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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铃中的刀声-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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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的时候,他已领了第一趟红差,杀人头颅砍萝卜。

然后他就是刑部的第一号刽子手,别人见到他,连哭都哭不出。

然后他就变成了横扫江湖,杀人如稻草的彭十二豆,别人见到他,更哭不出,更莫说笑了。

这么样一个人,这一生中,也许根本就不知道“笑”是应该怎么笑的。他笑的时候,也许比一个人一天中笑的时候还少。

可是这么样一个人现在却忽然笑了,而且大笑,而且笑得开心极了。

“你要我们慢慢喝,你是怕我们喝醉?”姜断弦大笑:“如果这么样一点比鸟还淡的酒,也可以把我们喝醉,那才怪。”

他不但大笑,而且笑弯了腰。

无沦任何一个认得姜断弦的人看到他这么样大笑,都不会相信自己的眼睛,无论任何人听见他说出这样的话,也不会相信自己的耳朵。

因为这是不可能的。

这种笑声,怎么可能从这么样一个人嘴里发出来?

——他是不是疯了?

姜断弦当然没有疯,他一同镇定冷静严峻如岩石,怎么会忽然发疯?

——他是不是醉了?

姜断弦当然不会醉。

在他们这种家族里,有一种很特别的习惯一一喝“早酒”。

在执刑前,在天刚亮的时候,在别人宿酒尚未醒的时候,就要喝酒了,喝早酒。

从小就变成这种习惯的人,酒过总是要比一般人好一点的,有时候甚至还不止好一点而已,在一般情况下,“酒量”本来就是练出来的。

姜断弦的酒量,一向都比大多人都好得多。

今天晚上他只不过喝了一小坛山泉新酿半坛中的一半而已,他怎么会喝醉?

就算他一个人把这一一坛酒全部喝光也不该有一点醉意。

就算他一个人把这种酒再多喝三五坛也不应该醉的。

他既没有疯,也没有醉,为什么他忽然间就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丁宁呢?

丁宁的头在冒冷汗。

他也觉得姜断弦变了,好像就在刚才那一刹那间忽然变的,从一个冷峻严肃、拥有极高地位的人,忽然间变得说不出的轻邪而怪异。

这种改变本来是绝无可能发生的,尤其不可能发生在姜断弦这一类人的身上。

难道这坛酒里被下了某种可以使人神智迷幻的邪药

丁宁立刻否定了自己这种想法。

以他的智慧、经验,和反应,酒里只要有于分之一的药物,他相信自己都能在酒杯沾及嘴唇的那一瞬间感觉出来,再慢也不会等到酒已喝进喉咙里的时候。

如果有人想在酒中下毒暗算他,那个人非但愚不可及,简直是在自己找死。

姜断弦的仇家遍布天下,朋友几乎没有一个,他对自己当然保护得更好,要暗算他,当然更不容易。

丁宁想不通这是怎么回事而且也无法继续思想。

他忽然也觉得有一酒意上涌,头也晕了,此后这半个时辰,竟变成了一段空白。

在这段时间里这地方发生了一些什么事,他完全不知道。

他居然也像姜断弦一样醉了,都醉很可怕。

大灶里的火虽然依旧烧得很旺,伴伴的脸色却成苍白,眼睛里充满了惊讶和恐惧。

~一这两个于杯不醉的人,怎么会醉得这么快?

她又想起那个美如幽灵,让她情不自禁神魂颠倒的女人告诉她的话。

“不管酒是多好的人只要喝上三杯,都非醉不可。”

伴伴轻轻叹了口气,直到现在为止,她还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这么做。

不管怎么样,她这样做总是为了丁宁,她还是像以前一佯,只要能帮助丁宁得胜,她还是不借牺牲一切。

可是她这么样做,是不是真的对丁宁有好处呢?

