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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卖狗饭的"-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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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三)王八是怎样过冬的

在看了一部好的电影电视后,总能从中学到点什么,电视剧《大宅门》你看了吗?学到了什么?做人是胆识?原则?(奇*书*网^。^整*理*提*供)还是中国人面对外侮时的骨气?

可是一辉就从中学会一句顺口溜:“穿着棉袄棉裤还嫌冷,河里的王八怎么过冬。。。”

这句顺口溜还成了一辉的口头禅。

口头禅也就罢了,她还把它编进各种歌里唱上了!

意大利民歌——我的太阳——是这样唱的:

“穿着棉袄棉裤——还嫌冷~~~~~~,河里的王八~~~~~~怎么过冬——河~~~~~~里~~~~~的~~~~~~王八~~~~~~怎——么——过——冬——”

罪大恶极的是,有改唱国际歌了:

“穿着~~~~~~棉袄棉裤还嫌冷——河里的~~~~~~王八怎么过冬——”

能指控她剽窃罪吗?

能!

你去?

“穿着棉袄棉裤——还嫌冷~~~~~~”。。。。。。

一辉自远处高唱“我的太阳”而来。我不禁皱眉。头开始疼,脸也越来越大了(赵本山语)。

冰河紫龙他们几个由衷地说:“跟着辉嫂就是长学问,辉哥都会唱外语歌了——”

“卖狗饭的,你给我留点面子——求你了!”

“别打岔,这正高兴呢——河里的王八~~~~~~怎么过冬——”

全网吧的人都在看我。

嘿——是她唱的!干嘛看我!?

回了家,她还在那哼哼,忽然没动静了,然后就两眼直勾勾望着我,说:“哎,我唱了这么半天,还真不知道王八怎么过冬——它怎么过冬呐?”

“查字典去!”

。。。。。。

“字典上没说。”

“抓鱼缸里养着!”我没好气地说。

晚上,我枯坐,刚有个小念头产生,忽听对面卡拉OK里一个声音歇斯底里地嚷:“你到底爱不爱我!”

我真想冲出去,告诉他:“我不爱你。”

卡拉OK嚷道:“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什么也甭说,闭嘴!我抓耳挠腮——不对,是痛不欲生。

一辉见状冲了出去。

只听她和对门王胖子寒暄了几句。

“我进去唱会行吗?”一辉。

“欢迎欢迎——”王胖子。

。。。。。。

“穿着棉袄棉裤——还嫌冷~~~~~~河里的王八~~~~~~怎么过冬——”。。。。。。一辉。

顷刻间,又听王胖子把一辉客气地送出来了,同样客气地说:

“领教了!”

是晚,整栋楼静可聆针。

(十四)过把瘾就死

我最喜欢什么?

钢笔!

好钢笔光泽柔和,笔尖坚挺,握在手里沉甸厚实,那感觉不亚于剑客手执宝剑。一语不发自增七分威势!

可惜以我和一辉的实力,只能隔着钢化玻璃对它们过过眼瘾而已。可看着看着心里就不平衡了,于是我们策划了一个“阴谋”,代号——过把瘾就死!

国际机场,名车绅士川流不息,在那全自动门外仍能听到一架架飞机气势恢弘拔地而起的轰鸣。

一辉坐在出租车里,焦急地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忍不住把“雷达表”看了一次又一次,这时的哥扭头问她:“小姐,您等的是哪国老外?”

一辉又看了一下表,不耐烦地说:“中国老外!”的哥一愣,才恍然:“哦,华侨呀!”

这时西装革履的我提价值不菲密码箱出现,一辉在车里高兴地喊我:“吉姆!这儿呢。”我面带微笑走了过来,见了出租车面有不豫之色,但还是坐了进去。一辉抱歉地说:“不好意思,家里今天车紧,爹地有一个重要会议,妈咪和二姐要去李太太家打牌,二姐要先做一个全护理面膜,所以开走了两辆奔驰,那辆破宝马前天擦坏了车灯,只能委屈你了。”

我勉强笑道:“不用客气,都是一家人嘛。”一辉高兴地说:“想不到你中文还是那么棒,一点也没变。”

我也愉快起来,说:“哪能呢,咱不忘本。”

这时的哥怀着敬畏的心情,扭头小心翼翼的说:“您二位去哪?”

