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如果他们不肯接受呢?”
“马伯乐只值四千两,如果他们要提高到万两以上,就是我的身分有问题,我要考虑换个身分了。”
他又交代了一番话,就离开了密室,回到他的客房中,可是那个代替他在床上睡觉的人已经被杀死在床上了。
死者是被一支毒钉身中咽喉而毙命的,跟他上次所中的毒钉一样,不过这个替死鬼没有他那么好的运气,事前没有祛毒的准备。
而且中钉的部位又在咽喉致命之处,纵使有解药,毒气攻心,也救不了他的命了。
韩天化心头相当骇异,死一个人他并不在乎,可是这人是代他而死的,这问题就严重了。
下手的人是要杀马伯乐呢?还是算杀韩天化?
这所客栈是刘天雄开设的,密室也是刘天雄建造的;天府八君中五六七三个人合成一伙,连他在内再加上这个死去的帐房,一共只有五个人才知晓密室的事。
他检查了一下门窗,只有窗纸上有个破洞,毒钉也是从这儿射进来的,一钉直中死者咽喉。
由此可见,来人是个使暗器的高手,一发致命,十分准确。
毒钉是活死人所有,难道是活儿人再度来下手吗?
韩天化思索良久,却无法理出个头绪。
不过他究竟是个经风浪的人,不动声色,仍然以马伯乐的身分走了出去,装成从外面进来,然后声张起来。
他说因为肚子痛,上毛房去方便了一下,回来后发现屋中多了个死人。
他把死人从床上搬了下来,放在床前的地下。
这间店是刘天雄开的,刘天雄也还没有离开,他知道刘天雄一定会知道消息,也会来处理的。
店家果然过来,陪尽小心请他们别声张,要给他换个房间,他却不领情,吵着搬走了。
第 六 章
马伯乐在城里不敢住了,一脚出了城,来到洪九郎栖身的回回营地。
天色已经昏黄,那儿正热闹着,人家在广场上堆架柴火,准备开营火会。
洪九郎看见他,十分高兴地道:“大哥来得正好,这儿的弟兄们为了欢迎我这个天山来客,上准备举行一场营火会,通宵狂欢,你正好赶上热闹。”
马伯乐却苦笑道:“兄弟,我不是来凑热闹的,而是来躲命的,城里我不能住了!”
“为什么?难道天府八狐对你下手了?”
“不是天府八狐自己下手,而是他们买动青蛇门。”
他把情形又说了一遍。
洪九郎听了凝眉深思道:“这么说来,也是那个活死人下的手。”
“我不知道,反正有个替死鬼在我房中送了命,我实在怕了他们这种暗算伎俩,只有来跟在你老弟了,你这儿没什么变故吗?”
“没有呀!一切都很好,尤其是在回回的营地里,外人混不进来,最安全不过了,我之所以要住在这儿,也是为了这缘故。”
“可是我看这儿也有不少汉人呀!”
“他们都是回回的朋友,有些是娶了维吾尔的女人,有些则是向往他们的生活,也信了回教,移居进来的,都是些可信赖的人,大哥,你也住过来算了。”
“我能不信吗?老实说,我不怕天府八君,明里动手,我还能号召到一批朋友,跟他们拼一下,但他们找来这些神出鬼没的杀手,我可一点辄儿都没有。”
洪九郎豪爽地道:“在兄弟身边,大哥可以放心的是绝不让你受到杀手的暗算。”
“他们狡猾如狐,兄弟还是得小心。”
洪九郎大笑道:“小弟的外号也叫飞狐,以狐制狐,兄弟已不怕他们了,何况小弟这个飞狐还长了翅膀会飞。道行上比他们高出多了。”
“兄弟,杀手门擅长的是暗器,他们不跟你来明的。”
“我是个猎人,猎人在狩猎时,对付那些猛兽,也要采取暗算的手段,像布饵、设陷井、利用掩护突袭等等,我是内行得很;再者,一方面,在狩猎时,我们同样要受到许多难虫猛兽的暗袭,所以一个成功的猎人,必须要有一种预知危险的本能。”
“兄弟,这是一批人,一批凶狠阴险的凶手,不是那些野兽可比的。”
“在我来说都是一样的,一个敌人要对付我时,心中必有杀机。只要杀机一现,我就有预感。”
“你的预感从来不会出错吗?”
“大哥说笑话了,人又不是万能的,那会永不出错,只不过我出错的机会较少,而且我的运气好,所出的错都不大,都来得及补救。”
“万一有次你出了大错而补救无及呢?”
