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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的人生-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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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才是真正的饮者!
  这,才是深长的爱!
  三十二年了,直到今天,每当我被蚊子叮到,总会想到我那慈祥的父亲,听到啪地一声,也清清晰晰地看见他手臂上被打死的蚊子,和殷红的血迹……
  父亲的画面
  人生的旅途上,父亲只陪我度过最初的九年,但在我幼小的记忆中,却留下非常深刻的画面,清晰到即使在三十二年后的今天,父亲的音容仍仿佛在眼前。我甚至觉得父亲成为我童年的代名词,从他逝去,我就失去了天真的童年。
  最早最早,甚至可能是两三岁的记忆中,父亲是我的溜滑梯,每天下班才进门,就伸直双腿,让我一遍又一遍地爬上膝头,再顺着他的腿溜到地下。母亲常怨父亲宠坏了我,没有一条西装裤不被磨得起毛。
  父亲的怀抱也是可爱的游乐场,尤其是寒冷的冬天,他常把我藏在皮袄宽大的两襟之间,我记得很清楚,那里面有着银白的长毛,很软,也很暖,尤其是他抱着我来回走去的时候,使我有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我一生中真正有“独子”的感觉,就是在那个时候。
  父亲宠我,甚至有些溺爱。他总专诚到衡阳路为我买纯丝的汗衫,说这样才不致伤到我幼嫩的肌肤。在我四、五岁的时候,突然不再生产这种丝质的内衣。当父亲看着我初次穿上棉质的汗衫时,流露出一片心疼的目光,直问我扎不扎?当时我明明觉得非常舒服,却因为他的眼神,故意装作有些不对劲的样子。
  母亲一直到今天,还常说我小时候会装,她只要轻轻找我一下,我就抽搐个不停,且装作上不来气的样子,害得父亲跟她大吵。
  确实,小时候父亲跟我是一国,这当中甚至连母亲都没有置身之处。我们父子常出去逛街,带回一包又一包的玩具,且在离家半条街外下三轮车,免得母亲说浪费。
  傍晚时,父亲更常把我抱上脚踏车前面架着的小藤椅,载我穿过昏黄的暮色和竹林,到萤桥附近的河边钓鱼,我们把电石句挂在开满姜花的水滨,隔些时在附近用网子一捞,就能捕得不少小暇,再用这些小暇当饵。
  我最爱看那月光下,鱼儿挣扎出水的画面,闪闪如同白银打成的鱼儿,扭转着、拍打着,激起一片水花,仿佛银粟般飞射。
  我也爱夜晚的鱼铃。在淡淡姜花的香气中,随着沁凉的晚风,轻轻叩响。那是风吹过长长的钓丝。加上粼粼水波震动,所发出的吟唱;似乎很近,又像是从遥远的水面传来。尤其当我躲在父亲怀里将睡未睡之际,那幽幽的鱼铃,是催眠的歌……
  当然父亲也是我枕边故事的述说者,只是我从来不曾听过完整的故事。一方面因为我总是很快地人梦,一方面由于他的故事都是从随手看过的武侠小说里摘出的片段。也正因此,在我的童年记忆中,“踏雪无痕”和“浪里白条”,比白雪公主的印象更深刻。
  真正的白雪公主,是从父亲买的“儿童乐园”里读到的,那时候还不易买这种香港出版的图画书,但父亲总会千方百计地弄到。尤其是当我获得小学一年级演讲比赛冠军时,他高兴地从国外买回一大箱立体书,每页翻开都有许多小人和小动物站起来。虽然这些书随着我十三岁的一场火灾烧了,我却始终记得其中的画面。甚至那涂色的方法,也影响了我学生时期的绘画作品。
  父亲不擅画,便是很会写字,他常说些“指实掌虚”、“眼观鼻,鼻观心”这类的话,还买了成叠的描红簿子,把着我的小手,一笔一笔地描。直到他逝世之后,有好长一段时间,每当我练毛笔字,都觉得有个父亲的人影,站在我的身后……。
  父亲爱票戏,常拿着胡琴,坐在廊下自拉自唱,他最先教我一段苏三起解,后来被母亲说“什么男不男、女不女的,怎么教孩子尖声尖气学苏三?”于是改教了大花脸,那词我还记得清楚:“老虽老,我的须发老,上阵全凭马和刀……。”
  父亲有我已经是四十多岁,但是一直到他五十一岁过世,头上连一根白发都没有。他的照片至今仍挂在母亲的床头。八十二岁的老母,常仰着脸,盯着他的照片说:“怎么愈看愈不对劲儿!那么年轻,不像丈夫,倒像儿子了!”然后她便总是转过身来对我说:“要不是你爸爸早死,只怕你也成不了气候,不知被宠成了什么样子!”