一辉没理他,我笑着说:“往前开。”

车子启动后,一辉问我:“我是叫你吉姆呢还是叫你建华?”我说:“叫建华吧,亲切。”

车在路上,我每见一处高点的建筑就感叹:“中国这几年真是巨变呀,我走的时候还没这个吧?”一辉也激动地点头,的哥回头说:“咳,没啥,光是高,里头尽卖玩具狗和拖鞋的。”一辉指着挡风玻璃说:“你看着点儿路!”的哥急忙正襟而坐,不再搭话。

我看了看表,说:“我现在还不想回去,先陪我买支钢笔吧,我那支已经旧了。”一辉面有难色,说:“这个……我还真不知道哪有卖的。”的哥目视前方说:“这街边的商店就有。”我宽容地笑了,一辉无奈地笑了。的哥忽做失语状,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把你们当普通人。我知道哪有,百盛大厦有,全是千儿八百的笔。”

我说:“那就麻烦你带我去一趟,陪我买一支笔,误工费和酬劳我会另给你的。”

的哥一本正经地说:“那哪能啊,不能让华侨刚回国就接触势力的一面,我免费服务。”

“多谢。”

(十五)过把瘾就死2

车停在百盛大厦的门口,的哥抢先从车里跑出来给我开车门,他一手搭在车门上,另一只手见机行事地伸到我头顶上,惟恐我碰了我尊贵的头。

我有那么笨吗?

百盛的三楼是文具专层,所有柜台里几乎都摆着大小不一,各种颜色的钢笔。的哥看都不看它们一眼,直接把我领到精品柜台前。

那些钢笔都静静躺在丝绒盒子里,享受着一盏10瓦的日光灯的照射,显得形态各异又自命不凡,这时导购小姐过来了,问我们:“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的哥抢着说:“这位先生想买一支笔,把你们这最贵的钢笔都拿来!”

我笑着阻止了他,说:“并不一定最贵就是最好,我喜欢就可以。”

导购小姐被这架势唬住了,嘴里说着“请先生随意挑选”脚下开溜又找来一个大个子的小姐,看来导购经验更为丰富,她彬彬有礼地说:“请问先生想要一支什么样的钢笔?”我拣起一个丝绒盒子来,导购小姐急忙把笔拿出双手交我。的哥说:“要试试吗?”我说:“不必了,这样贵重的东西不开票是不可以试的。”导购小姐急忙说:“可以可以,我去拿墨水。”

真舒服的感觉——那支笔,笔尖与纸毫不着力似有似无,写出的字却清楚纤细。我说:“我很满意。”导购小姐忙说:“可以开票了吗?”我说:“当然可以了——多少钱?”

“一千八。”

我故做吃惊地说:“一千八?这个价格我不能接受。”

导购小姐的脸色变了,没好气地说:“想便宜找经理说去。”

我笑着说:“你误会了,一千八太便宜了。”

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

我解释说:“我们这种人用的东西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公司。代表着公司的威信,我想我还不能用一千八的笔去签一个上亿的合同——很遗憾。”

到这里,我和一辉已经暗中互使眼色——撤!

“把你们经理叫出来!”的哥说。

“经理千万别在!”我心里说。

“好的,请稍等。”导购小姐说。

……

“先生贵姓?”经理在休息室门口出来时就冲我伸出了双手,样子像久逃绝望的罪犯在欢迎警察抓他。

“中文姓张。”

“欢迎张先生呀!哈哈哈——您想买支笔对吗?”

“是的。”

“对价格不满意?”

“太便宜会影响本人及公司的形象。”

“了解了解,可惜我们手头上最贵的笔也就两千五。”

“那不行,请问经理先生有没有珍藏品,价钱不是问题。”

“千万别有!”我在心里说。

“很抱歉呀,暂时没有,不过我会替张先生物色的。”

“多谢,但这次很遗憾不能对您说‘合作愉快’了,告辞。”

“没关系,下次下次!张先生慢走。”

我们打发了的哥——多给了十块钱。

“那个经理很笨。”我对一辉说。

“怎么?”

“如果我是他,我就会说:‘如果张先生没有意见,我们可以在开票时写成一万八,当然也不介意您照数实付——假如您的良心过不去的话。”我说。

(十六) 回家

寒假必须回去,因为寒假里有一个中国人最重大的节日——春节。那天的团圆饭如果少一个人的话,将给家人带来缺憾和不快。

“我就不送你了——怪难受的……”一辉说后半句时已经哽咽了。

“别别别,又不是见不着了。”我抚摸着一辉的刺猬短发说,“过完年我第一时间来你处报到。”

“路上小心点——有麻烦问他哪块混的,南大街到北大街那块的报冰河名字,林荫路到钢铁学院那块报紫龙名字,太华路到夹水道报星矢……”

我打断她说:“遇上色狼报一辉名字!”

