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廉价客栈里的那类照明装置。碎布地毯早已被尘土污渍蒙染得看不出本色了,食物残渣溅得到处都是斑斑点点,好几处的碎布都已纠结成团。
“罗兰,你没事儿吧?”
罗兰看着她,随后慢慢地在她面前跪了下来。她愣了一下,只当是他晕倒了,一时间惊惶起来。但很快她就反应过来,明白眼前发生的到底是何事,却因此变得更惊惶了。
“枪侠,我被迷惑了,”罗兰颤抖着嘶哑的嗓音,说道,“我像个孩童一般被蒙骗了,我请求您的原谅。”
“罗兰,不!快起来!”说话的是黛塔,苏珊娜一旦陷在巨压之下,她总会自动登场。黛塔心想,我没脱口而出“起来,白鬼子!”可真是奇了怪了,还克制住了一阵歇斯底里的狂笑的冲动。他恐怕不会理解她的心理活动。
“请您将谅解赐予我。”罗兰说话的时候,没有看着她。
她满肚子搜刮相应的客套话,好不容易找到一句,倍感轻松。她实在无法忍受看着他在自己面前长跪不起。“起身,枪侠,我真心原谅您。”她想了想,又说,“如果我再救你九次,我们俩就差不多打成平手了。”
“您的好意让我更加惭愧。”他说完站起来了。难看的脸色渐渐淡去。他端详着地毯上的这只怪物,壁炉的火光将那畸形怪状的身影投射到墙壁上。环顾四周,这不过是间布满远古设备、电灯泡明灭扑闪的简陋小棚。
“他给我们吃的东西都还好。”他说,似乎他看穿了她头脑中的思虑,因而洞悉令她恐惧的隐秘。“他决不会在自己打算……吃的……东西里下毒。”
她把枪递给他,枪把在前。他接下来,在塞回枪套之前补填了两颗子弹进去。小屋的门依旧敞开着,雪花肆无忌惮地飞闯进来。在他们悬挂自制兽皮大衣的窄小门道上,已堆起了一个小小的雪包。现在,屋子里稍微凉快点儿了,比桑拿浴室的温度稍低一点。
“你是怎么发觉的?”他问。
她回想起米阿曾在那间酒店里留下了黑十三。后来,等她们离去后,杰克和卡拉汉之所以能进入一九一九房间,就是因为有人留给他们一张字条和
(叮叮当)
门卡。信封上以草书和印刷体两种字体写着杰克的名字,以及一句话“这就是事实”。她很肯定,如果把那份写有短小口信的信封拿来,和她在洗手间里找到的字条进行比较,一定会发现出自同一人之手。
根据杰克所言,纽约君悦酒店的前台职员曾告诉他,信封是一个自称斯蒂芬·金的人留下的。
“跟我来,”她说,“在洗手间里。”
3
和小屋别的房间一样,洗手间现在也变小了,比壁橱大不了多少。黄锈色的澡盆陈旧不堪,底部还有一层厚厚的积灰。看上去,最后一次有人使用……
好吧,实话说,苏珊娜觉得从来没有人用过这个澡盆。莲蓬头已经完全锈结了。粉红色的墙纸又暗又脏,好几处都剥落了。也没有玫瑰花。镜子还在原处,但有一道裂缝笔直划过中部,她不禁觉得刚才在上面写字时没有划破手指简直是奇迹。她呵出来的水汽早已蒸发,但那些字迹还在,尘垢上清楚地留着:ODD LANE,下面则是DANDELO。
“这是个字谜,”她说,“你明白吗?”
他审度半天,摇了摇头,显得有一丝惭愧。
“罗兰,这不是你的错。你不认得这些文字,不是你们国家的。记住我说的就行了,这是个字谜。埃蒂一眼就能瞧出来,我敢打赌。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丹底罗的一个玩笑,或是某种他不得不依循照做的小魔法,但情况就是这样,我们及时发现了个中奥妙,当然也得益于斯蒂芬·金的些许帮助。”
“是你发现了奥妙所在,”他说,“我只顾着笑,差点儿就笑死了。”
“我俩都可能笑死,”她说,“攻击你更容易得手,只是因为你的幽默感……原谅我这么说,罗兰,但通常来说,你比较古板。”
“我知道,”他黯然地应道。接着,他猛然折回头,离开了洗手间。
苏珊娜突然产生了某种恐怖的联想,枪侠走回来似乎花去了漫长的时间。“罗兰,他是不是还……?”
