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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笙看着以琛,眼中不由染上了笑意,眨眨眼说:“挺好的呀。”
以玫被他们彻底打败了。
何照何照,以玫又把名字念了两遍,忽然发现:“咦,照,赵?是默笙姓的谐音?”
以琛:“……巧合。”
还真的是巧合,以琛并没有这个意思。以玫却不信,揉揉胳膊说:“肯定是啦,默笙,你们两个真是肉麻兮兮的。”
张续在旁边打趣说:“我也觉得不错,这样取名多省事啊,我们怎么没想到呢。”
以玫瞪了他一眼,嗔道:“你凑什么热闹。要是你给女儿取名叫张何,女儿以后会恨死你的。”
两人又坐了一会,张续公司有事,以玫记挂着家里的宝宝,便没有待太久,一起走了。以琛起身送他们出去。
默笙独自躺在床上,想忍住,可是最后还是忍不住,嘴角慢慢弯起来。侧过身,轻轻地在沉睡的宝宝额头上亲了一下,小声地告诉他:“爸爸很喜欢你啊,他说你是他的小太阳呢。嗯,就和妈妈一样。”
何照。
阳光照耀。
两年后,某个长着赵默笙式的灵动大眼睛,却偏偏爱做严肃状的宝宝,提出了关于生命奥秘的严肃问题:“妈妈,别的小朋友是生出来的,我是拍出来的吗?就像拍皮球一样?”
默笙:“……啊?”
小宝宝严肃地困惑着,“不然为什么大家都要说拍个‘何照’呢?”
以琛笑着弯腰,抱起揪着他衣角走路的儿子,不负责任地误导认真的宝宝:“你的确是拍出来的,当年要不是你妈妈偷拍爸爸,哪里会有你……”
这是一个和多年前一样阳光很好的午后,林荫大道上漂浮着草木清香,格子路面上映着一家三口长长短短的身影……
这样好的天气,适合出门,适合偷拍,适合与你,携手同行。
再序《何以》
我一直觉得自己不会再为《何以》写什么东西了。始终觉得,那时候的情绪不可复制,怕写出来会破坏曾经的感觉。或者又觉得,他们的幸福已经可以预见了,作者又何必画蛇添足。
然而这次再版,大家要番外的呼声实在太高,于是我说,我试试吧。
于是我又放任自己沉浸到《何以》中去。
这实在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却又不可言喻的美妙。
我又陷入了走着走着,就会想起何以琛和赵默笙的状况,各种他们的情景纷沓而来,甜蜜的,让人忍不住傻笑的,又或者忽尔伤感的。计划之外的情节越写越多,本来不想写到孩子的,写到了。本来只想写幸福的情节的,却会忽然写到过去,甚至把自己都搞哭了。
在咖啡馆忍不住湿了眼睛的时候很不好意思,并不是因为服务员走过好奇地看了我两眼,而是觉得,都这么久了,我还会搞得这么投入,真是很难为情。
明明说了再见,告别已久。明明我已经慢慢变老。
却这么轻易地被他们俘虏了。
我怎么会以为我再不会写出我心里的他们呢?。
他们是以琛和默笙啊,是我根植于心底的最固执的愿望所化,无论时光如何冲刷,都不会改变。无论多久的久别,都不会陌生。
嗨,以琛,默笙,我们又遇见了。
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
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的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
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
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
一时间有些恍然。
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
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
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
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
不过又要再一次告别。
但是我想,走着走着,在熙攘人群中,我们一定会再一次遇见。。
顾漫。
2010年11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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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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