  是的,在我记忆中,不曾听过父亲的半句叱责,也从未见过他不悦的表情。尤其记得有一次蚊子叮他,父亲明明发现了,却一直等到蚊于吸足了血,才打。
  母亲说:“看到了还不打?哪儿有这样的人?”
  “等它吸饱了,飞不动了,才打得到。”父亲笑着说:“要倒了,它才不会再去叮我儿子!”
  三十二年了,直到今天,每当我被蚊子叮到,总会想到我那慈祥的父亲,听到啪地一声,也清清晰晰地看见他手臂有被打死的蚊子,和殷红的血迹……。
  我回家用肥皂不断地洗身体,甚至用刷子刷,希望把自己洗白些,但洗下来的不是黑色,是红色,是血!
  别让自己更孤独
  傍晚,我站在台北办公大楼的门前,看见一辆公共汽车驶过,有个黑人从后排的车窗向外张望,我突然兴起一种感伤,想起多年前在纽约公车上见到的一幕:一个黑人妈妈带着不过四、五岁的小女儿上车;不用票的孩子自己跑到前排坐下,黑人妈妈叮铃当嘟地丢下硬币。但是,才往车里走,就被司机喊住:“喂!不要走,你少给了一毛钱!”


  黑人妈妈走回收费机,低头数了半天,喃喃地说:“没有错啊!”
  “是吗?”司机重新瞄了一眼,挥挥手:“喔,没有少,你可以走了!”
  令人惊心的事出现了,当黑人妈妈涨红着脸,走向自己的小女儿时,突然狠狠出手,抽了小女孩一记耳光。
  小女孩怔住了,捂住火辣辣的脸颊望着母亲,露出惶恐无知的眼神,终于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滚!滚到最后一排,忘了你是黑人吗?”妈妈厉声地喊:“黑人只配坐后面!”
  全车都安静了,每个人,尤其是白人,都觉得那一记耳光,是火辣辣地打在自己的脸上。
  当天晚上,我把这个故事说给妻听,她却告诉我另一段感人的事:一个黑人学生在入学申请书的自传上写着:“童年记忆中最清楚的,是我第一次去找白人孩子玩耍;我站在他们中间,对着他们笑,他们却好象没看见似的,从我身边跑开。我受委屈地哭了,别的黑小孩,非但不安慰,反而过来嘲笑我:”不看看自己是什么颜色。“我回家用肥皂不断地洗身体,甚至用刷子刷,希望把自己洗白些,但洗下来的不是黑色,是红色,是血!”
  多么怵目惊心的文字啊!使我几乎觉得那鲜红的血,就在眼前流动、也使我想起“汤姆历险记”那部电影里的一个画面黑人小孩受伤了,白人孩子惊讶地说:“天哪!你的血居然也是红的!?
  这不是新鲜笑话,因为我们时时在闹这种笑话,我们很自然地把人分成不同等级,昧着良心认为自己高人一等,故意忽略大家同样是“人”的本质!
  最近有个朋友在淡水找到一栋他心目中最理想的房子,前面对着大片的绿地,后面有山坡,远远更能看到观音山和淡海。但是,就在他要签约的前一天,突然改变心意,原因是他知道离那栋房子不远的地方,将要建国民住宅。他忿忿地说:你能容忍自己的孩子去跟未来那些平价国宅的孩子们玩耍吗?买两千万元的房子,就要有两千万身份的邻居!“
  这也使我想起多年前跟朋友到阿里山旅行,坐火车到嘉义市,再叫计程车上山。车里有四个座位,使我们不得不与一对陌生夫妻共乘。
  途中他们认出了我,也就聊起来;从他们在鞋子工厂的辛苦工作,谈到我在纽约的种种。
  下车后,我的朋友很不高兴地说:“为什么跟这些小工说那么多?有伤身分!”
  实在讲,他说这句话正有伤他自己的身分!因为不懂得尊重别人的人,正显示了他本身的元知,甚至自卑造成的自大。
  我曾见过一位画家在美国画廊示范挥毫,当技惊全场,获得热烈掌声之后,有人举手:“请问中国画与日本画的关系。”
  “日本画全学自中国,但是有骨没肉,丝毫不储蓄,不值得一看!”
