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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心怡忽地站了起来,只见她秀眉一挑,气得声音发抖地道:“大哥,这件事情你不要提了,我至死也不会去认他的,他……他害得我母女三人好苦……”
万斯同内心不胜叹息,心忖她这种情形,和她妹妹心蕊是一样的,我这个调解人看来是没有希望了。
但南宫敬那长者的影子,飘浮在他眼前,此人非但是自己严师慈兄;而且,更是当年拯救自己的救命恩人,恩重如山,自己如果眼看他父女相背,而不予假手调和,实在问心有愧。
可是这姐妹二人,态度又是一样的顽固,看来这事情是急不得,以后再为设法的好。
当时就点了点头道:“姑娘所说也许有理,但就我和掌门师兄十八年的相处经验来看,南宫敬是一个心地善良、德高望重的长者。”
他看着心怡,又继续地道:“这十年以来,他无日不以令堂为念……”
说着忍不住又叹息了一声,道:“家师为他至情感动,领悟昔日之非,所以才令我千里下书,谁又想到你母亲成见如此之深,居然不问青红皂白,把我囚禁地窖,若非你姐妹救我……以后情形还自难预料,姑娘!”
心怡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道:“大哥,你不要再说了。”
“好吧!”万斯同失望地道:“目前姑娘还要好好保重身体要紧。”
“大哥。”心怡垂下了头道,“我想求你一件事,不知你可否答允?”
万斯同问:“什么事?”
“我……”她说,“此处离黄山甚远,我一人……”她似乎不知如何说才好。
但聪明的万斯同,早已洞悉了她的心意,他当时立刻接下去说道:“姑娘单身一人,行走江湖,多有不便,我一定护送姑娘到黄山就是。”
心怡闻言,不禁内心大喜,她猛地抬起了头,以一双深情的眸子,注视着万斯同,讷讷道:“谢谢大哥。”
万斯同注视着这个姑娘,内心不禁大为有感,设想一个弱女子,数年来居无定所,流落江湖,如今沦为卖艺为生,其下场也确实够惨的了。
但她始终把持着她崇高的理想,确实不易,俗谓:“莲出污泥而不染”,看出来,她实在令人可敬。
于是他不禁又为自己想到,自己也是老大不小了,如今尚且没有家室,武技既成,流落江湖,浪迹风尘,终非久远之计。
想到此,目光不禁偷偷地朝着心怡望去,凑巧对方也正以一双深情、饱浸热泪的眸子,望着自己。
四目相对之下,各人都似有无限深情,可是谁也不愿在这时吐露出来。
这种情调,最能消蚀一个人的灵魂、魄力的情操,初涉情场的少年男女,多半是受不住的。
可是他们二人,都是在痛苦中打过滚的人,虽都是涉情不深,也可以说是初涉情场。
可是他们到底比别人多领会了一些所谓感情的真谛。
万斯同在这一刹那间,却又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令他把火热的情操顿时冷了一半。
他想:“南宫敬既是她父,却又是自己大师兄,虽说是自己对这位大师兄,一向如同师父一样,可是严格论起来,到底和他平辈,如此说来,这花心怡应算是自己子侄一辈了,怎么可以和她……”
想到此,不禁令他打了一个寒颤,一时就怔住了。
继又想,依此推来,那花心蕊情形也是一样,万斯亮和她成婚,那么南宫敬理当又是万斯亮的岳父,可是万斯亮却又是自己的弟弟,无形之中,自己又较南宫敬低了一辈。
如依此看来,自己和这花心怡,又似无甚不合,如能成婚,则两对姊妹、兄弟成婚,反是武林中的一段佳话……
两种思潮困扰着他,令他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他顿了一下道:“姑娘预备何日起程?
不妨先告诉我一声,因我近日内要回雁荡山面谒家师一次。”
心怡垂首道:“既如此,我就暂时在这里等你,只等你归来,我们就可动身。”
万斯同点了点头,随即站起身来道:“也好,我这就走了。”
心怡既得对方口允护送自己返回黄山,来日方长,她的心情也就放了下来。
此刻,见万斯同要走,虽是不无依依,可是,却也不便多留,当下说道:“大哥请沿途珍重。”
万斯同已走到门口,却又回过了身子道:“姑娘,我都忘了,你一个少女沿街抛头露面,总非好事……”
说着探手入怀,摸出了一包碎银,道:“我是我留得一些碎银,姑娘可以拿去,以后再说。”
心怡脸红着:“大哥……我用不着。”
万斯同却面带不悦,他也不多说,遂上前,把这一包银子放在了桌子上,转身出去了。
心怡赶上一步,道:“大哥……你自己不用吗?”
