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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个季节-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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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了,何必再多个人自责呢?

两个人一起动手,很快就把箱子清完了。

基本上,吕云是还要回国的,她修的正是心理辅导的老本行,目前读硕士,最近又想著拿博士。

“我那短命无耻的死前夫,说要追求自我,去念国内硕士班,结果勾引个女硕士,嫌起老娘我来。哼!我就念他个博士,而且还是留美的,让他们两个向我跪地磕头都不配!”吕云有时想得实在难受,嘴里就不断的嚷嚷。

“最好再找个博士先生。”桑琳帮她出气说。

“你也一样呀!而且机会比我大哩!”常鼓励她出去约会的吕云说。

“我要做给谁看呀?”桑琳说。

听到她这句话,就知道她心里还记挂著林世骏。

说几百遍也不听,告诉她,若是想林世骏的话,就勇闯洛杉机,杀到他家去看他,来个帅哥争夺战,可桑琳就只会瞪回来一个大大的白眼。

好吧!就等林世骏伤口复元,头脑清楚後,再拄著拐杖,像当年一样情奔台湾,回头找她。可桑琳偏偏不留下住址、电话,把行踪抹得乾乾净净,让人家要寻她也无门。

个性差异,也真的无法来个英雌所见略同罗!

桑琳的计画究竟如何!她看不出个底来,桑琳她说不可能回教育界,却修英文教学硕士,另外上电脑课,走一步算一步,似乎自己也很茫然。

吕云摇摇头,清出最後的纸箱。突然有一叠蓝色的信掉出来,因为半开,她不小心瞄到一些内容,立刻就被吸引住了。收信人都是Sunny,寄件人都是S.C.L.。

Sunny,请容许我这样称呼你,也请容许我视你为我生命中的阳光……

才看完第一封,吕云已经心脏负荷过重,眼泪鼻涕直流,她活到三十六岁,还没收过这麽感人肺腑的情书,简直是醉死人、羡慕死人了,

给Sunny的?Sunny恰巧是桑琳现在所用的英文名字。嘿!她什么时候收到这样罗曼蒂克的情书,竟没通知一声?

正好桑琳由洗手间出来,吕云扬著信问:“这信是谁写给你的?太痴情、太感动了!如果你不要,就让给我,我要、我要!”

桑琳抢过信,连同地上的几封,“你怎么可以偷看私人信件呢?”

“谁写的?S.C.L.是谁?我见过吗?!”吕云仍不死心的问。

“是林世骏十八岁时写给我的情书啦!”桑琳没好气地说。

“哦!”吕云如泄了气的皮球,“难怪你会被他“勾引”去,太不容易抗拒了嘛!优秀加多情,啧!”

“是很难。”桑琳淡淡地说。

“还记得当年我和孙慧芬劝他,他说我们不懂爱情,害我们气得半死……结果,我们都离婚了,好像他说的真不懂爱情。”吕云停了一下,又说:“我猜林世骏会回台湾找你。”

“又如何呢?他的家人花了那麽大代价才带回他,下一次依然是不择手段,我又何必害阿骏呢?”桑琳强忍住心酸说:“找不到,他自会忘了我……而且,说不定他根本没找我,大梦初醒,偶像破灭,一个老他六岁的女人已在青春的尾巴,还是不看也罢,免得连美好的回忆都没有,这不是很多故事的结尾吗?”

“拜托,你还没老成那样好不好?”吕云想想说:“不过,你也没错,如果我当初没嫁给那个短命前夫,就不会看到後来丑陋的他,现在我连美丽的初恋都被他毁得一文不值了!他,罪加一等!”

子夜钟响,外面一阵秋风呼啸,似在回应她们话语中的感慨。

☆☆☆

风哗哗地狂卷著人行道的树,两旁的商店已有万圣节的味道,橘红色的南瓜和黑色的巫婆,占据在白蜘蛛网之间。

林世骏步上地铁出口,匆匆地往前走。他一身牛仔裤、靴子和黑夹克,外表矫健又潇洒,完全看不出两年前曾发生过重大的车祸,还花了大量的时间与生命搏斗。

他未愈的伤在心口。

那场车祸是他人生的一个大突变,彷佛他看了一半的书被人抽去,再塞入他手里的,是另一本他不太懂,也无法投入的书,一切颠倒错置,语言句型混乱。

他一直在找桑琳,他十八岁起,与之成长相爱的人。

在昏迷疼痛中,他不断的呼唤她,但她始终没有出现。

等他真正清醒时,人已在洛杉机的医院里,旁边只有悉心照料他的家人。

“桑琳呢?我想见她。”他对母亲说。

“她哪还想看你呢?”吴荷丽冷静地说:“你刚出车祸时,样子可真惨,医生说你有可能会变成植物人,也有可能一辈子坐轮椅,任何一个女人听了,吓都会吓死,谁还敢留下来呢?”