他点点头,微微一笑。“还是像刚才那样,死的。苏珊娜,你的枪法不错,不过我只是突然之间想去确认一下。”
“我很高兴。”她只是这么答了一句。
“奥伊站在那里守着。如果有什么状况,我肯定它会通知我们的。”他从地板上捡起那张字条,一字一句看着,想弄明白反面写了什么。除了药橱需要她解释之外,他基本上都看懂了。“‘我给你留了点东西,’你知道是什么吗?”
她摇摇头。“还没来得及看。”
“这个药橱在哪里?”
她指了指墙上的镜子,他便把镜面门橱打开了。小铰链发出难听的吱嘎声。门后确实有几排架子,但和她想象中整齐排列的药片、药瓶截然不同,那里只有两个棕色的小药瓶,和起居室“懒骨头”椅子旁小桌上的那瓶一模一样,苏珊娜觉得那就像是全世界最古老的史密斯兄弟牌野樱桃咳嗽药水。不过,还有一只信封,罗兰递给她。信封上,又是那个性鲜明的半手写体半印刷体的字迹:
贵武罗兰,来自蓟犁
苏珊娜·迪恩,来自纽约
你们救我的命
我也救了你们
所有的债都已还清。
SK①
『注:SK是斯蒂芬·金的名字Stephen King的缩写。』
“贵武?”她问,“这对你而言有什么含意?”
他点头示意。“这个词儿专门用来说肩负使命的武士——或是,枪侠。是个相当正式的用语,也相当古老。我们自己从来不这么说,你必须要明白,因为这个称呼意味神圣,是卡的选择。我们从不会把自己套进这样的称呼,这么多年来我也没有如此自诩过。”
“但是你确实是贵武罗兰?”
“也许曾经是。我们现在已经超脱于这些物事之外了。超越了卡。”
“但仍然走在光束的路径上。”
“是啊。”他的目光落在信封上的最后一行字上:所有的债都已还清。“打开看看,苏珊娜,我想知道里面是什么。”
她照做了。
4
里面是罗伯特·布朗宁所著一首诗的影印件。金用半草半正的独特字体在正上方写下了诗歌的标题。苏珊娜在大学里曾读过一些布朗宁的独幕剧,但她对这首诗却不太熟悉。不过,她对这首诗的主题倒是再熟悉不过了;标题如是说:《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这是首叙事体的长诗,民谣体的韵律格式(a…b…b…a…a…b),共有三十四节。每一节头上都用罗马字母标注了节数。有人——应该就是金吧——圈注出了第一、第二、第十三、第十四和第十六节。
“把标出来的段落念给我听。”他声音嘶哑地说,“因为我只能看懂一两个字词,可我想知道这首诗说了些什么,非常想知道。”
“第一节,”她念道,又立刻清了清嗓子。嗓子干干的。外面狂风呼卷,头顶上没有灯罩的灯泡在污点密布的灯座上摇曳不定。
我最初想及,他的字字句句都是谎言,
那个白发斑斑的瘸腿老人,用恶毒的眼
斜睨其谎言
在我身上的成果,嘴角难抑
窃喜的笑,皱缩的笑纹印刻
在他的唇边,乐于收纳新来的牺牲者。
“柯林斯。”罗兰说。“不管是谁写的这诗,他说的就是柯林斯,言辞确凿,正如金在他的故事集里谈到我们的卡-泰特。”
“不是柯林斯,”苏珊娜说,“是丹底罗。”
罗兰点点头。“丹底罗,你说得对。往下读。”
“好的;第二节。”
他还需置备什么呢,用他的木杖?
再预备什么,连同谎言四伏,诱捕
可能遇见留居于此的他、再问问路的
所有旅人?我暗忖那骷髅般的笑
能够破灭什么,拐杖又能为我写下怎样的墓志铭
只因我在这尘积的坦途上荒度了欢娱时光。
“你还记得他的拐杖吗?记得他是如何挥舞的吗?”罗兰问她。
她当然记得。这条坦途早已积雪深厚,而非尘积厚厚,但不管怎么说,都是同一条路。不管怎么说,这就是描写的刚刚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切。想到这里,她战栗起来。
“这首诗来自于你的时代吗?”罗兰问,“属于你的年代?”
她摇摇头。“甚至不是我们国家的诗歌。他在我出生前六十多年就死了。”
“但他一定看到过刚刚发生的一切。也许,是相同的事件。”
“是的。而且斯蒂芬·金知道这首诗。”突然,灵光一现,耀眼的想法激得她别无他想,除了真相。她带着狂野而惊诧的眼神瞪着罗兰。“就是这首诗让金开始写作的!这就是他的灵感!”