“我还有……”万斯同说着,已大步走了出去。
心怡突然想起了郭潜来此之事,竟忘了告诉他了,当下跨到了院中,却见万斯同已走远了。
她就叹息了一声,默默地转了回来。
一个人在房中发了一会儿呆,想到了母亲,忍不住又籁簌泪下。
唯一令她感到安慰的是,万斯同似乎不再像以前那样逃避自己了。
尤其可感的是,他竟说出,要护送自己到黄山,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意呢?
不言这姑娘独自闺房深思,她是喜一阵、忧一阵、悲一阵,却又哭一阵。
却说万斯同离开了台州客栈,跨上了他那匹高大的黑马,展望驿道上,全是一色的白,长空有几只雁影掠过,风飕飕地抄着雪面刮过来,袭在人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寒冷感觉。他在马背上,长长地叹息了一声,深深感觉到一个流浪无家人的孤单和飘零之苦。
黑马展开了四蹄,雪道上留下了深深的蹄痕。
已是午饭的时候了,家家户户在拜罢了祖宗神位之后,都热热闹闹地在吃饭了。
万斯同不禁回想到了自己的身世——一个自幼死去父母的孤儿。
这其中的温暖,他是从来也未曾体会过的,因此当他目睹着别人一家老小团聚时,他的心就有说不出的痛苦,说不出的难受。那种滋味,是远比西北风吹在脸上的割痛,更难忍、难受。
他因此最怕目睹别人的亲情,他的马跑得更快了,直到驿道的两边,没有了人家,他才把马放慢了下来,人马都在冒着热气。
同时他的肚子也感到一阵阵饿得难受,冷天是最不能饿,非要吃些东西才行。
在驿道的一边,凑巧有一家烧饼铺子还开着,虽是大年下,这种生意也还不恶,来往进食的,也都是一些苦哈哈没有家的朋友。
随着冷风,传出来热腾腾红烧肉的香味,嗅到了这种味道,万斯同是再也走不动了,他翻身下了马,掀开了棉门帘子进内,见是一间敞间,里面已坐满了人。酒香、肉香和烧饼的味道十分浓,一个穿破棉袄的伙计,招呼着他坐好之后,问:“先生要吃什么吗?”
万斯同就随便叫了一盘扒羊肉和一碗汤,来了十几个烧饼,一个人低头吃着,无意间,偶一抬头,却见隔座上坐着两个怪人。
这两个老人长相非常奇怪,衣着也是少见,万斯同不免就多看了他们几眼。
只见二人,一高一矮,俱着白衣,猛然看起来,像是戏台上一对纸糊的人一样。
万斯同还真没见过这么怪的人,二人是白衣、白笠、白鞋、白袜,身上白衫,又肥又大,看来非丝非麻,也不知是何质料,似非常之软,其上不着点尘,就连他二人的脚下,也不见一点雪迹。
万斯同在江湖上混了这些时候,也有了相当的阅历,这两个人一人目中,他就知道,对方必定是武林中人,二人身上定有相当的功夫。
当下心中又不由动了一下,对他二人更加注意地去看,遂又见那高个子斗笠之下,有一个白布所缠的弯形东西,背在背后。
这是一件形式特别的东西,万斯同更可断定,那是一件奇形兵刃,再看那矮子左肋之下,也有一个布卷儿似的东西绑在肋下。万斯同看到此,就知道自己所料不假,这两个人必定是身怀绝技的一双怪客,只是不知二人来此为何?
心中正在想着,就见那矮子把桌子一拍,打着一口浓厚的川音道:“喂!再来两角烧刀子,切一碗冻蹄花来,快点!”
他这一出声,万斯同听在耳中,真差一点想笑,因为那声音,就好像踩着鸡脖子一样的别扭。只是那嗓子,听在耳朵里,真叫你起鸡皮疙瘩。
客人之中,有一个靠墙的胖子,忍不住呵呵地大笑了起来。
那个矮子忽然目光瞪向他,身子倏地一动,似乎右手想抬起来,却为那个高个子伸手把他压住了。
万斯同和这两上怪人是临座,所以他们说些什么,他都能听得很清楚。
这时就听得那高个子小声道:“少惹闲事,兄弟!何必呢!”
