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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走,还有什么可说。”
慕容秋水好像要把自己的眼睛变成一把刀,直刺入她的心。
“既然已走,又何必要再来。”他问因梦。
“因为一句话。”
“什么话?”
“我还记得你曾经答应过我,以后只要我有事要来找你,你一定会为我做。”因梦问慕容:“你还记不记得?”
慕容秋水当然记得。
那一次他偶然游西湖,偶然遇见了她,偶然相聚。虽仅叫夕,这一夕间却有情无数梦无数愁无数。
“我记得。”他说:“我对你说过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
“你是不是也说过,一个人如果答应了别人一件事,就好像欠下了一笔债?”她问慕容秋水。
“是的。”
“我记得你说过的话,我也相信,所以今天我才会来。”
慕容秋水用刀锋的眼睛瞪着她:“你今天是要我来还债的?”
他的回答简单而直接。
“是。”
“你要我怎么还?”
“我曾经听说这个世界上最黑暗最可怕的地方,就是一个叫做‘稚座’的小屋。”
慕容秋水笑了。
“稚座?稚座怎么会是黑暗恐怖的地方?有时候我也会到饭馆酒楼去,我坐的就是雅座。”他说:“据我所知,雅座通常都是为贵宾贵客准备的地方。”
因梦看着他,看了很久,才轻轻的叹了口气。
“你什么时候开始学会骗人?”她说:“据我所知,像你这样的贵公子,通常都不屑于骗人的。”
慕容秋水的笑容仿佛已经开始变得有点勉强:“难道你说的雅座还有什么别的意思?”
她直视着他。
“你应该知道的,在刑部大牢某一个最幽秘阴暗的角落里,有三、两间很特别的雅室,是特别为了招待像你这样的大人物请去的贵宾贵客而准备的。”
“哦?”
“我也知道你们特别派到那里去接待宾客的韦好客先生,实在是好客极了,他接待客人的方法,常常令人连作梦都想不到。”
“哦?”
“据说,有一位已经练成金钟罩铁布衫十三太保横练的江湖好汉,到你们的雅座去作客三天后,出来的时候,想爬到他最喜欢的女人身上去都爬不上去。”
慕容秋水叹了口气:“看起来你知道的事还真不少。”
他说:“但是我却不知道,你这次来找我,是想要我把一位贵宾从雅座中请出来呢?还是要我替你把一位贵宾送到雅座里去?”
因梦眼睛立刻又充满怨毒。
“有一个人现在我还不想要他死,我至少也要让他再多活两年七个月一十三天。”
她忽然俯下身握住慕容秋水的手!“你一定要答应我,这·一段日子一定要在雅座里好好的款待他,让他每天都想死,却又死不了。”
慕容秋水静静的看着他面前的这个女人,很仔细的看着她表情中每一个变化,过了很久才问:“这个人是谁?为什么如此恨他?”他的声音带着种很难捕捉到的讥消之意,淡淡的接看问:“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
“知道什么?”
“花错。”慕容秋水说:“你这么样做,当然是为了花错。”
因梦的手忽然握紧,甚至连指节都已因用力而发白。
“花错,”她的眼睛直盯着他:“你怎么会知道花错?”
慕容秋水脸上忽然露出一种很孩子气的笑容:“我怎么会不知道花错,我从小就是个坏核子,他甚至比我还坏。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恐怕再也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了,如果不是为了他那种男人,你怎么舍得放弃我?”
