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请求救赎交易。这是在远古就缔结的人魔条约,您得遵守。”在罗凌打开天下的入口,试图将狩魔人和冒险者丢进恶魔殿堂的时候,那一直保持着镇定和沉默的圣骑老鸟终于忍不住发声。
“哦?呵呵。”罗凌凝视着圣骑,“你是从何处得知这条约的?”
“如果是算作交易的筹码之一,我就回答你。”圣骑说。
“不必,留着你的秘密继续当俘虏吧。我对你们所能提供的赎身筹码没兴趣。”
“作为恶魔,你有必要遵守,魔祖定下的法则。”圣骑已经有些急。他以前只是听说即使是恶魔,也要遵循一些古老的法则,否则便是跟整个恶魔世界的体制对抗。他记下了自赎的这条,谁知竟然不灵光。他知道自己已经得罪了眼前这个恶魔,他别无选择,只能寄希望于魔祖的震慑力。
“你说的没错,玩游戏就要遵守规则。否则会被裁判请出局。可你知道吗?你并不具备提自我救赎协议的条件,这个世界已经被征服,本就是主人养的猪,又有什么资格向主人提条件呢?”
罗凌如此好心的解释,当然不是为了教书育人。事实上,他早就看这圣骑不顺眼。罗凌知道,这圣骑就是这几个狩魔人的主心骨,圣骑一去,剩下的几个菜鸟将任他搓圆捏扁。
手挥头落,罗凌以一种非常平淡的方式杀了圣骑,他就是要给一帮菜鸟造成‘杀人如吃菜’的印象,让他们对他产生不可自抑的畏惧。可怜这名圣骑士能力被萨贝瑞封印,虽有武器在手,却毫无还手之力,一时自以为是,结果成了罗凌用之儆猴的鸡,死的龌龊之至。
将惊恐万状的狩魔人和几个冒险者扔进恶魔殿堂,夜色已经开始消褪。偌大的战场入目只剩狼藉,罗凌仍是尽最大的可能收集了一次材料。最后得到的是一批用途不明的骨管,那些注射了十毫克兴奋毒的能暴魔,留下了色泽温润如玉的艳红色骨管,而注射了五毫克的能暴魔留下的,略差一些,虽然同样莹光润滑,可颜色不均,骨管上遍布艳红的斑点,简单的一辨就知道,要比前者差着一个档次。
这些骨管都是能暴魔在兴奋毒的刺激下,狠命吸收天地间的魔能,受魔能淬炼而得。至不济也是上佳的魔能导体。能暴魔在被注射毒素后,全身就剩这么一点可用之物。至于那些注射了十五毫克的,兴许它们的骨管会更有价值,可那些家伙在自爆时将自己粉碎的身份彻底,什么骨管也都成了骨渣了,根本没的捞。
罗凌是通过幽影位面回到光彩街的小家的。他象一个高明的贼,悄无声息的来去,基地的那些设施已无法再挡住他的步伐。
罗凌觉得这样不错,这本领让他感觉自己又趋于回到阴影之中,而不是象前段时间那样暴露在聚光灯下。
多年的逃亡,已经让他习惯在黑暗中行走,习惯站在黑暗中,以冰冷的目光去审视这个世界,或者欣赏那温馨、丑恶、激昂、悠缓的人间百态。他象一头跃出水面扑捉飞虫的鱼,完成了一个渴望家的心愿,然后重新回到了水中。虽然,这一跃之下,已经惹了无数流风扰动,更触动了他凌空时愈展翅飞翔的感觉,可他自己清楚,他还需要蓄力,需要改变,需要做更多的准备。
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跃门化龙,对他还只是一个非常遥远的梦想。可正是因为有了梦想,世间的事才变得精彩纷呈、灿烂多姿。今日,放飞梦想,明天,才能收获希望。
第一章 乱相始动 上
仪态,做事……为了力求完美,秦晴确实付出了很多。这样一种长期的、丝毫不得松懈的、更适合机器去完成的生活方式,让秦晴的心情始终处于极端疲倦和极端兴奋之中。因太多束缚而疲倦,又因成功的荣耀而兴奋。
没错,她就是模板,就是标准,就是榜样,在雷火北域分队,在光彩街基地,甚至在整个轩辕后裔,她都拥有大量拥护者、追求者、崇拜者、模仿者……在人们眼中,她比几年前那些红的发紫的偶像明星更耀目,她就像雅典娜女神一般,让人感觉高不可攀,却又永远显得那样亲切温婉。
每一个曾一睹秦晴芳容的男人,都难免会生出这样一个梦想,梦想眼前这个女人是属于自己的。与此同时,他们会发现,这个女人是为强者准备的,想要配的上她,未必是成就大业者,但一番勤恳奋发、努力向上的人生态度却是必须有的。
这就是秦晴用她的欣喜、微笑、冷淡、幽怨等等态度向男士们传达的信息。这种于无声无息之中见功效的影响力,使得秦晴身边的人和她所带的团队,总是最有蓬勃活力和奋斗精神的。而这种良好的气体氛围又为秦晴聚集了大量的人气。因此,这种‘良性循环’在形成气候一段时间后,秦晴开始感到愉悦,她甚至有时候会想,当这种影响进一步扩大,自己会不会就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无冕之王呢?