声音也是透着很重的川音,那矮子随着嘿嘿一笑道:“放心吧!我只是想叫他掉两个门牙,你又何必朗格多心,我又不是小娃儿。”
说着一仰脖子,把手中酒干了一半,发出了喷的一声,又说:“这冻蹄花还不错。”
万斯同心中一动,这才知道,这两个人果然是身上有功夫,只由矮子口气判来,他和那个胖子,相差着最少也有丈许远近,居然有把握举手之间,把那胖子门牙打下。只此一语,也足见他身上有相当的功夫了。
万斯同本是一时好奇,只不过看着二人奇怪罢了,现在却不得不注意二人了。
这时伙计又送上了酒和菜来,这高矮二人好像是酒量很大,彼此又对饮起来。万斯同对这二怪人发生很大兴趣,一时不想走,就唤来了伙计道:“喂!也为我送一角酒来。”
伙计答应而去,那矮个子本是侧面向他,闻言之后,不由偏头看了他一眼。
万斯同忙把目光转向一边,那矮子目光十分锐利,似乎也看出了万斯同不似常人,把万斯同身上来回地转了几转,又小声地向对面那高个子说了几句。
高个了目光也不由向着万斯同望去,万斯同仍是装着不看他们。
二人看了一会儿,也没说什么,遂又对饮了起来,那矮子想是多吃了几杯酒,这时把杯子一推,道:“叶老大,这个年过得惨啊!腰里没有银子,到哪里都不方便。”
说着又偏头看了一眼,万斯同忙把头一低,端起酒杯呷了一口,他耳中却在留神倾听着。
遂又闻那矮子小声道:“这笔钱要是到了手,我们要好好吃他几……”
高个子用手在唇上一按,嘘了一声,斥道:“老二,你太大意了,这是什么地方?”
矮子呵呵一笑道:“格老子,有什么关系……”说着又回头看了一眼,万斯同仍然低头吃饭,可是他心中已经知道,这高矮二人,定是绿林道上的高手。他二人来到这台州,绝非是游赏观光,却是在追踪着一桩买卖,也就是他们的财路。
万斯同不由暗笑了笑,自语道:“万斯同,这一下你可是走不了啦。留下来吧,留下来看看这是一件什么事;然后再见机行事。”
心中方自想到这里,却见这高矮二人,一齐站起了身子,高个子一面漱口,一面道:
“伙计,算账。”
那个矮子也尖着嗓子问:“咱们的小驴,你们喂过了没有?”
伙计笑道:“喂过了,已牵到前面了。”
高个子遂取出了一小块碎银放在桌上,二人直向门外行去,万斯同忙也放下了杯箸。
他等到二人出了店门之后,匆匆付了账,赶向门外,却见那一高一矮两个怪人,已经走了一段路了。
万斯同望着二人背影,心中更是不胜惊奇,因为二人每人都骑着一匹小毛驴。
一般的毛驴,都是灰色或黑色;可是他们这两匹小驴,却是其白似雪,身上不见一根杂毛。每头小驴的脖子上,都拴着一小串铃铛,走起来发出叮叮当当的清脆声,十分悦耳。
他二人这时都把背后的大斗笠戴上了,由后面望去,斗笠的下后方,还有一圈白色的绸子垂着,衬着尖尖的帽顶,白色的长衣、白履、白驴、白雪……
这两个人,看起来真是潇洒得很。
02拼命拼搏失手失宝
武林中人,多数不重视穿着打扮,所以屡见蓬头散发,衣衫不整的怪相。却极少见过,像高矮二人,这么工心计于衣着打扮的。
万斯同不禁心中甚为纳罕,他匆忙上了坐骑,在后面一路尾随了下去。
二人好似尚不知身后有人跟踪似的,两匹小白驴连辔而行,叮叮当当,在这大雪的野道上行着,别有一种出尘的风趣。
古人有“踏雪寻梅”之乐,看来还不如他二人那么风趣,二人手中还各有一条小马鞭,也是白色细竹所制,不时地指指点点,俨然像是一对风雅的隐士,又像是浪游他乡的骚人墨客,却不像一双拿刀动杖的武林中人,自然更不似绿林道上的响马贼人了。
可是万斯同却提起了兴趣,他不相信自己会看错,他一定要对这二人摸一个清楚。
黑马惯于驰骋,却极不耐这样慢走缓行,跟在这两匹小毛驴后面,既不能快,又不能慢,所以行走得十分别扭。有几次扬蹄欲驰,都为万斯同用力给勒住了。
这时它不耐地发出了长嘶,这一叫不要紧,那前面慢行的一双小驴,忽地一扬前蹄,猝地飞驰了起来,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