(三)
花错,男,二十九岁,宽肩、细腰、窄臀。一双眼睛看起来就好像是碧绿色的,仿佛是翡翠沉入海底时那种颜色,一张脸却苍白如雪。
所以有人说他是胡人,是波斯胡贾到中土来贩卖珠宝缎绸时所遗下的后代。被他修理过的仇人甚至说他只不过是一个廉价娼妓生下来的杂种。
对于这种种传说,花锗完全不在乎。可是有一点是让他不能否认的,他一生下来就错了。
第一错,就错在他根本不应该错活到这个世界上来。
他根本就不知道他的父母是谁?他从来也没有看见过他们,甚至连他们的姓名都不知道,他只知道,他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他的干妈。
那时候他不到三岁。
第二错,是错在他根本就不应该有这么样的一个干妈。
他的于妈,长大,白皙,冶艳,明媚,双腿修长,双眼明亮。是一个江淮盐运道的遗蛹,所以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一个家资巨万的寡妇。据说她每天吃的菜单里,都有一味是炒金丝雀的舌。
花错从来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会被这家人收养的?他只知道他在十四岁的时候,就已经不是个小孩了。
以后他错得更多,愈错愈深,对女人却愈来愈有经验。
到了他十六岁的时候,已经是一个非常有名的浪子。
一个浪子的声名,常常部会换取到很多极不平凡的经验。
一个有名的浪子所累积到的经验,能够换取到的代价就不是别人所能想象得到的了。
所以花错在未满二十岁之前,就已经成为江湖中所有富孀贵妇和一些寂寞的名女人们追逐的对象。
所以花错越来越错,因为他身不由己。
金钱、名望、享受、欲情,他都可以抗拒。可是如果有人要;用一种很隐密的武功绝技来交换他的服务,他就傻了。
尤其是刀法。
他从小就喜欢刀,也许是因为刀是和他生活的阶级层次是密切相关的。
花错从小就希望他的掌中能够握有一柄无坚不摧天下无双的快刀。
花错最错的就是这一点,因为世上根本就没有一把这么样的刀。
——“无敌”这两个字根本就不存在,那只不过是某些自大狂妄的人,心里的一种幻觉,他们迟早都必将死在自己的这种幻觉中。
花错也不例外。
他拼命要去找这根本不存在的刀,不辞辛劳,不择手段,不顾一切。
在江湖中他得罪过的人,甚至已经不比想跟他上床的女人少。
因梦是在“雪村”认得他的,雪村是一大片美透了的庭园,也是花雪夫人无数产业中之一。
花雪夫人当然就是花错的干妈。
她曾经警告过因梦:“我喜欢你,你是个迷死人的小女孩,可是我劝你现在还是赶快走的好。”
“为什么?”
“因为我那个宝贝儿子就快要回来了,你最好还是不要见到他。”
“我为什么不能见他?”因梦带着挑战性的甜笑:“难道他会咬我一口?”
“他不会咬你,他只会把你连皮带骨都吞下。”花雪夫人说:“你一定要相信我,这个野孩子天生就有一种吸引女孩子的魅力,甚至在他三岁的时候就已经显露出来了。”
她明亮锐利的双眼忽然变得非常温柔。
“那时候他正在街上玩泥巴,正好挡住了我的路,我本来想一脚把这个脏孩子踢开的,可是他忽然抬起头来对我笑了笑。”花雪夫人的声音更温柔:“就在那一瞬间,这个脏小孩身上的烂泥,好像一下子就忽然不见了,忽然就变成了一个可爱的白玉娃娃,”
“所以你立刻就决定要收养他?”
“是的。”花夫人说:“对于这件事,我从来都没有后悔过。”
“我做事也从来不会后悔的。”因梦说:“如果我遇到一个男人,不管他是谁,被吞下去的,通常都不会是我。”她笑得极甜,可是施笑容中的挑战之意却更明显更强烈,因为这时侯她已经看见有一个男人走了过来。
一个高大瘦削挺拔的男人,轮廓分明的脸上,有一对猫一样的绿眼,眼中也带着种挑战的意思在看着她。
就在他们互相微笑凝视的这一刹那,花雪夫人就已经发现悲剧要发生了。
这两个人竟是如此相像,简直可以说完全是同一类型的人,要避免这么样两个人互相被对方吸引,简直比要把一对连体婴分割还要困难。
如果无法避免,那么这两个人又势必要被他们的情欲所引起的火焰燃烧。四
“是的!我是为了花错。”因梦说:“从我第一眼看到他开始,我就知道我这一生已经属于他了,后来我才知道,当时他也有那种感觉。”
她的声音仿佛来自远方:“可是就在那一瞬间,我心里也“隐约有了一种不祥的预兆,当然我也说不出为了什么,后来我才发现我们的仇敌实在太多了,他的仇敌和我的仇敌。”
慕容秋水打断她的话。
“你也会有仇敌?”他看着她,眼中带笑:“我记得你一直都能把每个人都对付得很好的,不管男人女人都一样。”
“可是我嫁给他以后就下一样了。”因梦说:“这一点你该明白。”
“是的,我完全明白。”慕容轻叹:“老实说,当我知道你们两个人已经在一起的时候,甚至连我都有一点恨你。”
“现在呢?”因梦问他:“现在你是不是还有一点恨我?”
