条路,北野寻真就坐在当中,一动不动。慢慢走近,贴近了车撵。他伸出了一只手,像个绅士邀请女士跳舞一般优雅。
我嘴角弯起一抹笑意,递上自己的手。
他的手,很暖,但粗糙。大概是长期练武的关系,手掌上的茧,很明显。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手上一紧,我已经被拉上车。
“皇上……”有近身的大臣要上前,却再次被阻止。
车厢门关上了,北野寻真的声音再次响起:“继续前进!”
我感觉车子在慢慢启动,不过很平稳,不亏是皇家的交通工具。
“你很大胆!”耳边传来轻语,听不出语气。
“彼此彼此!”我不看他,回应,“不怕我是来杀你的吗?”
“那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北野寻真很不屑,冷冷地问,“你儿子呢?”
“他很好,多劳挂心!”我淡淡一笑。
有抽气声传来:“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我回头看他一眼,依然在笑。
北野寻真看着我,半晌,忽地也笑了起来:“人跟我说,你凤生龙命,这话可做两种解释。我原本从不相信女人能统一三国,不过今日看到你,恐怕要重新审视了!”
我回头,不语。
我知道,他不会杀我,以他那种大男子主义,什么会相信一个小女子能成“龙”?他宁可相信另外一种解释,找到礼儿。
他必须要从我的口中,得到礼儿的下落。
车停了,下车,是栽野皇家狩猎场。
其实,栽野是个以牧业为主的国家,野生动物也很多,多为凶猛的狼和虎豹,这里的人长期和这些动物做斗争,一个个也变得如狼似虎。
残暴,已是他们的本性,和他们的血液一起流淌。
我被北野寻真搂着,坐在他的马前面,马儿很烈,跑得飞快。屁股被震得很痛,可是我咬着牙,没有叫出一声。
远远看来,我们真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又有谁知道我们之间的暗潮汹涌呢?
“你喜欢狼吗?”北野寻真忽然轻轻问我一句,狠狠拍一下座下的马,速度更快,风沙从我的脸颊上打过,生疼生疼的。
我正不知道作何回答,一把弓架在了我的身侧。前方,不知道何时出现了狼群。
我的手,被抓住,搭在他的弓上,他搭上箭,握住我的手,拉开。
破空声起,箭直直飞过去,射中一头狼。
狼群乱了,哀嚎四起,朝着我们这边跑来。
狼是群居动物,而且很团结,并且很专情,这是我对狼的全部理解。
狼群发现我们了,向我们冲了过来。不多,大概五六头狼,愤怒地竖着耳朵。
“哈哈,来得好!”我感受到了身后那个男人身上有种嗜血的快乐,一拉缰绳,拉了马头跑了几步,然后将缰绳交给我:“拉着!”
说完,手一松,我的背后一空,他已经仰身倒了下去,弓,搭在他身上,上面三支箭,“嗖”一下飞出,不偏不起,射中最前面的三头狼。
再一个侧身,箭一搭,又是一头。
“最后一头了!”他坐起身子,搂住我的腰:“我们一起来把它杀死!”那声音,轻柔无比,却让我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
被他拉着手,搭在弓上,一个侧身,箭再次飞出,最后一头狼,倒在血泊中。
“皇上万岁!”欢呼声四起。
“怎么样,喜欢吗?”他置若罔闻,只低头看我,“刚才的问题,你还没回答呢!”
“什么?”
“你喜欢狼吗?”
“不喜欢!”
“为什么?”
“太残忍!”
“可是我喜欢!”北野寻真眯着眼看我,“特别是,像你这样收着爪子随时准备进攻的小母狼,我更喜欢!”
