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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水当然不脏,那时代又没环境污染,那溪水恐怕比上辈子的自来水还纯净几分,但是魏小花可拿不准里面有没有什么细菌微生物的,要清洗伤口,当然是用煮过的白开水好。
“那多烫啊。”刘小鹿还有些不甘愿。
魏小花给了她一个白眼:“你不会放凉了再洗。”
刘小鹿眨巴眨巴眼睛,显然不明白为什么要多此一举,溪水就是凉的,拿来洗伤口不正好,干嘛还要煮热了再放凉了。
魏小花手脚不停,拿火石点了火,将干柴都燃起来,又抽一片宽大的树叶,对着灶口不停地扇,知道她不明白,便随口解释道:“你想呀,那溪水从山里流出来,得经过多少地方,带了泥呀沙呀,还有枯叶什么的,都是脏的,你别看这水清得见底,其实脏的地方你瞧不见,用火把水烧开了,那些脏的就都烧没了,才能拿来喝,拿来洗伤口。”
刘小鹿想了一会儿,点点头:“是呀,我娘说过,喝生水容易拉肚子,却原来是生水里面有脏东西呀。”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那水便烧开了,魏小花舀了一碗出来,放在一边等凉了好给刘小鹿洗伤口,然后便将猪肉放进锅里,煮了几分钟,又捞出来,将水倒了,然后在锅底铺上葱,放入姜块,将猪肉放进去,先后加入糖、黄酒、酱等调料,盖上锅盖便开始焖。
“小花儿,怎么不放水?”刘小鹿在一边看着看着,觉得不对,她从没见过煮肉不放水的。
魏小花得意了,道:“这叫东坡肉,不用放水,讲究的就是小火慢炖,直到把肉汁炖出来,到时候闻起来都香,更不用说吃了。”
刘小鹿还在似疑似惊的时候,那锅中已经渐渐有肉香飘出。
年度不受欢迎人物
“好香好香……”
麻衣少年从林子外钻了进来,把两个小女孩儿都吓了一跳,他却好像没察觉似的,一屁股坐在魏小花对面,笑眯眯道:“这不加水的煮肉方法,香味果然不同一般,该得我今日有口福了。”
刘小鹿哎呀一声,低下头连忙把裤腿放下去,就再也不好意思抬头了。
魏小花老大不乐意,却不好赶人,毕竟这猪肉是麻衣少年带着人上山打来的,只好恨恨地从喉咙里逼出“吃货”两个字。
麻衣少年脸皮也厚,见魏小花不理他,偏要凑过来说话,道:“小娘子,上回你说的打虎英雄,不知住在何处,某欲去访他,还望小娘子赐教。”
“我有说过吗?”魏小花装呆卖傻。
麻衣少年急了,道:“某分明听到你说那打虎英雄姓武名松。”
魏小花一撇脸,问刘小鹿:“咱们这里有叫武松的人吗?”
刘小鹿茫然摇头,然后低下头窃笑,心知这麻衣少年是让魏小花给耍了,偏不说破,谁让他刚才吓她一跳的。
魏小花丢给麻衣少年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然后笑问道:“小郎君莫非也想当打虎英雄?”
麻衣少年明知被耍,却也不生气,只笑道:“某不打虎,也是英雄。”
切,这口气大的,也不怕牛皮吹破。魏小花眼珠子一转,故意问他:“何为英雄?”
“心怀天下是为英,气吞万里是为雄。”麻衣少年回答得倒也不含糊,腰背一挺,还存着几分稚气的脸上,居然透出几分英姿勃发,顾盼生辉。
刘小鹿的文学素养比魏小花高了几分,听得这话,琢磨几分,竟学着她爹刘野柳读书读到精彩处时一样,脆生生地道了一声:“好。”
一双圆溜溜的杏眼,竟炯炯有神地望向麻衣少年,很是乱崇拜了一把。
“好个屁。”魏小花白了她一眼,这时候叫好,这不是在拆她的台嘛。
麻衣少年笑盈盈地拱手道:“小娘子有何指教?”
