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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就是个传说-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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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长史接过名刺,一看之下,惊诧之余又哈哈大笑,将名刺递给旁边坐着的好友,亦是华池名士许安道,道:“安道兄,你且看看是谁来了。”

“不通先生?”许安道一看,亦是惊诧,“何时那顾长卿亦通礼数了?莫非不通先生从此要改为通通先生乎?”

崔长史不禁捧腹大笑,道:“记得十年前,那顾长卿骑着头驴便往那卢家闯,直把卢畏那厮吓得还以为家中遭匪,后来卢畏气不过,与顾长卿辩论,却又一败涂地,敬服之余,亦无可奈何,只得雅量一笑,不再计较,从此不通先生之名名扬天下,哈哈哈……如今上我崔门,竟还先遣人送来名刺,真乃天幸,他这般知礼,我倒不好失礼了。”

于是转而问那仆役顾长卿在何处。

仆役忙答道:“据送来名刺之人所言,顾先生已在城外十里,须臾便至华池。”

“安道兄,可愿随我出城相迎?”崔长史长身而起。

那许安道笑道:“久闻不通先生之名,未曾一见,蒙崔长史不弃,理当随行。”

于崔长史令人备车,又邀了城中几位名士及官吏,一起出城相迎,可谓是给足了顾先生面子。至于顾先生他嘛……咳咳,要不通先生突然变得通人情晓世故那是不可能的,否则魏小花也不会逮一回就骂他一回,这功劳都在李志高的身上,他跟在顾先生身边也有一段时日了,自然知道顾先生是个什么德性,心想自己等人此行是来有求于人的,礼数上一定要做足,这样见了面才好开口,所以便以顾先生弟子的身份,派人用快马先送去了名刺。

只是此时一行人哪里知道,就在他们奔波着准备求人的时候,可怜的魏小花同志已经是身陷水深火热中了。

悍匪李三牛

之所以水深火热,是因为狼头营大军突然从驻地开拔了,至于是要干什么,属于最高军事机密,魏小花一个小小的伙头军是不可能知道的,她只知道自己得扛着一只差不多可以让一个成年人躺进去睡觉的大锅跟着一起急行军,幸运的是,狼头营是骑兵,所以就算只是个伙头军,她也分到了一匹马,不然只凭这一只大锅就能压死她,不幸的是,她还没学会骑马。

只有在死到临头的时候,人的潜力才会最大限度的被开发出来,用具体的事实来说,魏小花同学在从马上摔了两回之后,就迅速的掌握了骑马的基本能力。在此,她要感谢马背上的那只大锅,如果不是两次都正好摔进锅里,估计她此时已经断手断脚断脖子了。其实,她要感谢伟大的黑头大哥,他就是将魏小花领时军营并把烧马粪这个光荣的工作交给她的那位伙头军小队长,是黑头大哥手把手教会了她骑马,并盛赞她天生就是块骑马的料。

说起来,这个叫黑头的伙头军,也是个汉人,估计是那些胡人认为汉人做的东西好吃,伙头营里有七成的人都是汉人。从魏小花进军营的那天起,黑头就一直对魏小花很照顾,除了因为魏小花也是汉人之外,大概也因为她是侯乙弗亲自送来的。

趋炎附势,人之常情,在黑头那算不上灵光的脑袋里,一根筋地认定,被侯乙弗亲自送来的魏小花,肯定是什么大人物家的公子,跑过来体验军情的。所以他才将伙头营里最轻松的工作——烧马粪派给了魏小花。烧马粪多好啊,这活儿又不累人,大冷天的整天蹲在大灶前面还能取暖,味道虽然不太好闻,但是跟别的活儿比起来,绝对是又轻松又舒服。

要是魏小花知道黑头是抱着这个想法,估计她会拿马粪把他砸成粪人,她宁可冷水洗菜把手都冻成萝卜干,也不要整天被马粪冒出来的烟和臭气熏死。

急行军差不多半个月后,狼头营在一处山包上驻扎下来,行军布阵什么的,魏小花不懂,她只想躺在帐篷里好好休息。谁知道刚躺下去,就听到旁边几个伙头军在那里聊天打屁。

“喂,知道咱们狼头营是来做什么的吗?”

“切,都跑到这黑龙山了,猜都猜出来了,不就是为了山上那几股马贼吗。”

“不懂了吧,你说咱们狼头营为什么要来清剿马贼,区区几股马贼,也配让狼头营出手。”

“那是为什么?”

