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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言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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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不曾爱过,所以无法体会,为爱水深火热,却无法满足的心情。
信件一共有五封,封封皆洋洋洒洒数千言,其中包括诗与词,但因为篇幅有限,所以只取其中的一小部分,作为这一段故事的缘起。
SUNNY:请容许我这样称呼你,也请容许我视你为我生命中的阳光。
没有错,阳光,那生命的起源。有它时,大地温暖欢畅,万物欣欣向荣;没有它时,四周一片阴暗寒冷,隐隐中是萧瑟的凋零。
这就是我对你的感觉,赤裸真诚,毫无保留的。
每天早上醒来,在黎明的晨曦中,是柔雅娴麓的你,那静静的凝视,是我一整日的希望;而夜阑人静时,思及你浅浅甜美的笑容,则是我永生的迷醉。
可以说,有美景处有SUNNY;有SUNNY处有美景。
你,与世间最美好的景物呵成一气,也成为我的生命,扬超一曲永无休止的旋律。巧笑情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我想,这是载于古籍,预备千之后,用来形容你的话语,也因此迷惑了我,令我神魂颠倒。
四月二十七日真的,我爱你,已爱得无法自拔。我的社会早穿过时间与空间的距离,内心激切的情绪再也拉不回来。
你随时随地皆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拥有我心的每一个跳动,思维的每一寸意念。我想,在我有限的生命旅程里,再也不会有人令我如此痴狂,也不会有人能超越你在我心目中的地位。
我的爱情真是疯狂吗?我的希冀是痴心妄想吗?我的所作所为,是恐怖、是不正常的吗?
你们说我是少年情怀,骂我是偏执无知,责我是强说的愁;更一口咬定,我是青春期自以为是的幻想。
可你们都错了!我虽然年少,但不是不经事的人,我心里明白得很,也想得很透彻我的爱终究惊世骇俗,不能让众人及社会认可。甚至你,也不会接受我。然而,了解这一切,我还是无法教自己不爱。
SUNNY,除了爱下去,我又能怎么办呢?
五月十五日我从来不怨你的拒绝和无情。我只恨命运捉弄了我,将我挪后了六年,而你那老师的身份,让你必须戴上冷酷的面具。你知道吗?当你说我不体谅你,我的出现破坏了你的生活时,我的心恍如被活生生的撕扯着,整个人脆弱得不堪一击,真想一死了之算了!
然而,尽管脆弱,我仍不要你的同情和怜悯,因为这份爱是发自我的肺腑,而你对我实在太重要了!
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吗?绝对没有仅次于任何人。我能为你生,为你死;即使是我丝毫无法占有你内心中的一点地位,但你却拥有我的一切,连同生命都是为你而存在的。
不要说我不曾试着改变自己。多少日,我被迫到辅导室谈话;多少夜,我不断与内心的自己交战着。事实证明,我根本没有改变的可能。
六月三日你们以为感情是一具遥控飞机,由着按钮,要来就来,要去就去吗?绝对没有那么简单!当爱情波涛汹涌时,是任何堤防都阻挡不住的。
你说,时间会治愈我畸型的痴恋。我只能告诉你,我不以为自己的爱是病态、是耻辱,我甚至能大胆的说,无论如何物换星移、时序变迁,我都会永远恋着你,不管聚散与否,我都永远惦记着你。或许我没有打动你心的一天,但我对你的爱,将是始终不渝的。
写过这么多,也说过这么多,总越不过你所设的藩篱,你总认为这只是我成长过程中的梦呓,以后就会消失。
但我到底要如何证明自己呢?我爱你,爱你至深,恨不得能鞭自己几百下来表示我的诚意,但你却连一点机会也不肯允诺我……
六月十八日你的心何其狠呀!原以为你是世上最美的那朵无刺玫瑰,高贵而温柔,却没想到你仍会扎得人遍体淋伤。多情总被无情误,我想,你虽年长于我,却不曾真正去爱过。
不曾爱过,所以不了解我的心情。
有时,我真不服气,这就是我无法抵抗的结局吗?
六年二十四个季节,真是跨不过的鸿沟深海吗?