魏小花顿时喉咙一塞,她哪来的什么指教,眼珠子转呀转呀,转了不下怕几十圈,这才想起上辈子在网络上看到的几句不诗不词的话,当下便笑嘻嘻道:“心怀天下者,应为相,气吞万里者,应为将,这是贤人,是能人,却非英雄,英雄者——”
她清了清喉咙,努力发出肃沉的语调:“杀一是为罪,屠万即称雄,屠得九百万,是为雄中雄。”前后还有好些句子,可惜她记不住,只记得这四句,好在这四句杀气凛然,血光四溢,拿来唬人也就够了。
麻衣少年和刘小鹿都听得目瞪口呆。
“这这这……太过嗜杀……有伤天和……”麻衣少年喃喃道。
魏小花哼了一声,搅尽脑汁,终于又想起一人,便再加了一把劲,道:“我眼中,能称英雄者,唯冉……冉……唯发出屠胡令者一人尔。”
却是她想不起来那个最终挽救了中华民族的大杀星的名字,只好说是发出屠胡令的那个人。上辈子在网上看到有人说过,如果不是这个屠胡令,中国早就跟埃及、印度一样,土地还是那块土地,但是上面的人,早就换了一茬儿又一茬儿了。
麻衣少年这时却是一凛,肃然起敬:“原来小娘子说的是武悼天王冉闵,不错……不错,非此屠胡令,中原早灭亡矣,惜哉天王壮志未酬,竟遭横死,不然这天下早已平息干戈,唉,据闻天王被斩,天地为之大恸,寸草不长,蝗虫成灾,滴雨未下,大雪埋膝……英雄啊……屠得九百万,是为雄中雄……雄中雄……此誉非天王不能当之……大妙!大妙!大妙!”
说到最后,一连三个大妙,麻衣少年竟欢喜得手舞足蹈,不能自己,好像疯魔一般。
魏小花看得一头冷汗,完了,不会是被自己忽悠得走火入魔了吧。正在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拿块石头敲醒麻衣少年的时候,忽闻肉香扑鼻,魏小花连忙大叫一声:“肉熟了。”
说着,掀开锅盖,原本隐隐的肉香,顿时四下发散。
那麻衣少年被肉香一熏,竟停了动作,眼神直勾勾地望着那半熟的肉,蓦地大叫一声:“某欲食胡虏之肉。”
说着,也不管烫不烫,伸手往锅里一捞,大半的肉块已经到了他的手中,又往口中一塞,胡乱嚼了几下,不等咽入肚中,便又往锅中捞了过来,不消片刻,一锅肉竟全数被他吞吃干净,方才长吁一声,高声道:“爽!某必为又一天王也。”
“爽你个大头,还我肉来。”
魏小花捡起一根柴,冲着麻衣少年没头没脑地抽了过去。事情发生得太突然,等她反应过来,肉早没了,这下子可真是把她气坏了,好不容易可以开荦了,没想到……没想到竟然会是这个结果。
麻衣少年被抽了几下,蓦然清醒,抱头鼠窜:“莫打莫打,某……某明日上山,还你一只野猪……”
魏小花“呸”了一声,扶着一棵树气喘吁吁:“狗屁的英雄,还不是被我抽得跟狗熊似的……”
刘小鹿早被这一出闹剧给惊得目瞪口呆,跌坐在灶边,一会儿看看空空如也的锅里,一会儿看看爆跳如雷的魏小花,傻了。
经此一事,麻衣少年顿时被魏小花列为年度最不受欢迎人物,即使麻衣少年领着人往山里跑了五六天,又给她抬回一只野猪来,也没让她有好脸色,不过经过刘小鹿和麻衣少年的共同宣传,她做的东坡肉,却是大受欢迎,那麻衣少年还嫌东坡肉名字难听,非要改称屠胡肉,听得魏小花直皱眉头,却得到麻衣少年那一群人的一致认同。
魏小花也懒得理他们,关起门来,炖着东坡肉,吃个满口流油,心情也变得大好。
刘氏吃了女儿做的肉,喜笑颜开,暗忖:只凭这一手,自家女儿便不愁嫁了。这么好的手艺,将来不知要便宜哪家的小子。
魏小花并不知母亲的想法,这会儿她又多了两个学生,就是刘小鹿和简玉儿,两个小女孩儿都要学她做肉的手艺,魏小花并不藏私,除东坡肉外,还教了她们做糖醋排骨,猪肉炖粉条,原本连冰糖肘子也想教的,奈何家中只有粗糖,连细细的砂糖都没有,更不要说冰糖了,也不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冰糖的存在。
老虎凶猛
麻衣少年等人在李家住了住了半年之久,几乎每隔两三日便要上山一趟,却一直不曾见过老虎的影子,兔子野鸡狍子之类的,倒是不少,野猪除了开始的那两只之外,后来就一直没猎到,大抵在这片范围内,也就两只野猪,被他们打了以后就再没有了。