“哈,大王一定是要打燕国了,这黑龙山是粮草必经之地,不把那几股马贼给清了,回头咱们打得正厉害的时候,让马贼把粮草给抢了,可就大不妙了。”

“胡扯吧你,什么马贼敢抢咱们的粮草。”

“我胡扯,嘿嘿,你不知道,去年狼尾营出兵的时候,就是在这黑龙山,被一股马贼给抢了粮草,差点没打败战,大王严令附近州县的守军围剿,都失败了,这才派了咱们狼头营精锐来。对了,听说最厉害的那股马贼是新来的,头领叫什么李三牛,人高马大的,据说一顿饭能吃下一整头羊,本事大着,一来就把黑龙山原来的几股马贼给压服了。前段日子,我听勃骨儿将军身边的侍卫聊天时说,大王对此人极有兴趣,爱其勇猛,称之为悍牛,想要招抚他……”

魏小花听到这里,一口口水呛在喉咙里,差点没噎死。她没听错吧,李三牛?李家那个愣头愣脑的傻小子?不可能,一定是同名同姓。

虽然她断定黑龙山的这个李三牛是同名同姓,但是还是禁不住百抓挠心,什么困意都被挠飞了,只想着万一……万一真是自己认识的那个李三牛呢?

想到这里,魏小花整张脸都黑了,这要是让爹知道,还不生生扒了那小子的皮,魏什长教李三牛功夫,而且引为得意弟子,可不是为了让这小子来当马贼的。

不行,这件事自己一定要确认一下,眼下大军压境,如果真是李三牛,只怕跑都跑不掉了,魏小花虽然对这些鲜卑骑兵意见很大,但是这些天在校边上等着捡马粪的时候,她也亲眼见到了鲜卑骑兵的强大,区区几股马贼,是绝对挡不住的。

怎么办呢?

魏小花翻来覆去,想得都快胃抽筋了,只觉得自己应该偷偷溜到山上去见一见李三牛,可是转念一想,万一此李三牛不是彼李三牛,那她不是送羊入虎口嘛。

想来想去想不出办法,其实伙头军都已经睡下了,魏小花怕吵了他们,也只能闭着眼睛装睡。半夜起了风,刮得十分厉害,吹得帐篷哗哗地响,猛然间魏小花眼前一亮,有办法了,她可以借风向山上传递消息。

这风向来自西北,正好黑龙山位于东南方向,这么大的风,她随便扔个布条出去,都能吹到半山腰,唔,可以多扔一点,只要有一个布条被李三牛看见,嘿嘿,这不就联系上了吗?布条上当然要写字,不过不能让别人看懂,就用李三牛独有的字体好了,李三牛那一手字,除了他自己和魏平安那小子,谁也认不出来。她是写不出那样的字,可是模仿她会呀。

想到就马上干起来,时间紧迫,谁知道明天夜里还刮不刮这么大的风。借着帐篷里取暖用的炉火,魏小花赶紧撕了一件衣服,弄出近百根布条,每根不过两指长,一寸粗细,用烧出来的炭灰在每根布条上都写上李三牛当初离家出走时留下的那句话“等我骑着大马回来”,落款处却画了一朵小花儿。

开始十几根布条上都模仿得不太像,被魏小花扔在炉火烧了,后面写熟了,便越写越像,写完后,魏小花仔细检察了一遍,确认这种字体绝对没有别人能看得懂之后,才偷偷跑到帐篷外,将所有的布条往空中一扬,呼啦一阵风便吹得无影无踪。

如果山上的真是李三牛,千万要看到啊。魏小花祈祷着。

谁敢一战

一天,二天,三天……一连半个月,魏小花没有等到自己想要的回信,但是却看到军营里果然派了人进山,不日就出了山,隔几天又进山,来来回回跑了四五次,看这情形,想来那日听伙头军们说的不错,魏王这次派了狼头营来,主要目的不是剿灭,而是招抚,顿时放了一大半心,看来这仗一时半会儿是打不起来了。

谁知道又隔了几天便有消息传来,狼头营派出去的招抚使者第六次进山时被山上的马贼给扣压住了,驻地里顿时气氛紧张起来,人人警戒,似乎是谈判谈崩了,随时有攻打上山的可能。

魏小花急得整天坐立不安,山上一直没有信息传出来,也不知道是李三牛根本就没看到她扔出去的布条,还是山上那个李三牛压根就不是她认识的那个,想来想去,她觉得前者与后者的可能性几乎差不多,Qī。shū。ωǎng。毕竟黑龙山那么大,她扔出去的布条再多,吹到山里面,也很难让人注意到,便是偶尔有人注意到了,也未必会拿去给李三牛看。

偏偏她又实在怕死得很,怎么也没有胆子偷偷跑上山去一探究竟,只能每天坐在那里愁眉苦脸,倒让黑头误会了。

“花小兄弟,是担心打起来吧,放心,狼头营里都是精锐,打打马贼不在话下,再说咱们是伙头军,不用上阵,安全得很。”

魏小花一脸黑线,她知道伙头军很安全,可是她担心的是别的呀,想来想去,忍不住小心翼翼地对黑头道:“黑头大哥,要是这山上有你认识的人,该怎么办呀?”