伴伴又不免叹息。

她只希望丁宁不要受到伤害,只希望自己没有做错事。

(四)

嫣红如火的夕阳已消沉,慕容秋水却仍然独坐在黑暗的晚窗前,手中有笛未吹,屋里有灯未点,窗外什么都看不见,夜空下刚刚才有一颗寒星升起。

韦好客的眼睛也是黯淡的,他正好用黯淡的眼神看着慕容秋水。

他永远忘不了慕容秋水眼看着他一条腿被锯断时脸上那种表情。

那时候慕容秋水脸上根本没有表情。

短榻上铺着一张色彩鲜艳得几乎已像是图画般的貂皮。

穿一身灰白色衣裳的韦好客就斜卧在这张短榻上,膝盖以下的部分都被一张和他衣裳脸色同样灰白的狐皮盖住。

其实他膝盖以下可以被掩盖的地方已经比平常人少了一半。少了一只脚和半截腿。

慕容秋水也许还不能算是一个很坏的人,可是他有很多很坏的习惯。

他的起居无常,饮食无定,胃口坏的时候,什么东西都吃不下,甚至连碰都不要碰,连看都不要看,这样东西也许就是他昨天晚上连续吃了十八碟还要再吃的,等到明天晚上,他也许还会像那样照吃不误,而且吃个不停。

可是今天晚上,他不睡,也不看。

有时候他也很喜欢热闹,在他那以特别华丽优雅著称于王侯间的庭园中,夜夜金杯引满,朝朝小圃花开。歌舞笙歌,彻夜不绝。

他喜欢热闹的时候,真是喜欢得要命。

只不过,最要命的时候,还是他不喜欢热闹的时候。

对他身边的一些人来说,这种时候简直是酷刑。

因为在这段时候,他的要求是“绝对没有”,没有灯火,没有动静,没有声音。

在这段时候里,他严格要求他的属下们为他做到这一点。一定要让他绝对的独处,绝对的安静。

现在就是这样子的,所以从他面对着的夜窗中望出去,那广大的庭园中,连一点灯火都没有。

寂寞,有时候虽然像是一条虫,在啃噬着他的灵魂,有时候却又像是一双温柔的女手,在软软的抚摸他的肉体和他的心,让他那千创百孔的心灵,得到短暂的安息。让他的力量能够重生。

孤独,安静,寂寞,都是种非常有效的复原剂。

这时候花景因梦已经在黑暗中站立很久了。

她身上穿着的虽然是一身雪白的衣裳,她的脸色虽然也是白如雪,可是她这个人却仿佛已溶入黑暗中,甚至已像是和黑暗溶为一体。

她甚至已经是黑暗的本身,多么黑暗,多么神秘,多么优美,多么凄冷。

她用一种夜色般的眼色看着他们,已经看了很久。

他们就这样被她看着。

——“看”,并不一定就是“看见”,看见也不一定就要看。

也许她虽然在看着他们,却没有看见,因为她心里在想着别的人别的事,所以视而不见。

慕容秋水着着的是一片无边边际的黑暗,韦好客在看着的是那暗如春夜秋水般的慕容,他们都没有在“看”她,也没有看到她。

可是他们都已经知道她来了。

最重要的是——他们也知道她是为了什么来的。

(五)

花景因梦看着夕阳消逝,看着夜色降临,看着屋子里这两个又有名声又有地位又有权势却完全没有欢乐的男人沉浸于一种甚至在夜色更黑暗的蓝色哀伤里。

——夜是黑的,“蓝”有时比“黑”更黑。

这种颜色,这种感觉,很可能使她自己都忍受不了。

所以她点亮了灯。

灯就在韦好客身边,短榻边是一张高几,几上有一盏玻璃水晶灯,所以灯光一亮起,就热上了韦好客那张黯淡的脸。

因梦俯视着他的脸,眼波温柔,声音也温柔。

“我知道你现在一定很虚弱,应该多吃点补血的药。”她说:“人参、牛七,都很好,每天早上喝一碗猪肝汤也不错。”

她压低声音,像一个关心的情人般悄悄的告诉他:“如果有新鲜的人肝就好了。”

她当然知道,如果韦好客想吃一个人的肝,就是她的肝,可是她的佯子看起来却好像完全不知道一样。

“下次你再跟别人打赌,千万不要再下这样的赌注了。”因梦说:“一个人最多只有两条腿,无论谁都输不起的,”

她义说:“可是一个人如果输了,就要认输,不管他下多大的赌注,都要赔出去否则他就不是男子汉了,”因梦告诉韦好客:”所以你输了,我就一定要你赔,因为我一直把你当作男子汉。”

“我明白。”

韦好客脸上居然也露出笑容:”你说的话,我完全部明白。”

“你也没有生我的气?”

“没有。”

“也不伤感情?”