“不!桑琳不是那种人,不管我变得如何,她都会照顾我!”他不相信这套说词。

“我没骗你,余桑琳从头到尾,只有在刚出车祸那天来过,其馀都不见人影。”吴荷丽又说:“她还叫杜明峰把你放在她那儿的钱和衣物都送回来,躲得可快了,足以证明她根本不是真的爱你。天底下再好的人也好不过家人,有难时,也只有家人会和你一起承担,你懂了吗?”

整个复建过程,母亲就不断地灌输他这些观念,他不想听,也不愿被打动,猜测桑琳必是有苦衷,也一定为他忧心不已。但有时医疗进度太慢或受挫时,他也不免会怨怪桑琳,在他最需要她时,连个消息都没有,不就等於是抛弃他吗?

他又气又急,身体虽一日日转好,人却变得郁抑,不再像以前敦厚开朗的他。

半年後,他的身体一恢复,就迫不及待到台湾去,吴荷丽反对不了,只好亦步亦趋的跟著。

但桑琳却消失无踪,辞了工作、卖了房子,连杜明峰也不知道她的下落。

有板著脸孔的林伯母在,杜明峰不再多说什麽,他忆起桑琳那段内外交迫的水深火热日子,觉得她太惨,即使有能找到她的线索,他也觉得还是不要透露得好。

她该有自己幸福的人生,而林世骏也该有自己的方向,两人不应该再没有未来式地纠缠下去。

林世骏的生活顿失去了目标,他想起桑琳曾说过的话:“我会装作世上没有你这个人,即使你死了,我下地狱,也绝对不认你!”

她就这麽狠绝吗?就因为他有可能残废,而不能再给她安全感吗?

他恨、他不甘心,所以回洛杉机後,他努力地完成大学学业,比以前任何时候都专心投入。今年暑假以极好的成绩申请到哥伦比亚大学的电脑系,继续修硕士班。

为什么是纽约?因为这是他的出生地,也因为这曾是他和桑琳的目的地,没有她,他的人生依然要走下去。

况且,追赶那二十四个季节的冲动,已深陷在他血液里,成为生命的常态,不论桑琳在哪里,他仍是不由自主地追寻著,“年轻”二字早从他的字典中被删除了。

他的手插在口袋里,顶著风,唇抿得紧紧的,一个路口外,“蓝星”两个字在黄昏的朦胧中闪著耀眼的光芒。

在这个时刻,酒馆才刚营业,客人还不多,但“蓝星”的一个角落,已热闹地坐了一桌人,还飘著中国菜的香味,令人饥肠辘辘。

这菜色是由外面叫进来的,原是违反规定,但谁教来者都是大股东呢?现在的老板方安迪很好说话!若是以前的方琼安,早就几瓶酒砸过来了!

可琼安早在去年就嫁到加州的酒乡那帕,虽然不时以电话监督,但方安迪也只有哼哼哈哈的敷衍,反正她鞭长莫及嘛!

林世骏一走进来,表哥简维恺就招著手说:“阿骏,在这里,你来晚了!”

“地铁坐过站了,你知道的,出过车祸的人,头脑都不太好……”他边脱外套边说。

“你那样是头脑不好,那我们算什麽呢?”表嫂紫恩说,因为同有坐轮椅经验,所以,他们两个很谈得来。

“看来,我们也要撞一下才会变聪明喔!”另一头的叶辛潜说,他和妻子彭雅芯刚由矽谷过来。

“别胡说,看你们又闹他空腹喝酒了!”雅芯拿开叶辛潜的酒杯说。

““蓝星”的酒,不会醉人,只会醺人的!”简维恺笑著说。

最外头坐一个女孩,发发整齐地扎到脑後,露出年轻漂亮的脸庞,才二十岁,叫卓琍,由台湾来纽约学舞的,是紫恩的舞团的成员,他们一直想凑合她和林世骏。

“嗨,阿骏!”卓琍愉快地和他打招呼。

林世骏没有别的选择,只好坐到她旁边的位置。她立刻替他弄饮料、摆餐具,他转头加入谈话,特意忽略这些小动作。

今天他们是来讨论电脑生意的,近两、三年来,简、叶、林三家,由纽约、矽谷到洛杉机,形成了一个三角大网,初步合作的各种计画都非常成功,年轻一代不免雄心万丈,想再更进一步的来激发创意。

