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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不是呼风唤雨的皇帝了!
再也不是了!
只是一个在异世界苦苦挣扎的小人物!
可是,尽管如此,他却也没有丝毫要放弃自己“妻子”的想法,一个男人,如果觉得自己贫困,就把妻子推出去,那是孬种的作为,他心里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振奋:
我就不相信我在这个古怪的世界就不能出人头地。
他细细思索这些日子自己从事的各种职业,想起自己阅读的各种经济报刊咋子,想找出一条合适的路来。
他想得出神,忽听得房间里剧烈的咳嗽之声。
他赶紧进去,轻轻敲门:“冯丰,冯丰,你怎么啦?”
好一会儿,才听得喘息的弱弱的回答:“没什么。”
他很想进去看看,可是,冯丰明显没有开门的意思,他站了一会儿,回头,看见客厅里那束大大的“蓝色妖姬”被孤零零地扔在桌上。可是,那束雏菊却不见了,想必是她拿进了
房间。
他又气又恼,心想,这到底是谁送的?她那么希罕干啥?忽然想起叶嘉,可是,这些日子以来,他从不知道叶嘉还在和冯丰联系,莫非是他?
他心里一紧,若是其他相亲的男人,那还不用紧张,要是叶嘉,这事就可大可小了,戴绿帽子的嫌疑,那几乎就要成定局了。他很想冲进去问问,可是,这个时刻,冯丰是不会开
门的,只好怏怏地回自己的房间睡觉了。
此刻,他心里忽然有种异样的冲动,如果再见到叶嘉,自己会作些什么?
当然,他一点也没想到,不过几天之后,自己就再次见到了叶嘉!而且是以做梦都想不到的方式!
小叔子和嫂子今生会面
第二天,李欢依旧像往常一样早早起床,出去锻炼了一会儿,才买了粥点回来敲冯丰的门:“冯丰,好点没有?”
她开门出来,还是穿着虎头拖鞋,脸色很差。昨日虽然输液大体好了,可是毕竟还没痊愈,还在咳嗽。
李欢接过杯子去给她倒一杯热水,冯丰抬起头,正对上他的目光,忽然发现他的目光丝毫未变,那决不是在冷宫里时,君王看蓬头垢面的冯妙莲时那样“色衰爱驰”的目光,不但
没有嫌恶,竟带了几分关切。
她吓了一跳,接过杯子,喝了一口,李欢扶着她的肩头:“冯丰,天气凉,你快进去躺着。有热粥,我给你端进来……”
“我还要赶方案呢。交稿的期限快到了……”
“我帮你做完,我今天没事。”
“不用……”
“以前不都是我做的嘛,你快去躺着,先喝粥,中午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冯丰闷头闷脑地躺在床上,李欢在她的房间里用电脑帮她做几个方案。那束该死的雏菊就放在电脑桌上,还用家里唯一一个花瓶装了。他看得十分碍眼,趁她上洗手间的时候,很
想立刻悄悄拿去扔了,可终还是不敢,只悄悄掐掉几朵小花狠命揉碎,以泄心中之郁闷。
冯丰躺了一会儿,电话响起,接听,听着听着,冯丰的脸色就变了。
李欢一直看着她,见她的脸色由惊愕到释然,放下电话,然后是一阵狂喜,居然光脚跳了下来:“哈哈,李欢,发财了……”
他莫明其妙地看着她:“咋呢?”