母狼,我喜欢这个称呼。
传说中,母狼是极其具有母爱的一种动物,她会为了保护幼崽瞬间变得凶残而智慧,她的攻击力,绝对不会低于任何一头公狼,却又比公狼要聪明得多。
为了幼崽,她可以牺牲自己,和狡猾的猎人斗到你死我活。
“我也喜欢母狼!”我这样告诉北野寻真,烈马奔跑的速度慢了,有人去善后,拖着那些狼的尸体回去,有几头狼还没有死利索,腿脚轻弹了两下。
我忽地有些悲哀,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也会被人这么拖着走呢。
“怎么,同情它们?”北野寻真眼中有些疑惑,似乎恨不能理解,“对面千军万马的杀戮,你都没有流露出一丝一毫的同情,为何对几头死去的狼这么怜悯?”
原来,他真的还记得,那城楼之上的惊鸿一瞥?
“皇上还记得?”
“当然记得,你就站在那城楼上,衣袂飘飘,像要御风飞翔,若不是那一瞥,我何至于输了?”他搂着我的手一紧,“你以为,你那一箭为何能那么容易射进我的肩头?”
“当然不是皇上故意让我射进的!”我冷冷地打着趣,这笑话比我的表情更冷。
身上的手圈得更紧:“即使如此,能让我受伤的人还是少之又少,更何况,还是个女人。”
我不想跟他扯那些男女平等的话题,只撇一下嘴道:“既然这样,皇上应该知道,我现在,还是楚云的贵妃。”
我不知道秋水为何如此固执,两年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凤妃过世之类的消息,即使远在栽野,我依然能听到凤鸣的凤仪公主,依然是楚云帝最疼爱的妃子。
也就是说,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要找我。
其实,即使他对外公布了我的死讯,他依然是父皇母后最疼爱的女婿,凤鸣,将来还是他的。只是,他这样一反常态,到底是为什么呢?
我从来看不透他,如今更是看不透,他的心机,他的深沉,我完全不是对手。
“你以为,我会怕他小小楚云国吗,我会怕他小小楚瑞阳吗?”北野寻真冷哼一声,让我狠狠地打了个寒噤。
“怎么,怕了?”耳边传来轻蔑的声音。
不想让他看不起,我挺直脊梁:“这猎场的风确实挺大!”怕,是每个见过北野寻真的人唯一的感受,我不是圣人,我也一样。
但是,我固执地不愿意承认。
不想让他看扁,即使怕得浑身发抖,那也是天气太寒的缘故。
“来人,帮凤姑娘那件披风过来!”他大喊一声,身边人已经递上了一件白毛的披风。
“白狐皮做的披风,很暖和!”他帮我披上,细心地像个体贴的丈夫。
披风果然很暖,我轻抚一下,很滑,很有质感。只是,这么大一件披风,不知道是多少张白狐皮做成的。我一向喜欢狐狸,觉得那是很灵动的动物,虽然人人都说它狡猾之极,不过反过来想想,那难道不是聪明的一种表现吗?
双臂被架起,我被北野寻真抱起,扶着下马。
这个动作很尴尬,他的手,正好可以触到我柔软的丰满。
“我自己来!”试图脱离他的挟制,却没有成功。
“我北野寻真看上的人,别想从我手里逃脱,即使是母狼,也能驯服成绵羊!”
那好像是一种宣誓,一种男人对女人的誓言,宣告所有权。
但是,我不是任何人用来驯服的宠物。
低头,对着他的手,我狠狠地咬了下去。他没料到我有这一招,一下松了手,再回神时,我已经跳出了几米远,然后抬头高傲地看着他。
这个男人,太自大了,应该给些教训。
他愣愣地看着我,半晌,然后笑了起来。大笑,仰天大笑,许久都不停歇。
“你笑什么!”我有些恼怒。
他收了笑意:“我说得没错,你果然是只母狼!”
我忽然不恼了,笑着扬起头:“好啊,聪明的猎人,那么,让我们看看,最后,我们到底谁驯服了谁吧!”看着他,我忽然战斗力提升。
他显然愣了一下,然后下马盯着我:“女人,你是我给我下战书吗?”
“算是吧!”我点头。
“还从来没有女人给我下战帖呢!”
“我可以是第一个!”我不容他喘息,步步紧逼。
“好,我应战!”这是一场猎人和母狼的战争,双方实力相当悬殊,但是,我必须应战。哪怕,是必输的仗我也必须打,就算只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