有人说过,生命应为理想而延续。有时,理想的实现与否,远比生命的有无还重要。你,就是我的理想,我奋斗的目标,只要我存在的一天,就不会放弃对你的等待及追寻。
尽管我被警告不能再与你联络,而你也千方百计的躲着我,但付出的及说出的,已无法再收回来。
我实在狠不下心来断绝这一切,要我撕毁这封信,竟像是要揉碎自己的心一般。你若觉得厌恶,没有价值,认为有撕毁的必要,不妨由你来执行这项工作吧!
因为,痛得流血的,是我,不是你!
七月二十七日被你钉在十字架上的S·C·L
第一章落入凡间
本以为,
那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但终究,
她像落入凡间的仙女,
翩翩来到他的身边。
秋末时分,天黑得早,辅导课还没有上完,偌大的校园就陷入一片暗影中,只留下部分的大楼炽张着灯光,晶亮如燃烧的焊火,代表高三学生夜以继日的苦读。
“焊火,嘶嘶幽蓝的焰苗,是以青春为柴薪,焚烧着莫名的骚动,终有化为灰烬的一天……”
林世骏在笔记本上,一边写着这段话,一边抄着黑板上微积分的解答。
突然,像心有灵犀般,他朝窗外望去,隔着几棵霸王椰子的另一栋楼,已有一些女生走来走去,让他们这儿的男生也开始分心。
然而,他注意到的并不是那些穿制服的女学生,而是一位正走向办公室的女老师。
余桑琳,去年才从外文系毕业,因成绩优异,做过很有创意的教材,一踏出校门,便被这所以升学率着称的明星高中特别网罗过来。
她个儿很娇小,如瀑的黑发披肩而下,衬着的瓜子脸也是小小的,蛾眉黑瞳,总是清清澄澄,在看似柔弱中,有种宁静的气质。
因为年轻,又有着不错的容貌,陈校长怕引起麻烦,让她带的全是女生班。想说等经过几年,她的磨练足够了,才让她去面对那些血气方刚的大男生。
不过,一个那么可爱的女老师,尽管不正面接触,多少也会引起遐思。一度,余桑琳成为众男生的偶像,下了课,是不少人口中的话题。
最初,林世骏并没有在意这些讨论,因为他那时正忙着和校外的一个女生小蓉谈恋爱。他们同是学校校刊编辑,自我标榜的文艺青年,于是,他努力的写诗给她,直到他自己都觉得满纸荒唐做作,才匆匆地结束这段感情。
“你为什么不再为我写诗了呢?”看了他分手信的小蓉,在雨中很哀伤的问。
“没有灵感了呀!”他很潇洒地说。
当时高二的他,已有过三次恋爱的纪录。第一次是国二,因为老哥林世验泡马子,带回家后,他们兄弟间号称她为“嫂子”,而他就顺便和嫂子的妹妹凑一对,来个兄弟姐妹的情侣档。
这拍档关系,在老哥出国读书后就自然散掉了。那是一个爱收集明星照片的女孩,满口谈的都是八卦,言语乏味,让林世骏对她并没有太多的怀念。
第二次是高一时,他们一票男生约了一票女生去海边玩,结果错过回家的火车,在铁轨上走了一夜。那夜,紧紧偎着林世骏的女生,因为有了“过夜”的感情,所以,对他特别死心塌地,甚至嘴里到了喊他老公的地步。
过了六个月,他感到厌烦,用了各种分手方式,才恢复自由之身。
然后是小蓉,他和她结束在高二的暑假,并下定决心不再和女生纠缠不清,好好在高三这一年全力冲刺,好考上他理想中的第一志愿。
那时候,余桑琳仍是众多女老师的一个,与他无关,是一栋楼中飘忽的身影。
但就在那年暑假快近尾声时,他们几个校刊负责人约好到学校开会。林世骏在蝉鸣嘶嘶中,一一招集人马,等大家都到了活动组时,他还留在校门口核对名单。
当他走过传达室时,不经意地瞥见一个女孩背对着他,正站在桌前看报纸。她穿着淡黄色的T恤,浅蓝色牛仔裤,直发及领口,怎么看都像个高中学生。
林世骏没有多想,立刻走进去拍拍她的肩说:“喂!校刊的人都到活动室集合了,你还在这里做什么?”
她一回头,就让他历经了一辈子最尴尬,也最奇怪的时刻。
她,竟是余桑琳!他该敬礼尊称一声老师的人,他竟把她当学生般,又拍肩又指挥?!但她这身轻便打扮,又加上剪短的头发,乍看之下,真和高中女孩没有差别。
所以,这怎么能怪他呢?她穿着平底的布鞋,甚至不及他的肩膀高,他还得低头看她哩!