马伯乐的心中略宽,至少目前这小伙子对自己还没有起疑或怀有戒心,他也确信洪九郎在应付危急时有预感的本能,而反应之快,更是超乎想像。
不止一次,他都忍不住心中的冲动,想要在暗中一击,但到最后都忍耐住了,抽冷一击,机会非常之多。但只能使用一次,假若那一次不成功,后果就不堪设想了,所以这一次机会不能轻易使用,一定要有十足把握。
何况,看洪九郎对付青蛇、双蛇兄弟及活死人、蛇娘子等人的手法上,也可以了解,这小子个是一头狐狸而不是一头豹子,机智不逊而勇猛过之多倍,是个非常危险的家伙,自己还是慎重一点的好。
想了一下。马伯乐才试探地道:“在客栈中,不知道是谁下的手?”
“暗器是活死人的,难道还会有别人吗?”
“杀手的规矩不会无条件杀人,而事实上不可能有人花钱来买我的命!”
“上次在客栈中他不是也对大哥下下了吗?”
“那只是做个样子,用来防止我阻扰青蛇的下手而已,青蛇所用的那种接近暗算手法,是不容易瞒过我这种老江湖,他们才要使我安静下来。”
洪九郎一笑道:“可是若没有我最后强取到解药,大哥这条命就冤枉送掉了,大哥,找八狐清理门户是我的职责,你跟着在里面担惊受累,实在没价值。”
“老弟,你可是嫌我碍事?”
‘小弟绝无此意,只是为大哥着想而已。”
“兄弟,我知道帮不上多少忙,可是我有朋友,他们多半是受过八狐压迫的人,我可以为你打探一下消息,了解八狐的动向,倒也不是完全没用的。”
“我知道,有大哥同行,好处很多,可是大哥担着性命之险,未免太不划算了。”
马伯乐苦笑一声道:“老哥多少也是个江湖人,不甘心老死床榻的,现在又是子然一身,无牵无挂,总想找件轰轰烈烈的大事干干,以期不负此生。但是我的能力有限,以前只能纠合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给八狐一点暗中的打击,现在能有机会,明着向八狐叫阵,我就是拼上这条老命,也是值得的!”
“大哥既然有此豪情,小弟也不说什么了,走!外面也准备得差不多了,我们也出去参加营火会吧!”
广场上,已经燃起熊熊烈火。
许多人都已围着火堆,摆成一个大圈子,有的铺了毯子,有人则干干脆脆席地而坐。
大家都带来了皮袋装的美酒与烧烤的野味、水果,年轻人穿上漂亮的衣服,年老者则带着乐器。
洪九郎一到场,全场就起了一阵欢呼,每个人都起立向他们欢呼鼓掌。
洪九即高举双手答礼,然后走到一方毯子上坐下,还拖了马伯乐在一起。
那是一方虎皮的毯子,他们才坐定,就有许多美丽的少女,捧着食盘过来向他献上各种食物。
洪九郎是来者不拒,每个人的盘中都取上一点,顷刻间他们面前已经堆满了如山的食物了。
他笑着向马伯乐道:“大哥,吃吧!别担心不够,这狂欢会是要到天亮才散的,高兴的时候可以一连两三天不断。”
马伯乐笑道:“象这样吃下去,难怪他们的女人一过三十就胖得像个肉球了。”
洪九朗也笑道:“所以他们盛行多妻制,一个老婆胖了,再娶一个年轻的,他们的女孩子却是个个玲珑、美丽、活泼而热情,大概也知道她们的黄金时代很短,在美丽的时候,要尽情的享受生命。”
“他们似乎对你十分欢迎,很少有汉人受到他们如此礼遇的,他们对汉人好像有点仇视。”
“那是在塞内的回回才如此,他们寄居塞内,常受到汉人的欺凌和排挤,所以他们才聚居在一起,群体群力,抵抗汉人的侵犯。”
“有这么严重吗?”
“是的,因为这儿的天府八君的地盘,八狐的手下们常常欺到他们头上,诱拐强占他们的女孩子,抢夺他们的财物,杀害他们的族人。他们没办法,才从塞外召了很多勇武的族人前来,总算成了一股特别的力量,使得八狐不敢太欺凌他们了。”
马伯乐道:“真是混帐,胡闹得太不像话了!”
“大哥是说谁混帐?”
“自然是说天府八狐,怎么去惹上塞外胡人呢?他们最是团结,事情闹大了,他们会举族来犯,问题就大了,若是形成战乱,官府也会出面干涉,那时八狐又将如何来善其后呢?”
“大哥好像是替他们着急了?”