“苏珊娜,你说得可当真?”
“确信无疑。”
“可是,这个布朗宁肯定看到了我们。”
她不知道。这实在太复杂了。就好像纠缠于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也活像是迷失在四面布镜的大房间里。她觉得脑子里晕乎乎的。
“读下一段吧,苏珊娜!读这个叉—我—我—我①『注:罗兰看不懂罗马数字ⅩⅢ,所以读成了“X—I—I—I”,此处谐译为此。』。”
“这是第十三节,”苏珊娜更正说,
至于草,都长得稀疏
如麻风病人的头发;干裂锋利的叶缘扎入其下的泥
尤似浸了鲜血揉成的土。
一匹僵硬的盲马,骨头根根毕现,
自从到了那里呆立已久,已被麻痹;
从魔鬼的马群中遭驱逐出,不再效力!
“下面读的是第十四节。”
活着?我只知它该是死了很久,
挺着荒凉贫瘠的红脖子,扯着老皮褶子,
也紧闭盖在稀落鬃毛下的双眼;
罕见这等妖形怪状之物带有如此的悲哀;
我从未见过一个畜生使我如此憎恨;
它定是千恶万邪,才活该这等凄惨痛楚。
“栗皮儿,”枪侠说,还猛地将大拇指指向身后。“拴在那边,老皮褶子的马脖子,还有所有描写都符合,只不过不是公马,而是母马。”
她没有应答——不需要再做评价了。说的显然是栗皮儿:瞎子、皮包骨头,马脖子上到处是擦破老皮的伤痕。我知道,是匹又老又丑的母马。老头儿曾这么说……看上去像是老头儿的怪物。来吧,栗皮儿,你个老不死的草肚子、造粪机,你个走不动路的老母马,你个迷了路的四条腿的麻风病人!而这张影印件上白纸黑字,是一首许久以前的诗篇,也许,早在金先生出世前八十年、甚或一百年:……都长得稀疏,如麻风病人的头发。
“从魔鬼的马群中遭驱逐出,不再效力!”罗兰冷冷一笑,说,“虽然它不再是战马、也不会再成为战马,我们走之前还会看到它带着魔鬼回来。”
“不会的。”她说,“我们看不到。”她的声音听起来比刚才更干哑了。她很想来一杯,但现在决不敢触碰这个可憎之地的任何东西,更别说水龙头里流出来的水了。再过一会儿她就会取些雪来,让雪融化。然后她就有饮料了,她决不会在那之前喝什么东西。
“你为何这么说?”
“因为栗皮儿已经走了。就在它的主人盛情款待我们时,它已经走进大风雪中了。”
“你怎么会知道的?”
苏珊娜摇摇头。“我就是知道。”她翻到下一页,这首诗共有两百行。“第十六节。
“不是这样!我忆想……”
她停下不读了。
“苏珊娜?你怎么——”接着,他的目光也落到了下一个词语上,即便是英文,他也认得这个词。“继续。”低沉的声音比耳语响不了多少。
“你肯定吗?”
“读吧,因为我想听。”
她清了清嗓子。“第十六节。”
不是这样!我忆想库斯伯特涨红的脸
掩在鬈曲金发下,
亲爱的伙伴,几乎直到我能触感他的手
为了扶稳我而搭进臂弯,
以此表意。唉呀,一夜的耻辱!
刚刚腾起的心火又熄灭渐凉。
“他写的是眉脊泗,”听罢,罗兰说。他握紧了拳头,但她怀疑他是否自知。“他写的是,我们曾为了苏珊·德尔伽朵起争执,从那以后,我们之间的关系就不再亲密如初。我们尽了全力重修昔日友情,但不行,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
“女人投入男人的怀抱、或是男人投入女人的怀抱,我不相信过后还能保持友情。”她说着,把影印件递给他。“留着吧。我把他圈出来的段落都读了一遍。如果还有什么诗句和黑暗塔之行有关——也可能没有——你自己去解密吧。我相信,只要你尽力而为,就可以看破其中的奥秘。至于我么,我不想知道。”
似乎,罗兰确实想要独自解密。他把几张复印纸翻得哗啦哗啦响,找寻结尾。没有标注页码,但他仍轻易地找出了最后一页,因为在那一页上,第三十四节下面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