可是,在一个人面前,一个男人面前,她的名叫‘完美’的‘魔力’消失了。秦晴品味到了人生中的另外一种滋味,在甘与苦之间,多了一种酸。以情感的方式去描述,就是在痛苦和欣慰之余,感到了愤怒,因嫉妒、羡慕,或其他诸如此类的情绪而转变成的愤怒。
“他是我的,他本来就是我的,他对你们的感情只是因时成事,而对我,是欣赏,是喜爱,是呵护,是尊敬。他是我的骑士,他的全部忠诚应该只属于我,就如同地球只为太阳而在宙宇中起舞……”
秦晴就是这么想的,如果说当初在机场安检通道中,罗凌说的那番话让她感到温暖,那么现前段时间,每当忆起这段往事,更多的感觉就是骄傲。为自己又网罗住一个英雄的心而骄傲。
英雄的柔情,永远是最能滋润女人心田的纯酿。‘因你的改变,因你的温柔而彰显我的荣耀。’如果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英雄更令人称道,那无疑是将百炼钢化作绕指柔的红颜知己。
那么,英雄沙场归来,听一曲红颜操琴而歌,喝一杯柔情似水,笑一场清风明月,这样的风流雅致,不正是千古佳话吗?
说的直白点,粗俗点,有秦晴这样气质、才艺、美貌、品性俱佳的女子眉来眼去的当情人,象邢娟之流,还不就是只能家里操持的黄脸婆,而从小青小紫那样的青涩丫头那里,又哪品到什么美人如玉,温柔似水?
可最近一段时日来,秦晴竟发现罗凌有免疫她的魅力的迹象,就为了那三个姿色、头脑、气质都只介于中等、高等之间的女人。
最让秦晴感到可恨的还不是罗凌的对她的不假辞色,而是在被她吸引后又很快的放弃了。这就好像一条鱼在吃了一次虫之后,大声感叹虫肉好吃,可一转头,竟亲贫乐道的跑回去继续啃水草去了,并且有欲啃欲香、不愿再吃肉的架势。
“是我若即若离的尺寸没有把握好?”带着这个疑问,秦晴在一段时间内一改太公钓鱼的大自在,改走邻家女孩的亲民路线,想凭自己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勾起罗凌对旧日的回忆和对美丽事物的爱。
然而事与愿违,秦晴这边越是‘骚首弄姿’,罗凌那边就越是‘淡泊出尘’。秦晴听别人不止一次称赞她是观音娘娘下凡,可现在她到觉得罗凌才是得道成仙,随时会羽化飞去。
“怎能让这样一个人才从手边溜走?”秦晴的梦想让她不允许错过罗凌这样的强大助力。然而,她又不愿意用爱情或者婚姻来拴牢这个男人。简单的理解,就好像原来的世界很多明星都会一再在媒体面前宣布自己未婚独身一样。
老实说,秦晴不太喜欢罗凌这种男人。闷骚,不随和,小市民意识严重,胸无大志,小富即安,样貌平平,性格孤僻……总的来说,秦晴认为一个人的气质格局注定了他的成就。罗凌的格局很小家气,这种人就算达到辉煌的定点,也不过是成一人之功,而非天下之功。再直白点理解,罗凌现在之所以让人另眼相待,秦晴认为,完全是因为他有着那份卓越的实力所致。与其理解成奋斗而得到的回报,到不如看做是运气使然。当然,秦晴承认,一点点勤奋、一点点头脑,这都是把握机运所必须的,而罗凌本身的能力,其实也就是这么点水准。
“女王的丈夫绝不应该是个肌肉坟起的保镖打手。”这样的认知让秦晴理智的摈弃了图一时之利,而放弃长远效益的冲动。罗凌的品性并不是她的上上之选,而又无法带给她足够让她心动的利益。
爱情,事业,两者都缺乏足够的亮点,那么,傍上他图的是什么呢?可如果让他飞走,眼下用什么呢?秦晴觉得很为难,让一个无意留恋任何阵营的人才效力,果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可秦晴相信,也不是绝无可能的事,最起码秦晴觉得自己已经把握住了罗凌的弱点。