  话没完,观众已纷纷离席。
  他竟不知道——“彰显自己,不必否定他人!
  你可以不赞同,但不能全盘否定!“
  否定别人的人,常不能有很好的人际关系,因为他自己心里有个樊篱,阻挡了别人,也阻碍了自己。
  有位美国小学老师对我说:“当你发现低年级的孩子居然就有种族歧视的时候,找他的父母常没用,因为孩子懂什么?他的歧视多半是从父母那里学来的!只是,我操心这种孩子未来在社会上会变得孤独!”
  我回家告诉自己的孩子:“如果你发现这个社会不公平,与其抱怨,不如自己努力,去创造一个公平的社会。所以当你发现白人歧视黄种人,一方面要努力,以自己的能力证实黄种人绝不比白种人差,更要学会尊重其他人种!如果你自己也歧视黑种人、棕种人,又凭什么要白种人不歧视你呢?!”
  正因此,我对同去阿里山,和那位买淡水别墅的朋友说:“我们多么有幸,生活在这个没有什么明显种族区别的国家,又何必要在自己的心里划分等级?!小小的台湾岛,立在海洋之中,已经够孤独了,不要让自己更孤独吧!”
  绝对的爱,一生能得几回?
  能爱时,就以全部的生命去爱!
  能被爱,就享受那完全燃烧的一刻。
  绝对的爱
  念大学的时候,有一位教授曾经神秘又带着几分得意地说:“你们要知道,今天看到的漂亮师母,是我的第二任太太。至于第一个嘛!是家里在乡下为我娶的,不识字的婆娘,没什么情感;所以一出来念书,就甩了!”
  “那位师母现在怎样了呢?”我不知趣地问。
  教授一怔,偏过脸去:“在老家带孩子吧!”


  这一幕,至今仍清晰地常在我眼前浮现。倒不是为了教授十分不悦的反应,而是他所说的那段话。
  我常想,是不是父母之命的婚姻,就都没有情感?即或生了几个孩子,生活许多年之后,仍像初入洞房时般地陌生?
  我也常想,那婚妁之言成婚的夫妻,在一方亡故时,生者伤恸欲绝,难道都是面对旧礼教社会所作的表演,骨子里根本不爱的!
  它让我想起另一位教授讲的故事:“有一天我到老学生家做客,那男学生一个劲儿地抱怨夫妻感情不佳,说尽了老婆的不是。这时,从里屋跑出一个大男孩。我问:”这是什么人?“
  “我的儿子!”学生答。接着继续讲自己从头就不高兴父母安排的婚事。这时里面又跳出一个小女孩。
  “这是我的女儿!”学生介绍:“长得很像那讨厌的女人。”说着居然又爬出一个娃娃,看来不过八、九个月。
  “这是……”
  “这是我刚添的小男孩!”学生再介绍,又回头未完的抱怨:“我跟那妇人,已经几年不说话了!您知道吗?她才初级识字班毕业呀!”
  于是,这又使我沉思:是不是知识差的人,没有资格谈感情?一个文盲的爱情,绝对无法与学者的爱情相比?村妇的爱,更在层次上远不及仕女的情?
  爱,到底有没有等级之分?是不是如同架子上的商品,因品质、产地、形式的不同,而有高级、低级的差异?
  如果是,那么甩掉一个无知的村妇,让她去哭得死去活来,守一辈子的活寡,为公婆服一生的劳役,再默默地凋萎、缩小、消逝,就是对的!
  大家不都歌颂郎才女貌、珠联壁合、学问财富门第相当的婚姻吗?当小说中描述一个黝面的村妇自愿成全杰出的丈夫,跟世家千金、貌美如花的小姐,到大城市里结为一对玉人的时候,读者不都暗自为他们高兴吗?
  看!当乐声悠扬,那一对新人滑入舞池,翩翩旋转,如两朵灿烂的莲花,而四座高贵的宾客举杯,为他们祝福,该是多一么完美而令人兴奋的结局?
  这更让我想起二十多年前看过的残酷大世纪影片中拍摄的真实片段,高级、进化的白种人,在非洲草丛,如同猎捕小动物般地,抓住矮小的黑人,一刀切下他的……“再塞入那小黑人的嘴里……。
  那小黑人是一种半人类,或者根本不是人类嘛!他们没有文字,甚至没有完整的语言,只是一种动物!所以猎杀他们,是不必有罪恶感的!
  他也使我想起在“教会”这部影片中,当文明人听见那“小动物”(野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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