而这也是第一次,他与她面对面站得那么近。那细致柔滑的肌肤、那小巧完美的五官,皆散发出一种恬静迷人的魅力。
林世骏向来是个有大将之风的人,自觉老成,连教官主任都可以称兄道弟,这种误认的状况算是小意思,只要哈拉两声道歉,就可以解决。
可这一回,他偏偏窘得脸红脖子粗,一句对不起支吾了老半天仍说不出口;解释的话,也零零落落没个头尾。
“……余老师,我……以为……我弄错了,以为……”他拼命清嗓门,喉结一上一下的滚动着,已失去平日的好口才。
“没关系,我知道你认错人了。”余桑琳微笑地又加一句。“你们是开校刊会议吧?我是今天的值日老师,如果有什么总是可以来找我。”
“我……我会的。”其实,林世骏根本弄不清楚自己回答了什么。
好死不死的,他们那天开完会不乖乖回家,偏偏跑去打篮球;打篮球也不专心一点,偏偏他的手臂给摔破了皮,只有像受难战士般被人搀至传达室去。
余桑琳仍是那朵温柔的笑容,很细心地为他清理伤口,并抹上凉凉的药,嘱咐着,“暂时不要碰水,免得伤口不好愈合,会留下难看的疤。”
“我不怕疤!”再次学得尴尬的林世骏大声说。
事后,他免不了被同学们嘲笑一番,说他故意摔伤自虐,好享受这番“艳福”。
然而,这日,他没有像往常般和他们来场唇舌之战,只是满脑子想着《诗经硕人篇》的那段话,“蛲首蛾眉,巧笑情兮,美目盼兮”,他从不晓得一个女子的温柔笑语,可以如此美丽,似要厘清天地,又似要颠覆天地。
没错!没错!美丽的音容笑貌,他从电影、电视上看多了,或闭月羞花、或倾国倾城,但没有一个像余桑琳那般,真正触动了他活了十八年来,对于美的感应心情。
也分析不出是什么道理,他一向自认比同龄的人早熟,从不崇拜偶像,但这次的际遇,就让他把这娇小可爱的女老师偷偷放在心上了。
他开始注意余桑琳的每个行踪,细听关于她的种种讯息。基本上,除了几个顽皮男生偶尔会拿她开玩笑外,学生大抵都很敬爱她。
尤其是女生们简直迷死她了,还公开说:“我们余老师是最美丽的天使!”
天使,只差一对洁白的翅膀!的确,站在一群爱笔爱闹的高中女孩里,文静秀气的余桑琳看起来真的不比她们大多少。
她大概也自知这个弱点,所以,总穿套装或洋装那种与学生有分别的正式服饰。那次暑假值班时的T恤、牛仔裤是个例外,只是,她完全没料到林世骏会看到,并留下深刻的印象。
当然,偶像归偶像,总纳入可望而不可及的那一类。林世骏青春洋溢的心,最多是拿来当幻想对象,或者化为他写诗谱歌的谬思女神,过一阵子,崇拜便会逐渐消失。
但老天的安排,总有它不可解及不可违的旨意。
高二开学没多久后,原本教他们班英文的陶老师车祸意外,需要在医院躺三个礼拜,于是,只教女生班的余天使,就被迫降到他们这杂乱喧嚣的男生大楼来代课。
记得她翩然来到的第一堂课,他们这群荷尔蒙分泌过盛的男生,全严阵以待,教室内静得连一根针落地都听得见;不过那种静,是风雨前的宁静,人人都屏住呼吸,仿佛在排与位之间,有什么东西会突然爆开。
那天,她穿着一身白洋装,秀发俐落地挽着,衬托出她秀丽的脸庞,一站在讲台上,就成为他们高三黑暗生活最美的一道风景,胜过所有中日美偶像明星的组合。
当她美丽的眸子一百八十度梭巡一遍时,竟有种震慑人心的效果,然后,她沉静的嗓音响起,以一口清晰优美的英文念着狄更斯的名著《双城记》的第一段。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恶劣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
五十个男生全张大了嘴,像受了诅咒般变成乖巧的绵羊,很认真地把课上完。
天使,果真不是浪得虚名。个头比他们全班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