她笑了,狠狠给我来了一下,说:“滚吧!”

于是我坐了二十几个小时的火车,终于又踏上了家乡的土地。说真的,回家的幸福感觉和初闻乡音那一刻的激动足以让我完全忘了一辉,不过——那只是很短的一瞬。

“呀!你回来了——”这是妈见我后的第一句话。

“瞧瞧,头发又长得像梅超风了——”这是妈见我第二句话。从小到大,我头发一长妈就拿我和梅超风比较。

梅超风是无辜的!

“哎哟,这袜子几天没洗了?”第三句。

“书包里装的都什么呀——这么大了还看漫画!”第四句。

“饿了吧,我早给你包好包子了,锅里热着呢——才吃这么点?别老熬夜!”第五句。

“去,别收拾了,睡觉去,把床头的内裤换上——”第六句。

……

现在你该知道我是在什么家庭氛围下长大的孩子了吧。在父母眼里,你永远是孩子。

晚饭后妈给我削了一个苹果。我望着它发呆。

那也是晚饭后,一辉不知拿了谁的书躺在床上看,她忽然叫我:“喂,你过来。”我凑过去一辉就问我:“你喜欢吃什么水果?”我毫不犹豫地说:“苹果。”一辉用手指在书上掐划着,嘴里念念有词:“苹果……苹果……”

“你干什么呐?”我问她。

她不理我,忽然欢呼一声说找到了,接着她就念给我听:“喜欢吃苹果的男人都是完美主义者,容易粗心大意却不允许一个错误重复两次,口才便给,思维敏捷,唯一不足就是懒惰……”我认真地听着,她抬头问我:“说得对吗,这书?”我立刻摇头,说:“全是放屁!”

“说说看!”她饶有兴趣地坐了起来。

我说:“首先,我不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因为我从不计较苹果上有一个疤,其次我不粗心大意,为了怕自己‘不小心’忘关煤气,我睡觉都是开着窗户的,认识你而不把你很快甩掉,错误岂止是一犯再犯,口才便给思维敏捷就更谈不上——怎么吵架连你也吵不赢呢?至于懒惰——”

我摊了摊双手,说:“很容易看出来,是谁一吃完饭就闲得翻乱七八糟的书,而另一个可怜鬼却在厨房洗碗。”

“砰”书砸到我头上了……

一个苹果又让我想起了一辉!

我想她——想入骨髓。

我是不是很没出息?

每天晚上的天气预报时我都在全神贯注地听她所在城市的天气,在一起时她无论穿多单薄出门我都懒得理她,可现在一听到要降温我就恨不得立刻打电话命令她加衣服。

嘿?我是火炉子吗!

而她没有了我又该怎么办?每天往来于网吧与家的路上只能孤身一人,那么大一间屋子她一个人会不会寂寞,会不会害怕?

哦对了,害怕是不会的吧——那个女土匪?

(十七)回家2

“喂,是卖狗饭的的一辉吗?”

“是你吗?我想死你了都,亲一个——吧唧!”

“正经点,我有东西落在你那了。”

“什么东西?我找找看。”

“我的心——我的心是不是被你偷了?”

“……你还是那么幽默……别说了,人家都快哭了……呜呜呜——”

“你将成为第一个偷东西而不被失主追究的小偷……”

“……”

“……”

“我爱你!”

“我也爱你!”

怎么样,够经典吧?我常常在想:“以上的对话要是真的该多好。”

其实是这样:

“喂,一辉吗?”

“靠——这么久才打电话给我!我以为你死了——你再不和我联系我他妈非再找一个男朋友——靠!”

“别别别——别喊,耳朵!”

“你还顾得上你的耳朵!你回来试试看,你放心——我会给你留下一对耳朵的,我要把它们装在瓶子里每天看一分钟,你死后的三天内我会想你的!”

“……你还是那么冲动,不!是热情。”

“回来的时候别忘了穿防弹衣!还有,在那边不许给我戴‘绿帽子’,好了,老娘要去网吧了!嘟……”

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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