韦好客点头,因梦笑容如花:“如果真的是这样子,我的心就安了。”

最能让花景因梦安心的,当然还是那坛酒,她非常了解那种酒的珍贵,也非常厂解那种酒的酒力。

那种酒甚至已经不能算是一种酒,而是一种迷药,无论什么人喝下三两杯之后,都会丧失他的意志力和控制力,就算有天下无故的酒量,也不例外。

可是那种酒却又偏偏真的是酒,就好像于锤百炼、可以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一一样,它的本质依旧是铁。

最妙的是,那种酒的名字就叫做“铁汁”。

“铁汁呢?”

“我已经把它孱入了小坛当地人用山泉酿成的新酒里,交给了柳伴伴。”因梦说:”我相信她一定会照我说的那样做。”

“你有把握?”

“我有。”:

问沽的人是慕容,此刻他脸上的表情却已不是慕容秋水这样的贵公于应该有的,现在他的笑容看来简直就像是个恶棍。

“你有把握?你相信她一定会听你的话?”慕容用恶棍般的态度问因梦:“你是不是认为她已经被你迷死?”

他心里当然是不会太舒服的,伴伴毕竟曾经是他的女人,自己的女人被一个女人抢走时,虽然要比被另外一个男人抢走舒服一点,毕竟还是不太舒服的。

因梦明白,却又好像不明白。

“她也是女人,我也是女人,她怎么会被我迷死?”因梦说:“她这么做,只不过因为她怕死了。”

“怕死?”慕容问:“怕什么?”

“怕死了你们这种男人。”因梦说:“不但怕死,而且怕得要命。”下每一个地方都完全松懈。就好像一个处男忽然变得不是处男的那一瞬间的情况一样。

然后他就用一种异常满足又异常衰弱的声音问韦好客。“现在的情况,你是不是已经完全明白?”

“是。“现在我们是不是已经可以请胜三到这里来了?”

“是的。”

(八)

胜三也许并不姓胜,排行也不是第三,别人叫他胜三,只不过因为经过他“处理”的人,通常都只有“三”样东西能够“剩”下来。

哪三洋东西呢?

经过他,‘处理”的人,通常的情况是——性命已经丧失,头发已经拔光,眼睛已被挖出,鼻子舌头耳朵都已被割下,牙齿指甲都已被拔掉,皮肤已被削,四肢已被破,甚至连骨头都已被打散。

这个人剩下的还能有三洋?是哪三洋?

那是不固定的,胜三要他剩下哪三样,他剩下的就是哪三洋。

他“处理”过一个人之后,通常都会为那个人保留三样东西剩下的。

“我的心一向很软。”胜三常常对人说:“而且我不喜欢赶尽杀绝。”

他说:“不管我做什么事,我都会替别人留一点余地,有时候我留下的甚至还不止三洋。

有一次他为一个人留下的是一根头发、一颗牙齿、一枚指甲和鼻子上的一个洞。

胜三看起来是个很和气的人,圆圆的脸,笑起来眼睛总是会眯成一条线,余暇时除了看看书种种花散散步吃吃东西之外,最喜欢的就是“小’。

——小鸡、小狗、小兔、小猴子,甚至连小牛、小羊、小猪他都喜欢。

有人甚至亲眼看到过他抱着一只小猪睡觉。

这种人当然不喝酒的,滴酒不沾。

胜三把一匹白布全部撕成一条条两寸宽的布带,他的手法不但快,而确实有效,不到片刻就把一匹布都撕光,每一条布带的宽度都几乎完全一样。

然后他就用这些布带把自己身上多余的肥肉都绑紧。

近年来他已很少再“出差使”,养养猪狗花草是用不着费力气的,所以他身上的肥肉就好像未经修剪的花草边的杂草一样“乱生”出来了。

修剪花草当然不是他最大的嗜好,他最大的嗜好当然还是“处理”人。

在这一方面,他绝对可以算是专家。

有人间他:“为什么别人说你是个‘处理’专家?”

“因为我的确是。”

“你处理的是什么?”

“是人,”

“人也要处理?”则这个世界上就臭得不像样子了,可是最要处理的,还是人,有些人如果你不处理他,我可以保证这个世界一定会变得更臭。”

“你说的是哪些人?”

“我说的是那些犯了法却不肯承认的人,自己心怀鬼胎却”拼命要揭发别人隐私的人,和那些明明应该受到惩罚,却总是能逍遥法外的人。”

“别人说你是‘处理专家’,是不是因为只有你才能让他说真话?”

“是的。”

一匹布可以撕成很多条布带,胜三身上多余的肥肉却不大多。

余下的布带,是他为那些曾经和他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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