即便如此,这些野味对魏刘李三家人来说,也够吃许久,尤其是李大牛,十四五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得了肉食的营养,这半年里身高拔了足足一个头,力气也大了,帮着李老拐干农活更是轻松,只是还是没学会爬树。
其次得益的是魏平安这个小不点儿,为了给他加营养,又得考虑到婴儿的消化系统不那么健全,所以魏小花用这些肉做成不同口味的肉粥,将肉炖得烂烂的,和粥搅成糊,只把魏平安养得又白又胖,还没到两岁呢,魏小花几乎快要抱不动他了。
至于魏小花自己,她其实吃的肉并不多,不过是嘴馋罢了,连续吃了七天的野猪肉后,她早就不馋了,又回去啃她的大白菜了,大白菜啃腻了,才回来再吃点肉食。
第三个得到好处的是简玉儿,因为麻衣少年极爱魏小花的手艺,她便努力从魏小花这里学了不少厨艺,有些即便一时因为材料缺乏而做不出,她也细心记下了,等以后有了材料再做给表哥吃。
随着天气渐渐转寒,麻衣少年一行也开始整理行装,像是要走了。
刘小鹿有点不舍,那群人里面,那个姓卫的商人之子,许是走过的地方多,见识不浅,与麻衣少年等人在一起谈天论地的时候,便属他的话最多,刘小鹿经常躲在屋角里偷听他们谈论,自觉长了许多见识,都是书上读不到的。
魏小花却是恨不得敲鼓相送,原因不为别的,就为那麻衣少年的一句话。
“此番趁兴来寻虎,却连根虎毛未见着,真是晦气。”
话题是那何家兄弟中的弟弟何二郎挑起的,小伙子没见着老虎,没当成打虎英雄,很是丧气。
“潘丞郎曾委托家父代为寻一张虎皮,可惜数度寻访都未能得手,本以为今次能得偿所愿,却仍是空手而归。”那卫姓商人之子亦是叹息。
只有麻衣少年嘻嘻笑着,道:“谁说没有见着老虎,我却见着了,还是一只没长成的母老虎。”
这话宅在家里努力练字的魏小花当然没听见,是听壁角的刘小鹿听见了,捂着嘴忍笑偷溜回来转达的。魏小花当场气得两眼发晕,要不是刘小鹿死死拖着她,她怕是当场就拿把扫帚去让那麻衣少年再见识一下没长成的母老虎的风采。
虽然没有当场报复成,但是这话魏小花却是死死记在心里,当下字也不练了,只琢磨着用什么法子在麻衣少年走前,狠狠报复回来。
还真让她给找着法子了,那麻衣少年就是个吃货,要算计他,还不简单,食物里面下点料就好。于是隔天麻衣少年就成了茅厕里的常客,拉得腿肚子都软了,一行人的行程,愣是晚了三天才上路。
在明白了祸从口出病从口入的道理之后,麻衣少年仰天长叹一声:“老虎凶猛啊,不管是公的还是母的,长成的还是未长成的……”
虽是如此,却在临走之前,麻衣少年趁没人注意的时候,塞给魏小花一只木头雕成的簪子。
“小娘子见识不同一般,某心甚喜,今某归去,欲投北府军,率虎狼之师,逐北地胡虏,请小娘子等某八年,若八年后,某未战死沙场,便来娶你,若某未来,你便另嫁吧。”
麻衣少年说得一本正经,魏小花只听得目瞪口呆,偏那麻衣少年还不等她回答,仰天大笑三声,从容而去。
“不对呀,我在汤里下的明明是大黄粉,怎么把他的脑子给吃坏了?”
魏小花望着麻衣少年远去的背影,百思不得其解,大黄粉是通肠润便的,她用一张兔子皮才从县里唯一的药堂那里换来的,其实她本来是想要换巴豆的,奈何药堂里没有,那里的伙计说了,这大黄粉量多了,也可以让人拉肚子,可是拉肚子能拉坏脑子吗?
看看手中的木簪,居然还挺精致,显是用了心思的,簪尾是朵芙蓉花,花蕊上趴着只小小的蝴蝶,典型的蝶恋花。不知是什么木头雕成的,透着一股隐隐约约的香气,闻着让人精神一爽,魏小花便有些舍不得扔了。
女孩子没有不喜欢首饰的,虽然不值钱,但是这可是她这辈子收到的第一件首饰,之前她最好的首饰就是一根绑头发的红绳,就算是她的亲娘刘氏,也不过就只有几根木簪子而已,还没她手上这根精致。
“不管了,到了我手里就是我的,反正我什么都没答应,一直是那个笨蛋自说自话。”
为了名正言顺占有这根木簪,魏小花很快就完成了自我心理建设,心安理得的将木簪揣进了怀里,现在她还不能戴上,要等十五岁及笄之后,头上才能插簪子。
可惜,她没仔细观察这根簪子,如果仔细看了,她就会发现,在那只小小的蝴蝶翅膀上,刻着米粒大小的四个字,左翅上是: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