马伯乐忽地一惊,意识到自己的态度过于暖昧,实在说不过去。
他连忙解释道:“我不是替他们着急,而是怕战乱一起,糟殃的是无辜百姓,所以我才骂八狐混帐。”
洪九郎道:“这儿是刘天雄的地盘,他也怕事情一闹开,是他最先倒霉,所以他不但禁止自己的手下惹怒回人,其他人侵犯到回人利益时,他还出头维护,因此回人对他的印象还好,一时尚不至如此。不过,他们对八狐的反感是可以想象的,他们之所以如此的欢迎我,就因为我是来收拾八狐的。”
马伯乐的脸上带着笑,心中却颇不是滋味,对着面前的佳肴竟是一点胃口都没有。
洪九郎却是十分高兴,不住地劝他吃东西,而且道:“这儿的规模虽然比不上大漠,但食物却丰盛多了,鸡鸭鱼肉俱全,只可惜没有猪肉。”
“老弟很喜欢吃猪肉吗?”
“我又不是回回,没那些禁忌,在天山吃不到活猪,只能向过路的汉客买些火腿、腊肠之类,因为老师傅很喜欢吃,价钱虽贵得惊人,我们也不小气,进了塞外之后,在大哥那儿,总算尝到了新鲜的猪,我觉得比什么野味都好吃。”
马伯乐也笑道:“你只吃过烤牛、烤羊,那天我请你吃一烤乳猪,包准你会把牛羊都丢掉。”
洪九郎道:“那倒不会,我虽然爱吃猪肉,但牛肉却是养我长大的食物,我不会抛弃他们而忘了根本,我是个不轻易忘本的人。”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马伯乐就感到很刺耳了。
他不知道这小伙子是否已经了解到他真正的身分,因为最近老是在不经意间用言语讽刺自己,不过他又很快地安慰自己,完全是自己多心。
马伯乐这个身分建立多年,有根有底,连一般人都知道,倒是韩天化这个身分知者无多,洪九郎从天山出来,绝不可能知道的。
回人的饮宴是最自由的,自己爱吃什么就吃什么,能喝多少就喝多少,没有人来强行敬酒。
但是洪九郎却没有那么自己,总有一两个美丽的女郎前来,双手执着牛角的酒筒,要灌他一角酒。
洪九郎的酒量很好,他从没拒绝过,一个时辰不到,他已经灌下了几十角的酒,渐渐有了点酒意,说话的舌头有点打结。
马伯乐道:“兄弟,你还是少喝点,八狐正在要你的命,他们暗算的手段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没关系,在这个地方是绝对安全的。”
说着,又是一个女郎袅袅的走了过来。
她虽是回人的装束,却是汉人的长相,捧了一支牛角,笑着道:“九郎,我叫白玉,我是汉人,我哥却娶了个回族嫂嫂,我也跟着住了过来,我要敬你一角酒,你肯赏脸吗?”
洪九郎哈哈大笑道:“白玉姑娘,我早就听说你了,你是这个寨子里最美丽的女孩子,我正在遗憾没有机会认识你,想不到你却自己过来了!”
白玉笑容可掬地道:“那么你肯赏光喝我这角酒了?”
洪九郎道:“当然肯了,美人所赐,即使是毒药,我也会把它当美酒喝下去。”
白玉格格地娇笑道:“也许我敬你的真是一盏毒药呢!”
“没关系,我说过了,斟自美女之手,毒药也变成美酒了,不过我有一个条件,喝下了你这一解美酒之后,请准我吻一下你那醉人的红唇。”
白玉怔了一下道:“多少女孩子来敬你的酒,你怎么没有提出条件呢?”
“你不同,因为你是寨子里最美的女孩子。”
“九郎,我是汉家的女孩儿,不习惯那种事。”
洪九郎笑道:“白玉姑娘,入乡随俗,如果你要保持汉人的习俗,就不该来敬一个陌生男人的酒。”
白玉窘急的道:“因为我尊敬你是个勇士。”
洪九郎大笑道:“在大草原上,勇土是不会拒绝一个美女的赠与的,但勇土也不会放弃一个亲近美女的机会,我的要求是十分合理的。”
他的声音很大,使得很多人都听见了,尤其是那些女孩子,都围了过来,她们似乎很嫉妒白玉,这时更恶作剧起哄。
有人道:“对!对!白玉,能得勇士当众求吻,是一个女孩子的光荣,没有理由拒绝的!”
白玉更是急急地道:“我不行,我已经订了婚,许配了人家,我的未婚夫也在这里。”
那些女孩子喔地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