黑头一怔,摸摸后脑勺道:“我有认识的人在山上吗?我可从来不认识马贼呀。”

魏小花叹气,一根筋就是一根筋,找他问办法那是白搭。

不过黑头摸了一会儿后脑勺,像是想起来什么,又笑道:“若是我有认识的人是马贼这便好了,我去劝他投降,接受大王招抚,如此便能立下军功,得赏不算,还能升一等,哈哈,将来衣锦荣归……”

魏小花顿时目瞪口呆,这样也行?她开始盘算如果山上的真是李三牛,那她能劝得动这傻小子吗?唔……不知道劝降一个马贼首领,这样的军功够不够让她卸甲归田呀?

想到这里,魏小花心思大动,可是转念一想,天晓得山上那个李三牛是哪个李三牛,自己又没胆子上山,也只能白想罢了。于是又大为泄气,觉得自己还是在军里苦熬日子算了,安全至上嘛。至于山上那个李三牛……她咬着牙拧了眉头想了许久,终于决定等夜里起风的时候,再撕一件衣服写了字扔出去,李三牛……李三牛……不管山上那个李三牛到底是不是他,她就这么几件衣裳,撕一件少一件,以后别让她逮到,不然不让他赔个十件八件的,绝不罢休。

反正……她能做的就这么多了,臭小子自求多福吧。

结果,当天晚上,魏小花就得自求多福了。因为黑龙山上的马贼居然来袭营了,大概是想来烧粮草的,一进驻地|奇|就直往伙头营这|书|边闯,遇着帐篷就放火。这日夜里正好起了风,魏小花又偷偷摸摸起来撕衣服,正撕得起劲,突然发现外面火光大盛,喊杀声一片,吓得她连忙把撕好的衣服全扔进了炉火里,才扔进去,别的伙头军便被吵醒,一个个套上衣服抄家伙,出了帐篷。

黑头见魏小花脸色发白,便对她道:“花小兄弟,你跟在我后面,放心,我会保护你的安全。”

魏小花这时候哪里还有主意,见有人主动保护她,便立时紧跟在黑头的身后。

“把这烧火棍拿着,别怕,有马贼冲过来就打。”

魏小花看看那烧火棍,脸又白了几分,这么短的棍子,伸出去打谁呢,还没打着人呢,只怕对方的刀子长枪就已经先落到她身上了吧。

不管了,先拿着,有个东西防身,总比空着两只手好。

拿到了烧火棍,魏小花突然有点恍惚,记忆中,以前那个真正的魏小花,似乎就是被这样一根棍子给击倒了的吧。突然之间,她觉得这棍子有点不详,下意识地想甩开,可是眼下这情形,撕杀声贯耳,这烧火棍可是她目前唯一的防身武器。

就这么一愣神间,黑头便不见了,跟着一群伙头军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魏小花大惊,忍不住呼喊起来:“黑头大哥……黑头大哥……”

才叫了没几声,忽然便见前方不远处一座帐篷突然烧了起来,紧接着,一群骑着马的人绕过帐篷,往她这个方向冲过来,借着火光,她可以清楚地看见那群人马的装束并不是狼头营里鲜卑骑兵的装束,马上就反应过来,是马贼。

魏小花顿时吓得魂飞魄散,转头就跑,一边跑一边咒诅这些马贼不得好死,转而又哭自己:我怎么那么倒霉呀。

“那边有个小子,弟兄们,看谁先杀了他……”

马贼中已经有人眼尖看到了她,正杀得性起时,顿时便吼了起来。

魏小花听得清楚,顿时脸上没了血色,心里虽然知道两条腿的肯定跑不过四条腿,但还是拼了吃奶的力气,往狼头营的中央跑去,那里是狼头营领将的营帐所在,守在那边的都是狼头营里最勇猛的骑兵。

可是没跑出去多远,她就听到脑后风声作响,回头一看,妈呀,跑得最快的那个马贼追到她身后不到十米远了,手里的大刀挥得呼呼作响。

这倒霉催的……魏小花慌乱的将手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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