林家原是老大林世骐为代表,但已入法律学校的他有意仕途,对电脑没兴趣,责任便落到弟弟身上。

林世骏虽然年龄稍小,但他在台湾念大学时,早就是做生意的高手,因此说话老成,头头是道,让简维恺和叶辛潜都吓了一跳,不敢小看这个少他们好几岁的“後生”。

在很多方面,他完全不像二十四岁的生嫩。紫恩和雅芯私下常说他是怪人一个,於是,大夥常拿他的车祸做文章,开他的玩笑,他也不以为意。

酒足饭饱,话亦投机,在逐渐松懈中,客人多了起来,酒吧旁的钢琴声亦琤琤琮琮地响起,曲调优美而熟悉。

“听,是台湾民谣耶!”卓琍先叫出来。

正在他们这桌聊天的方安迪得意地说:“厉害吧?她是本酒馆特聘的钢琴师,叫Sunny,从台湾来的。”

“Sunny”这名字像炮竹般在林世骏的耳旁炸开,他不自觉的站起来,此时,琴曲也恰好结束,那个“Sunny”调整位置,一头黑发,身材苗条而娇小,那柔柔纤秀的气质,正是他等了又等,找了又找的桑琳!

“漂亮吧?介绍给你们认识一下,她可是我的……呃!中文怎麽说?叫红什么知已……就是redpowder……”方安迪不会用成语,又爱现。

“是“红粉知己”啦!”和他演过中文话剧的雅芯说,大家早笑出来。

但林世骏则是相反地脸愈来愈臭。红粉知己是什麽意思?他看著方安迪引桑琳过来,手还搭在她的肩上,那炮竹像炸到他的心底,他真想当场切掉方安迪的那只手!

桑琳此刻也看到他,脸白似雪,和黑色小礼服形成强烈的对比。她第一个想法是,阿骏复元了,不再缠白布、插鼻管,又是健健康康的人了,感谢老天!但接著接触到他的眸子,那怒火及恨意,彷佛他根本不愿意在此地遇见她!

“你们两个以前见过吗?”习舞蹈,对肢体语言极敏感的紫恩看出不对劲的问。

桑琳紧握双手,深吸了一口气说:“我是他的高中老师。”

“高中老师?哇!真看不出来耶!你好年轻,竟有阿骏那麽大的学生,太酷了,”雅芯惊呼地说。

“这好像是一个台湾洗发精的广告喔!很久以前的,它的台词就是“你是我的高中老师吗?””卓琍打趣的说。

高中老师?她为什麽要说出来?是存心要画清界线,将从前的事一笔勾销,把他推得远远吗?杆世骏的内心呐喊著。

“那麽漂亮的女老师,一定有很多男生迷恋你罗?”紫恩用赞美的眼光看著她问。

“没有。”桑琳微笑著说,声音却在颤抖。

“有,我就是其中一个。”林世骇说,却说得咬牙切齿。

好气愤的语调!桑琳抓住椅臂,努力不被击倒,“不过是一群年轻孩子,大家闹著玩,时间过後就忘了。”

是闹著玩吗?到底是谁忘掉?林世骇忍著心痛回道:“没错!人都会长大,回头一看,觉得高中的自己真是幼稚天真得可笑!”

方安迪这才搞清楚他们之间的话题,很自然的就接口说:“没错啦!我以前也迷过几个女老师,结果去年碰见一个,哇!我的上帝,体重起码多了三十磅,脸上皱纹一堆,不过十年耶!真让我怀疑自己的青春期时是不是瞎了眼,竟还幻想和她恋爱,真是可怕!”

“偶像破灭最可叹啦!”雅芯安慰方安迪说。

若再不走,桑琳铁定会哭出来。所以,阿骏是耻於遇见她,这两年,他已回到“正常”,所有的痴迷消失,他和她也成为不堪回首的过眼云烟,剩下的只是一段残酷的笑语。

桑琳藉口离席,人躲到洗手间去,泪不停地流下来,像决了堤似的。她没有勇气再回酒馆里,若再进去一次,她只怕自己会崩溃。

於是,也没告别,她迳自从後门离开这个令她伤心及难堪之地。

☆☆☆

桑琳还是没有出现。

已经好几天了,林世骏在黄昏时就搭地铁到“蓝星”来,想找桑琳,但每次总是失望而归。

那日的惊鸿一瞥,使他想起泰戈尔诗中的海鸥及波浪。当年爷爷还在时,她还为他解说。他现在终於明白,海鸥和波浪的相触,就如人生,是多麽无法预测、捉摸,更是彼此无力去控制的,只凭本能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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