“还记得我们做的那个房地产的策划吧,得了第一名,被采用了,有10万奖金哦……”
哦,李欢记起这事,也喜上眉梢。
心里是超有成就感的,冯丰笑得几乎咳嗽都完全好了,“李欢,他们很快会和你联系的,他们问那些细节,都你去接洽吧,反正也是你主力做的,我对这个其实并不怎么懂……”
“好啊,呵呵。”
“李欢,我告诉他们奖金都打在你用的那张卡上啊。”
“钱都你统一安排。我做事,你管钱,我们一直是这样的,我喜欢这样……”
“以后,你都要管自己的钱了。”
“不,男人养老婆,那是天经地义。何况,那是我们一起挣的呢……”冯丰几乎要翻白眼了,这个男人还是固执成这样。也不再跟他争辩,反正自己是不是他的妻子,并不是他一
个人说了就算的。
他站起来,欢喜得情不自禁地一把抱住她放在床上:“冯丰……”
“你干嘛?”她大叫。
“我能干嘛?我怕你冻着呢……”
他翻番白眼,这个女人,真是防贼一样防着自己的男人。郁闷啊。
他看她飞快地掀起被子盖着,刹那间,睡衣下面微微露出一截白生生的小腿,喉头一干,浑身难受又甜蜜,赶紧收回目光端坐在电脑前,生怕自己一时把持不住就要跳上床去。
他苦苦隐忍,又觉得很开心,这个女人不仅是自己的妻子,更是自己在这个莫明其妙的世界唯一的亲人,她更知道自己的所有过往,了解自己,有她在身边,心里就要安定得多。
如今,两人合作了一件成功的事情,虽然是小小的事情,可是那种成就感和同甘共苦的感觉,真是前所未有的,百味杂陈,却令人极之振奋。他喜笑颜开,心里的郁闷几乎一扫而
光,几曾想过,自己居然会和一个女人一起做成功一件事情?虽然不是什么大事,可却是毕生值得铭记的一个起点啊。
他越想越是兴奋,突然又坐到床边,一把抱住她:“冯丰,我们今天出去庆祝一下吧……”
“滚……”居然敢趁机得寸进尺占便宜!冯丰一把推开他,正好推在他的腰上,正是拍戏时被一个“高僧”一棍扫中的,经她这一推,火辣辣地痛得惨叫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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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鬼叫啥?”她只知道他面上的伤,并不知道腰上还有伤,见他捂着腰笑嘻嘻地不说话,立刻道,“受伤啦?我看看。”
他看她满脸关切,这个凶女人每次见自己受伤,常常就忘记了凶自己,他心里开心,赶紧道“不要紧。”
“李欢,你别去做那个什么武打替身了吧?”
“当然要去了,我打听过,他们在C城的拍摄不会太久了,我先挣了这个钱再说。不能什么都半途而废。若还有方案,我可以晚上回来做的,并不耽误。冯丰,我现在精神十足,每
天再做几份工都可以。”
大嫂的粉丝
冯丰心想,明明就是想接近柯然罢了。也懒得理睬他,他爱受伤也是他家的事情,随手拿本书翻着,不跟他说话了。
一整天,李欢都在做事,中午做了点简单的饭菜,快傍晚时,见冯丰好得差不多了,就到超市买了鱼、虾等东西,大张旗鼓地做了好几个菜,准备改善一下伙食。
冯丰早已起床,进进出出地看他忙碌,打打下手。
两人正要吃饭,叶晓波打来电话,要请李欢出去喝酒。李欢当即拒绝了,说自己妻子生病,不能走开,末了,开玩笑地说,你要来的话,我请你吃饭。
叶晓波竟也真的答应下来。挂了电话,他自己都觉得十分奇怪,他从小到大,都被别人包围着,都是别人迁就自己。可是,这李欢一开口,他竟然立刻就答应了。自从第一面起,
他就对李欢十分亲近,这一夜空虚得很,听李欢邀请,马上就驱车赶来。
冯丰问:“谁要来家里?”
李欢笑嘻嘻地:“你见着了就知道了,我出去接他一下。”
什么人这么鬼鬼祟祟地?李欢这是到现代后,第一次带“朋友”回家,会是什么人?
已是晚上,叶晓波依旧戴着大大的墨镜,从车里捧出大束鲜花。李欢见识过他在剧组被那些探班的粉丝追堵的盛况,便取笑他:“晚上,没人看得到的,放心吧。”C城的狗仔队也
不积极,更不需要担心。
叶晓波笑着取下墨镜,“你妻子病好点没有?”
“你嫂子好多了。”
叶晓波听得“嫂子”二字,觉得熟悉之至,又有点奇怪,说话间,两人已经到家,冯丰开门,看着二人进来,不由得呆了一下。
明亮的灯光下,只见那个叫做叶晓波的男子,穿一身休闲装,一条水钻装饰领带,皮肤白皙,眉清目秀,看起来飞扬跋扈地青春时尚。
她惊疑地当然不是他的帅气,而是他那般熟悉的面孔。她下意识地看看李欢,又看看叶晓波,这两人相貌如此相似,可是,因为神情、态度迥异,看起来就有巨大的差别。她悄悄
掩住嘴巴,不经意地后退一步,才没有惊叫出声。
叶晓波拿着花,也细细看她,忽然笑了起来:“这个妹妹,我见过的。”
那是贾宝玉见林黛玉时的说辞。这三王爷还带点文艺腔呢,果不愧为演员。
冯丰已经恢复了镇定,接过花,嘟囔一声:“当然见过的,你是我的粉丝嘛。”
叶晓波听错了她的说辞,笑起来,很有兴趣:“哦,你是我的粉丝?我的戏你都看过?”