“现在没有了,现在我好像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好像已经老的可以做祖父的人。”慕容故意叹着气的说:“一个已经做了祖父的人,是不会再吃醋的。”
“你根本就不会吃醋的,没有人会为一个死人吃醋。”
慕容的眼睛睁大,瞳孔却在收缩。
“难道花错死了?”
“每个人都会死。”因梦的声音冰冷:“花错至少也是个人。”
“他怎么死的?”
“死在刀下。”·
“慕容秋水黯然叹息:“为什么喜欢刀的人,通常都会死在刀下,为什么让你伤心的人总是你喜欢的人。”
“这大概是因为只有你喜欢的人才能伤害到你。”因梦说。
这本来是一句非常令人伤感的话,可是慕容秋水听到之后反而笑了,而且笑得很孩子气。
“谁说你不喜欢的人就不能伤害你?”他问因梦:“难道你喜欢杀死花错的那个人,难道他没有伤害到你?”
他站起来,拍拍因梦的肩。
“你一定要记住,有些听起来很有学问的话,其实全都是放屁,而且是很臭很臭的屁。慕容秋水说:“所以我们不如开始说一点比较实际的事。”
“什么事?”
“如果我答应了你的要求,你准备怎么样来报答我?”
因梦开始迟疑,却没有逃避,因为她知道这个问题是逃避不了的。
所以她挺起胸,直视慕容,一个字一个字的问:“你准备要我怎么报答你?”
“我只要你的一句话。”
“一句什么样的话?”
“就是我曾经对你说过的那句话。
“你是不是要我答应你,以后只要你有事来找我,我一寇都要替你做。”
“是的。”慕容秋水说:“就是这样子的。”
因梦看着他,眼中露出了一抹恐怖之意,但是很快就被仇恨与怨毒所代替。
“好,我答应你。”因梦说得非常肯定:“只要是我答应过别人的事,我也从来不会忘记的。”
“那就好极了。”
慕容秋水笑得非常愉快:“你要交给我的那位贵宾,现在在哪里?”
因梦反问:“你要招待他的雅座,什么时候才能准备好?”
“三天。”慕容秋水也说得很肯定:“最多只要三天。”
“称有把握?”
“我有。”慕容秋水:“我们雅座的主人韦好客先生,一向是个办事很快的人。”
“那就好极了。”
因梦喝于了她杯中的酒:“三天之内,我就会把那位贵宾交给你。”
她已经站起来准备走出去,他却又将她唤住。
“你那位贵宾叫什么名字?”
“你用不着知道他的名字。”因梦说:“你只要记住,他是一位很特别的贵宾就够了。”
她说:“我希望你也让韦好客先生牢记在心。”五
韦好客,男,五十一岁,未婚。面容清秀,手脚纤细如少女,驼背鸡胸,身高不满五尺。是一个让人只要看过一眼后,就很不容易忘记的人。
他是淮南“鹰爪门”传人中最成功的一个,武功和成就都最高,他的鹰爪功和七十二路小擒拿手,多年前就已被公认为武林中的一绝。
·
他的手,看来虽然纤细柔弱,而且留着很长的指甲,可是只要他一出手,就会都变成了杀人的利器。
他吃素,绝对不沾荤腥,他用的厨子却是以前四大丛林中,最有名的香积厨。
戒绝烟酒,从来不赌,对于女人更没有兴趣,他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是干净的,他通常都把女人称作“垃圾”。
但他却偏偏又是一个非常讲究享受的人,对于文字训沽和音律的造诣之深,甚至连翰林苑中都很少有人能比得上。
无论在什么样的标准之下,他绝对可以算是个怪物。
令人想不到的是,在这个怪物的心目中,也有一个他崇拜的偶像,他崇拜这个人,就好像一个多情的少女崇拜她梦中的白马王子一样。
这个人就是慕容秋水。
韦好客穿着他的一身在京城第一流裁缝那里订制的纯黑丝衫,坐在位称“天牢”的刑部大牢后,一个阴暗的小院里,坐在一张颜色已变得深褐的