一个漂泊的游子,渴望温暖,想家的愿望,这就是罗凌的弱点。只要世俗上的一些东西对罗凌还有吸引力,秦晴觉得就有办法拉拢这个人。于是,在眼看着罗凌要伤愈走人的形势下,秦晴制定了一个周详而隐秘的计划。这个计划的其中一个环节,就是邀请邢娟及小青、小紫到北域驻地做客叙旧。
好朋友,好姐妹,三天来,罗凌的三位夫人,在秦晴和韩晓璐的陪同下,玩的非常尽兴。别说是住院养伤期间,就是以前在安顺街,也没有这般惬意过。在秦晴的细心安排下,邢娟三人甚至有种回到人类是世界主宰时代的错觉。
疯玩儿之后,适时收手,这样才更容易让人怀念个中滋味。本着这个理念,秦晴很准时的将三女送回了家。当时罗凌正在吃自制的早餐,清粥、煎蛋、泡菜,很普通。
照例,很随意的寒暄之后,秦晴便以工作为由起身告辞了。罗凌仍向往常一样,让邢娟将秦晴送到门口,挥手告别。
罗凌继续喝粥,邢娟三人去换了家中穿的、比较舒适的衣服,然而下楼乖巧的围坐他身边,安静的看着他吃东西,并不说话。
“早晨有没有吃东西?”
“吃过了,秦晴请客,豆腐花和油条,味道很好。”小青说。
罗凌点头,不再说话。他吃东西向来细致、少言,邢娟她们都清楚。
用过早餐,小紫张罗着把盘盏收拾下去,小青端来了热茶,而邢娟则将壁炉中的火拨的更旺些,一时间,小屋子里的暖意又浓了几分。
“新家的位置已经选好了。只是要想入住,还需要花些时间收拾。材料、设备,生活物资,我们需要准备的东西可不少。”
罗凌的叙述很笼统,既没有交代新家在哪里,也没有透露意外俘获冒险者这档事。到不是他觉得三女不可靠,而是一再遇到魔裔,让罗凌对‘不是我不明白,而是这世界变化太快’有了一个更直观的认识,他不会什么防护魔法,手边也没有彻底隔绝声音的设备,更不想在自己家里还搞的紧张兮兮的,所以,一些重要的内容,如果一定需要交代,也等留到去了新窝再说。谁知这附近有没有高手或高科技仪器监视?
“我们尽快离开这里吧。我的一个好朋友说,近段时间,已经有不止一拨人通过各种关系,在北域打听我们的住址了。我想,有些人,已经找的到这里。”
罗凌后靠,将身子陷在沙发里,仰头眼神有些空洞的盯着天花板。“远离,躲避,这似乎已经成了我的生命主旋律。我们避世,我们去过野人一样的生活,似乎这是一个错误。我们在违背作为一个人的基本意愿。都说人是社会动物,”罗凌低首,目光落在邢娟身上。“这一走,便不是三年两年,这一走,你们也许再没了自由徜徉在人群中的可能。你们的世界中只剩下我,还有用心叵测的敌人。”
罗凌颇显五味陈杂的笑了笑,“这样的日子,与其说是我给你们的幸福,到不如说我为了自己的幸福,而以呵护的名义剥夺了你们的自由。”
对于罗凌性格中的一些细腻,邢娟是有一定的了解的。也许,纯粹永远只能是一种追求,而不可能是人性的真貌;也许,这正是人与大千世界中的其他生命所最不同的地方。自私一点讲,邢娟倒是更愿意看到这样的罗凌,她需要的,也是这样有时会小小软弱或感慨一下的罗凌。付出有时代表幸福,被需要更能证明存在的价值。相比爱情,邢娟更相信她与罗凌之间,更重要的是在于融入对方生命的每一个点滴中,象呼吸一般简单自然却又不可或缺。
“还有小青,小紫。当你为了理想,为了生计而奔波,我们的等待不会显得太孤独。”邢娟走过去坐到单人沙发的扶手上,拉起罗凌的手。
罗凌有些如释重负般的呼出一口气。“是啊,作伴,这何尝不是自己一直以来被羁绊的一种内心情节?以魔裔的角度看,自己人的‘痕迹’未免重了一些。可这不正是当初选魔裔觉醒的原因吗?不甘做另一个意志复活的容器而努力抗争。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