冯丰暗地里翻番白眼,想起三王爷那支千年人参害得自己差点丧命,三王爷才是冯妙莲的粉丝好不好。而且是小叔子打嫂子主意没打着。
她当然不能这么说,却看李欢目光转动,似乎在说:我那天可没有撒谎,确实是去见“三弟”的。
她白他一眼,进厨房端了饭菜出来。
三人边吃边谈,都是李欢和叶晓波在谈话,两人显得那么投契,冯丰只静静听着,心想,果真是前世的兄弟啊,否则,叶晓波这样的偶像明星,怎么会夜晚跑到自己家里来?
她听到叶晓波要帮李欢办身份证的事情,欣喜道:“有办法?”
“没问题。估计半月之内就可以了。”
有钱有权的人做什么都不会有太大问题,何况是办一份证件。于普通人而言是天大的难题,也许于他们不过是举手之劳。
冯丰暗叹小民百姓的艰难,更为李欢开心,有了这个小小的证件,李欢就是货真价实的“现代人”了。今后,他会有什么样的成就和命运,就要完全靠他自己去努力了。
两人谈论一会儿,叶晓波又转向冯丰:“妹妹,你真面熟,是我影迷会的吧?”
李欢大笑起来:“不能叫妹妹,她是你大嫂。”
他这是一语双关。
“我知道是大嫂,可是,这大嫂好生面熟。”
冯丰暗恨李欢这声“大嫂”,但总不能在一个陌生人面前辩驳,只恨恨瞪着叶晓波:“你才是我的粉丝呢。”
这次,叶晓波终于听明白了,愣了一下,也像李欢那样大笑起来:“大嫂好幽默……”
老妞儿
吃了晚饭,李欢又送叶晓波出去。叶晓波长嘘一口气,人生真是一场奇妙的际遇,见到李欢面熟也就罢了,可是,他的妻子竟然也那般面熟,仿佛是前世认得的,更奇怪的,他有
种奇怪的感觉:这就是自己的哥哥嫂子。
可是,他分明是有自己的哥哥嫂子的,而且还不止一个。
李欢回来时,冯丰已经收拾好一切了。
见他心情开心,显然是因为叶晓波的缘故,冯丰见到叶晓波也觉得开心,毕竟是“熟人”,何况当初三王爷对自己还算不错。可是,想起李欢又是生气,大声道:“喂,李欢……
”
“干啥呢?”
“以后,不许对别人说我是你的妻子之类的了,我跟你毫无关系,你这是败坏我名声。你要再这么说,我要你的命……”
李欢悠然点头:“好,我不会再对别人说你是我的妻子了……”
“这还差不多。”
“我只说你是我的‘老妞儿’……”
一口气上不来,冯丰差点吐血而亡,“老妞儿”是C城的土语,男人都管自己的老婆叫“老妞儿”!
蓝玫瑰和雏菊
这天,冯丰出去了一趟,傍晚才回来,一进家门,李欢已经先回来了。李欢兴致勃勃地:“今晚我给你做笋子炒鲜虾……”
自从李欢拍戏后,冯丰都是吃外卖,好些天没吃过家里煮的饭了。冯丰见他殷勤备至的样子,心想,这个自大狂最近转性得厉害,还真是不习惯。
她走进房间想先上会儿网,习惯性地扫了一眼电脑桌,却发现桌上空空如也,那束雏菊已经不见了。她又惊又怒,赶紧出来,看一眼客厅,那束已经焉不溜秋的“蓝色妖姬”可还
好好地放在那里。
她冲进厨房,嚷嚷道:“喂,李欢,你把我的花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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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欢头也不抬,弄着那个虾子,这是他从网上看来的做法,眉头也不皱一下,面不改色的:“我打扫卫生,看那花枯萎了,就扔了……”
打扫卫生?这家伙几曾变得这么勤快会主动打扫卫生了?这屋子看起来,哪里像打扫过的样子?莫非他打扫的唯一的卫生就是把花拿去扔了?明明那雏菊比“蓝色妖姬”还要新鲜
得多,他不扔那嚣张的花,扔雏菊干啥?
李欢依旧面不改色:“不是还有蓝玫瑰嘛?不比雏菊好看多了?那样难看的花儿,放着干啥?”
蓝玫瑰!
哼,不知道那样艳丽的花儿就如美女啊。越美丽越是掉价得快。对相貌普通的女人来说,三十岁和五十岁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可是,对于绝世美女来说,三十岁和五十岁就有本质
的差别了。美人英雄,不许人间见白头,可是,普通女人,谁管你是不是变成老太婆哦。
既然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